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一品天医 > 119章 日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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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的篝火歌庄最终在牧民们爽朗的笑声中结束,看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贡布大叔见他们都开着豪华跑车,担心这么晚了路上不太平,就让妻子索娜收拾好房间,邀请叶晴她们在大帐篷里度过一晚,但被徐子墨婉拒了。

  他们一行人驱车回到住所的时候,已经接近子夜十二点了,各自冲了一个热水澡后,就都回房歇下。

  在理塘这座空中之城好好休整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所有人起床后明显都一脸神采奕奕,石磊开着悍马带她们到附近的小吃街用完早点,便又匆匆赶往拉萨。

  这是她们此次西藏之行的最后一站,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在拉萨游玩几天之后,差不多也应该准备返程了。

  拉萨位于青藏高原的中部,海拔3650米,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

  这一座闻名于世的日光之城,古称“惹萨”,藏语“山羊”称“惹”,“土”称“萨”,相传七世纪唐朝文成公主嫁到吐蕃时,这里还是一片荒草沙滩,后为建造大昭寺和小昭寺用山羊背土填卧塘,寺庙建好后,传教僧人和前来朝佛的人增多,围绕大昭寺周围便先后建起了不少旅店和居民房屋,形成了以大昭寺为中心的旧城区雏形。

  与此同时,为了迎接文成公主入藏,藏王松赞干布又在红山扩建宫室,建立起俗称“第二普陀山”的布达拉宫。

  于是,拉萨河谷平原上宫殿陆续兴建。显赫中外的高原名城从此形成,“惹萨”也逐渐变成了人们心中的“圣地”,成为当时西藏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拉萨是由布达拉宫、八角街、大昭寺、色拉寺、哲蚌寺以及拉萨河构成的。但西藏人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拉萨”理应是指大昭寺和围绕大昭寺而建立起来的八角街,只有到了大昭寺和八角街。才算到了真正的拉萨。

  “珍珍、晴儿、薇薇、李敏姐,你们总算来了。”

  花了将近四十多个小时,叶晴等人终于顺利抵达圣地拉萨,到了指定的见面点,一下车就看到上官青青跑了过来。

  “咦,青青,你们什么时候到的?”

  匡珍珍解下背包。从里面翻了几下,掏出一串绿松石打磨而成的碧色手链,笑着塞到她手上:“给,这是从理塘捎回来给你的礼物,怎样。够姐们吧?”

  上官青青呵呵一笑:“昨天下午到的,老班下令休息休息,所以跟你们一样,都还没开始逛呢。”

  边说着,她边打开随身带的小提包,从里面也取出了许多小首饰,道:“来,这是从扎什伦布寺求来的回礼,一人一份。永不落空。”

  一阵寒暄过后,叶晴问起上官青青她们抵达西藏以后的行程计划,结果才发现班主任拟定的路线,基本跟她心中所想的目标是一样的,也是先前往八角街这个拉萨最著名的转经道和商业中心,跟着到大昭寺逛上一逛。临走之前,再奔赴圣城布达拉宫顶礼参观。

  八角街位于古城拉萨的中心,是拉萨本来面目保留得最完整的街道,它并非以街道形状定名,而是藏语“帕廓”的音译,意思是围绕大昭寺附近的街道。

  按西藏佛教徒的说法,以大昭寺为中心绕一周称为“转经”,以示对供奉在大昭寺内的释迦牟尼佛之朝拜,所以八角街实际上也常被称为“转经道”。

  走在前往八角街的路上,叶晴终于见识到徐老很久以前曾经跟她描述过的藏民朝拜仪式。

  他们从不同的起点出发,却是前往相同的终点,相信神明的人,大多都会选择用朝拜来表达内心的虔诚,可藏传佛教的朝拜已经无法用五体投地来形容了,更准确来说,应该还是六神磕礼。

  每行一步,叩拜一次,无论脚下是泥土还是沙砾,无论头顶是烈日还是风雪,在藏民们的眼中,他们坚持的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昭寺。

  叶晴站在路边,安安静静看着他们行礼膜拜,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这些朝拜者手中都有一个石子,每次磕头后手伸到哪个地方,就把石子放在那里,下次磕头再从这儿拿起石子重新匍匐全身伸长,将石子放在手达到的地方,两次石子放的地方,相距的长度刚好就是身长。

