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首尔回来后, 郑晚也投入到了工作中。一般周六周日她都忙得没有时间约会,严均成也是从百忙之中抽出几天时间飞去首尔, 落下的会议跟应酬都要补上。
周六傍晚, 郑思韵放学后让司机送她去了美容院。
郑晚的同事们都很喜欢郑思韵,给她拿来各种小零食。难得的时光,郑晚本来准备带女儿去附近好的餐厅吃饭, 谁知女儿不愿意, 非撒娇吵着要吃地铁商城的美食街。
于是,母女俩进了地铁, 听到了呼啸而过的列车声音。
这里很方便, 直走可以坐地铁, 左拐可以进入地下美食街。母女俩站在小摊前, 拿着小票等炸鸡炸好, 排队的功夫, 郑晚见思韵脸上是怎么也控制不住的喜上眉梢,打趣道:“有什么开心的事发生吗?”
郑思韵唇角上扬,眼瞳明亮。
她忍住, 又摇了摇头, “现在还不能告诉您。”
在陈牧去世的这六七年里, 母女俩相依为命, 郑晚也竭尽所能地想给女儿一个温馨安全的环境。
她虽是妈妈, 可也把自己当成女儿的朋友跟闺蜜。
见女儿卖关子不肯说, 她也不勉强, 只是手搭在她肩膀上,微笑道:“那我就等你分享好消息。”
郑思韵骄傲而又矜持地点头。
在致富的道路上,办法总比困难多。功夫不负有心人, 这些天她终于掏空了自己的小金库买了数字货币, 如果按照上辈子的走向,虽然不至于实现财富自由,但那也是一笔钱,而这笔钱她算过了,足够妈妈养老。
只可惜她的小金库没有那么多,不然一夜暴富也不是梦。
她也一直在克制自己的想法:重生是为了延长妈妈的生命,人不能太过贪心,什么都想要,最后只会两手空空。
母女俩在美食街晃悠了一圈,吃了些杂七杂八的小吃,这才乘坐地铁回家。
在严均成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她们过的就是这样普通却又宁静的生活。
郑思韵亲密地挽着郑晚的手臂,开心地讲着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吴文君跟肖琪吵架,两个人都好伤心,还哭了很久,她们都给我写纸条,没办法,我就把她们俩叫上出去聊了好久,她们俩才和好。”
她开始一点一点地沉浸初中生这个角色。
她试着去跟其他同学建立起友情来,才恍然发现,之前是她太过傲慢,她凭什么以为只有同龄人才能产生友情呢?
郑晚倒是很感兴趣,母女俩就好像回到了好多年前——那时候她偶尔也要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思韵就会叽叽喳喳蹦蹦跳跳地跟她说在幼儿园都有什么开心的事。
“严煜也好搞笑,他上课的时候看恐怖小说,我们赵老师在外面看到了,就悄悄地从教室后门进来,站在他旁边拍他,”郑思韵回想那个场景还是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吓得大叫一声,跟弹簧一样跳了起来!把我们赵老师吓了一大跳!”
想起严煜求爷爷告奶奶似的,她忙道:“妈,您千万不能将这件事情说给叔叔听,我都答应他了呢。”
郑晚也被女儿描述的那个画面逗笑,“知道的。不过严煜他成绩怎么样?”
“他其实很聪明,就是不愿意学吧。”郑思韵想了想,“不过到了高中肯定就不能这样了。”
两人正说说笑笑,走到楼下时,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母女俩皆是一愣——竟然是很久没见的简静华。
简静华看起来苍老了许多,见到郑晚跟郑思韵,也强打起精神来跟她们挥手。
十分钟后。
郑晚领着简静华上楼进了屋。
郑思韵也去厨房给她泡了杯热茶,她并非蛮不讲理的人,她也理解简姨抚养季方礼十几年早就将他当成了亲生儿子,正如她妈很喜欢季方礼,但如果真的遇到了什么事,比如季方礼欺负了她,被她妈知道,她妈也会毫不犹豫地站在她这边。
人都有亲疏远近,那么,简姨的选择也实在无可厚非。
“静华,你吃过饭了没?”郑晚温声问道。
简静华捧着杯子,笑着点头,“吃过了。你别忙活了,我也就是抽空过来看看你跟思韵,咱们姐俩再说说话。”
郑晚嗯了声,想了想,又起身,从一旁的抽屉里拿了毛线,唤住女儿:“思韵,来,帮我顺顺毛线。”
“让孩子写作业去吧,我来。”简静华忙放下了手中的杯子。
“不用,”郑晚含笑看着女儿,又对简静华说,“她一天除了睡觉,就是在看书写作业,我也想让她休息休息。”
简静华的出现,突然让她明白了一件事。
一味地躲避不是办法,正所谓,堵不如疏。
思韵是她跟陈牧的孩子,自小聪明懂事、对什么都一点就通,现在思韵也是十五岁的孩子了,她相信,这个年龄也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思韵如果自己不将这件事考虑透彻,即便今日她帮孩子躲过了季方礼这一情劫,那来日呢?
