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上传章节风云际会第十三章乱世轻尘
安城外,卓凌云手下,那些百战沙场,千劫历尽的老中静静矗立。
黎明将至,天边隐现光华。风雨渐弱,久闭的永安城门,终于大开。
城上城下,几十盏气死风灯聚在一处,将全部的光芒聚在城门处。
城门开处,他们看到他们的主帅,牵着马缰,冒着风雨,将坐在马上的那个人,徐徐送到他们眼前。
白袍银甲,绝世风华。
什么人有资格让卓凌云卓大将军为他牵马坠蹬?
哐啷啷刀枪落地声,失控战马的嘶啼踏步声……
这支总是骄傲宣称下刀子也不会乱的队伍,这支在风雨中雕像般默立了半个时辰的队伍,躁动了!
那是方侯的铠甲!那是方侯的风采身姿!这些当年方轻尘犹在人间时,就在他帐下听命的老兵,几乎要不顾军令,策马飞扑向前!
“你们没有看错!这是方侯!方侯他没有死!”卓凌云的声音如钟如鼓,响彻夜空!
“方侯回来了……方侯回来啦!!方侯!方侯!”
海啸般狂放的欢呼声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忙忙挺起胸膛,几千人的队伍,瞬间庄严肃穆,寂然无声!
不是不想询问,不是不想扑到他的身前。但是,他们是兵!他们是他方侯带出来的兵!他们是他军神方侯麾下的兵!
所以,他们铮铮列队,铁样身躯,巍然屹立,跨下战马。高高昂首!身躯纹丝不动。眼睛却紧随着那个人,风雨之中,热泪横流。
卓凌云微笑回首,天边已经渐有曙光。
“方侯,你看到了吧!”
他们是我军中的骨干,没有他们,我的军令再严厉也无法传递施行。而他们,全都如此崇敬着你。我不会试图架空你,因为那绝对不可能。
卓凌云在用他的方式,表示着诚意。
风雨中。方轻尘一言不发。他向来亲近下属,又是过目不忘。这里每一个人,他都记得。
这里,有他地昔年部将,有他曾教导指点过地少年将领,也有当年帐下的小小兵卒。哪怕是当年最低等的士卒。看服色,如今最少也是十夫长了。
一个一个。看过眼前所有的人。看得到众人欢喜的热泪,看得清他们对他的尊重,爱护和依恋。
心思遥遥,想起的,却是再也不可能出现在他眼前的那个人。
“如果我选择你们的义气。我就不会遭到背叛。不会被抛弃,不会被伤害,对吗?可是。我选的是皇帝,所以注定了要被舍弃地,这没什么可伤心的。只是我为皇上做了那么多,皇上也不在乎,我又没为你们做什么,你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那时,为什么说这些话?是想进一步诱骗赵永烈吗?心思深沉如他,总不会是无端端喝得醉了大发感慨!
左胸的某处,竟是莫名地痛了起来,痛得他几乎抬手去按压心口,却又立刻放下。
虚伪凉薄,阴险如他,怎么竟然也会心虚。
对不起,凌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你们所尊敬所爱戴的,不过是个幻像。如果有朝一日,你们有缘看破我,只希望,你们不会过于苦痛愤恨!
卓子云,城外诸将中,唯一一个非方轻尘旧部之人,忽然拔出长刀,高举向天,朗声大喝:“方侯归来,天佑大楚!”
无数长刀随之出鞘,千万寒刃劈开风雨,绽放光华。将领,士兵,一齐高举长刀,向他们的军神,施以最高的礼敬。
“方侯归来,天佑大楚!”
这高呼一声又一声,无止无息,如滚滚惊雷,涛涛疾电,伴着如许风雨,遥遥无尽。
在天明之后,风雨之后,方轻尘重归人世地消息,便这惊雷闪电,暴雨狂风一般,让整个楚国,整个天下,为之震动!
