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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虽然看见姜国太子,但无法肯定姜国太子就是小十七。
也不知蛇国死士被抓,为了活命,要指证小十七的事。
更不可能知道秃鹰什么时候到达,更更不可能用飞箭来告诉她。
而丹红如果知道小十七有难,自己早就飞去了,哪里会浪费时间到这里给她通风报信。
给她通风报信的目的,一是他没杀死对方的能力;二是赶不过来,让人找他传话。
只有楚国公府的人知道她在南郡。
肖华出现在南郡,才让她把一直想不出是谁的人,指向了他。
虽然仍想不通这里面的来龙去脉,肖华如何知道小十七的事,但别的理由,他都符合。
一,肖华功夫不行,不可能在一堆护卫的包围下刺杀秃鹰。
二,肖华在燕京,从她收到传书的时间算起,就算肖华有本事刺杀得了秃鹰,也不够时间从燕京赶来,在秃鹰到达南郡前将他杀掉。
如果是肖华做的,那么肖华出现在上官家的南郡别苑,也就好理解了。
只是她千算万算,万万没算到肖华已经提前通知了夜截杀秃鹰,诱她前往,不过是让她知道夜尚在人世,从而阻止她前往蛇国。
而来上官家的别苑,确确实实是来接她的。
因为他了解月夫人的为人,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月夫人的怀疑。
月夫人是为了达到目的,舍得下本钱的人。
他不愿节外生枝。
小二端了饭菜过来,青衣掐住话头。视线却一直不离肖华的脸。
肖华任她盯着,轻描淡定地倒茶涮杯子,没有丝毫不自在。
等小二走开,抬眼起来轻睨了她一眼。“不过三两日不见,就想我想到目不转睛?”
换成个脸皮薄的,听了这话。自然会不好意思地把视线转开,但旁边坐的却是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脸皮厚的青衣。
青衣只不过将撑着下巴的手换了一只,视线却没挪开半寸,“你认得姜国太子?”
“认得。”
“你在燕京,他在姜国,你怎么认得他?”
“做买卖的人,哪有不四处走走的?前一阵子我发现了一个商机。亲自去调查调查,不料那东西是姜外不对外销售的东西。你知道越是人家不肯卖的东西,如果能进到货,就越是值钱。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就四处打听路子。恰好被我知道他们太子出游。于是我给他们太子送了小小一份礼物,他们太子一高兴,就允了我这条商线。姜国太子不时地得了我的一些好处,你来我往的,自然就熟悉了。”
青衣翻了个白眼,小十七到了他口中,怎么就成了贪小便宜的家伙,“你想要他们的什么东西?”
肖华夹了筷子尖椒小炒肉到青衣碗中,自己则夹了根白油青笋。轻飘飘地道:“借种。”
青衣刚刚含了一口茶,‘噗’地一声喷了出来,呛得一阵咳。
茶上饭菜也沾了不少,就连肖华筷子上的那根青笋也不能避免。
肖华一边轻拍着青衣的后背,助她缓气,一边看着被青衣喷上茶水的青笋。装模作样地叹气道:“以为长了几岁,性子也能沉稳些,结果还是如此。”
青衣脸上一红,去夺他手中筷子,“不吃就是。”
肖华早一步将青笋塞进口中,“挣钱不易,不能浪费。”
青衣脸上更是火辣辣一片,“叫厨房做过,这餐我来请就是了。”
“天快黑了,还得去买风灯,没时间再叫厨房做过了,再不吃,恐怕只能买到‘肖记’升不了天的风灯。”
燕京每年都有放风灯的习俗,相传谁的风灯放得高,许的愿望就能实现。
听小桃说过,‘肖记’的风灯每年总能放得最高,所以一到风灯节,‘肖记’的风灯都是做多少卖多少,去得晚的,自然是买不到。
肖华慢条斯理地开始用餐,他的动作明明很随意,但抬手举足之间都显得高雅之极,即便是皇家子嗣,也未必有他这般高贵气质。
青衣一旁瞧着,心里暗叹,就这么看他,谁能相信,他只是一介商人?
他都不介意她的口水,青衣哪能在意自己的口水?
把话题转了回来,“难道燕国的男人都不能人道,或许光能办事,不能播种,还要你巴巴地去姜国借种?”