来日她碰到的是赵方礼、顾方礼呢?
她总该,适当地教孩子该怎么去看人,看感情了。
郑思韵乖乖地坐在矮凳下,帮着妈妈缠毛线,听着妈妈细声细语地问:“方礼呢,怎么没跟着你一起过来?”
简静华低垂着眉眼,捧着杯子的手指收紧,“他现在特别忙,那个畜……”她想到思韵也在,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改口,“那个姓季的给他安排了很多课程,有马术课,有高尔夫,他也没有时间。”
郑晚轻笑一声,“他生父有这个条件,孩子多学点东西也没错,对方礼的未来也好。那你现在住哪里呢?”
“我自己租了个单间,东城的房租太贵了,租不到什么好的房子。要不是我那里太窄,都要请你跟思韵过去吃顿饭。”
郑晚眉头轻蹙,“你跟方礼住那么小的房子方便吗?”
“没有,没有。”简静华摆手,“方礼被那个姓季的安排在了一个酒店,还蛮大气的,房间特别大,估计都有一两百平,听说那个姓季的准备过年之后带他回老宅。”
“那你一个人住外面,会不会不安全?”郑晚问,“你好不容易来了东城,怎么不跟方礼一起住?”
简静华沉默了几秒,声音低低地,却难掩悲愤,“那个姓季的要给我一笔钱,还要给我一套房子,我怎么能要呢?他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以为我要了他的钱,他就可以安心了?做梦!季家的钱我一分都不会要!”
郑晚幽幽叹气。
无论如何,她跟简静华认识这几年来,彼此都付出过真心,见简静华隐有偏执之态,她斟酌几秒,这才说道:“那方礼呢?他怎么想?”
简静华哑口无言。
郑思韵低着头,专心致志地顺毛线。她几乎都快忘记上辈子简姨的生活经历了,简姨一直没有用过季家的一分钱,对此季方礼无奈又厌烦,他几次都跟她抱怨过,为什么小姨这样固执,为什么宁愿去住又脏又乱的出租屋,都不肯住季家给的高档公寓。
那时候她以为季方礼是心疼小姨。
现在想想,似乎不是。简姨的这一行为有没有让季柏轩难受,她不知道,但季方礼却如鲠在喉。
他成为了季家人,甚至跟季柏轩父慈子孝,偏偏这温馨的一幕,简姨的固执会让他想起他根本不愿意想起的生母。
简姨不知道,她越是这样,反而越衬得季方礼无情无义。
郑晚的声音柔和平缓,一秒轻抚了郑思韵内心的波动。
“孩子还小,等他大了他就懂了。”郑晚话锋一转,真心实意地劝,“静华,方礼他终究只是你的外甥,现在他有十六了,很多事情他都有自己的主意,你勉强不来的。他生父不管怎么样,一定会安排好他的生活跟未来,不会亏待他,反倒是你,你现在还年轻,这些年来,你为了养方礼,什么苦没吃过?”
“为了让他吃好穿好,你连着打两份工,给他买好的衣服,你自己一年都添不了一件新衣。你看你这手——”郑晚说,“静华,你听我一句劝,你愿意在东城就留在这里,找份工作,自己赚自己花,你要是觉得生活无聊,愿意相亲也可以去试试,你还年轻,如果就想一个人过,你买只猫买条狗回来跟你作伴,你看,这日子是不是也挺不错?”