——————————————
(前面两章,直到这里,约万字,是我在一天之内写完的。一直受情绪驱使着,整个下午,整个晚上,一直写一直写,总觉得不写完这一段,无法停下来休息。
总觉得,那些热血,那些激昂,就在自己心里,有时候想文章想得深了,自己就先沸腾起来,不得不先站起来,转几个圈,想一会儿,来平复一下情绪。
说起来,我始终是个天真地人。
平时总爱说,现实啊,冷静啊,理智啊,总喜欢讲,太浪漫的事不存在,太无私的事不太可能,太伟大的事,还是少指望。
然而,轮到自己写,还是想写热血,想写真情,想写一个,永远永远不会被现实磨折的美好。
卓凌云地挣扎,卓凌云苦痛,代表着人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成长,一点点地屈服。然而,我还是那么执着地想写风雨中那一点极昏暗地灯,始终飘摇着不肯熄灭。
平时也喜欢感叹世情,也喜欢与人闲说当今世态,总爱讲人性也许不是本恶,但一定本自私,人们处事时,一定最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和得失,然而,心中却始终天真地期盼着光明,天真地,坚持着,去写那些不会折的傲骨,不会冷地热血。
很多读者说小楼很现实,写尽人性黑暗,然而,我知道,我一直一直,非常天真,非常固执地期盼着黑暗里的光明,所以,才会有了近日这么多章长而又长,让大家感觉沉闷的挣扎和反复,才会有了我今天,不能停息的写作。
一切一切,只是因为,黑暗中,那一点也极黯淡却始终不肯熄灭的光。
另:说明一下,我只知道气死风灯不太怕风,但不知道怕不怕雨,擦汗,只是很喜欢这个写实的名字。觉得狂有性格。反正是架空故事,就当在这个世界里设计的气死风灯是不怕雨的吧,汗。)
———————
————
方侯没有死!方侯当年得修罗教主相救,金殿剖心地不过是修罗死士!他回来了,大楚国地战神回来了!
消息像长了翅膀,随风飘散,传播得比不断张贴开去的告示还要急,还要快。
楚国京城之内,柳恒本来很悠闲。
天清日朗,云淡风高。有儒将之风的柳将军一大早起来。晒了会太阳,散了散步,还顺便打了趟拳,舞了回剑,神清气爽地回到厅里,此刻刚从侍女手里接过一杯热茶。
“柳将军。八百里加急飞报!”
柳恒茶交左手,右手接过急报。轻盈而熟练地迎风一抖。字才入目,他已是左手一颤,茶杯在他脚下跌成碎片,滚烫的热茶几乎全泼在他的双脚之上。
周围人惊呼一声,要上来替他打理。他却已经大步向外冲去:“备马!我要去见殿下!”
——————————————————————————————————————
攻入了楚京。秦旭飞却一直没有入住过皇宫。下属们虽然常常进言说,他的住处太简陋,太不气派。甚至有人上书叫他尽早称帝,他一概不管不顾。
还是只随意选了一处宽敞的府弟居住,生活作息,一如往日军中时的规律朴素。就连早饭,也还是如同军中一般,一把炒面,加水拌成糊糊而已。
这天早上,他还是和以往一样,慢慢侧碗,平稳地一口口嘬饮他的面糊。喝掉最后一点,又习惯性地舔去碗沿上粘着的一圈面糊,他手中这精美地细瓷碗,便如刚从水里洗过一样,半点面糊也没有剩下,光洁得能照出他的影子。
在军中,粮食是不能浪费的。
刚刚满意地放下碗,就见自己的好朋友好下属,喘着气直冲过来,忙大步迎上去:“出了什么事?”
柳恒这位儒将呼哧带喘,形象大坏,话都说不出来,只把手中的密报递了过去。
秦旭飞展开一看,双手一颤,惊喜欢呼:“他没有死!”
柳恒苦笑:“殿下!”
秦旭飞尴尬,垂手嘿嘿一笑:“我也知道这样不对。可是,他活着,我真的是……很高兴!”
唇角肆意欢喜地上扬,那人活着,未来地路,自然是倍加艰难。可是……有什么,能比碰上一个好对手,更令人快活!
“柳恒,立刻安排去把楚若鸿藏于秘处,切记隐秘,无论他方轻尘派多少探子,动用多少人力,都不能让他找到!”
发令的声音,沉凝坚定。
柳恒应了一声“是。”却又问道:“殿下,你认为,楚若鸿可以牵制方轻尘?”
