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次数多了,也就记住了。”,程颂说这话时,脸上的神情都变了,似乎不愿提及。我也就不再多问。
由于学校实在太大了,走了许久我们才到达目的地——学生宿舍楼。我住在靠左第一栋宿舍楼里,一进大门,宿管阿姨就让我登记姓名、电话。但我还没有手机,电话号码暂时没有,所以留下的是父亲的电话号码。突然阿姨冷不迭来了一句:“后面,辅导老师是谁,电话号码,都得填。”。
我没想到现在宿管阿姨都这么尽责吗?辅导老师的电话号码我怎么会有。阿姨见我茫然无措,正想通融时,程颂走上前来道:“我来填吧!我俩同班,辅导员的电话号码还没给她们。”。
此时,我的内心依然紧张不已。脑子里有许多少女奇妙的幻想正在不断地迸发出来。随后宿管阿姨告知我住在六楼,我们乘电梯上去,6-18就是我的寝室了。程颂帮我们把行李送到之后就离开了。
打开那扇白桃木色的木门,四张床靠墙而立。左侧靠门这张床上有一位姑娘正整理着她的被子。看见我进来后,她咧开嘴,举起右手,微笑着摇晃手掌冲我打招呼。她很大方地向我介绍着自己的名字——丁莎莎;她披着一头中长发,额前的碎发还沾着一两滴汗水。床下柜子旁一位中年妇女正在整理衣物,大约是丁莎莎的母亲,也冲着我和父亲微笑。她的父亲则坐在课桌旁看手机,似乎正忙着回消息,也没注意我们的到来。
丁莎莎旁边紧挨着的那张床早已铺设完毕,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玫红色的被套被叠得像一个刚出炉的红豆包儿。下面课桌旁一位扎着马尾的女孩子,三七分的斜刘海遮住了小半张脸,正低头玩儿手机。看我进来后她就立马放下手机,起身冲我示好。她叫方絮,但我没见到她的父母,大概是报到完毕就回家去了吧。
寝室被打扫得很干净,不知是丁莎莎还是方絮的功劳,我没有多问;因为我得加紧收拾好行李,方才路上就已经花了半个多钟头。地板上很是干净,但床沿上、课桌上还是有不少灰尘,由于我没有带多余的帕子,所以不出所料,父亲果断用了我的洗脸巾......
待到桌子、床架、衣柜什么的都擦拭干净后,父亲很娴熟地把我的行李箱打开来。他取出被真空包装袋装好的棉絮、床垫,然后又铺整开,枕套、被套、床单这些东西父亲都亲自帮我摆弄好后才从床梯爬下来。我将自己的衣服都放进衣柜,然后又将行李箱收起来。站在床下的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父亲手脚伶利的为我铺床。那一刻,我的心里止不住地涌出一股幸福感,却转瞬即逝。我要长大了,这种机会应该不会再有了吧!
一屋两位室友见状,都各自从不同的地方投来了羡慕的目光。我咧嘴一笑,转身将手里的洗漱杯放到洗漱台上,只那么呆呆的享受完父亲这一系列的爱。
我有三个室友,另一位还没有到;但即便之后同她们一一打过招呼后我也依然记不清她们的名字,总是会叫错人。与寝室内唯一一对父母客套一番之后,父亲开始巡视这间寝室,他可能在想我还缺什么吧——最重要的热水壶。我们收拾的差不多了,父亲看了看时间,临近十一点半。我们该出发了!
