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手握三寸银针 > 第15章 生死无常、酒楼闻求医消息

“滚开,都滚开!”
  只见一个全身是血,面色悲痛的少年,嘶吼着冲向众人。他抱着一个同样全身是血,陷入昏迷的女子,想要从人群之中穿过。
  围观的众人,看着全身是血的男子,纷纷让开道路,似是已经司空见惯。
  明阳城的大多数修士,都有军籍。一方面,是十大仙帝的命令,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取更多修炼资源。
  人族占领之地,在玄黄大陆,十分贫瘠。城墙之内,修炼资源异常稀少,想要供给人族所有修士修炼,根本不可能。
  所以,人族的修士,一般都会来到类似明阳城的城关,或者加入城外由强大修士建立起来的修仙宗门。
  这样既能够清理城墙之外的妖族,也能在城墙外,探寻广阔大地之中的天材地宝。
  不过相比之下,加入薪火军还是更容易些。
  而且薪火军并不禁锢修士的自由,只要定期清扫城外妖族之时,能准时参加即可。其他时间,任由修士自己安排。
  这男子,应该是与同伴外出寻找机缘,在城墙外遭遇了妖族,能够活着回来都已是幸运。
  要知道,薪火军每次外出扫荡妖族,都是几百人一个小队。就算这样,每次清扫也会死伤众多。
  就算是金丹,元婴这种级别的修士,大多都不敢远离城关。
  白之看着那浑身是血的男子,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名字,风云。
  他能记住风云,倒不是风云此人强大,而是他怀中女子非常出名。
  那女子,名为蝶兰,是一名金丹修士的女儿。
  蝶兰如今二十三岁,天赋并不出众,修炼到现在,也就筑基七层。
  但是她容貌却是十分好看,特别是她的眼睛,可爱温柔,迷倒了一大批修士。在明阳城,算是一个出名的美女。
  但就是这样的美女,却被筑基四层的风云追到了手,留下一段佳话。
  风云此时,双目无神,嘴角还流着鲜血,可他脚步却不敢停下。
  前些时日,蝶兰找他外出寻宝,赚取军功。他心中虽然不愿,但为了满足蝶兰的心意,也就同意了出发。
  可是,蝶兰的性子太过冒失,几次想要前往更远的区域,虽然他多番阻止,却未曾成功。
  城外终究是妖族的天下。由于蝶兰决策失误,二人误闯入了一只筑基九层的妖族领地。
  虽然二人拼命逃离,回到了明阳城,可蝶兰却因为阻挡大妖,陷入生命垂危。若不是蝶兰父亲留下的手段,恐怕二人能否回到明阳城,都是个未知数。
  看着远去的风云,白之收回目光,抓起袁良的胳膊,收走了五百军功。心中不由感慨,这军功印真是神奇,居然自动记录了他与袁良的对战。
  虽说克扣了他出手惹事的二百军功,却仍有三百军功入账,这让他十分开心。
  摸了摸袁良的脉搏,发现他并无大碍,白之暗道一声可惜。
  军营中的规矩,对战生死不论,若是失手误杀,并不会追究什么。
  但是,不能无故在对手没有反抗之力的情况下杀人。这样不仅会在军功印中留下记录,而且半年之内,所有得到的军功都要减半。白之可不想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眼见再无一人阻拦他的脚步,他索然无味的离开校场,来到了记忆中的住处。
  入目所见,是一个普通的石屋。
  石屋中陈列十分简单,一张床,一个灶台,一个蒲团,以及一些食用的吃食。
  “还真是朴素,不过这样也好。”
  白之感叹一声,放松的躺在床上。
  石头小屋,是薪火军为修士提供的住宿之地。筑基军营,总共修建了三万个这样的小屋子,三百军功才能兑换一座。
  白之当初可是风餐露宿了三个多月,才兑换了这座小屋。
  小屋虽然简朴,却能隔绝所有的噪音,在其中休息,完全不会遭受外界的干扰。
  躺在床上,白之闭上了眼睛。
  在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终于安稳的睡了一觉。这一觉,从中午,直接睡到了第二日早晨。
  当白之睁开眼的那一刻,他才确信,这一切并不是梦境。
  咚咚咚。
  敲门之声响起,白之看向窗外。只见一个肥胖的身影,堵在他的门口。
  白之笑了起来,云达这家伙,这种时候找他,不知道有什么事情。
  打开房门,云达直接冲了进来,激动的抱起了白之。
  “云达大哥,你要干嘛?”
  “白之啊,你可瞒的哥哥好苦啊?”
  云达一脸怨念的放开白之,拿出一个戒指,递给了他。
  白之惊咦,这是他的须弥戒!
  虽然之前没有关于须弥戒的记忆,但是并不代表着白之没有。当时白之战死,身上许多宝贵的东西,被军队统一收回,这戒指也是其中之一。
  这种戒指,小容量的并不珍贵,只能存放一些死物。就像他从浪飞手中获得的那一枚,只有两方大小,一百军功即可兑换。
  白之接过戒指,对云达道了声谢。

  云达却是非常不满,直接锁喉,架住了白之,神色严肃的说道:
  “你小子,到底瞒了我多少?”
  白之告饶,苦笑着说道:
  “除了实力之外,没了。”
  “别想着忽悠我?”
  ……
  一番折腾之下,白之终究是骗过了云达。
  二人走在明阳城中,云达时不时踹上白之一脚,白之也不甘示弱,动不动就回上云达一拳。
  此时,二人的样貌皆是狼狈不堪。
  云达的眼眶发青,双唇肿大,脸颊之上有着一道红色的拳印,全身上下脚印已是数不清楚。
  白之也好不到哪去,头发凌乱,耳朵紫青。一对熊猫眼着实可笑,衣服上的脚印只多不少。
  不过二人都是皮外伤,并没有真的动手。
  二人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果腹。
  修仙之人,虽与天地争夺寿命,但终究是人。未到金丹境界,无法辟谷,仍旧需要纳入食物。
  就算是金丹境界之上,长期辟谷,身躯也会产生损耗。
  很快,白之二人来到了一处酒楼。
  修仙界的食物,素食,大部分是种植的粮食。至于肉食,虽然饲养家禽牲畜比较方便,不过对修仙者而言,这些肉食提供的能量,根本无法满足其庞大的胃口。因此,肉食的来源,大多是修士在外击杀的妖族。
  不过妖族的血肉,通常价格不菲,白之也不常吃。
  若不是云达非要让他赔罪请客,他就自己在小屋中做了。
  吃着一桌的饭菜,白之十分郁闷,这一顿,三十军功就没了啊。
  看着狼吞虎咽的云达,白之一脚踹到了他的腿上。可这胖子却如同没事人一般,只顾着自己眼前的食物。
  却听此时,几道议论声,传入了白之的耳朵。
  “听说了吗?昨夜,金丹修士蝶千秋,把自己女婿打了个半死,到现在还没醒呢!”
  “就是那个蝶兰的父亲?”
  “没错。前几天蝶兰与风云外出寻宝,遭遇了妖族。蝶兰舍命救下风云,自己却生死不知。”
  “哦!这风云倒是好手段,居然让蝶兰能为他付出这么多。”
  “谁说不是呢?”
  “据说炼药大师炎药都没有办法。今早,蝶千秋放出话来,愿以两千军功求医,救自己女儿。”
  “两千军功?”
  “真的假的?”
  “自然是真。可惜,炎药都说没救了,谁还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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