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第41章 美国348号密室杀人案2

不过,很快就有一个细节让案件出现转机。
  酒店方面回忆,案发当晚确实有一个人进入过格雷格的房间。
  格雷格曾在房间内使用微波炉加热爆米花,引起线路短路。
  造成了348号、349号以及楼下两间房一度停电。
  酒店安排了维修工莱恩到348号修理。
  晚上8点半。
  雷恩修好电路后离开。
  由于莱恩是最后一个见过格雷格的人。
  斯考特警官随即对莱恩展开了调查,发现莱恩曾有过犯罪记录。
  警方马上将莱恩带到警局测谎。
  不过莱恩通过了测谎实验。
  除了最后见过格雷格外,警方在莱恩身上找不到任何他犯罪的证据。
  斯考特警官随即又将目光转移到了349号房客身上。
  猜测是否因格雷格造成停电双方发生冲突意外杀人。
  349号房间住着两名在附近工作的电工朗斯和提姆。
  案发当晚。
  朗斯和提姆与另一名电工特伦特在房间喝酒、聊天。
  之后他们一起去了楼下酒吧。
  大约晚上12点回到酒店房间。
  还曾听到格雷格房间传出咳嗽的声音。
  斯考特警官没有从这三人身上找到可疑线索。
  案件至此再次陷入了僵局。
  目前,困扰斯考特警官的主要是两个问题。
  凶手到底是谁?
  凶手又是如何在密闭空间杀人的?
  想要破解第二个难题,那就要找到凶手。
  而排除了苏西、莱恩以及349号房客后,警方再也找不到一个嫌疑人了。
  直到8个月后。
  一位私家侦探的出现,让案件再次迎来转机。
  由于警方的调查毫无进展,格雷格的妻子苏西等不及了。
  她向大名鼎鼎的私家侦探凯恩求助。
  当凯恩熟悉了整个案件后,他找到苏西问道:“你努力回想下,这个案子有没有你觉得异常的地方?”
  苏西想了一会儿回道:“格雷格特别怕热,平常他总会把冷气开到最大,房间搞得像冰箱一样。但那天被发现时,他的房间却没开冷气。”
  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凯恩。
  他兴奋地说道:“我想我已经知道是谁做的了。因为有人说谎了。”
  苏西的话,到底有什么细节让凯恩惊喜呢?
  关键点就在于冷气。
  案发季节天气比较闷热。
  按照格雷格的习惯,他在房间一定会开冷气。
  根据酒店方叙述,当晚348号房间曾因格雷格使用微波炉导致线路短路,短暂停过电。
  后经维修工莱恩修理恢复供电。
  莱恩的离开时间约为晚上8点半左右。
  凯恩由此大胆推测,当晚格雷格的房间原本开着冷气,但之后停电导致冷气关闭。
  因为之前整个房间很冷,所以恢复供电后格雷格一时也没发现冷气是关闭的。
  通常来说,在那样闷热的天气下,即使门窗关闭,冷气也会很快消散。
  房间温度一旦升高,格雷格一定马上就能感觉到。
  而他却没有重新开冷气。
  唯一的解释是,格雷格在房间冷气还没有完全消散时就已经死亡了。
  也就是在维修工莱恩离开后不久他就遇害了。
  那么凶手就呼之欲出了。
  极可能就是349号房间里的三人。
  为什么是349号房客而不是维修工莱恩呢?
  那是因为警方在调查349号房间时,三位房客曾说,他们先是在房间喝酒、聊天。
  后来又去到了楼下酒吧。
  夜里12点左右回来时,还听到格雷格房间传来的咳嗽声。
  根据凯恩的推断,深夜12点的时候,格雷格至少已经死亡2到3个小时了。
  怎么可能房间还有咳嗽声音呢?
  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当时的凶手在348号房间。
  二是349号房间的人撒谎,他们根本没有听到咳嗽声。
  鉴于现场是密室,349号房客撒谎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私家侦探凯恩又重新将嫌疑推回到349号房客身上。
  找出嫌疑人后,下一个要解决的问题就是。
  查出349号房客是如何在不进入房间的情况下,杀害348号房间的格雷格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凯恩决定先找到349号房间三名电工的上司,看能否发现有用的线索。
  上司告诉凯恩,事发后他曾听到三名电工谈论过有关枪的话题。
  凯恩和斯考特警官又重新回到348号房间,他们仔细地搜索每一片区域,尤其是墙壁。
  果然,在墙壁上发现一处不起眼的被修补过的小洞。
  小洞是和隔壁349号房间相连的。
  凯恩马上来到349号房间,把激光笔放在洞里一打开。
  激光笔的轨迹正好落在格雷格靠在床上的位置。
  由此,凯恩推测,格雷格是被349号房间射出的子弹击中的。
  凯恩将推断告诉了法医。

  法医经过伤情比对,认为虽然概率极小。
  但如果是直径10毫米以内的子弹,确实有可能留下这样的伤情。
  法医告诉凯恩,子弹穿过墙壁的速度被大大减缓。
  因此,没有穿透格雷格的皮肉,而是在他的大腿内侧来回弹跳,从而导致严重的内伤。
  知道了作案手法,接下来就是要弄清楚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了。
  那是否如警方刚开始推测的那样,三人是因为停电,不满格雷格才杀害他的呢?
  于是,凯恩和斯考特警官找到了嫌疑人之一的提姆。
  提姆仍然坚称三人和格雷格的死无关。
  然而,在警方审讯下,提姆的心理防线最终被攻破。
  承认了格雷格的死和他们有关。
  提姆声称,他们三人当晚在房间喝酒、聊天。
  朗斯兴奋之下拿出枪在他们面前炫耀,还开了一枪。
  没想到子弹穿过墙壁打到了348号房间去了。
  三人知道348号房间有人,但当时并没有去看看或是报警,只是用牙膏将破洞修补上,之后去了楼下酒吧继续喝酒。
  直到第二天早上警方出现,三人才知道酿成了大祸。
  虽然整起案件是一场意外导致的,但毕竟造成了人员伤亡。
  而且凶手隐瞒真相。
  最终朗斯还是被判了10年刑期。
  而提姆和特伦特因为充当了人证,没有被起诉。
  格雷格到死也不会相信,自己躺在床上悠闲地看着电影,竟被隔壁房间射出的子弹击中死亡。
  名副其实的躺着也中枪。
  嫌疑犯也不会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也应了罗卡定律的那句话:凡走过,必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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