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什么特长,长相也一般,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看小说。
我也幻想过穿越,可谁能想到开局就在牢房啊!
就问,谁有我惨!
记得那次在医馆前,遇到一个乞丐,他们不给他治病还给赶了出来。
我就心软了,冲动地上前理论。
我看到了书中的男配李煜和女配苏芷溪,我当时是惊讶的,因为书中没写他们关系那么亲密啊,这完全和小说不一样。
当然,李煜的描述还是一样的,虽说长得跟白面书生似的,但人家武功高强还是个将军。
这么大的反差很难不让人爱,我仗着自己的这具身体长得还不错,有意在他面前表现。
出乎意料的是,这人完全不鸟我,哎呦,我这暴脾气。
我还真就不稀罕了,得知老乞丐手脚不干净,我干脆将人拉到我的阵营里。
得不到就毁掉,没错,我就是这么恶毒。
可惜,竟然有人为他们说话,只留我一个人干了好几天的杂活。
后来想到小说里描述的风景不错的白马寺,我决定去散散心。
大半夜的,我想,除了我这个熬夜习惯了的现代人,应该没有人还会在这个时候出来了吧。
结果我想错了,不但有人,还有三个,有两个可是大帅哥啊!
现代帅哥见过不少,比尹承善跟贺长风长的还帅的真就没有。
难不成真的是古代的风水好,比较容易出俊男美女?
哎,管他呢,我这个人就是贪心,想要征服这两个帅哥。
可是!这两人什么意思,我就站在他们中间,就像是看不见我似的,直接把我无视了。
两个人为苏芷溪争风吃醋,那叫一个火药味十足。
行吧,这次又和小说不一样了。
我感觉那个万人迷女主不是苏洛,怎么反倒像是苏芷溪这个女配呢?
都是女配,大家的命怎么这么不同。
那行吧,作为恶毒女配的一员,我传播一些谣言,促进你们的感情发展,不过分吧,嘿嘿嘿……
穿越女必备的打脸场景,叫我遇上了,不过不是什么九宫格,九连环,而是鲁班锁。
这个,还真别说,有段时间网上火过,买来玩过。
我心中那叫一个得意啊,轮到我大方光彩了吧。
太激动了,有点得意忘形,竟然没听清规则。
一个人还不够,要两个人或者更多才能说明大齐比他们桑国能人辈出。
我撇撇嘴,暗道古人都是这么无耻的吗。
这玩意我一个现代人知道也就算了,还有谁能解出来,这不纯纯刁难么。
哎,真别说,除了我还真有人会。
正是那个苏芷溪,另外还有个太子,尹承善。
我的天,这古代各个都是天才啊,只看我弄了一遍就会了。
别说了,让我自闭一会儿,我的小心脏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治不好的那种。
不是说穿越女才是主角吗?
别人可能真是这样,反正我跟这个一点没关系。
宴席上我想着来个强的,把中药的太子劫下来,谁知道过程一波三折。
这个计划又泡汤了,当时虐太子太狠,他给我现在的父亲穿小鞋了。
回到家我就被罚了,行吧,我也想通了,这些大人物不是我能肖想的。
天天待在屋里无所事事,最大的喜好就是打听这些个男女主还有配角们的事。
听着他们的爱恨情长来解闷,再后来不知道怪病是怎么传出来的。
我们一家除了我都感染了,所有人都死了,虽说他们不是我的亲人,但相处了好些时间,还是会伤心的。
为了保命,我收拾收拾离开了京城。
我用为数不多的钱买了笼包子,正吃的高兴,被一个乞丐抢走了。
那可是我一天的口粮,心里的怎么可能不气。
我还在想,不会我跟乞丐八字相克吧。
我是个坏女人,所以我想让乞丐赔我包子。
但那家伙就跟哑巴一样,无论我说什么都不搭理我,包子三下五除二就被他吃没了。
眼看包子要回无望,我放弃了,直接转身走了。
谁知道这个乞丐他赖上我了,自己都养不活了,别说再多一个了。
可他愿意跟着我也没办法,偶尔吃剩的东西丢了也浪费,索性便宜他了。
有次我也是闲的发慌了,竟然想看看他长什么样。
带着他就直奔河边一顿搓洗,偶莫,瞧我发现了什么,一个绝顶大帅哥!!
这是她能有的待遇吗?
咳咳咳……事实证明我能拥有这样的待遇,果然,一趟穿越不白来。
我承认,我是看上人家的颜值,开始把自己的食物分他一半。
就算自己天天饿肚子,只要饿不死,看着那张帅脸也是高兴的。
长这么帅,应该不是什么普通人,小说里的铁律不是么。
当然,我只是YY一下。
有天早上我睁开眼,看到一个锦衣华服的美男子,顿时就傻了。
这还是我那个跟屁虫似的乞丐帅哥吗?
他的身后跟了一大群人,他还带着我一起吃香喝辣的。
后开我问他是什么人,他说他是魏国的大皇子。
要知道魏国的实力可是不比大齐差,这下子我感觉自己捡到宝了。
这家伙好像对我一见钟情,直接带着我回去成亲了。
就这样,我成了大皇子妃。
不过高兴没多久,魏国跟大齐的战事就败了。
我想着能不能看在都是熟人的份上少赔点,结果显而易见,是我想多了。
与之相反的是,他们下手更狠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杀熟?
好吧,谁叫我们是战败国,只能认下了。
说实话,顾商这个人对我真的很好很好,无论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只要他能做到,都会一一满足我。
我为此还担心过,心想这不会是个什么局吧。
顾商好像被我逗笑了,说我傻的独具一格。
瞧瞧,这骂人都这么宠溺。
我承认,我是不太聪明,但你不能看破不说破么。
之后的相处中我也逐渐意识到,顾商他是真的喜欢我。
我问过他,他喜欢我什么,毕竟我浑身上下没什么优点。
他说,他就没见过哪个人还会找乞丐要回东西,尤其还是一个女子。
他觉得这样的我很特别,就喜欢我这种的。
我:……
此刻,无语就是我的母语。
虽说穿书的前半段不怎么顺心,但现在我很满意。
有个口味的独特的帅老公,还有几个乖巧的孩子,不愁吃穿,地位还高。
嗯!妥妥的人生赢家!
这人生呐,就是这么易如反掌,易如反掌,哈哈哈哈……
有点得意忘形了,没办法,谁叫我过得这么滋润。
不得意一下感觉没意思,要是能有个手机就好了,发个朋友圈记录一下。
不过这都是不可能的,回去是回不去了。
这里过得也挺好,不回去也无所谓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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