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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回到家里发现洛醺已经离去,一巴掌打倒向他禀报的女仆,恶狠狠的骂了句:“废物东西!”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开篇说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句话用在施先生身上再恰当不过,想他这样年轻有为的男士身边怎么会缺少女人,也不缺少漂亮的女人,多年前未婚妻的一场背叛,让他对感情心灰意冷,本以为这辈子只和那些交际花也好风尘女子也罢,玩一场场感情的游戏,彼此都不投入,只享受游戏的过程足矣,只等看见洛醺,他忽然意识到一个男人不仅仅得有热烈的情妇,还得有放在家里安心带上场面舒心的妻子。
他认识洛醺是在廖太太和洛醺合影的照片上,那次廖先生从朋友处借了一架相机,想带廖太太去公园游玩顺带拍照,廖太太热心,强拉着洛醺去了,还与洛醺合影留念,这张照片辗转被廖太太的表妹发现,乍见洛醺惊为天人,所以就想起给施先生介绍,其实她自己也爱慕施先生,但有自知自明,知道自己样貌平平,施先生不会看上,为了讨好施先生,她唯有忍痛割爱。
当廖太太的表妹把照片拿给施先生看时,瞬间施先生就有了成家立室的念头,想自己功成名就,就是缺少一个极品美人把自己的身份推上更高的地位,女人,有时是男人的另外一张脸,一个名片。
如今洛醺走了,自己的脸被撕破,施先生恼怒,闷闷的坐了很久。忽然想起公司的酒会就要到了,他琢磨下,喊来管家窃窃私语,交代好一切,总算脸上现出点笑意。
假如洛醺看见他这笑的内容,只怕从此都不敢和他来往,然而洛醺没在眼前,洛醺在眼前时他一贯的谦谦君子,也不能说施先生阴鸷,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讨好没什么不对。但假如洛醺知道女儿如何打开房门街门两道门跑去街上的真实原因呢?假如洛醺了解抢了她包裹害得她无家可归的真实情况呢?假如洛醺看穿了女儿被偷跑的真实目的呢?假如洛醺洞悉了原来住的那个巷子几户人家是因为她而被灭口呢?
当然洛醺现在一无所知浑然不觉。还在旅馆里忍着眼睛的折磨写剧本。
“醺啊。不要再写了,歇歇。”沈稼轩夺下她手中的笔,拉着她上了床。
“爹爹。”若萱困得在床上翻来滚去不肯入睡,还要爹爹抱着。
沈稼轩在女儿额头吻了下。把洛醺按倒在女儿身边,然后道:“宝贝乖,和娘亲一起睡。”
若萱微微睁眼看看洛醺,咧着小嘴淡淡一笑,抓住洛醺的大拇指,然后还是喊:“爹爹。”
沈稼轩也上了床,和洛醺一边一个把女儿夹在中间,侧目看看洛醺。
洛醺也正在看他,虽是夫妻。久未同床,洛醺害羞得把脑袋扣在枕头上。
沈稼轩索性将女儿抱起放于自己胸前,轻轻拍着哄女儿入睡,感觉差不多,伸出胳膊在洛醺脖子底下。使劲一揽搂在怀里,也不说话,闭上眼睛睡觉。
洛醺拘谨的被他搂着一会,渐渐放松,慢慢把手也搂过去,摸着女儿的小脸,轻轻道:“叔,如果我再次瞎了治不好,你别难过,这都是我咎由自取。”
沈稼轩侧过脸吻了下她的头顶,坚定道:“绝对不会有事,只是你答应我,我们是夫妻,以后哪里不满直言告诉我,不要再偷偷跑掉,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和女儿,知道不知道我找你多辛苦。”
洛醺把自己往沈稼轩怀里缩了缩:“叔,对不起,我以为我很厉害,我有能力照顾好女儿和自己,也有能力忘记你。”
沈稼轩瞪眼看她:“你想忘记我?”
