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段路,墨时被一阵浓烈的血腥味吸引,停下了脚步,凭借着恶魔之眼,他清晰地看到不远处的巷子口,停着一辆保时捷356A,漆黑的巷子深处站着两个男人,还有一个男人捂着大腿狼狈地坐在地上。
虽然夜色不会影响到墨时的视线,他的听力也超乎常人,但墨时还是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站在他们身后的围墙上,更近距离地收集情报(吃瓜看热闹)。
站着的两个男人都戴着黑色的礼帽,穿着一身黑衣,但墨时的目光却只停留在其中一个人身上,男人很高,目测有一米九以上,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虽然看起来瘦瘦高高的,但即使站在健壮的同伴身边,也并不显得弱势,银色的长发从帽子下倾泻出来,在月光下甚至染上了银辉。
男人拿枪对着地上的人,声音低沉森然,“组织里的人都知道,我最讨厌叛徒,可偏偏总是有像你这样的小老鼠,上蹿下跳……”他的语气阴冷而危险,莫名给人一种被毒蛇缠上了的既视感,语速不快,可压迫感极强。
墨时看不到男人的脸,他之所以盯着这个男人看,是因为男人身上过于浓郁的黑暗,那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而恶魔恰好对此很敏感,这个男人的手上一定沾满了鲜血,否则也浸染不出这样充满煞气,而又诱人的灵魂。
当然,所谓的诱人是对恶魔来说的,恶魔喜欢灵魂是众所周知的事,这样的说法也并非虚言,但是作为一位高位纯血恶魔,墨时比一般恶魔要挑剔得多,他只喜欢两种灵魂——纯净无瑕的灵魂和纯粹黑暗的灵魂。
不过,灵魂纯白无瑕的生灵,除了一些特殊的生灵,还有初生的婴孩,根本就不存于世,特殊生灵不好找,墨时也还没有丧心病狂到,会去吞噬婴儿的灵魂,所以就只剩下了纯粹黑暗的灵魂,但凡人虽然因为有很多的欲望,使得灵魂变得灰蒙蒙的,不复纯白,可也很少会有人的灵魂,黑得那么纯粹。
灵魂对恶魔来说,不是必需品,就和人类的小甜点差不多,不过,墨时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也从来不肯将就,所以他宁可不吃灵魂,墨时摸了摸下巴,算了算时间,唔,自己应该有五百多年了没吃灵魂了……
瘫坐在地上的男人拼命地哭求着,但长发男子依旧丝毫不为所动,“砰”得一声,子弹贯穿了地上那个男人的心脏,一瞬间鲜血飞溅而出,开出了荼蘼的血花。
冷血又残酷,这样纯粹的黑暗灵魂,应该会很美味吧,墨时舔了下干涩的唇瓣,忽然轻笑出声,主动暴露了自己的方位。
高大的银发男人猛得转头,将手枪对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即便看不到墨时,但男人对自己的直觉十分自信,下手也是十足地果断。
看到银发男人的脸,墨时挑了下眉,男人的外貌特征太明显,墨时瞬间就锁定了他的身份。琴酒拥有一张极为俊美的脸,即使被旁人发现了自己的恶行,也没有丝毫慌乱,他的脸上没有表情,只能从那双祖母绿的眼眸里窥见些许情绪,而此刻,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杀意凌冽。
子弹朝着墨时所在的位置射了过来,墨时侧身避开子弹,穿着斗篷的身影暴露了出来,琴酒看到围墙上突然出现的黑斗篷人影,眸光闪烁,下一刻,他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在突然袭击的情况下都打不中,琴酒没有继续开枪,一旁伏特加也举着枪,警惕地对着墨时。
墨时看戏一般鼓了鼓掌,但并没有出声,琴酒目光危险地盯着墨时,也没有说话,反倒是伏特加先沉不住气,出声质问,“你是什么人?!”
隐藏在黑色斗篷下的恶魔,勾起了唇角,语气里含着几分漫不经心,声音沙哑低沉,“只是一个路过的普通人罢了。”
琴酒没有对此做出评价,只是冷笑着再次举起了枪,显然他是不相信,能轻易躲过子弹的墨时,会只是个普通人的,“不管你是谁,既然看到了不该看见的,那就把命留下吧。”
“啧,还真是不好说话啊,”墨时摇了摇头,突然话锋一转,“不过,凭你们,还留不下我。”说着,一道寒光从斗篷里迸射而出,琴酒和伏特加立刻开了枪,但墨时却没有再与他们纠缠,一撩斗篷,堂而皇之地消失在了半空中。
琴酒训练有素,反应极快得偏了下头,一把锋利的匕首划过他的脸侧,割断了几根银色的长发,又径直嵌进了墙壁里,齐根没入,只剩下手柄还露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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