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越又重新清点一遍粮票,然后把所有东西放进了随身空间里。
想了想,又去了隔壁屋子,这是前主父母住的地方。
在床底下翻出一个木箱子,拿出钥匙打开,翻找里面的东西。
三十几枚袁大头,五块小金鱼,还有一些金银首饰。
最让曹越眼睛一亮的是一把手枪和三个弹夹,另外还有三十枚黄澄澄的铜壳子弹。
曹越认识这把手枪,正是经典的勃朗宁M1911手枪。
男人对于枪有种天生的热爱。
这是曹国民的战利品,跟宝贝似的,谁都不许碰。
曹越小时候好奇,偷偷拿了钥匙打开把玩,结果被曹国民一脚踢飞,差点被岔了气嗝屁,从此以后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嘿嘿——!”
曹越像抚摸一个绝色美女,爱不释手看了又看,最后恋恋不舍的将手枪重新放入木箱里。
将东西放在这里太不安全,曹越将整个木箱收进随身空间。
棒梗今年才五六岁,但是已经初显“盗圣”的本事。
加上“盗神”贾东旭还活着,这要是放在家里,早晚得丢。
曹越又翻箱倒柜,将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股脑收进随身空间。
忙完一切,曹越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去厨房将剩下的六个鸡蛋全部打入碗里,然后将小铁锅放在了炉子上,倒入了油。
待油温五成热时,将鸡蛋倒入了锅里。
“哧啦!”
鸡蛋的香气迅速飘了出去。
不到两分钟,一大碗金黄色的鸡蛋出锅了。
曹越饿极了,一口气就将鸡蛋一扫而光。
这点东西,自然吃不饱。
曹越又把半包桃酥吃光,肚子这才稍微舒服了点。
这个年代的人肚子里缺油水,一个个都是大肚汉。
虽然不想吃粗粮,但是饿肚子更难受,曹越没法子又去熬了一半锅棒子面粥。
“真是难喝!”
曹越皱巴着脸,如同喝苦药一般,好不容易将棒子粥喝完。
这样可不行,必须想办法搞些细粮。
只吃了一顿,曹越就受不了,将锅碗洗好后,躺在床上开始琢磨起以后的路。
鸽子市现在他还不能去。
因为随时都有红袖箍去抓人,以他现在的身体,遇到这些人,绝对跑不了。
要是被抓住,即使有烈属的身份,依然很麻烦。
必须先把身体养好才行。
这条路暂时走不通,那只有去钓鱼了。
前世曹越也是钓鱼爱好者,但是技术太差,每次都是“空军”,为了面子,回家时往往都要去趟菜市场。
现在他有神级饵料制作方法,再也不用担心钓不到鱼。
前院的三大爷闫埠贵星期天就经常去城外河里钓鱼。
钓到小的自己吃,大的卖到轧钢厂食堂填补家用。
不过,河里都结冰了,需要凿开冰窟窿去钓鱼,现在已经是下午,明天还要去上班。
冬天昼短夜长,等下班再跑到城外,天早就黑了。
曹越心里暗暗决定必须买辆自行车,没有自行车,出去太不方便了。
“看来只能请假了。”
他可不想再吃一个星期的粗粮。
曹越决定明天就去轧钢厂请假,想完这些,又寻思以后的路。
再过几年,风暴就来了,好在以曹越现在的身份,只要不冒头,就不会殃及到他。
而且这期间对于曹越来说是个巨大的机遇。
他可以去收集各种古董,等到改革开放后,那就能躺着数钱了。
……
曹越正美滋滋的规划着未来。
就在此时。
房门被推了两下,来人见房门从里面关着,不满的喊道:
“小曹,快开门,大白天你关门干什么?真是的!”
“贾东旭!!”
曹越一听声音,眉头一皱,这贼孙怎么来了。
“咚咚咚!”
贾东旭见曹越没说话,用力拍着门,大声喊道:
“ 小曹,快开门,我找你有事。”
“来了。”
曹越起身去刚把房门打开,贾东旭就急不可耐的钻了进来。
“我的娘,冻死我了。”
贾东旭丝毫不见外,直接跑到炉子旁烤起火。
当看到炉子被烧的通红,抬起头生气的看着曹越,心疼道:
“小曹,你日子不过了?一次烧这么多煤,一点不知道节省。”
现在烧煤需要煤票,而且是定量供应,不可能无限量使用。
曹越见贾东旭脸上布满肉疼,好像自己烧了他家的煤,很无语。
这是把曹越的东西当成贾家的了,真他么的无耻。
不过曹越也确实奢侈,一般人家根本不可能这么烧炉子。
只是曹越来自后世,习惯了有暖气的日子,加上他现在身体瘦弱,实在是忍受不了冷冰冰的环境。
“好香呀!这是煎鸡蛋的香味,还有桃酥。”
贾东旭说着又吸吸鼻子,咽了咽口水,生气道:
“小曹,你怎么能吃独食呢?哥哥我还在家吃窝头呢,你自己吃香的喝辣的,也咽的下去。”
曹越看他没完没了,面无表情道:
“你来的正好,我有事跟你说。”
贾东旭正在为没吃上鸡蛋而恼火,并没有发现曹越的异常。
而这厮很自信,经过两个多月的相处,早已经摸清曹越的脾性,将这个傻小子死死拿捏住。
“你的事不急, 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跟苏蓉说了吗?”
贾东旭神神秘秘的说道。
“什么事?我忘了。”曹越道。
“哎呀!小曹,苏蓉好不容易回家一趟,你怎么不抓住机会跟她说呀?”
贾东旭一听曹越忘记了,急眼了,右手用力拍了一下大腿。
“咱们不是说好了,你找机会去把苏蓉骑的自行车要回来吗?”
“她一个丫头片子,跟曹家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却骑着本属于你的自行车,你一个大小伙子,现在接了班,又成为保卫科干事,堂堂的大干部却整天两条腿走路上班,这像什么话?”
说到“保卫科干事”,贾东旭眼中难掩羡慕的神色。
若不是曹家满门忠烈,就曹越这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哪能刚参加工作就转了正,不到三个月就成为保卫科干事。
贾东旭在轧钢厂工作七八年了,又因为是一大爷易中海的徒弟,这才好不容易成为二级工,每月领37块5毛的工资。
在厂子里有易中海护着,家里娶了别人都羡慕的漂亮媳妇,以前贾东旭还沾沾自喜。
但是,凡事就怕有比较。
曹越工作三个月,厂里就直接提拔他当了保卫科干事,行政级别定了24级,每月可以领四十二元工资。
这比贾东旭都高。
而且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干部。
贾东旭心里酸溜溜,要是其他人,厂里的工人早就不忿的闹开了。
但是曹国民是为了救火牺牲,本身又是战斗英雄,曹国民两个亲大哥在战争年代相继为国捐躯,这样的背景下,没人会有意见,反而认为这理所应当。
只有贾东旭这种小人才会心里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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