  看到这里,她终于明白徐老笔记本上,为什么说藏民们是用身体蜿蜒礼佛的道路,用心灵丈量前往天堂的距离。

  你看这些人,他们膝盖上的衣服,分明都已经磨损得破烂不堪了,但是脸上,看到的只有平静,没有一丝世俗的烦躁。

  光这一点,就让每一个B大的毕业生亲眼目睹之后,都深刻领悟到了一种源于心谷的震撼与敬畏。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吧。”

  叶晴望向前方那座金碧辉煌的寺庙,目光突然变得有些深邃,有些寂寥。

  “大昭寺的菩提树下,知道答案的人会在那里等你。”

  叶晴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涌现出离开理塘寺时,桑姆喇嘛语重心长的一句话,可能是受到周遭藏民们虔诚礼佛的态度影响,如今近在咫尺,她的心情反倒不像先前那般躁动不安,有的,只是一份既来之则安之的淡然。

  “扑哧,城城,你看这些人可真无聊,没看到地上那么脏吗?还跟个孩子似的弄得满脸邋遢,浪费表情。”

  有一句话说得好,讨厌的人无论到了哪里,永远都是那么的讨人嫌。

  正当所有人沉浸在这一份宁静中感悟着藏传佛学的崇高与真诚,偏偏就有一声轻笑很突兀地出现在人群。

  “邋遢?”

  李薇这个急性子,不用回头,光听到声音就能猜出又是谁在阴阳怪气,当下冷哼一声:“怕什么,外表邋遢,顶多洗洗也就干净了,总比某些人好,心里龌龊,就是漂一辈子,也是白不了的。”

  “天下乌鸦一般黑,什么样的脚,就配什么样的歇,薇薇你还不知道啊,这个就叫臭味相投。”匡珍珍一脸不屑地白了林城一眼,冷笑着帮腔道。

  她们一人一句,差点把蒋媛气得当场吐血:“喂,李薇、匡珍珍,你们两个是什么意思,我刚才又不是在说你们,你们凭什么……”

  跺跺脚,她干脆跟上官青青投诉道:“班长班长,你先过来评评理,我招谁惹谁了,她们两个至于这样分化同窗友谊的吗?”

  “分化同窗友谊?”

  李薇撇撇嘴,漫不经心地回答:“蒋媛同学,你不觉得这顶帽子太大了吗?再说,我们刚才又没指名道姓说你,你急什么?”

  “就是?难道你是想向我们证明,什么叫做‘人贵有自知之明’?”

  匡珍珍眨了眨眼,一脸无辜地说:“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不好意思了,看来我应该回过头来给你鼓鼓掌才对,毕竟这句古话,你解释得可真够透彻。”

  “什么,你们……”

  蒋媛紧咬着下唇,她嘟着小嘴撒娇道:“城城,你快看啊,我真的太无辜了,她们都合起来欺负我。”

  可林城呢,他从早上见到叶晴出现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目光基本就没离开过她的身上。

  说实话,林城现在的心情着实有些复杂,当初他为了前途着想,毅然抛弃了温婉善良的叶晴,转而去追求有身份有背景的蒋媛,如今两人总算是修成正果了,不仅订下婚事还有了孩子,可是,他却丝毫高兴不起来,尤其是每一次看到叶晴那张倾国倾城的清颜,他就老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为什么呢?

  答案太简单了!

  别看蒋媛明面上总爱装乖乖女,可私底下,她任性刁蛮又爱慕虚荣,而且还老爱摆谱,有什么事做错了也不承认,动不动就拿她娘家的人说事,身为男人,林城只能处处受她的气,有私交好友知道了,吃饭聚餐的时候还笑话他是个典型的妻奴,半点男子气概都没有,害他在别人面前都抬不起头。

  于是他就忍不住想起了以前跟叶晴在一起的日子,她那时虽然长得没有现在这么好看,但性子乖巧,从来都是以他为中心点绕,跟蒋媛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他真是瞎了眼了,才会挑错人。

  如今看到人潮之中那个清丽出尘的身影,就有一种灼热的渴望,在他心底蠢蠢欲动起来。

  虽然林城知道叶晴现在是不会再看上他了,毕竟她身边那些男的,随便挑一个出来,无论身世背景还是相貌外观,无疑都要比他好上十倍。

  但是,身世再好,外表再帅又有什么用呢,她的身子,永远也别指望能交给别人:“臭婊子,你等着吧,今晚就有你好看的!”

  他要让所有践踏过他尊严的人,为自己做过的事都付出代价。

  渺渺佛光之下,没有人发现他的眸子里,快速闪过一丝狰狞的神彩,跟周遭肃穆的氛围相比,是那么的格格不入。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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