“不知道,不过何妨赌一赌!”秦旭飞微笑:“眼下,我们暂时也没有时间精力做更多安排。”
柳恒小意探问:“殿下,你仍然打算先对付那些人……”
秦旭飞有点无奈地笑了,声音是清晰明断:“柳恒,我是渴望与方轻尘重新对阵,不过我也没忘记自己地责任。”
“但是,以方轻尘的威望手段,若不能先一步扼制其发展壮大,只怕也是……”
“不能妥协。虽然我是秦人,但这片土地……”他遥遥扬手向外划了一个大圈:“已在我的治下,这里的百姓,已是我的属民。我不能拿他们地身家性命,去和那些人妥协交换一个尽早动兵地时机。”
柳恒释然长笑,施礼道:“殿下的交待,末将这就去办。”
他疾风般来了,又疾风般而去。
这一天,柳恒都在奔忙操劳,这一天,一向勤勉的秦旭飞,却兴奋得什么公务也没有办,动不动遥望云天发呆,一直到了夜里还不时在房内转圈。
而劳碌命地柳恒,直到深夜方得空回府,茶也无力喝一口,便累倒榻上。侍女上前,替他解衣脱鞋,惊呼一声:“大人,你的脚?
“啊?”柳恒低头,这才看到自己双脚都被烫起了泡,且因奔走太急,不少已经在流脓出血。立时觉出钻心的痛来。强自忍耐,面部抽搐,心中大骂那个罪魁祸首:
“方轻尘!!!……”
消息渐渐传播到异国。
燕国京郊,城外茶摊热闹非凡,城内皇宫亦是辉煌热闹。
宫中正为了刚刚来到燕国的秦国帝姬乐昌举行盛大的欢迎仪式。
锦绣烟华,富贵无限。只是满堂歌舞,满眼华彩,却不能叫年仅十三岁地公主稍展笑颜。
一身华服锦衣,带了几斤重地帝姬凤冠。本该美丽可爱,此刻却如泥塑木雕一般的少女。让正座上的燕凛也不免心中生怜。
她甚至尚未成*人。本该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却要在这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为了秦国的尊严,穿起全套的礼服凤冠,一动不动地僵坐这里,看什么歌舞。这些皇家排场的欢迎仪式。于这个可怜少女来说,怕只是一场苦痛折磨。
一念及此。燕凛用尽量柔和的声音轻轻道:“公主远来疲惫,若是累了,便让他们散了歌舞,先行歇息如何?”
乐昌公主抬眼看了看他,方才摇摇头:“乐昌不累。多谢陛下关怀。”
燕凛知她想是受了教引妈妈许多叮咛。不敢失了国体,虽怜她疲惫,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轻声安慰道:“公主即来燕国,便把这里当做是秦国一般。有什么需要,只管吩咐下人,或是告诉朕也无妨。”
虽然很快就要结为夫妻,可他与她彼此交谈的语气,却只能维持如此地客气。
乐昌点头低低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忽抬头道:“陛下,乐昌在来燕的驿站处,偶尔听人说及楚国方轻尘死而复生,不知此事是真是假?”
燕凛不觉一愣,他可以理解这个贵为公主的远嫁女子,其实耳目
平时不能多走一步,多说一句话,身边的下人,多是异国,也不敢随便打听什么事,所以偶听到一句半句流言,只得心中存疑,无处求证的可怜,但却不能明白,这么年少的女子,弃国别家,自己都还顾不过来,怎么管起楚国地事了。
“确是如此,不过楚国离我燕国甚远,想来无事。且楚国如今纷乱,虽与秦国相邻,一时间对大秦国亦无威胁,公主不必担忧。”
乐昌公主低声说:“乐昌只是在替三皇叔担忧,不知三皇叔身在楚国,会不会有危险。”
燕凛更觉诧异,当今的秦王只怕巴不得自己那个英雄了得地三弟死在异国他乡呢,没想到,这年少的公主,却有如许亲情。此等女子,在皇家,真个极为难得了。
乐昌却不知燕国少年君主,自己未来的丈夫,在这一刻对她有了如许认同和欣赏,她只是低头,默默回忆。
她的父王嫔妃无数,儿子就有十几个,女儿更是顾不上了。更何况,她的生母不过是个卑微宫人。在记忆里,抱过自己地至亲,除了母亲,竟似乎只有三叔。
平时便是各家走动,照看下彼此地孩儿,大家关注的,示好的,无非都是些拥有皇家继承权地男丁,谁会对女儿多加在意呢?
