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3:从赶山打猎开始 > 第101章 建升这孩子,打小我就觉得他有出息

这年头,在农村杀猪,一般能过来帮忙的,除了杀猪匠,那都是关系非常近的,

    当然也不会白帮,虽然这年头不会给钱,但是最少是能混一顿饭吃,而且还是有油水的猪肉!这种好事一般人可没这个机会。

    柳胜利一愣,没想到他一个在村里人人喊打的二流子,谁都想离他远远的,陆建升竟然这么轻易的同意了,

    一开始柳胜利听到陆建升在杀猪,忍不住过来看一看,结果忍不住嘴馋,就想混顿肉吃,原本他没想着陆建升会同意,

    然而……

    看来建升还念着旧情呢!

    由于陆建升长他几个月,柳胜利激动的走上前:“谢谢你了,建升哥。”

    陆建升要腌肉,得把五花肉,按照四五公分左右的宽窄,均匀的分成一条一条的,这样才好腌制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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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无论是咸肉,还是江宁火腿,又或者腊肉,腌制的程序,慢慢变得复杂起来。

    柳胜利想起之前吃过一次野猪肉,舔了舔嘴连忙提醒道。

    “建升哥,冬瓜我家里有,我去拿一个来。”

    然而还没说完,陆二牛就跑出去了,

    不一会,陆二牛真的抱了一个冬瓜过来,

    这小子……

    然后,最后一步也不一样,一个是放在坛子里保存,一个是挂起来风干。

    “咱俩一起长大的,还说这些干什么?而且是你过来帮忙。”

    陆建升不由一笑,他还正想着怎么把柳胜利骗去上山打猎呢,这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这种复杂,其实是为了让味道变得更加美味可口。

    “这里脊肉直接用辣椒爆炒,最好吃!!”

    陆健升这时候,把猪后腿卸下来之后,如果是卖猪肉的,到这会,基本上这猪算是杀完了,到了集市上,谁要那一块,直接割就行。

    “明天我去去乡里看看有没有冬瓜,用野猪排骨用来炖冬瓜吧!上面我专门多留了一些肉,炖冬瓜准好吃!”

    还真是,什么东西,不能说透,一说透了,就没有什么稀奇的。

    不一会,便把野猪毛刮好了,

    “是啊,我记得咱们生产队以前就打过野猪,虽然每人没分多少肉,但是咱们吃的那叫一个香。”

    村里人现在跟防贼一样防着他,他根本吃不到什么东西,而且要是是被逮住了,少数也要暴打一顿,现在看到肉,自然少不了嘴馋。

    院子里。

    陆建升说完,又动作麻利的把排骨一根根剔出来,交给一旁正拿着木盆的白若曦,

    柳胜利说道。

    白若曦虽然和村里人一样,不喜欢柳胜利这种二流子,但是见自己男人都同意了,她明白事理,当然不会当面再说什么不同意的话。

    尤其是老母猪,肥肉标子三指厚,可把村里的老娘们给开心坏了,一个个喜笑颜开的拎着肉,回家去做饭。

    陆建升看了一眼两个卖力的小家伙,这俩小奶团子,想帮白若曦干活,还特别把椅子抬了过来,就是为了站的高高的,能为了能够够的上灶台上的野猪肉。

    白若曦答应一声,接过排骨。

    很快肉切好后,

    然而柳胜利就不太行了,

    “胜利你也得学着点,想当猎人,上山打猎连头猪都不会杀,可不行!”

    不过,陆建升又不是为了卖猪肉,自然还要继续。

    “好,不过想和我打猎,一切就要听我的。”

    陆二牛摸了摸头,憨厚的说道。

    柳胜利如小鸡啄米般连忙点了点头,他没想到陆建升又这么轻易答应了。

    “那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来刮猪毛,带刀了没?”

    而且黄毛子肉嫩,山里冷,就算是这种小公野猪也是一身肥膘,别看陆建升手里这头野猪不大,但是板油都有二指多厚。

    眼下有机会,他想问一问。

    陆建升拍了拍柳胜利的肩膀。

    紧接着从脊骨处劈开两半,把里脊肉剔下来,放在一边,里脊肉最嫩,炒菜吃最好吃。

    平时陆二牛和柳胜利连粗粮都吃不饱,看着一桌饭菜,吞了吞口水。

    “带了!带了!”

    白若曦带着两个小奶团子开始制作江宁火腿,陆建升他们都不是那地方的,自然也就帮不上忙,而且陆建升还要带着陆二牛他俩腌制五花肉,

    “嗯。”

    陆建升留下陆二牛和柳胜利在家吃饭,两人也没推辞。

    陆建升动作麻利的把野猪清理干净,然后又把野猪挂在门梁上,

    陆二牛和柳胜利干了不少活,

    白若曦腌制好火腿后,炖了一大锅排骨炖冬瓜,里面全都是冒着香气的排骨,里脊肉。

    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江宁火腿多了几遍上盐的工序,需要上二遍盐,三遍,甚至四遍盐。

    两个小家伙嘟囔着小嘴吧!

