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错嘛!”老男人说。
“谢谢前辈手下留情。”丁峻低声说。他的颈下右侧有着三道血痕,都有一寸多长,鲜血沿着领口涔涔滴落。
“怪不得敢替小姑娘出头,我已经很久没遇见像你一样的格斗高手了。”老男人拿起酒囊,拔掉塞子,自己先喝了一口,然后递向丁峻,“你配喝我的酒,来吧。”
丁峻脸上又有了微笑:“前辈,你还没说,是不是免了方小姐的罚酒?”
老男人突然大笑:“有你在,你说怎样就怎样好了,哈哈哈哈……”
丁峻点头,接过酒囊,慢慢地喝了一口,忽然换了一个话题:“前辈,方小姐的帐揭过去了,托林寺里黎叔、秦大先生的帐怎么算?还有,两周之后,石家一家人的帐怎么了结?方便的话,这些帐咱们一起算算吧。”
“对,是我杀了石妙手请的两个帮手,那又怎么样?任何人做了错事都要承担责任,他也不能例外。小兄弟,不要以为你能挡得住我几招,就可以替石妙手出头,古波斯的幻术、咒术连施术者自己都无法控制,譬如这一次——”老男人突然闪身,带着一缕灰色光芒从椅子上消失,三秒钟之后,又从他们驻扎的这片土林另一端大步走回来。
在他身后,两个浑身上下穿着土色衣服的男人踉踉跄跄地跟过来,手中全都握着短枪,并且已经举起,遥指老男人的后背。
老男人走到烤炉前,拿起一串烤鱼,咬了一大口,连肉带刺大嚼。
“不会放过……你……我们是兰夫人派来的,杀了我们……兰夫人不会放过你……”其中一个男人惨笑着说。
“什么?兰夫人?”阮风骇然叫起来。
丁峻的心也陡地一沉,但老男人出手速度太快,他根本无力阻截。
“不会……放过……你……”另一个男人一句话没说完,身子一软,哗地一声,尸骨碎了一地,又是三头、三身、六臂。第一个说话的男人随即溃散而倒,两人死状一模一样。
“三头六臂咒。”方晴惊呼出声。
两人死状与黎叔、秦大先生相同,可知昨夜在托林寺杀人的,也是这老男人。
“我姓金,人人叫我老金。三头六臂本来只是一种刀法的名字,但其中贯注了古波斯咒术后,它就变成了无可匹敌的武功,连我都无法解释其中的道理。咳咳……”老男人咳嗽起来。
当他再次举起酒囊时,右腋下的灰袍已经裂开了一大块,并且被鲜血浸透。
“小兄弟,你很厉害啊!不过,我刚才的确手下留情了,如果真正发出‘三头六臂咒’的话,死的不一定是谁呢,哈哈哈……咳咳……”
丁峻一直没有出声,但此刻他苦笑着站起来,走到方晴身前,完全挡住她,然后才向姓金的老男人合掌致礼:“金前辈,石家这件事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老男人摇头:“你还是叫我老金吧,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我明确告诉你,石妙手一家都得死,因为他犯下了无可饶恕的滔天大罪,万死莫赎。小兄弟,我给你面子,我的兄弟们不一定给你面子。”
丁峻深吸了一口气,忽然说了一句话:“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那是南宋抗金名将辛稼轩《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里面的一句,赞的是想当年骑战马、披铁甲、刀枪空中舞、气吞万里如猛虎的南朝宋武帝刘裕。
“什么?”阮风诧异地反问,因为他不明白丁峻这句古诗词的意思。
方晴同样深吸了一口气,推开椅子站起来。
“哈哈哈哈……”老金大笑,“小兄弟,有见识,有见识!”
“十个人,都来了?”丁峻问。
老金点点头:“那是当然,‘雪山十天鹰’一向都不落单,除非有人死了……小兄弟,既然连这些内情都了解,应该知道石妙手必死了吧?”
丁峻说的,是二十年前就横行西藏、尼泊尔、印度、锡金、不丹等地的一股势力,该团队共有十人,姓氏分别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他们行事之时,来如长虹去如青电,根本没有一国的武装军队能够防范得住。每次“雪山十天鹰”出手,各国政府只有瞪眼看着、收拾残局的份儿。
这股势力横行十年后,突然销声匿迹,隐退江湖,让各国的保安部门实实在在地松了口气。
丁峻知道,如果来的是他们,石妙手一家几乎已经被判了死刑。
“戈大娘。”方晴在丁峻背后提醒。
“雪山十天鹰”里面排在第二位的人姓戈,当然能够跟“戈大娘”扯上关系。如果戈大娘是古格来客的卧底,则石妙手的一举一动早就在敌人的洞察之下了。只是,戈大娘的瞬间失踪,又是在玩什么花样?
