回到家,许安歌想着医生说的,将姜早送回去家以后,又骑着自行车出去了一趟。
姜早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直到许安歌回来之前,四肢都依旧感觉轻飘飘的没有力气。
“家里没养鸡,我去买了一只,另外还有一点药材。”
许安歌回来时,来看了一眼姜早的情况。
对上她的目光,不知道怎么的,就主动报备了行程。
姜早半靠在木制的沙发上,感觉沙发硬的有点硌骨头。
听见许安歌的声音,她神色怏怏地轻轻哼了一声表示回应。
瞧着她这副难受的模样,许安歌将手里的东西放下,走到客厅的一个小柜子面前,从里面拿出一包大白兔。
“奶糖是买给你的,你不吃吗?”家里一直都备着糖,全是许安歌买的。
他一直知道囤货,但是没注意原主吃没吃。
姜早苍白着脸,可怜巴巴的对许安歌眨眼:“我怕我吃的多,你嫌弃我把我赶走。”
许安歌撕着袋子,皱眉道:“我什么时候要赶你走了?”
姜早垂眸,兀自自怜自艾:“明明是你救了我,我却恩将仇报非要嫁给你,你肯定很讨厌我,可我父母…对不起,你要是后悔想要离婚的话,我也愿意唔。”
还演着呢,嘴里忽然被强硬的塞进来一颗奶糖,姜早眨巴眨巴眼,一脸无辜地望着蹲在面前的许安歌。
“吃糖吧,以后我会监督你,东西坏了就罚你吃两袋。”
许安歌塞完,就站起来拎起鸡出去了。
其余的话,许安歌都没说。
姜早含着糖,弯着眸看着许安歌的背影,脑袋歪了歪,“唔,嫌我多嘴啊。”
葩葩抓了颗奶糖,丢进嘴里,“揍他就完了。”
姜早直起身,托着下巴点了点葩葩的鼻头,“你呀,整日都想揍他,你不是他吗?”
葩葩傲娇的冷哼:“就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更看不惯他。”
姜早无奈摇头,软手软脚地走出去。
许安歌正在院子里杀鸡,外套已经脱了,现在身上只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老爷褂。
手臂肌肉鼓鼓囊囊,又不过分鼓动,是那种刚刚好的大小。
姜早眼前一亮,很想上前捏一把。
刚有这个想法,许安歌就回过头来。
“好点了吗?”
姜早点头,两三步走到他身边蹲下,“我帮你呀。”
许安歌垂眸,将装着鸡的盆往旁边拉了拉。
“不用你,味道大。”
鸡已经放了血,现在要拿开水烫毛。
开水烫毛那一会儿,鸡会发出一大股鸡骚味。
姜早刚才闻到他身上的汗味都难受到想吐,要是闻到这个气味,一定会吐的。
“好吧,那你不能嫌弃我不干活哦~”
许安歌扭过头来看她,“你为什么总会觉得我嫌弃你?”
姜早嘴里含着奶糖,一双杏眼很是漂亮。
“村里人都说,你每天待在外面,就是因为娶了我。”
“你嫌弃我,所以不想待在家里,不想看到我。”
许安歌厉声反驳,“胡说!”吼完,又怕自己声音太大吓到她,降低了一个度。
“我以前确实不喜欢你,但并不是讨厌,我们结婚本就匆忙,对我来说,你就跟我妹妹一样,不在家,是因为最近猪场有人回家了,人手不够,我要在猪场帮忙。”
姜早灿烂一笑,“那我以后还做你妹妹?”
“……”
许安歌敏锐的觉得这是个坑,所以他果断的起身,避开话题。
“水开了,我去拿水。”
姜早蹲在原地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噗呲一声笑出来。
“求生欲还挺强。”
身体还有点不舒服,姜早等许安歌过来以后,才扶着他起身。
手从他身上拿开的时候,顺带还摸了一把他的肌肉。
嘶,真硬~
许安歌睫毛微颤,头往下低了低,耳根逐渐变红。
姜早回屋,原本只是想闭目休息一会儿,没想到一觉醒来,天都快黑了。
身上盖了一件外套,房间中也萦绕着一股淡淡的肉香味。
舒舒服服睡了一觉,姜早身上那股乏力感总算消失了。
木桌上,还摆着一盘奶糖。
姜早抓了一颗奶糖含进嘴,循着香味走去厨房。
暖黄大灯光下,一道高大的身影正在灶台前忙碌着。
姜早没有进去,就站在门口看着厨房里人。
许安歌去拿调料,余光注意到站在门口的姜早。
“醒了,饭很快就好了。”
“做饭辛苦啦~”姜早走进去,提前把碗筷拿出来。
放好碗筷之后,又折回来帮忙。
厨房一片安静,可两人十分默契。
许安歌不用说什么,姜早就知道他要拿什么。
这样的默契,当事人之一的许安歌感到十分的震惊。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再将最后一道菜炒出来,躲开了姜早伸过来的手。
“你盛饭吧,我来就行。”
姜早也不跟他抢,点点头,去拿一个大一点的盆,将灶台上闷着的饭盛出来。
盛好,许安歌就过来了。
他自然的抬走饭,丢下一句话。
“鸡汤应该也好了,辛苦你盛一下。”
他腿长步子迈的又大,两三步就走出厨房,不见人影。
姜早低头轻笑,无奈道:“真是。”
不想让她干活,却又怕她乱想。
外表看起来跟个嘴铁硬汉一样,没想到心思那么细腻。
等姜早将鸡汤盛出来,这人又回来了。
他十分顺手的接过姜早手里的碗,清冽的眸子看着她,用磁性悦耳的嗓音对她说:“吃饭了。”
姜早跟在他身后回了客厅,浓郁的香味十分霸道的充斥着整个空间。
姜早这具身体在闻到香味之后,已经开始发出响亮的抗议。
咕噜噜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许安歌表情平静的打了一碗鸡汤放在她面前。
“先喝汤吧,里面加了补血的药材,这两天你要将那锅鸡吃完,不吃的话,放久了就坏了。”
许安歌气血旺,顶多就吃几块鸡肉。
好在家里有冰箱,吃不完的话,还能放在冰箱里。
许安歌的手艺很好,或许是因为爹娘死的早,他一个人摸爬打滚,各方面的技能都掌握的十分的好。
就是家里,他不忙的时候都收拾的干干净净。
所以,家里是真的没有一点活,顶多就是扫一下地。
也不怪原主会有那样的想法。
毕竟她在家里就是一个奴隶,全家的活,都给她一个人干。
活得比牛累,吃的比狗差,而且一旦闲下来,就会被她母亲逮着骂。
原主天天被如此对待,来了许安歌这里,却一下子就没有事情干了。
这个人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
这一点,在原主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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