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诱情霸爱 > 第一百四十三章 爱情,也可以这样

?“叶小姐,你慢慢慢慢的睁开眼睛,然后瞧瞧否能够看见东西。”

  

  医生的话在耳畔响起,叶灵蓉也是顺从的听着他的话,慢慢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白茫茫的床单和白茫茫的地板,以及那白茫茫的白大褂。

  

  “我能看见。”

  

  “那是否能够很清晰的看见?”

  

  叶灵蓉点点头,“能。”

  

  医生微笑着点点头然后带着雷琛走出病房外面,大概是说着什么眼角膜移植手术很成功,然后康复期间不能吃辛辣的东西要吃清淡的等等琐事。叶灵蓉听着觉得无趣,于是伸出自己的手在眼前晃了晃,除了有些小小的模糊之外,似乎没什么问题。

  

  可是,她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做眼角膜移植手术?

  

  眼睛坏掉了?

  

  为什么她自己不知道?

  

  “蓉蓉,接下来我们要在医院里呆一个星期左右……”

  

  “然后就回去吗?”叶灵蓉迫不及待的开始询问,可是很遗憾,雷琛摇摇头。

  

  “时机到了的话,棉花会来接你,你不需要太着急,现在的你应该是好好调养自己的身子。”

  

  不着急?

  

  叶灵蓉突然笑了,“雷琛,你和谭绍辉合起伙来耍我对不对!什么叫时机到了,麻烦你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时机到了?我叶灵蓉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我出现在M市的话会给他谭绍辉丢脸?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用偷鸡摸狗的办法把我弄到这个地方来,还让你来软禁我。”

  

  这应该是有说法的才对,而不是雷琛一句保密就能一笔带过的。

  

  这个地方,叶灵蓉也不知道是哪里,只知道这里很陌生。这里似乎只是一个小镇,围着所谓的廊桥走一圈就能把这小镇给走个便,不过还好,这个小镇在一个县里面,一个比镇大一点点的县。

  

  这里很好,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可就是没有谭绍辉!

  

  “雷琛,你不妨直接告诉我,谭绍辉是不是不要我了?如果不要我而你又不好意思说的话,那你就错了,因为我没你想象中的那么脆弱,我不会有事的。”

  

  对此,雷琛有些伤脑筋,于是轻轻的问了一句,“你爱棉花吗?”

  

  “嗯?”

  

  “我问你,你爱棉花吗?”

  

  爱还不是不爱?这个问题看起来听起来都很简单,可是要回答的不昧良心就有些难了。

  

  叶灵蓉承认,她是爱着谭绍辉的,可是谭绍辉这样做的话,很难不让叶灵蓉觉得害怕。如果她说爱了,那么之后谭绍辉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不值得她的爱怎么办?

  

  那她,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

  

  可如果说不爱,叶灵蓉又担心自己昧着良心的回答会遭天打雷劈。

  

  “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了。”

  

  雷琛轻轻一笑,道,“每一对恋人走到一起都不容易,就像我和夏百合,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从未想过我会爱上这么一个类似三无产品的女人。没学历没家世甚至没父母,可她却有这个世界最独特的笑容,我爱上她,即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你和棉花同样如此,在别人眼里,你或许平平淡淡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可是在绵阳的眼里,你是他掌心里的宝。蓉蓉,不管你信与不信,你是棉花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个。你离开之后的七年里,他的日子生不如死,常常去出任一些要命的任务,好几次都差点丢了命。”

  

  叶灵蓉抿唇,“那他为什么不要我了?”

  

  如果真的如雷琛所说的话,那他为什么这么久了都不来看自己一次?都这么久了,一次都没有。

  

  “蓉蓉,如果你爱他,那么你就要无条件信任他,哪怕他在你身上插过刀子。”

  

  无条件的么?

  

  可是,人世间有许许多多的爱情都在时光的洗涤中,失去了原有的色彩和光泽,爱情在所谓的成长中慢慢褪了色不复从前。叶灵蓉时刻都在担心着这一点,因为她和谭绍辉从小就在一起长大。

  

  爱情,从十岁慢慢追溯到二十岁,再从二十岁追溯到了二十七岁。

  

  每一个向前走的脚印里,都包裹着对那个男人浓浓的爱意,像杯烈酒,一口灌下去之后顿时就天旋地转整个心窝都的灼热烧着,喉管连肺那一段,都像是焚化到不存在似得。

  

  所以好担心,这样的感受这样的所作所为,经过所谓的努力后,变成一个得不偿失的笑话。

  

  若真成那样的话,心,该有多痛啊!