一个老金就杀得石妙手一方心惊胆战,“雪山十天鹰”齐来,岂不是说明石妙手一家真的没有活路了?
“小姑娘,知道太多的人,就会死得太快。”老金悠悠地提醒。
“石家的人死,总好过我们死,对吧?”阮风心有余悸地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既然针对的是石家的人,你又何必杀他们两个?”朔风吹散了血腥气,但被**的两人临死前叫出“兰夫人”的名字,还是刺痛了丁峻的心。
“这些人一直跟踪我,一不高兴就拿他们出气,还需要解释吗?”老金说。
丁峻冷冷一笑:“前辈,我以诚待人,你却屡屡说谎。刚才的战局,明明是你神刀出手,没能杀了我,但神刀每次出鞘,都要斩杀一人,用亡灵祭刀。于是,你才杀了他们。由此看来,‘三头六臂咒’是一种害人的东西,连你都无法驾驭——不,也许那种咒术实际已经控制了你,才让你无法控制。”
最后一句话显然击中了老金的要害,一分神,举到嘴边的酒囊一斜,带着雪莲芬芳的酒浆洒了满胸。
无论是咒术、幻术、蛊术、巫术,都要求施术者与秘术融为一体,以魂灵、骨肉、心血的力量贯注于秘术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投入度越高,则秘术的修炼进步越大,能够抵达的境界也越深邃。所以,一旦秘术达成,修炼者已经异于常人,无法分辨究竟是人驾驭秘术,还是被秘术驾驭。
丁峻的思维能力一流,迅速从老金的异样表现中理顺关系,得出了上面那种惊人的结论。
“这是一种悲剧。”老金缓缓地说。
“前辈是聪明人,我想到的,你早就已经感受到了。”丁峻说话越来越谨慎。
他见过许多被秘术控制的人,外表正常而内心狂野,一旦失控发狂,将会变得万分危险,成为嗜血狂魔。
“的确。”老金回答,“小兄弟,你比我更聪明,我们只交手一次,你就看出了全部真相。像你这种智商,加入我们的话,一定会得到大祭司的重用。”
“可惜,我只想做个平凡人,根本不想被任何人重用,更不愿被任何人利用。”丁峻说。
老金吃完了鱼,又拿起一串鱿鱼,就算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动作,也吓得阮风战战兢兢地后撤,生怕对方拔刀杀人。
“小兄弟,你还年轻,等你过了四十岁就会明白一些人生的真谛。俗语说,就算是咸鱼,也有着翻身的梦想。人生百年,做个平凡人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不断进取,积极向上,做人上人,登天外天,才是男人的最终目标。当年,我们遇到大祭司之际,正是横行藏边、春风得意的时候,他用最高明的武功、最深邃的道理折服我们,带我们进入更高境界。在他面前,任何武功与智慧都失去了意义,他仿佛是一面牢不可破的盾牌,再尖利的矛都会折服在他脚下……”
丁峻感觉自己在强大的压力下慢慢变得呼吸艰难,他的精神完完全全地集中在老金脸上。真正的高手,刀随心动,他只有百分之百捕捉到对方的微表情,才能在对方出刀前,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你真该去见见大祭司,他一向喜欢聪明的年轻人。”老金说。
“谢谢前辈抬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想先做好托林寺的事。”丁峻坚决地说。
“托林寺的事?大祭司发出古格银眼催命符之后,石家上下,都已经是死人了。所以,时间能够证明一切,无论你做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一结果。”老金说。
“不到最后一刻,我从不放弃。”丁峻说。
老金大笑,仰面连喝了几大口酒:“好吧好吧,年轻人,你一定会看到结果的,这次不仅仅是我们十天鹰联袂而来,再加上大祭司唯一的嫡传弟子雪晚姑娘……等于是用一柄千斤重锤去消灭一只小小的蚂蚁。除非是发生奇迹,否则,石妙手一家就死定了。”
他的话似乎多了些,吐露出了一个丁峻从未听过的名字“雪晚”。
土林上空,朔风越来越强,气温也再次下降,冻得阮风瑟瑟发抖,紧贴着烤炉取暖。
“那么,我也没有选择了。”丁峻冷冷地说。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小兄弟,下次见面,我们就是势不两立的敌人了,其实我更希望你这种聪明人能加入我们,在大祭司的领导下,去完成更伟大的事业。”老金说。
丁峻摇头:“能够将一个家族灭门的人,心胸能宽广到哪里去?前辈,我真的无法同意你的说法。”
老金大笑:“小兄弟,你真是迂腐之极,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事,石家——”
蓦地,荒野之中传来一阵呜呜咽咽的箫声,随风飘荡,不辨东西。
老金脸色一变:“不跟你说了,你最好记住,关键时刻,保命要紧,千万不要螳臂当车。”
他揣起酒囊,长啸一声,回应那箫声,随即闪身消失在暗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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