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少年派:从被叫做狗大户开始 > 第158章 关于不存在的第三者。

“那和流放岭南有什么区别?”

    “首先吧,别人只是人品差,成绩还可以。其次吧,去德国,那算流放宁古塔。吃的东西差不多。乱炖,猪肘,酸菜,香肠,血肠。德国菜和东北菜真差不多。”

    几个人一边聊着一边走出了酒店宴会厅,宴会厅外有一个没有出大家意料的人等在外面。

    李西舟。

    邓信华看了一眼李西舟,又把目光转向了李云昭。

    李西舟同样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李云昭。

    在这个酒店门口,他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阶级差距。

    而且这仅仅是在门口,站了几个小时而已。

    他这时才意识到江州的纸醉金迷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他在门口的晚风中不断的询问自己,自己真的有可能留在江州吗。

    阶级的鸿沟真的有可能逾越的了吗?

    以李西舟的阅历,能够跨越阶级差距在一起的,只有林妙妙和李云昭这一对。

    “想什么呢?”李云昭上下打了一下李西舟。

    “被这里的环境刺激到了?想太多了。这里面本来就是江州顶流圈子的一个私人聚会,放眼江州,甚至放眼全国,那都是顶尖的。

    我记得你是从一个县城考到中戏的是吧。”

    “对。”李西舟点了点头,“一个十八线的小县城。”

    “那我不夸张的跟你讲,”李云昭回头瞥了一下宴会厅里的歌舞喧哗。

    “这里面随便哪一家到你们县城,你们书记得亲自去接。”李云昭还笑了一下,“因为当初我就是这么过来的,那个半导体机械厂选址的时候,都是他们县,书记县长带一车人在高速口接的我。”

    “我。”李西舟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在某一刻他觉得邓心华的想法是对的。

    他和邓小琪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他不甘心,也舍不得。

    “其实呢。”李云昭双手插在兜里,“我也知道你们看我什么意思。

    我这么说吧,我之所以帮小琪拒绝了周博涵,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是什么好货色,至少目前来看。

    或许人家从德国留学回来之后也有可能改过自新,当然现在不行。

    我帮小琪赶走他,只是看在我和她是好友,她是妙妙最好的朋友,不然今后出事了,妙妙肯定得怪我。

    但我不会帮你说话。你也不用那么惊讶,我赶走他是因为我知道他的成色,但我同样不知道你的成色,你的未来。如果非要在你和周博涵中选一个的话。

    从数学角度上来说,应当是你。

    但是从实际角度上来说,小琪可以一个都不选。

    我也只是小琪的朋友,我能做的,以及我该做的也止步于此。

    毕竟我国还是讲究婚姻自由,小琪想选谁那是她的权利。

    哪怕现在小琪依然去选择周博涵,那我也拦不住。

    阿姨今天有些冒失,还请见谅。”

    李云昭转头,和邓心华打个招呼,就拉着林妙妙离开了。

    林妙妙还一步三回头呢,不过李云昭是很坚定的把她扯走,“行了,人家是小琪自己的家事,不要管那么多了,也管不了那么多。”

    “哦,好吧。”林妙妙想了想也是这么个道理。

    不过她最后看到邓心华邀请李西舟到一旁单独用餐,似乎是准备再聊一会儿,也不知道他们最后的结局是怎么样的。

    祝他好运吧。

    林妙妙坐在车上,李云昭突然问道:“我是不是没怎么带你出去玩过?”

    “大阪……”林妙妙眯着眼睛,那个鬼地方永生难忘。

    “那个不算。那我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嗯!去哪里?!”林妙妙的眼前一亮。

    “你想去哪里?海边?山里?还是草原?”

    “啊,还可以有草原的吗?”不吃细糠的林妙妙的意识中,海边就是江州沿海地区,比如奉贤的碧海金沙……

    山里倒也简单。江洲随便往外开一点就能扎一头扎进山里了。

    倒是草原……挺远的呀。

    莫非是云上草原?

