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没有怨气,那是假的。
老邢有种被骗的感觉。
按照他的思维,被绿了,离婚了,哪怕是报仇了之后,对婚姻应该没有什么期待和奢望了。
按照他的逻辑,那就是从此浪迹天涯,做个没有心的断肠人。
解释起来就是,说好了一起四海为家,你却四处留情,你下贱!
可我……
说起来,我确实在京城的家只能说是个住处,根本就算不上是家。房子还是老邢送给我的,我连布置个家的心思都没有。
家的概念,不仅仅是房子,还得有人,男主人,女主人,甚至时间长了,还得有孩子,这才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家。
京城的房子甚至都不能算是我的,算是朋友之间的礼物。
女主人?
就更不用说了,米娜也不喜欢那套房子。
不过我更肯定,米娜不喜欢房子的原因是两个邻居让她有点危机感。
除了京城,我生活工作的城市……好像都有了家。
羊城的房子有了简安之后,已经朝着家的方向完善。
就是简安太小,再养几年就好了。
老邢也罢,魏明也好。
他们都是人群中少有的人精,自然看出来了我和顾清秋之间的关系,似乎没有突破最后一层,停留在相互爱慕的层次上。
他们也不可能去打扰我和顾清秋好不容易的见面时光。
浦东内环内最大的公园,感受着这个新建成没几年的公园的片刻宁静。
可以说,这片公园周围,是魔都内环内最大的森林氧吧。
唯一可惜的是,公园建成的时间并不长,还不到十年,草地倒无所谓,就是树木的年份太短,很多树木并没有岁月沉淀带来的沧桑和凝重感。
顾清秋挽着我手臂,信步走在公园内的小道上,自然而亲近。
就像是夫妻一样拥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默契,仿佛周遭的空气都散发着稠密的甜美。
“峰哥,你的房子我选在了世纪公园边上的御翠园。”
按照我想法,房子购入才三个多月,别说入住了,装修都可能刚开始。
普通的住宅装修或许只要一两个月就可以,大型别墅,尤其是可以当成庄园来安置的别墅,至少得一两年的时间装修,甚至比别墅主体建造的时间跨度都要长。
当然,顾清秋选的房子肯定不符合庄园的标准,其实在魔都,根本就没有符合传统标准的庄园,甚至在华夏都不太可能做到。
毕竟庄园没有猎场,能算是庄园吗?
庄园没有配套的农场,无法做到自产自足,算是个正经庄园吗?
庄园没有天然湖泊、森林……
在华夏,大部分的所谓的庄园,只有一座房子,而且房子的年份也不够老,材料也一般,甚至连个传承有序的故事都讲不全。
更悲催的是,房子的楼层高度不够,房间也不够多,面积也不够大……
“我们今晚住哪里?”
“住新家!”
顾清秋语气有点颤抖,就像是起了波澜的湖水,情绪中泛起的阵阵涟漪,让她的心起伏不定,荡向我的方向,这种感觉仿佛就像是本来的样子,不需要去控制,自然而然的汇聚到了一起。
“就在公园边上不远处的别墅区,这里空气好,而且你还喜欢运动,可以早起来公园做有氧运动。别墅区会所也很完善,除了高尔夫之外,拥有几乎所有的运动器材和场地。”
“才买三四个月,就能入住了吗?”
“有一套可以住了,开发商已经装修好了,本来是准备作为样板房来出售的,不过后来我一下子下单了五套别墅,开发商反而不急着卖了。
这五套别墅被天然河道拓宽之后,形成了一个岛屿状的地形,只有一座桥可以进入,全部装修完成之后,足够一个家族所有人入住。就是房子的价格有点贵,均价算下来在三万多,比周围的公寓要贵差不多四五倍。
一般别墅的房价不会贵这么多,只是这个小区的位子太好了,配套也将是未来最完善的别墅区之一了。五套房子总的算下来,在一亿左右。”
说到房子,顾清秋的脚步轻快些,有种跳跃的灵动感,她已经不是少女了,却有着少女般空灵雀跃的心情。
我知道原因,这是因为这房子是按照她心目中的家装修的。
不得不说,顾清秋是非常懂我的。
哪怕我们之间的关系在之前都是那种没有长期生活的默契,可在生活品味上,一直很接近。
不过我随即有点哑然,能不接近吗?
我上一世最后十多年的生活是顾清秋照顾的,房子也好,家里的摆设,甚至房子打扫的要求,都是按照她的意志在运转。
可以说,只要是她安排的任何事,我都有种亲切的熟悉感。
之前在香格里拉的时候,这种亲切感并不浓烈,当我进入别墅的那一刻,就有种家的感觉。
“欢迎先生回家!”
门口的玄关处,年轻漂亮的女佣热情且不失端庄的将早就准备好的鞋子放在了的脚边,在落座之后,鞋子已经脱去,换上了新的鞋袜。
在外穿的鞋子,舒适度上无法和家里的相提并论。
“先生要泡脚吗?”
在外走了一天了,难免有些味道。
我虽然不汗脚,但是双脚在皮鞋里包裹着,总不至于能一点味道不捂出来。
这一刻我不由想起了老邢,那家伙的大脚,能将对面那个可爱的年轻女孩熏晕过去。
“好。”
“小蝶,我来吧。”
顾清秋已经换了鞋子,随后去换好了热水。
天气热,不需要用热水泡脚,真要用热水泡脚,也受不了。
反而温水,加入一些药材的精华,更能让人祛除身上的暑气。
看着低头给我洗脚的顾清秋,我脑海中的思绪仿佛回到了上一世,在曼哈顿的上东区别墅里,每当我从外面回来,顾清秋就会给我送上一盆热水。
冬天是泡脚用的,夏天是温水,就为了洗涤双脚的浊气,也称之为濯足。
据说鲁迅当年就特别喜欢濯足,一般都是在大晚上,也有白天,早晨……还写在了日记里,他多年的日记整理出来之后,人们发现一个诡异的问题,洗脚值得写入日记吗?
还一写就写了八十多次。
太诡异了。
按照读书人的怪癖,正经事一般都不会写到日记里。
读书人日记的正常打开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譬如:记仇。今天吵架没吵赢,是因为昨天夜里姑娘太温柔,导致中气不足,影响了发挥;
再譬如:被骗。季大师上大学的时候,兴奋雀跃的跑去师大看女子篮球比赛,原以为看大白长腿,没想到师大女篮队员的大腿又黑又粗,感觉被骗了……
鲁大师的日记中洗脚的部分,被当成了一种暗号。
于是文人圈里就开始过分解读文学巨匠们的癖好,比如胡适日记里的‘打牌’,鲁迅的‘洗脚’。
巨匠们的癖好,我感受不到那种玄之又玄的意境。
不过清洗之后,确实让人神清气爽。
双脚在顾清秋的双腿上放好,就是有点不安分。
顾清秋白了我一眼:“别乱动。”而她的双颊也红透了,在警告之后,我确实没有过分的动作,脚下垫着干净的白毛巾,擦干净之后,仿佛肩膀都轻便了几分。
“好了。”
顾清秋拍了拍我四十五码的大脚,轻声唤道。
而我的视线停留在顾清秋绝美的容颜上,忽然脑子里有点冲动的促使我做出反应:“清秋,你也洗一洗。”
“好,我自己等会儿去。”
“不对,是我帮你洗。”
浑然天成的玉足,没有一丝的肉感,却软绵绵的仿佛无骨一般,完美的没有任何雕饰的神奇之美,不得不说,顾清秋是个宝藏女孩,她身上的每一处,都对我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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