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三十而立之花花世界 > 第192章 扔甜瓜的威武汉子

沿着新开辟出来的道路往山上走,林南看见了这条路上有些地方已经被炮弹炸出了很多的坑坑洼洼。
  来到了半山腰,林南发现东方矿业公司的主楼已经被炸塌了大半,只剩下一片断垣残壁。
  这地方,竟连个鬼影都没有。
  正疑惑间,林南便看见一辆采矿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夏蝉赫然站在采矿车的车斗里。
  她身上背着一支自动步枪,全身是裹的紧紧的迷彩装,短发飞扬间,竟是别样的英姿飒爽。
  林南哈哈一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等夏蝉跳下车,他便走上前和夏蝉对了一下拳头。
  邦德也假装很高兴的样子,等林南和夏蝉对完拳头后,他也张开双臂,对着夏蝉作了一个拥抱的动作。
  遗憾的是,他被夏蝉一脚就踹翻在地。
  邦德翻了翻他很亮的白眼,嘴里嘀咕道:“不是说东方是礼仪之邦吗?”
  没人管他,林南被夏蝉带到了他们坚守的矿洞里。
  林南迫不及待的问夏蝉:“我看这里,守的也不严啊,你要跑,也没人拦的住你吧?”
  夏蝉白了林南一眼:“要是跑路,我想,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能跑,估计敌人也希望我们跑,你跑了,这矿就是人家的了,值钱的是矿又不是人。”
  “要矿就给他呗,这是啥矿啊,即便是金矿又能值几个钱啊?”林南无知的模样,就像个狗大户。
  夏蝉……
  经过好一番解释,林南才终于弄懂了所谓战略性矿产的意思。
  反正,就是不能轻易丢失。
  夏蝉没对林南说的情况是……她带人过来,已经跟他们干了一架,但结果很不好,这些在她看来是土里土气的家伙,竟然有很多先进的武器装备。
  不言而喻,背后有影子在支持这些叛军,当地政府的态度也很暧昧,不管也不问。
  所以,这处矿产,上面基本上已经放弃了。
  林南想了想,又问:“那叛军要这矿干吗?他们会采吗?采完矿也不会提炼啊?”
  夏蝉……
  夏蝉对这个蠢货的敏感性高看了一眼。
  林南收到了来自夏蝉的屌丝值。
  林南发现,他出国一趟,屌丝值倒是涨了不少,一出机场就被黑司机集体鄙视了。
  这种感觉就很别扭,就像是一线城市的精英,回到乡下本来准备耀武扬威的,却不料,被当地农民好一通教训。
  就像回到知识分子下乡的那个时代。
  你学会了数理化有屁用,锄头你都抡不动,在乡下人看来,那就是个样子货。
  可,老子明明是个小土豪啊……林南仰天长叹。
  算了,他承认,自己搞不懂政治,听命行事吧。
  所以,简单点吧……
  他对夏蝉道:“甭废话,你说,要怎么做吧?”
  “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作为一个爱好和平的天使,我觉得,应该将叛军的首脑给擒获,然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夏蝉拽着文字,似模似样的在林南面前秀着军事上的优越感。
  当然,她并不认为,上兵伐谋这种事,就凭多出来的林南就能够做到,她纯属嘴嗨一下。
  她带来的,三位某部队的侦察精英,在战斗过程中减员一名,重伤一名,轻伤一名。
  就剩下一位狙击手还活蹦乱跳的没有出事。
  所以,她说的这些话,其实已经在林南没来之前就尝试过了,敌人不但狡猾,而且,里面有不具名的同级别高手存在。
  要不是有这个易守难攻的矿洞在,敌人恐怕早就拿下他们了。
  什么上谋下伐的,都是说说而已。
  事实上,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将这里的人尽快转移,能消毁的设备给消毁掉,仅此而已。
  而叫林南过来的目的,仅仅是因为这里什么都缺,但自制的手雷却最不缺。
  扔手雷哪家强?
  林南扔手雷的精度和准度,就如同开挖掘机必到南翔。
  独树一帜,别无分号。
  夏蝉的计划是这样的……
  她带人先端掉卡口,然后率大部队撤退,由狙击手和投弹手垫后,为她们争取到足够的撤退时间。
  林南听了夏蝉的谋划,疑惑的问道:“不是说大部分人都能跑吗?费这劲干嘛?”
  “是啊,大部分都可以走,但专家得留下。”夏蝉道。
  “所以,让专家混在人群中一起撤退人家就不会让我们跑是吗?”
  “还没笨到家。”
  “夏蝉,你别得寸进尺啊?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鄙视我是什么意思?我千里迢迢来救你,合着我还得学会兵法和政治是吗?”
  “得得得,我们小南南最厉害了……”夏蝉口不对心的道。
  林南又收到了来自夏蝉的屌丝值,这直接就给他气疯了。
  “特么的,看不起我,别让我来啊?”林南心里疯狂吐槽,老子难道只配当个面无表情、扔甜瓜的威武汉子?
  看不起谁呢?
  “邦德,你踏马的跟我出去,咱俩去趟对面的军营,将敌人的指挥部给端了。”林南一气之下,也不理会夏蝉了,他得干票大的。
  邦德……
  “哥,我只是个开摩的的,这活我接不了。”邦德被吓的连连后退,死活不肯跟着林南这个疯子一起。
  这特么的是什么天才的主意?老寿星上吊,嫌命长是吧?
  林南双手交叉,用力按了几下,手骨间发出霹雳叭啦的响声。
  听到这种从骨头里传出来的声音,邦德下意识将自己的肛门一缩。
  还好,憋住了,要不然,他又要尿裤子了。
  “天杀的,苍天为证……我邦德的裤子还没干透。”
  如果在死……和在分筋错骨手下死,这中间作一个选择,邦德觉得,自己应该跟随林南闯军营。
  至少,如果真的不巧,被碰的一声,给结果了,他也不会有太大的痛苦。
  所以,论单选题,不会做的人就凭直觉来蒙,邦德直觉告诉他,他必须得选择跟林南一起疯。
  邦德甚至觉得,如果东窗事发,他还真不一定会被叛军给砰砰砰掉。
  讲道理,大家都是身上带着炭元素的同类……老乡老乡,不开黑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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