    “啊,那我们就去草原。”既然林妙妙已经做出了决定,李云昭说走就走。

    “那可不可以……”

    “带走带走。”

    李云昭当然知道林妙妙想要什么东西。

    无非不就是麻薯嘛。

    “那小诗情怎么办。”

    “要不就给我妈让她和小诗情亲热两天,或者交给你妈。”

    丢个包袱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嗯……也可以。”

    当然林妙妙李云昭去出游这件事情就不是所有人都会满意的。

    就比如说宋怜。

    “你们俩人在哪儿呢?”李云昭在开车,他们已经在蒙古的草原上驰骋了。

    宋怜电话里的语气明显不是很开心。

    “啊。妈我在开车呢,这信号不太好。”

    “你们两个出去玩,闺女就随手一丢?”

    “哎呀,我难得带妙妙出来玩一次嘛,带上闺女不还得照顾她吗……”李云昭打着哈哈。

    “那我问你,狗呢?”

    李云昭从反光镜上看着趴在后座上已经在看风景的麻薯。

    “啊,这个麻薯也不知道是怎么偷偷溜到车上来的。那我又不能把它送回去,不是吗?”

    “你们把闺女留下来就算了,把狗都带走了、还溜上去?你们不是托运的吗?现在小诗情满世界的在找麻薯,你说怎么办吧。”

    “哎呀妈,你不是怕狗吗?我把狗带走了。不挺好嘛。”

    “你女儿要狗。”

    “啊,够够啊,那你去带他找林够够呗,没多大事儿。”

    “你不要装,她找麻薯呢。”

    “啊!?什么啊?!我这里信号不好。我先不和你说了。”

    一旁的林妙妙笑容都已经憋不住了。

    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是老方法。

    信号不好这个方法几十年有了吧。

    麻薯在后排的抬头看一下林妙妙,然后又接着看风景去了。

    “麻薯。可是我养的狗。又不是给闺女养的,只是借给她玩一会儿而已。”

    李云昭从反光镜里看着麻薯。

    “嗯,到草原了。心旷神怡呀。”

    林妙妙下了车,双手张开,拥抱着一片草原。

    麻薯作为一只城市中的狗,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一片可以撒野的地方,那可乐的呀。

    李云昭并不担心麻薯会走丢,都是安装了芯片的。

    “咩咩咩”

    “李云昭,你看,羊群,羊群!”

    李云昭还没看羊群呢,麻薯眼睛先亮了。

    麻薯全称是边境牧羊犬,牧羊本能是他刻在DNA里的天赋。

    别人自己的牧羊犬还没动呢,麻薯从老远之外飞奔而去。

    对着找不到路的羊群开始瞪眼。

    而别人家的牧羊犬:

    我操,工作被人抢了?

    “这是你家狗啊。”

    草原上的牧羊犬其实是打不过狼的。只是牧羊犬遇到狼的时候,当狗一叫。就会出现恐怖两脚直立猿,简称猿神。

    所以也有牧羊犬的地方就有牧民。

    牧民同样开着车过来了。

    “啊,对啊,我的边牧。”

    “唉,你这牧羊犬好像比我的那两只聪明啊。”

    麻薯的聪明都快写脸上了。

    林妙妙向麻薯看过去,好像这几条狗似乎在交流经验。

    “云昭,我第一次看到麻薯这么开心。”

    “我有个想法。”李云昭也看着麻薯欢快的样子,“我在想,要不我在崇明买块地,然后给麻薯养点羊,麻薯没事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去牧羊玩玩。”

    “啊,这么狂野的嘛。”林妙妙巴登巴登的眨着眼睛。

    “那其实还蛮正常的呀,我还见过给边牧养猫玩的呢。

    边牧好聪明的。”

    今天明显麻薯玩爽了,不过麻薯说也有输给于别人家牧羊犬的地方。

    在疏导羊群堵车方面那就没有人家业务娴熟了。

    这一点和聪明不聪明也没关系。

    纯粹是因为麻薯是一只从城市里长大的狗,它不像草原上的狗。

    草原上的狗,遇到不听话的羊,有时候那是真咬,但城市里的狗从小就不咬人。

    今天晚上李云昭和林妙妙就住在蒙古包里。

    毕竟来内蒙玩了,也得体验体验当地人的生活吧。

    黄昏时分,林妙妙就躺在草地上,双手枕在脑后,嘴里还掉了颗草。

    “惬意。”

    “干嘛?cosplay李逍遥啊。”李云昭也往林妙妙的身旁一躺,“这天色可真漂亮啊。”

    美景良辰最能洗涤心灵。

    “你要是能够一直在我身边就好了。”林妙妙突然感慨道。

    李云昭侧过身看着林妙妙:“怎么了?突然这么感慨。我不是一直在你身边?”

