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487夏克明的扭曲人生3

工程师米某是夏克明杀的第三个人。

据夏克明供述,他跟米某认识不久,商量建设别墅。

事先谈好分成,事后米某又想多分一杯羹。

“越想越生气”,他就指使夏克治纠集杨辉、陶纯等人将米某做掉。

夏克明生意涉足领域包括别墅、进出口,甚至在“非典”时期还抓住时机搞了300台呼吸机和10台CT机。

“他很有经济头脑,自己也特别渴望成功。”

知情人说。

夏克明供述,“非典”前,他跟生意伙伴吴某成立过一家公司。

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诈骗,几笔生意下来公司积累了两三千万资金。

后来吴某想要回这笔钱,当时钱已被夏克明与杜欣蕊拿到港澳地区买债券。

夏克明就想索性干掉吴某及其女友高某了事。

“你没干过,不是特难的事儿。”

杨辉曾对辩护律师说。

杀人过程中。

往往都是夏克明出头将被害人约到一个地方,然后由夏克治带人具体实施,

杀害吴某和高某时,夏克明将两人约到一个地方,毫无提防的高某和吴某刚跟夏克明打声招呼“夏总”,就被身后一根绳索活活勒死。

夏克明供述手下兄弟行为时,曾称“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反正都是按照同一个模式——勒死、碎尸、抛尸”。

随着杀人数量增多,夏克明积累的财富也越来越多。

几十万元的第一桶金变成投资资本9900万的医疗公司。

夏克明一直很信赖情人杜欣蕊。

直到2005年7月夏克明被绑架。

虽然最终平安无事,但他怀疑起杜欣蕊。

“当时正被警方通缉,外界不可能知道行踪,杜欣蕊肯定与此事逃不了干系”。

同时,夏克明认为,这些年间杀人的事杜欣蕊都知道,早晚会从她嘴里跑风。

按照夏克明的说法,杜欣蕊应该是他“最犹豫”的一次。

从2006年四五月份萌生念头,到2007年1月动手,纠结了半年多。

进一步刺激夏克明的是,医疗公司的法人代表从杜某变更为文某——杜欣蕊的丈夫文达。

“我不杀她,她可能找人杀我,公司从开始创业到后来我投入了很多,包括杀人、注入资金,到后来我什么都得不到。”

2007年1月25日下午。

夏克明将杜某和文某约到建国门某出租房内,声称要介绍人帮杜某儿子上学。

两人一进门,就被夏克治等人按照同一套模式杀害。

从1999年12月杀第一人,到2007年3月被控制,近8年的时间内夏克明为何能逍遥法外?

夏克明的辩护人称,第一个被害人刘某失踪后,当时公安机关找到夏克明,但只是作为侦查方向例行问话。

夏克明表现得异常镇静,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迷惑了警方。

加之本案中多数尸体都被破碎、焚烧或烹煮,也加剧了侦破难度。

同时,一些案件包括生意伙伴吴某及其女友高某。

由于当事人本身生前所从事的事业并不光彩,出事前也曾嘱咐过家人要到国外跑路。

因此直到2008年家人上网看新闻知道夏克明被抓,才知道自己的亲人早已遇害。

除此之外,夏克明有一种能耐,就是将正在查办自己的官员变成好朋友。

夏克明供述,他在地级通公司帮助女老板李某做生意期间,接触到胡丛华。

1998年、1999年前后,李某从美国一家公司进口电缆,但电缆都是走私进来的,结果在天津海关被查扣。

当晚胡丛华带着队伍从天津到北京把地级通公司查封,“胡丛华说这是铁案。”

现年46岁的胡丛华,案发前任天津海关重要职务。

因参与查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主持查获千万元以上走私大案等,曾被媒体称为“国门胡一刀”。

案发后,夏克明托情人杜欣蕊找关系约到胡丛华。

在天津开发区的一个咖啡厅,杜某揣着夏克明给的20万去见胡丛华。

胡丛华收钱后杜某消失、夏克明现身,向胡丛华讨教案子的走向。

收下钱的胡丛华很痛快,当即表示让地级通主动配合海关调查写个书面检查、交点保证金。

两三个月后,这起“铁案”就以地级通公司补税、海关不再做出处罚结案。

胡丛华接受调查时承认,除上述20万,在地级通案子末期时,夏克明还送他一辆价值近30万的雅阁轿车。

胡丛华觉得自己作为海关干部开雅阁太扎眼,就把这辆车挂在亲戚名下。

北京市公安局汪浩,也是跟夏克明不打不相识。

据夏克明供述,2003年底,他因一起诈骗案被公安局通缉。

2004年春节后,情人杜某安排他与汪浩在长安大厦一家餐厅吃饭。

此后,汪浩先后向夏克明提出要运动手表、紫檀家具等。

汪浩夫妇提出女儿在澳大利亚读书,准备去看看,让夏克明帮助解决点费用。

夏克明又送了10万元。

就像当年收买胡丛华一样,夏克明又一次用钱躲过了法律制裁。

据法院查明,夏克明获知自己因涉嫌信用证诈骗被立案侦查。

为逃避法律制裁。

2005年年底至2006年期间。

先后给予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员汪浩名士牌手表一块、红木家具三件及现金10万元,总计15万余元。

如今,汪浩已因受贿罪被二中院判刑。

胡丛华也被法院查明还曾有三起受贿,因受贿罪被判处8年徒刑8年,并没收其财产50万元。

2008年6月30日。

夏克明、夏克治、杨辉、陶纯被公诉,在1999年到2007年因为各种原因杀害八人,犯下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

2008年12月4日,法院一审宣判4人死刑。

一审后,被告人为求保命不断检举揭发新情况,先后有两名官员被牵扯进来,二审法院两次将本案发回。

2012年8月1日。

二中院认定4名被告人犯下8条命案、行贿两名官员、非法持有枪支等。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行贿罪判处夏克明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夏克治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杨辉死刑。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纯死刑。

同时判决四名被告人连带赔偿14名死者家属500余万。

至此,北京亿万富商夏克明特大犯罪团伙宣告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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