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极品笔圣 > 第三章 红了

?2013年10月10日,

  

  就在今天!华夏国的首都,京都市发生了两件震惊全市的大事!

  

  第一件,就是华夏国当红歌星——唐忆如,遭到疯狂粉丝的挟持!可幸的是,最终有惊无险,被好心人给救下了。

  

  第二件,就是华夏国,出现了一个真正的全民英雄,那便是——T恤哥!

  

  年轻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仅仅是扔出了几块石头,就被唐忆如的粉丝们捧上了英雄的高度!成为了万众崇拜的新人王!

  

  一时间,名声大噪!没多久,七大胡同八大巷,上到敬老院,下到幼儿园,“T恤哥”三个字是真正的成为了路人皆知!红的那是相当彻底!

  

  某某两白领在公司中对话。。

  

  “小魏,今儿穿T恤啊!”

  

  “是啊!T恤流行嘛!”

  

  “那我这西装革领的,大夏天算什么事儿啊。”

  

  “去换了呗!”

  

  “那不被老板炒啊!”

  

  “不会的,怎么会呢!”

  

  “怎么呢?老板不是一直要求西装革领才正式么。”

  

  “不会!他今儿也是穿T恤来的!”

  

  “哦。”

  

  。

  

  而嗅觉快过狗的精明商人们也开始借着“T恤哥”的名头贩卖T恤,让各个小店中本来不值一提的普通T恤瞬间炙手可热!

  

  “嘿,哥们,知道T恤哥吗?”

  

  “知道啊,就是救下唐忆如的英雄嘛!”

  

  “你知道吗?他穿的T恤是我这里买的。”

  

  “真的?!快带我进去看看,看看!”

  

  “好嘞!”

  

  某个菜场中。

  

  “王婆!今儿怎么这么早就收摊了?!”

  

  “不做这门生意了,挣不着钱啊!”

  

  “那您这么大年纪能干嘛啊?!”

  

  “卖T恤去呗!”

  

  。。

  

  其实华夏国财政部应该给年轻人颁发一个全民英雄的奖章,为什么?因为他再次刷新了GDP!

  

  一时间,T恤哥已经成为了华夏国无可替代的当红名词!

  

  可这名词的主人,此刻,却是对自己的一番“伟业”毫不知情!

  

  “老板,给我来一碗汤包!”

  

  站在夜市里的汤包摊子前,一个白白净净、身材端正,穿着普通T恤,普通牛仔裤的年轻人从自己的口袋之中掏出了皱皱巴巴的二十块钱,叹息了一声,揉好了,转身递给了汤包摊子的老板!

  

  “只剩最后二十了,也就够吃碗汤包。没办法,谁叫小说还没签约没钱拿呢?就指着这过吧。”

  

  借着月光,能很清晰的看清年轻人的五官,那叫一个帅气啊!皓月一般细长的眼睛,深邃的眼神,高挺端正的鼻梁再加上那一缕薄唇,这样的一张脸摆在女人的脸上都绝对是倾国倾城。而此时摆在一个男儿脸上,简直就是妖孽!

  

  “喝,小伙真帅啊!怎么不去当明星呢,一定挣钱的!”

  

  “谢谢老板了,还是不去的好。”

  

  “怎么呢?”

  

  “会被绑架的。”

  

  “呵呵,小兄弟真幽默啊。”

  

  一抬头看见年轻人的样貌,就连汤包店的老板也不禁赞叹不已。

  

  这年轻人便是先前偶然情况下对唐忆如出手相救的凌风,也是现在华夏炙手可热的明星——T恤哥!

  

  凌风早上出门的时候也纳闷呢——怎么街上清一色全是T恤?他哪里知道这全部都是受他的影响!

  

  凌风其实本身不是京都本地人,而是来自华夏南部的一个小城市中的一个名叫吴家村的小村子。

  

  他的父亲,凌非是京都人,只不过就在他一出生没多久,就因为私人的原因将他抱走,远走乡村。

  

  凌风来自于一个判官笔世家——凌家。

  

  凌家早在古代的时候便扬名一时,原因是家传暗器绝技——凌家笔法,太过犀利!这也是先前他的技术如此精纯的原因,说白了,祖传的!

  

  而凌家流传至今,虽说是庞大世家,其实也就剩下他一个光杆司令了。也许还有别的非嫡系分支,但年代久远,四散天涯,相互间也没有联系,所以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还有哪些凌家人在世!

  

  就这样,当时名扬天下的凌家也没落了。

  

  更可惜的是,早在凌风十岁的时候,凌风的爹,凌非,也因为病入膏肓,而去世了。导致今日,留下了这一个独子独自在世上打拼!