    “没什么。”林妙妙眼神有些犹豫,“按理来说当初在公交车上,你挡在我前面,但是……然后……我就……”

    “等一下等一下。”李云昭不用听都明白,“谁给你进的谗言。我能回家的时候都回家了,天天想你好嘛。”

    “唉,别人不是说那种大老板身边的秘书。”林妙妙刚刚竖起了一根手指。李云昭就压过手指点住了她的鼻尖。

    “妙妙,你大学都毕业了,脑洞怎么还是这么大呢……哦,不对,从第一天认识你开始,你好像就是这样的。和肯某人似的,大开脑洞。

    你是说关荷吗?”

    “啊。”林妙妙有些发蒙,李云昭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别人吧,就那些老总,喜欢找秘书找什么呢?

    找年轻漂亮的。

    漂亮这个词我先搁置在旁边,因为这是每个人的审美不一样。

    年轻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不年轻了?”林妙妙有些没反应过来,她和关荷就见了一天,还可以呀。

    “逻辑是不会骗人的。”李云昭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把林妙妙的脑袋放在自己肩上,他的手放在林妙妙的小腹上,嗯?怎么变重了?不过现在不要紧。

    “放心吧,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以我现在的身家,现在的规模,我找一个助理或者找一个秘书,我会找应届生吗?甚至大学没毕业的学生?”

    “嗯,应该不会。”林妙妙自己摇了摇头,“你从不拿钱开玩笑。”

    “那不就完了吗?一个热知识,我,我也是应届生。我到哪里去找比我小的,又极具工作经验的人呀。”

    “哎,你知道关荷多大了吗?OLD,LADY。”

    “嗯呐……”林妙妙搜肠刮肚,她前几天还觉得证据确凿来着……

    有啥证据来着……

    让林妙妙的脑子转一转,

    “那你上次不还和她去了马尔代夫吗?”

    “马尔代夫?”李云昭回想了一下,更觉得冤枉。

    “我靠,那次我问你要不要一起去马尔代夫,你回答我说你刚进万象没多久,直接请假不太好。

    另外我们过去是办公的呀,我们过去的一个代表团是整整8个人。六男二女。关荷当时确实处于可去可不去的状态,因为后面具体的事情我还没定下来。

    最后选了她单纯是因为多了一个女的。房间不好拼。

    选个男的,七男一女,两个单间,就怕出点什么说不清楚的问题,不是出不起这个钱,而是给我相互监督、

    另外我爸不也去了吗?”

    “你们是去干嘛的呀。”林妙妙的脑袋都快缩进去了。

    “我们想着在马尔代夫上买一座岛,然后自己建酒店……妙妙啊…”

    李云昭叹气道,“我咋记得我都和你说过了呢。”

    林妙妙又投出了最后的证据:“你说你原来有三个助理,两男一女,现在为啥只剩一个了呢?”

    “哦。”李云昭说道,“这个承认的。这个确实有一点点私心。三个助理,其实与其说是助理。还不如说是我把他们放在身边,自己培养。”

    “第一个去了骆驼哪里,那边有正儿八经的狗大户,现在我们想在那边开一家分公司,但是那边的人文地理你是清楚的,我派关荷过去不太合适。所以在两个男的中间,让他们抓了个阄。这点可以认可吧。”

    “嗯。”林妙妙点了点头。“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另一个他现在在坦桑尼亚,负责整个北非。那边人文倒没什么大问题,但我考虑的是人身安全问题。这样别人出了点事儿,我良心上过不去。”

    “那你把别人发给非洲,也不怕别人有想法。”

    林妙妙随口说道。(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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