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的一声。
女子瞬间清醒。
她没有松口,身子也没有继续乱动,一直咬着林凡的肩膀,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怎么?”
“我的声音你都听不出来了?”
“傻丫头。”
听到这话。
女子突然嚎啕大哭,压抑许久的情绪,在这一刻终于宣泄出来。
“呜呜······林凡哥哥!”
“呜呜呜······”
“你怎么才回来啊,林凡哥哥,呜呜呜······”
过了许久,林凡这才安抚好这丫头的情绪。
丫头名叫宋青儿,她只比林凡小两岁。
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也是儿时的玩伴,经常跟林凡和林毅他们一起玩耍。
又花了几小时时间,把他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宋青儿。
听到这里,她眼中满是震惊不已。
“林凡哥哥,没想到这两年你经历了那么多事。”
“那时候我不在小镇里,跟着我爸前往别的小镇做生意去了。”
“可一回到这里时却听说伯父伯母都已经···”
“还有林雪姐姐被那些大家族的人给带走了,林毅哥哥也不知所踪。”
林凡并没有告诉林毅的事情。
而是修改其中的事情经过,不想让宋青儿知道。
这一切都是从小照顾到大的林毅哥哥造成的。
“每个星期我都会打扫一遍房子,就是为了等你回来。”
“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我不信,林凡哥哥可是很厉害的!”举起自己粉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
“青儿谢谢你。”林凡鼻子有些微酸,对着宋青儿说道。
在这两年里,宋青儿帮助了太多,要不是她,这所房子早就被那些人给占领了。
她眼睛又看不见,这两年里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奇怪的是,宋青儿的眼睛从出生就看不见,像是得了什么疾病一样。
只要微微一睁开一条缝,遇到光亮,眼睛就疼痛难忍。
所以只能每天缠着黑色绷带。
她有个养父,名叫王志。
宋青儿是个孤儿,在很小的时候她的父母就被饿死了。
宋青儿则一路来到这座小镇上,遇见了做生意的王志。
见她独自一人流浪。
还是个先天瞎子,见她可怜也就收养了宋青儿。
她养父的背景也是有些实力的。
常年跟城内的人沟通渠道。
谈一些城外的买卖,生活也算过得去。
自然而然的得到一些城内的庇护。
所以那些人不怎么敢在王志的眼皮底下放肆。
“林凡哥哥,你还是去洗洗吧,好臭哦~”
宋清儿捏着鼻子,做出一副很臭的样子。
有些调皮的朝他说道,
“青儿,你还嫌弃你林凡哥哥。”
林凡起身去往洗手间,清洗一下。
毕竟这两年时间没有好好的洗澡。
要不是青儿看不见林凡此时的状态。
他现在浑身脏乱不堪。
脸上全是黑污污的泥土,已经看不出原先的模样。
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血液和泥土弄脏。
可以说是完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要不然从他进入小镇时,怎会有人认不出他。
洗手间很狭小,但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把这些脏的衣服全都丢掉。
淋着热水澡,简单收拾一下后,他看到镜子上的自己。
浑身上下都是触目惊心的鞭痕。
背上足足足足有十几道大的鞭痕。
由于伤口过大,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消失。
形成白色的鞭痕,烙印在他背上。
他的胸口处还有浅浅几道鞭痕。
在煤矿里的两年里,林凡经常被监工抽打,有好几次被抽打到濒临死亡。
在木屋外宋青儿望着洗手间的方向,正趴在桌子上傻笑着。
宋青心情很开心林凡能回来。
两只小脚正欢快的在桌子底下荡漾着,可见她心里美滋滋的。
在她小时候,最喜欢一起玩的就是林凡。
在刚来到这个小镇时,大家都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宋青儿。
原因就是她的双目根本看不见。
导致街上的孩子围到她跟前一起嘲笑她。
更有几个调皮的孩子把她的黑缎给弄掉。
宋青儿感到委屈无助,一下子就哭了起来。
而一旁的小孩还在那里嚷嚷着说什么。
‘瞎子,瞎子,没爸没妈要的脏小孩!’
还在一旁丢石子,砸在宋青儿的身上。
‘不,呜呜呜······我不是瞎子,我只是不能睁开眼睛,我,我······我爸妈,我······呜呜呜!”
弱小的宋青儿感到羞愤,对本没法对这些人说些什么。
只能流下无助的泪水,只能任凭他们在那里嘲笑。
可突然一个瘦弱的男孩站在她的面前。
双手护着宋青儿,挡住无数石子砸在他身上。
‘赶紧走不然的话我对你们不客气!’林凡指着他们说道。
又朝一边埋伏好的林毅喊道。
两人一起打跑了欺负宋青儿的坏小孩。
就这样宋青儿很是感动,尤其是护住身前的那人。
得知名字后才知道是林凡。
就在宋青儿还在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时。
可她并不知道屋外十几米的距离,正有十几个人目光凶狠的看向这里。
“老大好像就是这,我好像看见宋青儿跑到这间屋子里!”
“这小美妞胚子,长的真是水灵,我子可是每天都跑到王志那里求婚,可这老家伙不给面。”
“居然说宋清儿太小,不适合!草!”一个二十岁的男子,不屑的朝地面吐了口水。
继续说道。
“要不是他与城内的人出售野味,得到他们的庇护,以老子的脾气根本不惯那老家伙的脾气,不然的话早就生米煮成熟饭!”
“这是我第999次求婚,我一定会让宋灵儿被我的真诚所打动!”
其中一人,笑呵呵的在他身边说着奉承的话。
“就是老大,分明是老家伙没眼光,老大你仪表堂堂,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俊美刚毅,风流倜傥······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男人啊!”
“哈哈哈~”男子摸着脑袋,正被手下的手说的哈哈大笑。
这就是拍马屁。
一些人看见这群人,都纷纷避开他们,逃的远远的。
不逃?
他们可是这个小镇出了名的混混。
遇到什么就抢,他们还大肆旗鼓说杀过人之类的话。
大家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杀过人。
但只知道他们的长相跟踏妈个土匪似的。
这群人,嘴里叼个烟,整天吊儿郎当地走在大街上。
还在过往的路道上,还顺势在少妇屁股上抹油。
所以大家看到他们一下子就联想到土匪,也就避而远之,减少没必要的麻烦。
他们也给自己取了个响当当的群体外号。
十三太保,而那个二十岁的男子就是老大,名叫雷霸天。
“对了老大,我听说村里来了个野人,好像就进这屋子里了!”
“哈玩意!”男子瞪大眼睛,跟个铜铃似的看向他。“你是说一个野人闯进这间木屋里!”
那人点了点头。
男子头上不知什么原因,竟然生出几滴汗水在额头上。
我草,这尼玛宋青儿口味这么重,找一个野人!
我哪点不如一个野人?
他摸着自己头上的汗水,心里顿时五味杂全。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我居然不如一个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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