  

  叶灵蓉咬咬唇,轻轻的低喃,“我可以忍受他在我身上插刀子,真的,反正已经习惯了……可是,我怕的,是他在我身上插了刀子之后的甜言蜜语,那些甜言蜜丝会让我不知道痛,然后在虚假的誓言里慢慢死去……”

  

  那种感觉,难受极了。

  

  雷琛没有别的话说了,只是坚定道,“他肯定会来接他美丽的新娘子。”

  

  之后的几天,叶灵蓉的身体恢复的很好,已经办理了出院手续住进了一所别致小院里,美曰其名,养伤。

  

  对于自己眼睛的事情叶灵蓉问过雷琛,后者告诉她,是她之前有一次眼睛进了石灰,眼角膜被烧坏了,但是一开始情况并不是很严重,这种灼伤会慢慢慢慢的让眼睛彻底使命,少则十年多则就二十,反正迟早会失明。

  

  而对谭绍辉在牛奶下药的问题,雷琛摇摇头,说不知道。

  

  先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在医院里呆的太久了,叶灵蓉决定上街去买点东西,然后雷琛怎么找都说要和她一起去。

  

  “棉花把你托给我照顾是对我的信任,所以我要认真点,不能让老佛爷你有半点风险。”

  

  “拉倒吧,就这屁大点的地方能出个啥风险?对了,雷琛啊,你说之后我要是把咱们同居的这件事告诉百合的话,她会怎样?”

  

  对上叶灵蓉笑眯眯的脸眸,雷琛诚实道,“扒了我的皮拆了我的骨断了我的根……那是不可能的,棉花说了之后一切由他负责,所以这点小事不用你老佛爷操心。对了,老佛爷你不是要去买东西么?咱们走吧。”

  

  叶灵蓉气结,怎么这年头的男人一个个都像是成了精一样,难对付就算了,而且稍稍不注意的话,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时也命也?

  

  去了一家女性内衣店,雷琛只得站在门口等着叶灵蓉,而后者一个劲的往后钻,再在雷琛的余光下拿着一件内衣进入了更衣室里面。

  

  可半个小时之后,里面的老板娘拿着装有内衣的口袋给了雷琛,道,“帅哥,你朋友说这些东西你来付账。”

  

  心中涌起不安,雷琛询问道,“她人在哪?”

  

  “那位小姐已经从后门走了……”

  

  “妈的,真叫人不省心!”雷琛顿时有种甩手不干的冲动,他在家都没被夏百合这么欺负过!

  

  给谭绍辉打了电话报告情况,雷琛想着,要不把真相告诉叶灵蓉算了,反正有没谁她。

  

  可是谭绍辉闭口不谈此事,只是淡漠道,“找回来。”

  

  听着电话里传来的嘟嘟声,雷琛真想把电话给砸了,到底叶灵蓉是谁媳妇?为啥他得整天像看犯人一样把叶灵蓉看的死死的,还得苦口婆心的当心理老师开导疏通叶灵蓉心里的委屈,最最最受不了的事,他一个大男人还得陪自己媳妇的闺蜜逛内衣店。

  

  棉花啊棉花,你欠我的,多了去了!

  

  小镇小县城什么的也有自己的好处,比如几乎每家店都会有后门。

  

  叶灵蓉走在大街上,望着周围陌生的景象,不知道应该往里走了。身上没钱做不了车,于是她问了一下这里唯一的车站方位,然后往那走去。

  

  花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叶灵蓉才找到了那所谓的车站,这才发现交通什么的,是有多困难。

  

  这里没有飞机场也没有火车站,唯一靠得就是面前这只有寥寥可数的大巴车通往外面的世界,但是车牌上的地址,叶灵蓉一个都不认识。

  

  “请问,如果要去M市的话,我应该坐哪辆车?”叶灵蓉询问了一个提着鸡蛋正在打车的老妇人。

  

  老妇人耳朵不太好使,叶灵蓉重复了三遍之后她才明白叶灵蓉想说的是什么。

  

  “M市啊?那可是大城市啊!我们这不容易去,要转好多道车,而且不是每次去都有车,要到‘放长’才有车,不容易去的!”

  

  放长是这里的土话,意思就是日历上双数,等到像二号四号六号这样双号的日子,家在乡下的农民就会提着自家种的菜,自家鸡下的蛋,等等很多东西拿到街上的来卖。而像是一号三号五号单数的日子,农民就不会上街来卖东西,车自然就不会发动了。

  

  这倒是和车牌限号什么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可是叶灵蓉现在并不想知道这些东西,她只是想知道,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回到M市去。

  

  如果可以的话,谭绍辉不来接她,那么她就回去!

  

  爱情,也可以是这样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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