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漫步仙云 > 第一百四十四章 分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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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施头戴暗色幞头,穿了一件玉白色的长衫,脚下是双不沾一丝尘土的黑长靴,腰间的长带上挂着两个储物袋和一把合着的九尾扇,长身玉立,双臂抱胸,居高临下的望着他道:“我是什么人,你不需要知道!我来问你几个话,可要如实回答哦!”

  

      老国师瞪大眼道:“你这人好生狂妄,可知道我是谁?竟敢这么对我说话!小子真是不多见的胆大妄为!”

  

      车施翻了个白眼道:“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是国师,我且问你,你这炼丹之术向谁学的?”

  

      老国师乘机端坐好身子,表情不屑道:“何须向他人学,此乃贫道自行参悟!小子,我劝你乖乖地退下去,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别惹怒了我,否则,我施展那雷电之术定能将你送往阎罗殿去~”

  

      车施大为惊讶道:“是吗?那感情好,来来来,你使一次叫我瞧瞧,我还没去过阎罗殿呢~”

  

      国师被噎得直瞪眼,还没见过这么急着寻死的人,他道:“小子你再不走,我可就真要施法了!”

  

      车施笑道:“您老人家赶紧的,我正等着看呢!”

  

      国师听了道:“那你可别怪贫道心狠手辣了。≤?≤网.╈.≥∧.╈┭.┭c┮o╬m┼”说着,双手齐抬,广袖翻飞,扬起了一团紫色的毒粉。

  

      毒?自从她被绵骨噬魂侵害过身子,又以紫色神雷治疗过后,哪里还怕一般毒物。只见她环胸而立,一动也不动,毒粉飘过来后,竟悉数被她的肌肤都吸收掉了。

  

      老国师这才大感不妙,看来,真的是遇到高人了。他原本以为是哪个宵小之徒,这才没有大惊小怪,如今情形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他当机立断道:“你是何人?到底所来何事?”

  

      车施耸耸肩膀,无辜的道:“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就是来问你几句话的!”

  

      老国师便道:“原来如此。≥?∥≡∈网≧.只不过少侠这种见面方式有些过于惊世骇俗了些,你原本可以给我门上递帖子的,咱们也好说好量不是!”

  

      她摆摆手道:“那都是虚的,虚的!我问你。你可知道离此地最近的修真坊市在哪里?”

  

      老国师一听这话,登时瞪大了小眼睛,道:“原来是前辈驾临,云吉有失远迎,还望见谅!”他就说。他一个与世无争的俗世之人,如何会招来这么厉害的人物,原来是修道之人,不禁暗暗擦汗,这种人却更加难以揣测,还要小心应付的好。

  

      他忙跪下来,磕了个头,回话道:“晚辈资质愚钝,才刚刚引气入体,是以还没去过坊市呢!”

  

      车施听了大失所望。果然,这趟来是注定没收获的。

  

      她道:“你这里可有此,咳,本界修真史?”啧,差点露馅了。

  

      国师想了想,转了下眼睛,道:“前辈,这史书我没有。≈≦.╈┮.┿c╋o┼m╊不过,我手里有一本无名散修的全界游记,不知是否对您有用?”

  

      车施一听大喜。不过看这位老国师并没有立即拿出来的意思,便了然了,呲牙问道:“你要换什么?”

  

      老国师忙道:“前辈您看,我都这个岁数了。才刚刚引气入体,这个……”他说到这里,就拿眼瞧她。

  

      她道:“这个么,倒也好办,我这里刚好有一株灵草!”说着,掏出一个玉盒。打开来展示给他看。

  

      老国师伸着脖子看过来,一见那东西便失态了,抖着嗓子道:“竟然,竟然是续阳草?”续阳草,在修真界不算多见,但也不是多珍贵。用它制作的续阳丹只能延续一个快到命限的修士二十年寿命,这个时间对有的人来说太短,便如鸡肋一般无用;可是,对有些人,如老国师这样的,二十年的生命已经相当可观了,他能做的的事情很多了。≠≈≮??.┯╳.┼c╃o╊m

  

      老国师当下就欣喜若狂的接过玉匣子,含泪叩头道:“谢过前辈的救命之恩!”