只有三皇叔,会注意到一片繁华中,冷落孤寂的小小女孩儿,那样宽大温暖的手抱起她,那样明朗的笑声,那样肆无忌惮把她抛上抛下的任性。
记得当时自己吓得连声尖叫,而别的叔叔们都责备三皇叔太胡闹,怎么把个女孩儿当男孩来逗弄。
然而,她总是一直一直记得的,虽然三皇叔来府里次数不多,虽然三皇叔领兵离京已经很多年,但是,他抱过她,对她笑过,同她说过话,温柔地对她说:“我的漂亮小侄女,快喊三皇叔。”
他认她这样小小卑微宫人所生的女儿,是他的侄女,是他的亲人呢。
年幼的公主低了头,在心中悄悄地祈愿,三皇叔,盼你能早日打败方轻尘,一统楚国,安安全全地好好活着。
————————
方轻尘死而复生的传奇,飞一般传遍各国,有那心思灵敏的说唱人家,便将之演为传奇,四处讲传。
燕国京郊,因着新君亲政,国势日盛,来往人流逾加热闹,小小一座茶摊,越来越大,竟搭出好一大片帐蓬来。
那个面有青痕但笑意温和的女老板已渐渐忙不过来,不得不请了两个伙计,帮着做生意。因着来往停息的有钱人多,便也有些卖唱的,说书的,来此招揽生意。
那说书的个子修长,嗓门宏亮:“话说那修罗教本代教主,身高丈余,目似铜铃,耳若悬钟,生有擎天之力,胸有城府之深,一生行事,最是偏激古怪,肆意任性……”
短短几句话说的就是抑扬顿挫,声情并茂,满座客人听得皆十分专注,就连茶摊的女老板都不知不觉,放慢手脚,凝神倾听,角落之中,却有人很煞风景地一阵剧烈咳嗽。
说书人愕然止住话头,茶客们也不满地皱了眉,好几个人转头去看那个独占了一张小桌子的独臂人。
青姑已是忙忙冲了过去,又是拍肩,又是抚背:“容大哥,你怎么了?”
容谦咳了好一会儿,才勉强喘过气来:“没事没事,刚刚被茶呛着了。”
唉,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有人说书时跑来喝茶。我的老天啊,阿汉他身高丈余,目似铜铃也就罢了,还胸有城府,偏激古怪,肆意任性……艺术啊,果然是来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差点让他生生呛死过去。不过,轻尘那小子撒谎的本事可真是越来越高明……
“可是,你这样……不是身体又……”
“没事没事,我没病,好得很,你继续忙你生意吧,我先回家了。”容谦慢慢站起来。不能不走啊,要真坐着听完整出评书,他能生生忍笑忍出内伤来。
“你真的没什么不舒服?”青姑犹觉不放心。
容谦瞪她一眼:“你就别唠叨了,要让客人等多久?那边有人在叫茶了。”
青姑知道他的脾气,只得担忧得看他一眼,轻轻叮咛一声;“你路上走慢些。”然后便赶去应付客人了。
容谦笑一笑,我倒是也想走快些呢,走得成吗?目光一扫热闹无比的大茶篷,拖着步子,徐徐而去。
茶客里,也有那好事者,再次交头结耳。
“那残废是老板娘的丈夫吧?”
“没准就是。”
“可怜啊,这么勤快能干的一个女人,就为着长得丑点,居然就只好嫁个病鬼残废。唉,看他那病歪歪慢腾腾的样子,是要完全要靠这女人来养吧?”
……
……
容谦武功虽废,耳目还是极灵。走得又慢,那些细微的私语,自是尽皆入耳。他倒也不生气,一手摸着下巴开始寻思:“是啊,老这么跟青姑单独在一块,还这么亲密,叫她怎么嫁得出去呢?不行,不行,这事得立刻想办法!”
自觉是个操心妹子婚事的兄长,立时便把近日所见过的适龄未婚男子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张三不行,李四不好,王五不够资格,唉呀呀,烦心的事怎么就这么多呢。
容谦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想,今天晚上睡觉,肯定又要多几根白头发。人已经又病又残了,再这样慢慢老下去,真个要神憎鬼厌,除了青姑,怕是没什么人肯理会他了,唉!
————————废话分割线————
今天早上起点不稳定,好不容易可以进入作者专区来,赶紧干活。下面主要还是轻尘的戏,因为大家都想小容了,所以今天轮他出来露露脸。^_^
(https://www.biquya.cc/id11737/6224754.html)
1秒记住追书网网:www.biquya.cc。手机版阅读网址:m.biquy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