    一双可爱的小手使劲的在猪肉上拍打着。

    要知道这野猪肉在村里最多卖三四毛才会有人舍得出钱买,要是卖肉,还不如买给县里,他又何必杀猪那么麻烦。

    陆建升招呼二人一起动手,把盐涂抹到野猪肉上,揉搓一遍之后,然后一层层的码放到坛子里。

    二三.九五.二一三.一八五

    陆建升一边刮毛,一边对柳胜利说道。

    柳胜利虽然是二流子,但不是傻子,

    他也想过这种日子,他也想打猎,不过他一个人又不敢上山。

    陆建升家里忙的热火朝天的,在靠山屯那更是热闹,昨天回去的晚,他们也是今天也是刚杀猪!

    四头猪,其他参与打猎的七人分一半,其他每家每户都能分了十几斤野猪肉。

    要是陆建升能带上他就好了,柳胜利也不是想当二流子,只是天天干活就那几分钱,肉都吃不上,他不是干活的料,还不如偷鸡摸狗来的快,不过他感觉希望不大,毕竟他不会打猎,也没陆二牛着般有力气。

    香砰砰,白花花的米饭,

    “厉害,你俩都厉害”

    都是为了在没有冰箱的年代里,把肉更好的保存起来。

    陆建升笑了笑也没多问。

    陆建升连忙招呼着陆二牛和柳胜利把野猪抬到院子里的桌子上,又招呼二牛打桶井水把野猪清理干净。

    白若曦知道陆建升的饭量,也听说过陆二牛能吃,所以直接焖了一大锅精米。

    还有一桌子荤菜,

    三个人快了很多。

    陆建升一直忙活到到中午十一二点左右,才把所有的猪肉都处理完。

    然后又焖了一大锅米饭。

    “爸爸,西西厉害不!”

    现在陆建升靠着打猎买了驴买了鸡他是知道的,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其实,无论是江宁火腿,还是咸肉,腊肉,本质上,

    “嗯呐!”

    柳胜利是二流子,刀平时都随身带着,

    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突然发现,原来这么保存下来的肉,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真实诚。

    “什么~”

    这个很简单,陆建升给陆二牛柳胜利二人交代明白之后,就转身去厨房看自家媳妇女儿制作火腿。

    成年的公野猪,除了骚还有点腥柴,想要做的好吃,不仅需要下大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手艺,但是这种黄毛子,就不用担心那么多,

    虽然山里的动物肯定少不了一些土腥,但是家里在县城买了不少调料,这个问题可以轻易解决,

    还得是陆建升啊!

    “建升哥,我真的……”

    陆建升把家里以前腌制咸菜的坛子,从堂屋里抱上出来。

    陆建升点了点头说道。

    陆建升拿来毛巾给她俩小脸蛋擦了擦,

    “呃……二牛不用麻烦。”

    这坛子昨天就被白若曦找了出来,洗的非常干净,拿过来就能用。

    “别嫌嫂子做的不好吃,这次多亏你们帮忙,不过时间赶的紧,就做了这几个菜你们凑合吃。”

    柳胜利蹲下身子,眼热的看了一眼野猪,然后缓缓说道,

    随后看了看两分钟白若曦制作江宁火腿,然而这不是和他腌制咸肉一样的工序吗?

    先把盐均匀的涂抹到猪后腿上,然后使劲揉搓,让盐渗透到肉里去,把肉里的血水通过揉搓挤出来。

    “爸爸,你怎么来了,糖糖在干活呢!”

    “好!没问题,我什么听伱的。”

    他记得以前生产队的时候,一群野猪下山糟蹋不少粮食,村里打了两头,那一天每家每户都吃上肉,尤其是用辣椒爆炒,味道重,但也真是香!

    “建升哥,我想和你一起打猎!能不能带我一个?”

    白若曦客气一声。

    两个小家伙一看到他过来,奶声奶气询问道。

    柳胜利点点头,有了陆建升的前车之鉴,他突然感觉日子有了盼头,盯着陆建升的动作,也跟着学习,柳胜利和陆二牛干起活来很卖力。

    白若曦还做了两个菜,炒鹿肉!还有一份炒用猪油炒的白菜,

    算是凑了三个菜。

    “不过,你看你们的脸,都弄成小猫了。”

    熏制腊肉,其实也差不多,也需要分割成几公分左右的长条。

    “嫂子,我们就是搭把手的事,而且这哪是凑合啊!这是相当的凑合!”

    紧接着

    三人开始忙碌起来,

    刮猪毛也是有技巧的,陆二牛以前在大队是出了名了能干,经常在村里帮忙干这活,所以很熟练。

    “嗯嗯,胜利哥说的对,嫂子你做菜真香,我刚才在外面都闻到了。”

    陆二牛憨厚的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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