寝室里的人太多。室友和她们的父母亲,路中央还陈放着许多待处理的行李箱,能驻足的地方就显得太过狭小。我们很快收好另一个行李箱,并存放好后,我从书包里取出了一个小小的斜挎包,那是母亲送我的毕业礼物——一个米白色牛皮斜挎单肩包。我只在里面装上钱包和宿舍阿姨方才给的钥匙,然后就跟着父亲下楼了。
宿舍楼下,父亲和我一起在绿化带的石凳子上坐着休息。他仍旧拿着他的保温杯,保温杯里的茶叶是父亲早上新换上的,经过一上午的浸泡,叶子此时都舒展开来,嫩绿嫩绿的沉在杯底,在阳光下犹如新发的芽儿!我们俩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等待着宜尔斯。父亲下楼前给宜大叔打过电话,宜尔斯说她已经收拾好了,正准备下楼。
方才路过食堂大楼时,我无意间看到一楼进门处挂着一家超市的牌子。早些时候,父亲说饭盒、洗脸盆、泡脚桶什么的到学校再买,所以这些我目前都是没有的。
程颂似乎对住宿生的需求这方面特别熟悉,他只观望了一眼父亲的神情,便先开口说:“那不如就进去看看吧。需要什么买好了一道儿拿上去,省的还要下来多跑一趟。”。
父亲听懂了,想着正好省点事儿,身旁不还有一位“免费”劳动力等着,就顺便去逛了一圈儿,给我置办了一些生活用品。
“糖糖!”宜尔斯隔着老远就开始冲着我兴奋地叫喊着!
“欸~小耳朵!宜叔叔!”,听见这声音,不用抬头我也知道谁,所以我只能在众目睽睽下羞愧地硬着头皮回应。
父亲也看见了她俩,但只微笑点点头。等到俩人走近后,他才说道:“刚才唐棣有位同学说正好要回市区,可以顺带捎上我们。等一下我们可以乘他的车一道儿走。”。
“可以吗?我们四个人!坐的了吗?”宜大叔很是担心。其实他当初也想着开车来的,可是我们家还没买车,除了那昂贵的飞机就只能选择坐火车了。宜尔斯怕我无聊,就找借口说她也想坐坐火车,跟宜叔叔好一顿撒娇下,最终她的提议通过了;阿姨正好有事,所以只有叔叔一个人送她过来。
“哦!好像是呢!刚刚怎么没想到呢!那赶紧去跟那孩子说一下吧,再晚该耽搁人家回家了。”父亲恍然大悟。方才俩人你来我往好半天,咋就没人没想到过我们乘车的人数问题呢!我想这大概就是熬夜后遗症吧,他可能是真的有点累了!
一路上,我和宜尔斯有说有笑地,一边欣赏校园风光,一边跟着她用她的手机给她拍照打卡。走了近半个钟头,我们终于来到了校门口。
临床医学的新生接待处突然之间多了好几位新面孔。两男三女,而一旁的程颂正同他们聊的热火朝天。他似乎一直在等待着我们,一看见我们就立马与他身旁的朋友道别。他如旧戴着那张绅士笑靥,转过头轻轻拍了拍坐在他左侧那位男生的右肩,跟他说了几句;又转头同坐在他右侧的长卷发女生低耳交流,随后才起身朝我们走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像着迷了一般被他吸引着,眼神专注地望着他,直到他走到我的面前,我也没想起来脸红。
“叔叔,你们整理好了?想好要去哪儿了吗?”,他看着我们走了过来,依旧朝父亲的方向靠拢,然后跟父亲打招呼。
“都收拾的差不多了。不过,小程啊,我们四个人怕是坐不了你的车。不好意思,我刚刚没想起来还有两个人,给忘记了不是。抱歉啊!让你白等了!”父亲的语气中充满了歉意,表情也有些许的不自在。
听见两人的对话才回过神来的我在一旁也有点不好意思地默默点了点头。
“没事儿,还有林木呢!他和他姐也要回家。我们刚刚就说好一起走,早上我就看见你们有四个人了。”他好像将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考虑的如此周到,当真是一位做事很细致、稳当的人了。不过这样的心思,这样的年纪,不知到底该是怎样深沉的一位少年了。
“啊!是嘛?那当真是麻烦了。早知道也该带点儿家乡的土特产什么的,你们忙上忙下的,也不知道该怎么答谢才好。”。父亲是一位小领导,但他一直洁身自好。别人送礼托他办事,他会生气地将那送礼之人好一通骂,再将礼物塞回他们的手里。转过身还是会竭尽全力地去帮助那些人处理一些他力所能及的事。没成想等到自己需要求人的时候,他也还是免不了要效仿那“送礼之人”。