简静华眼眶红了,又扑哧笑了起来,眼里也逐渐有光,“我那屋子那么小,还能养猫养狗?”
“那你养两条金鱼也可以。”郑晚与她相视一笑,“总之,静华,你的人生还很长,方礼那边,不用勉强了,他有了自己的生父,于情,男孩子都愿意亲近爸爸,于理,生父在血缘上,还是亲过你。我相信,方礼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未来肯定会很好。”
简静华似乎也被这话说动了,叹息道:“他本来就不怎么听我的话。”
郑晚不再多言,而是看向了女儿,温情的注视,“思韵,毛线乱了,我们再重新理一遍。”
郑思韵低头,“嗯。”
…
简静华走后没多久,严均成的司机便上门,送来了年会要穿的礼服。
这些都是品牌定制,前段时间就有人来量过郑晚跟郑思韵的腰围尺寸,如今送来成品——还有鞋子跟发饰首饰。
郑思韵意外的沉默。
她以为自己已经看得很清晰了,再重来一遍,却发现自己根本就是个眼盲心瞎的蠢货!
如此显眼的事情她上辈子为什么没看明白呢?为什么直到最后才看清楚这个人根本无情无义?
生活处处都是细节。
季方礼回归季家之后的奢侈生活。
简姨依然清贫沧桑。
为什么呢?为什么上辈子她会认为季方礼也是身不由己——简姨对他太苛刻、他作为孩子不该去承受上一辈的恩怨,她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他明明责怪简姨,抱怨简姨。
可简姨又欠了他什么呢?
她心里拧得难受,明明这一切她早就该看明白,甚至于,她骤然记起,上辈子妈妈生前也曾经跟简姨说过类似的话,那个时候妈妈就看明白了,所以之后季方礼来她们家时,妈妈虽然看似跟从前一样,但分明态度疏远了。
郑晚拉着郑思韵的手进了房间,让她试穿礼服跟鞋子。
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她眉眼满是爱意。
一下子就长这么高了,穿裙子很漂亮,穿小皮鞋也很美。
“真好看。”郑晚没忍住,走过去,抱了抱女儿,似乎才注意到女儿的表情,她轻声问,“怎么不开心,是不喜欢这套礼服吗?”
郑思韵垂着头,不停地摇头。
她只是有些闷闷不乐。
爱错了人,她已经很挫败了,现在发现自己竟然眼盲,更是难受。
郑晚轻笑,牵着思韵来到自己的房间,让她坐在梳妆桌前。
郑思韵茫然抬头,镜子里,有着美丽容颜的母亲在她身后,拿了梳子给她梳头发,动作轻柔。
“那思韵是因为什么不开心?”郑晚弯腰,下巴抵在思韵的发顶,对镜子中的她笑了笑,“是不是有了喜欢的男生?”
郑思韵闷闷地:“没有啦。”
郑晚并没有再说什么。她相信她的女儿,足够的聪明,足够的心思剔透。
…
深夜。
郑晚正准备睡觉的时候,接到了严均成打来的电话。
他大概喝了些酒,声音沙哑,话也比往常要多很多,一会儿问她今天吃了什么,一会儿问她送来的高跟鞋磨不磨脚,最过分的是,他还要她唱歌给他听。
郑晚拗不过他。
因为他借着一分酒意就敢装疯卖傻,如果她不唱,他马上就过来。
可能是今天这一出,让她在这个夜晚,终于想了一个她从未想过的问题——那个时候,她跟严均成恋爱的时候,父母为什么默许了呢?
要不明天打电话问问爸妈?
“你想听什么歌?”
“生日快乐歌。”
“挂了,我要睡了。”
“我马上让司机送我过来。”
郑晚不惯他这臭毛病,深更半夜让她唱生日歌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
她直接挂了电话,结果不过两分钟,她收到了他发来的消息:【出来,在你家门口。】
黑暗中,才从饭局中抽身的男人西装革履,身上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酒气,倚着墙,等待着爱人打开门给她一个拥抱。
就像很多年前,她失眠睡不着时,他已经趁着夜色,从家里出来,一边走在空无一人的街上,一边在电话里跟她聊天,最后来到她家楼下——那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胆怯,竟然没敢告诉她,他就在楼下,随时可以给她一个晚安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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