  

  每每想起父亲临终前拉着自己的手,慈祥叮嘱的样子,凌风的心中都是酸楚不堪,无一不是眼泪在眼眶中打滚。

  

  父亲去世前,给自己叮嘱过四件事。

  

  第一件,就是让自己每日熟练凌家笔法,不得疏于练习,总有一天在人生中会派得上用场。

  

  第二件,父亲是千叮万嘱自己在二十五岁前不得使用凌家笔法获得任何私人利益。也不得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在任何人前展露出凌家笔法来。

  

  第三件,就是整个凌家由古至今的执念!那就是华夏十八般兵器,判官笔独独没有列入其中。这便成为了凌家一千多年来,每一代人努力的目标!那就是一定要让判官笔最终步入华夏十八般兵器的殿堂!

  

  而到了如今,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凌家第六十一代孙,凌风的身上。

  

  最后一件事嘛,是父亲的私事,也是凌风的私事。那,就是来到华夏的首都,京都市中,寻找凌风从来没有见过的母亲!

  

  爹去世后,凌风便拿着爹给的钱,和寻找母亲用的翡翠坠子毅然下了山。

  

  后来,遵循着原来村里,父亲的一个好友,罗叔的安排,便和罗叔的儿子,罗文,一起进入了华夏国特战队中训练。训练的日子,教会了他很多,一晃眼,便从中毕业了。

  

  告别了军旅生涯的凌风,为了寻找从来没有见过的娘亲,一路打拼,来到了这座车水马龙的大都市--京都。

  

  不过爹在去世的时候,那一句让凌风二十五岁前不得使用跟笔有关的任何技能谋生的事情,凌风一直牢记在心中。即使再苦再累,宁愿乞讨,凌风也没有用家族传下来的笔法,让自己获得一分钱的利益!始终都是毫无一技之长的,在这钢铁水泥的大都市中闯荡!

  

  十岁的少年背井离乡寻找娘亲的故事,其中的艰难辛酸,可想而知!

  

  而今天,一路捱苦的凌风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四岁零九个月了,即将跨入那二十五岁的年纪!

  

  刚到这大都市的时候,看着各种名车在街道上奔驰,巍峨耸立的大厦直通天际。最主要的是,各种长腿性感,黑丝拉臀的美女让没见过市面的土包子凌风彻底傻了,愣愣的只扔出了一句:

  

  “我勒个去。这咋比村里二麻子家的媳妇还俏咧!”

  

  二麻子的媳妇在凌风心中是原来村里最漂亮的人。那一对晃晃悠悠的双峰,清清秀秀的小脸蛋。想想就能让小处男凌风口水直咽。好几次听见二麻子家隐隐传出的那扣人心弦的**声,都让欲罢不能的凌风直扒她家墙头。

  

  无奈人矮被墙欺啊。

  

  直至今日,已经在这京都市中生存了三年的凌风,才彻底的熟悉这个看似低调,却是力道十足,微微一动就可以改变世界的咆哮猛兽!

  

  而即将二十五岁,却是一天学都没上过的凌风,平日里,就靠在网上写些不费劲的稿子,赚取廉价的糊口稿费。如今他也是决定在能够使用家传绝技之前,能够在网上写一篇以家族笔法——凌家笔为主题命名的全本小说,只是万恶的编辑仍然不让他签约!

  

  “得勒,您的汤包!”

  

  好半天,汤包总算是做好了。只是老板的一声吆喝打断了正在苦苦意淫中的凌风。此时,凌风的心思可是全然放在昨夜让他费了好半天劲的****身上。

  

  “松岛还真是不错,下次再多下两部她的片子。”

  

  一边心中挂念,一边手中拿好了筷子夹了一个汤包顺势送入了嘴中。

  

  “呵。真香!”

  

  早就饿急眼的凌风闻着碗中喷香四溢的汤包,不由一瞬间食指大动!而他刚准备去再夹一筷子的时候,突然,他感觉到自己的手肘被一个人拉住了,他不禁满脸疑惑的朝着拉住自己的人看去。

  

  这时,就在他的身后,一个满脸脏不拉西,全身都是脏兮兮的黑色,戴着破僧帽,穿着破僧衣,拿着破扇子,脚踏破草鞋,头发看上去好像一百年都没有洗过,全都纠结在一起的老和尚在背后,整拉住了他的手肘,朝着自己满脸笑盈盈的。

  

  “哇!!!”

  

  回头看见这么一主,凌风瞬间把持不住,将自己刚刚吃进嘴中的汤包全都一点不剩的吐了出来!

  

  太脏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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