洛醺急忙解释:“我倒是想记住孙猴子,拼命都记不住。”
这种似是而非的回答沈稼轩明白是什么意思,搂的更紧,劝洛醺:“剧本不要写了,我把稿费还给施先生。”
洛醺晃着脑袋:“我答应人家的,还是写吧,总之我尽量不累着,反正施先生也没催促我。”
沈稼轩不仅仅担心洛醺的眼睛,也怕施先生是再一个浪雄,纠缠不清,滋生更多的麻烦。
但他又不能严厉禁止洛醺,总归这是洛醺发挥才华的机会,假如不让她写,她之前和父亲学到的一切岂不是毫无用处,他知道洛醺心里所想。
几天后,剧本完成三分之一,洛醺的眼疾没有加重,猜测大概是沈稼轩的针灸在控制,沾沾自喜。
这时施先生派人来找她,说是今晚公司的酒会,提醒她不要忘记参加,傍晚施先生会开车来接她。
其实洛醺还真就忘了,急忙找出为酒会购置的洋服,米色的连衣裙,米色的草编礼貌,还有一串珍珠项链,穿戴整齐给沈稼轩看:“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不打扮都闭月羞花,这一身打扮简直美到无法比拟,浅淡的裙装亮晶晶的珍珠,衬托她白皙的皮肤,把一双明眸彰显得更加乌黑水润,整个人奔逸绝尘宛若仙子下凡。
“我的醺,天下无双。”沈稼轩感慨。
这时门开了,皓暄抱着妹妹走了进来,小女娃看见娘亲这样打扮,拽着她的裙子非得要不可,洛醺推开她,她就继续过来撕扯,洛醺看沈稼轩喊:“你瞧瞧你闺女。”
沈稼轩哈哈大笑,抱起女儿哄着:“娘亲的裙子太大宝贝穿不了,等爹爹给宝贝买一套小的。”
小女娃似乎听懂了,裙子穿不了去抢项链,使劲拽着,洛醺不得不解下项链套在她脖子上,哼了声:“去臭美吧。”
小女娃呵呵笑着,心满意足。
沈稼轩望着妻女这场吵闹,只顾着笑,只顾着幸福。
傍晚时分。门口有汽车喇叭声,洛醺晓得是施先生来接自己,已经穿戴整齐,朝沈稼轩扮个鬼脸,也知道自己和其他男人出去吃饭不合适,但答应施先生的,又不得不遵守承诺。
沈稼轩微微一笑:“去吧去吧,早去早回,太晚我可要杀去施家。”
洛醺撇撇嘴,明白他不放心在哪里。又吻了下女儿。噔噔跑了。到门口眼前一黑,差点跌倒,幸好施先生已经下车等待,及时搀扶住她。关切的问:“怎么了?不舒服就不用去了,我给大伙解释下,就说本剧的剧作大人有事不能到场,我替你解释下剧本的情况。”
洛醺摆摆手:“没事,我写的故事,你怎么解释啊。”
两个人上车走了,往酒会地点百乐门大饭店而去,半路之上洛醺隔着车窗看街上,天还没黑透。但她看路上的行人已经模模糊糊,眼睛还不停的眨,迟疑半天,对施先生道:“我的眼睛,好像有问题。有关剧本的事,今天可以不谈吗,我怕这个样子不雅。”
施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转身看了看她的眼睛:“我也觉得你的眼睛眨的过于频繁,究竟是怎么回事?”
洛醺也无法交代眼睛曾经雪盲过,故事太长,时间紧迫,只道:“曾经得过眼疾,失明过,是我丈夫给我治好的,但因为一点事,我们分开,错过了必须按摩巩固的最佳时机,所以我的眼疾再犯。”
施先生道:“现在太晚了,明天我带你去看医生,法国来的名医,我朋友,相信他能有办法治好你的眼睛,今晚还有各个报社的记者提问呢,不谈只怕不行。”
洛醺犯愁了,即使回答提问只用嘴巴,但不停的朝人家眨眼,人家还以为自己想勾引呢。
施先生合计半天道:“这样,你重新打扮下。”
他发动车,带着洛醺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一家没有关门的洋服店,给洛醺重新买了套男装,米色格子的西服,白衬衫,棕色领带,米色的鸭舌帽,然后,把自己的墨镜摘下架在洛醺鼻梁上:“这样,没人知道你眨眼了,但穿裙子不能戴墨镜,唯有男装合适。”
洛醺朝他竖大拇指:“比我聪明。”
施先生轻笑:“女人只需要美丽。”
洛醺愣神的当儿,他搂着洛醺转移话题:“饭店里光线不好,人多摆设多,等下你要挽着我的胳膊,这样就不会摔倒出丑。”
洛醺嗯嗯答应着,把手挽着他的胳膊先来长试验,感激道:“施先生,除了我丈夫,你是对我最体贴的人。”
施先生轻声叹息:“我对你的感情就像对你的体贴,一点都不比他少。”
洛醺迅速把自己的胳膊从他臂弯里抽出,搓着手,局促不安。
施先生急忙道:“开玩笑的,你们北方人不是很爽朗吗,这么一点点玩笑都经受不住。”
洛醺如释重负,重新挽着他的胳膊走向汽车,突然听见咔嚓咔嚓的相机之声,眼睛还没完全失明,急忙循声去找,发现有个男人噔噔跑了,她突然想起了曾经和沈稼辚被偷拍的事,急忙告诉施先生:“有人偷拍我们。”
施先生不以为然的:“是偷拍我,小报记者为了赚点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怪可怜的,我已经习惯了,权当是日行一善吧。”
洛醺半信半疑且忧心忡忡,被他半拖半拽的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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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领导三令五申,不能嗨不能肉不能缠绵,所以,文文只能平平淡淡,大家不要对小采有意见哈,也不要对我的领导有意见哈,看看新闻就明白了。
平淡的文违背了本书的初衷,所以正在试着收口,请大家支持到底啊,请大家没事点击下采的新书《戏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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