“哈哈哈,叔叔,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只是力所能及而已。今天是特殊日子嘛!而且这个点儿你们是不好打车的。正好我们都要回家,正好你们要去市里,都是同校同学,同一条路上,车座空着也是空着,又怎会麻烦呢!”,程颂忽然大笑起来,他对我的父亲似乎特别的友好。从初次见面,到如今送我们四人进城,他一路都在展示自己对我们的善意。
“你们在门口稍等一下,我们去开车。”。说完他便转身同方才一直等在他身后的男生走去,慢慢地俩人都消失在了人群里。
宜尔斯全程没说上一句话,宜大叔也是,但程颂离开时冲他们都点了点头。她此时向我投过来一个挑眉的动作,我霎时没有看懂,她也没再过多解释。
就这样,我们绕过来时的路,又回到了起初下车的地点。学校大门外是一条六车道大街,正对面是一栋政府楼,正在修建中。在阳光下,来来往往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停在该停的位置;就像一只只采集完花蜜准备飞走的小蜜蜂似的,络绎不绝。突然,一辆黑色越野车缓缓停靠在我们面前,透过车窗玻璃,我看见了那张陌生又熟悉的侧脸。
车窗被悠悠降下,程颂打开了另一侧车门走了下来。他绕过车头,走到我面前,却全程没有看我一眼。他刚靠近父亲站立,另外一位男生也随即跟了上来。他向我们介绍,那位男生就是他口中的林木,原来他叫肃林木!我看见程颂的车后还跟着一辆车,而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就是方才招生处我们见到的那位卷发女生,她正气定神闲地坐在那辆海夜蓝轿车上冲我们微笑点头——肃林苢,林木的姐姐。
宜尔斯和宜大叔坐上学姐的车,我们上了程颂的车。大概二十多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个偌大的广场边。程颂把我们送到了市区里最大的那所超市所在的路边。两位父亲分别向他们表达谢意并道了别后,他们便驱车离开了。
看着程颂和肃学姐的车慢慢消失在车道上,我的心里反倒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是落差感,还是拿人手短的愧疚感,我一时也分不清了。异地他乡,我们的认识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也不知道。时间的长河里,有的人上车,有的人下车;见了面,相处了一段日子,难道我们就能成为真正的朋友了?
下了车,一抬头,眼前林立的一座座高楼大厦瞬间占满了我狭小的瞳孔。与家乡的小城市相比,这儿的高楼大厦倒是随处可见。它们就那么站在街道旁,倒像是伫立多年的主人,正看着脚下来来往往的人群,与他们和睦相处,也包容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人群中形色各异的面孔下,大多有着相似的心事。建筑依然是挺直拔高的建筑,可人都不再是它初见的人。
广场正对面就是一处商城大厦。大厦外玻璃窗光芒四射,映照着一切从它身旁经过的物体。超市在二楼,但父亲并没有选择直接去超市,而是带着我们绕过广场,走向了另一条小巷——他说带我们去吃H城最有名的小吃。
在我的高中时期,父亲手里有许多的工程项目需要跟进,而我们现在所在的城市,就是那些项目里的其中之一。父亲当时是在这座城市边沿承包了一个项目,在这儿居住过一两个月,当地人向他介绍过这里的一些风俗习惯和本地特色,但因为项目中大大小小的事务需要处理,他其实并未有机会品尝到,今天倒是正好了!
饭桌上,宜尔斯和宜大叔讨论着寝室的布局什么的,可我对环境却没有什么挑剔的想法。对我来说,只要居住的环境相对干净整洁,我就都可以。或许与年少时的经历有关,我反而对较于刻苦的环境有了免疫力。但宜尔斯不同,他的父亲是生意人,母亲也在一所事业单位工作,家庭环境比较优渥,没吃过多少苦。虽不清楚她家里的财富能力,但生活上她总归是不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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