  

      车施见他这老脸洒泪的模样,咧了咧嘴,道:“只是续阳草而已,并非续阳丹,你不用如此,只要将你手头里的那本游记给我,咱们也算是两清了!”

  

      老国师赶紧起身,一边道:“应该的,应该的!有这续阳草已是万幸了~”一边挪步到角落里的书架子旁,踮着脚尖,从最顶层处找出一个深蓝色的书匣子,翻出一本蓝皮的旧书。

  

      车施连忙接过来,一目十行,翻看了一下,虽然是俗世的文字,但从那第一、二页的作者自序中了解到,这确实是一位已经筑基初期的无名氏所撰。

  

      她将这书放入腰间的储物袋中,对着老国师盯过来的热切的目光,道:“行了,咱两已无因果,这俗世间也不是个长待的地方,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人一闪身,就没影了。

  

      把这个老头子国师看的眼馋不已,只能羡慕一下了。说来,此番得了续阳草,他就可以安心的炼制续阳丹了,真是老天不负,他日总也有他云吉腾云驾雾、腰挂乾坤之时。

  

      ……

  

      且说白梅笙这日陪着弟弟柳笛用完早饭,其实是他在一边看着弟弟吃,他这身子是吃进东西也会难受的吐掉的。随后,他便带着柳笛去了成衣铺子,买了些好衣物换上,钱是够多的,自从跟了车施,就没有为这些阿堵物烦心过。有时候,他常常想,如果自己能够早一点死掉遇到主人,该多好,他的家人就不会这样屈辱的苟且偷生了……

  

      给柳笛打扮的就像曾经的柳笙一样光鲜亮丽,宝蓝色的锦衣,乌黑缎面的高脚皂靴,一左一右十足气派又讲究的玉佩,头上戴着少年人如今最时兴的冠样。金子做的底、冠身缀上许多的宝石,和他那时候的玉冠样式完全不同,显得十分奢华贵气。他看着弟弟欢喜的模样,就好像回到了自己被祖母、母亲和丫鬟们围拥着细细打扮的时候,多么热闹,多么喜庆啊。

  

      白梅笙现在因为已是女儿身了,只好配合着穿了一套永远也不会在女人的世界里消失的襦裙,是半臂样式,乳粉色的上好面料,配上精致的面孔,使得他整个人就像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一样鲜嫩美丽。然而,对他来说,这个身体十足的讨厌,僵硬都罢了,关键是个女人的身子,但是没办法,他如今只能住在这里头,据主人说,这样适合养魂。

  

      美丽的女子板着一张脸,也能透出一种另一番极为吸引人的魅力,面对其他人的打量,他只有带上帷帽,才能舒服一点。

  

      又去香纸货行买了一篮子的祭祀用品,他便带着弟弟来到城外西山的荒陵,那里是埋葬无家可归的流浪人的乱葬岗。而他父亲,一朝太尉,执掌兵马大权的镇国公,死后不得入祖坟,竟是与这些人为伍,可叹可悲。

  

      行了两里路,在柳笛气喘吁吁的时候,终于来到一处长满荒草的坟前,简单的连个墓碑都没立的小土丘,旁边还有一个相同待遇的坟墓,那是姐姐柳琴的。

  

      柳笛在五年前才刚刚三岁,对这一切都是不清楚的,只听娘亲说起过城外葬着父亲和姐姐,实则,他对柳家曾经繁华的一切都不记得。

  

      白梅笙两眼含泪的在坟前站了一会儿,遂将东西一一摆好,转头吩咐弟弟道:“笛儿,快来拜见父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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