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永诺 > 第三十二章 异常

?时云天连续十多年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喝一杯药水,以压制自己体内的寒气。这药水有的时候是仲元亲自为他配的,但只要仲元根据他的反应确认了药水的效果,便会将配置的方程式写给时云天,接下来的一个阶段就会让他自己按照写好的方子配置。

  时云天十多年来从未间断过服食这类药水,从来没有试过中途停止不喝会是什么感觉。

  直到今天。

  和professor聊天后,时云天为了更好的迎战第二天的足球赛,在网络上找了一堆关于足球的资料来看,总算是对于这门风靡全球的运动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然而,由于他过于投入在这上面而忘记了时间,直到因为困意慢慢睡着,也没有配置当天的药水来喝。

  同样的,时云天也没有拍摄今天的玛尔斯星周围星空照片,当一个人被要求着连续十几年每天做同一件事而又不知道要为何去做的时候,实在不会将这作为第一重要的事来看待。因此,当鸡叫头遍,窗外的月光依然明亮,而天边也已经泛起了一抹鱼肚白的时候,时云天从趴着的电脑桌上慢慢醒来,触目所看到的,只是电脑显示屏的一张屏保图,那是他前年通过望远镜拍摄到的一颗在月球表面掠过的拖着长长尾巴的哈雷彗星。

  时云天常年按照大叔的吩咐拍摄玛尔斯星的照片,有时他也会根据天文观测预报去拍摄一些定时定点出现的彗星。然而由于他昨天晚上过于专注在足球规则的研究上面,因此整个地球上昨夜无人看到,深夜时分在玛尔斯星右弦位152.48度角的位置,浮现出了两圈淡淡的气影,外圈是一层亮丽的紫红色,内圈是浅浅的灰白色,而中心部位则是无尽的悠黑。这抹虚影如波纹一般轻微抖动着,并没有向外层扩散,它维持的时间不长,约莫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便一点点涤荡着化为了虚无。

  时云天醒过来的第一个反应,是担心自己没有服食药水的身体被寒毒侵蚀到了哪种程度,他立刻在原地打坐,将体内的真气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却发现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若真要说与以往服食了药水的感觉有何不同,那只能说缺少了那股经脉中流淌着的充沛劲力。

  这是怎么回事?

  时云天跟随着仲元常年进行理化学实验分析,养成了遇事冷静分析的习惯。当他面临这个大叔从未交待过的新问题时,第一时间便不是认为自己的寒毒被驱逐干净了。在常年的服药过程中,他并没有完全迷信大叔每次给他配的方程式,而是都要了解清楚其中的原理,每一种化学元素及其占比的依据,与自己练功时的感受相对证,确认了药水的效用后才会服食。因此时云天也知道,若是单独服食这种综合了十多种常见和稀有元素组合的药水,对普通人而言只怕是会一时三刻毙命的毒药,而对于身上本来就有寒毒的时云天来说,却正好是能够解决他苦恼的良药。以毒攻毒说起来简单,但是这其中的成分和分量,却是必须非常混乱的将传统医学和高分子化学相结合,才能配得出来。

  时云天不明白,为何平日里自己到了十二点就会全身发寒发冷的身体,今天却只用睡一觉就可以控制得住。但他不是一个遇有问题就思索半天非得纠结出个结论而耽误正事的人,虽然确认了身体并无大碍,他还是谨慎的在实验室照着大叔的方子配了一份药液来。

  由于今日是学校运动会的第二天,也是高一年级足球比赛决冠亚军的日子,三班球队在昨天与四班的竞争中胜出,今天要与另外四支球队通过两场比赛争夺冠军。因此时云天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之后,推开门朝着大门左边走去。

  时云天刚从房门走出时,发现在两米开外的一棵榕树下直挺挺躺着一只僵直死去的大狗,俨然便是前不久还在对他龇牙咧嘴的那只。初时时云天并不以为然,以为是昨夜突然降温使得大狗突遇寒流而死。然而他没走几步远,便看见另外两棵榕树下零星的掉落了死去的麻雀,更远一点地方则有更多蚊虫的尸体。

  巷子里住在靠着大街一头的一户人家轻轻推开了门,一个六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搀扶着一个老头,慢慢的踱了出去。老太太侧着身子让时云天先走,而老头嘴里还在埋怨着老太太不该打电话告诉儿女们,他们自己去医院看一看就好此类的话。

  时云天看了看老头还很精神,并不需要自己在旁帮忙,便快步从他们身旁走过,往体育馆的方向赶去。

  锦城体育馆与时云天所住的地方隔得很远,但他养成了走路不坐公交车的习惯,实际上除了刚开始出来有一段路在铁路系统居民区中弯弯曲曲之外,等步行到二环路上便基本是一路直行。

  当他刚刚踏上二环路上时,便看见了对面不远处那个握着手珠慢慢走着的背影。时云天对于巫少南那串手珠始终有一种隐隐约约熟悉的感觉,再加上昨日与巫少南也算是队友了,而不像先前没有一点交流,因此便从后面跟了上去。

  在一个小巷转角的地方,时云天看到四个手持砍刀的人将巫少南围在了中间,而一个上下打扮像个写字楼白领的人也跟着走出,听着他和巫少南两人的对话,时云天不禁诧然:巫少南一副与事不争的平和模样,竟然会是一家社团里的人。

  时云天从巫少南的话里就能判断,他是必定不会答应对方提出的要求,否则也不会一直躲在学校里不肯露面。于是屏住了呼吸,贴着墙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

  “我是不懂打架的,我以我命,还社团。”巫少南面对着包围自己的四把砍刀,淡淡的笑道。

  “我反对!”时云天打了一个哈欠,面无表情的说道。

  四个身穿黑色西服的高个子男人手上持着的砍刀,看得出来之前专门擦拭过,银白的刀身反射着初晨升起太阳的光芒,将其中的一道打在了地上放着的牛皮纸封面书壳上,那一串光润圆泽的手珠,在阳光下格外好看。(PS:这周还有70多个可以评精华的名额,各位书友凡是发帖,俺必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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