肖华转眸望向青衣一脸兴致高昂的面庞,似笑非笑。
寻常姑娘听到男女之事,都会害羞地避开,她却一口一个不能人道,一口一个办事播种,“你这话让燕国男人听了,可要不得。”说完顿了一下,补充道:“我也是燕国男人。”
男人要脸面,在男女这事上,更要脸面,就算不能人道也要说成一晚人道几大回,能人道的,就更不能容忍人家说他不能人道了。
你非要说他不能人道,说不定真拼了命人道给你看。
青衣鄙视地扁嘴,“是你自己说的借种。”
“你想什么呢?我说的借汗血宝马的种。”
青衣刚从汤碗里舀的一粒鱼丸子,‘扑’地一声又掉回汤碗,顿时汤水乱溅。
肖华叹了口气道:“这餐饭真不知要被你糟蹋成什么样子。”他口中这么说着,手中筷子却丝毫没有停顿,该夹什么还是夹什么,动作依然优雅从容。
青衣哼了一声,“是你自己不说清楚。”
肖华迷惑道:“寻常人听说‘借种’,往往想的都是猪啊,狗什么的,怎么你就想到了男人身上?”一本正经的模样,眼角却牵起一丝谑笑。
青衣知道又被他耍了一回,有点恼羞成怒。但知道再说下去,吃亏的还是自己,堵气撇开脸不看他。
他见她当真生气了,微微一笑。给她挟着菜,道:“你乖乖吃饭,一会儿。我给你做一个好风灯,我做的风灯,可是千金难买。”
青衣扁着嘴,不以为然,“你做得还能有‘肖记’的……”好字没出口,青衣突然意识到什么,飞快转头回来。看向面前的笑眼,“你是‘肖记’的掌柜?”
肖华尽挑着青衣爱吃的往她碗里堆,“肯吃饭了?”
青衣心情顿时好了起来,刚夹了筷子小炒肉放入口中,突然觉得一暮再熟悉不过。好象以前也听他说过,“你乖乖吃饭,一会儿,我给你做一个好风灯。”
肖华见她怔怔出神,放下手中给她夹菜的筷子,“怎么?”
青衣问道:“你什么时候开的‘肖记’?”
肖华眼里闪过一抹诧意,她记起了什么?
儿时的时候,每年的风灯节,她都会提前缠着他糊好风灯。然后一直守着风灯,等到天黑,再由他领着她去河边放风灯。
后来,她坠楼。
他曾自认医术非凡,却眼睁睁地看着她在自己面前没了气息,而毫无办法。
好在他悲怒之下。竟冲开封住他仙魂的禁印,恢复仙身,下到黄泉将她生生拽了回来,否则他真会如她所愿,终身痛苦孤寂,直到魂飞魄散。
然,自那以后,他就再不相信自己的医术,再也不行医。
而且到了风灯节,再没有她陪在自己身边放风灯,于是他开了这家‘肖记’,将自己做风灯的秘诀交给店里的师傅,而他自己一年仍只做一双风灯……
不过他每年做的风灯,都没点火飞升,只是放在石桌上,伴他喝酒。
明知她在蛇国,不可能来和自己一起放风灯,但仍这么等着,直等天亮,便一把火烧去。
青衣见他望着她,不答,追问道:“你什么时候开的‘肖记’?”
肖华凝看着她的眼,“你‘离开’后。”
青衣轻点了点头,虽然仍不能真想起什么,但已经隐约想到是怎么回事,无需再多问,问得多了,徒增忧伤。
毕竟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她。
把话题重绕到小十七身上,“你送了他什么?他竟肯让你借汗血宝马的种。”
汗血宝马十分神骏,但极为稀少,据说只有天山才有,这边的人想得一匹汗血宝马,真是难如登天,这样稀罕的马儿,又岂能轻易许给人借种?
姜国与蒙古国交好多年,姜国许了蒙古国无数珍宝,也没能讨得一匹汗血宝马,直到几个月前,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回归,蒙古国为了表示庆祝,才赠了一匹汗血宝马给姜国。
青衣的心脏怦地一跳,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
难道丹心就是姜国遗失民间的太子?
“我送了姜国太子一匹我们接种的小马驹,虽然比不得汗血宝马神骏,却也是极为罕见的好马。告诉他如果把汗血宝马借我,定能配出更好的马驹。如果配出更好的马驹,我得一只,他得一只……”
青衣明白了,汗血宝马本是极难交配育孕成功的马种,所以才这么罕见,姜国虽然得此宝马,毕竟只得一匹,如果能配出与之媲美的好马,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流传下去。
这是姜国与肖华互利的好交易,小十七不可能不答应。
这买卖得通过小十七,肖华对小十七的动向自然要熟悉,那么知道他有难,也不足为奇了。
小十七手上捏着汗血宝马,是他的财神,他自然不能让小十七在燕国出事。
他报信救小十七,也就可以解释了。
但他如何能肯定,她能刺杀得了秃鹰,难道……
青衣惊看向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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