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衣着各异的各路人马,齐聚在华城的西南门外,准备参加“猎户大赛”,目标嘛,当然是传说中有着各种奇效的紫色狐狸了!
这个民间自发的竞赛活动,还推举出了领头人——“塞外小辣椒”,也就是隐藏了身份的粟牧族小郡主牧千雁啦!由于她之前未在华裔王朝公开出现过,所以,这次就由她出面来协调这件事情。
牧千雁打着代表民意的旗号,邀请了华城的城主大人——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肥硕的、贪得无厌的男子,来参加了剪彩仪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地讲话,以此来鼓舞参赛的大家。
虽然大家对这个城主大人没什么好印象,但是,为了能早点儿开始比赛,还是很配合地鼓了鼓掌,把华城的城主大人给欢送下去了。
巳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了,湛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白云。此时初秋的阳光,除了中午的一小会儿之外,其他时候虽然亮度不低,但是炙烤人的程度,比夏天那可是大大地降低了。
等着看热闹的人,已经把城的西南门口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已经开始把早晚加披的一件外衣脱下来,拿在手中用来扇风了。
随着一阵震耳欲聋的大气磅礴的鼓声,列队在城外的各路人马,就骑着马匹出发了!
华城的城主大人,眯了眯因为肥胖而挤得只剩下一条缝儿的小眼睛,捋着山羊胡,弯起嘴角,做开了美梦。
一想到每一支参加比赛的队伍里,都有自己安插的心腹、眼线,就好开心啊!因为一旦哪一队先得了手,有自己安插的武功好手做保障,紫色狐狸也落不到别人的手里,只会是乖乖地交到自己的手中。
那些外族来的人,还真是愚蠢啊!这么重要的赛事,竟然人手不够,需要招兵买马?!这不是纯粹没事儿找削吗?!
不过,也得谢谢他们的愚蠢,不然,自己怎么有机会安插自己的心腹进入狩猎的队伍呢?!每次一想到这一点,华城城主大人的胖脸,就美成了一个被几道深沟分割成一匹子一匹子肉的大南瓜。
剩下的时间里,牧千雁坐在那里,陪着华城城主喝茶、等比赛结果。“红衣公子”朗木绝和沫戎国少王莫天恒,都以各方势力首领的身份,分坐在两旁。
这位看官问了,流云呢?!她不是沫戎国的少王妃吗?怎么没见到她的影子呢?
请这位看官不要着急,仔细找找,流云就在这里啊!什么?!找不到?!看官,你不要告诉我你找的是那些衣着华贵的小姐、夫人哈!
你想想为什么朗木绝和莫天恒都可以混上座位呢?因为他们面生嘛!之前没有在这里公开露过面,不用担心被人戳穿嘛!
流云为什么不行呢?你想想,你再好好想想哈!对了,对了!流云之前因为“天外飞仙”的事情,已经被很多人见到了。(此处参见“第一卷天降丑女”第二十九章至第三十一章。)哪能坐在这种万众瞩目的位子上让华城的人盯着看啊!
再穿着她自己喜欢的白色衣服、端庄大方地出现的话,一旦被人认出来,说她是华裔王朝景荣帝赐婚的五王妃,那不是自投罗网吗?!
所以呢,这位看官寻找的出发点就有偏差啊!还是我来提醒一下吧,看见那个在人群里窜来窜去的、卖瓜子的、个子高高的丫头没有?!就是她啊!
放着这么好的赚钱的机会不利用,可不是她的习惯啊!这不,身为少王妃的流云在两天前安排完相关事宜之后,手又开始痒了!收购了一批瓜子、火速变身成了小摊贩流云!
端坐在那里陪着华城城主大人的牧千雁、朗木绝、莫天恒,看着穿着粗布衣在人群中自由穿梭的、时不时冲他们做个鬼脸的流云,真是羡慕嫉妒恨啊!
再看看因为赚到了钱而满脸欣喜的流云,不由地想起了流云在沫戎国的都城沫城摆摊儿卖水饺的样子。走到哪里赚到哪里,这个流云还真是没有闲着的时候啊!
看着看着,一身黑衣、长相彪悍的莫天恒,眼眶就开始湿润了,流云啊,流云,这才是你最真实的样子吧?!梳着小辫儿,蹦蹦哒哒地挎着装满瓜子的篮子,时不时晃晃脑袋,嘿嘿地笑几声。
一点都没有了在自己身边时,端着少王妃架子的样子。这才是真正的流云啊,这才是符合她年龄的表情啊!(PS:流云在这个架空的时代里,不是三十来岁的家庭主妇,而是不到二十岁的小丫头片子哦!)
跟在自己身边的流云,虽然可以指挥千军万马、破移花叠影阵,但是她笑的时候,眼睛里并没有太多的神彩,她的笑容不是发自内心的。
莫天恒考虑了良久,他在想,自己因为她的一句承诺,就把自己想要强大沫戎国、一统天下的愿望强加到她的身上,这个负担是不是过于沉重了?!
沉重到不是流云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可以承受,沉重到让流云脸上的纯真笑容都渐渐地消失了。
想到现在流云每天每夜地皱着眉头,思索着对沫戎国有利的各种策略,莫天恒的心突然开始抽筋、疼痛。
是自己太自私了吧?!把一个无关的人,牵扯进了自己沉重的人生里。可是,放手让流云离开,去过她喜欢的生活的话,却比杀了自己还难受!
自己已经太依赖于她了,自己已经离不开她了!在之前误认为她对自己相交多年的好友绝有好感的时候,自己竟然可以吃醋到领兵冒险!
如果不是绝心怀宽广、才智过人,如果不是流云来得及时、又知道破阵之法的话,恐怕自己早就已经带着兵士们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很久了!
“红衣公子”朗木绝今天并没有穿红色的衣服,一身白色带暗纹的袍子,更显得他风度翩翩,卓尔不群。
高挑的身材、姣好的面容、优雅的举止,让朗木绝成为了在场磁性生物的焦点。时不时有几个大姑娘、小媳妇扎堆聚在一起,娇笑着对着朗木绝指指点点。
而朗木绝的心思,却并没有放在她们身上,而是用目光追逐着流云的身影。一身粗布衣服、平民打扮的流云,相貌平凡至极,真的是放在人堆里就很难再找出来。
唯一有辨识度的就是她的身高,跟周围一米五左右的女性相比,她那一米七的身高,实在是太高了!
尽管流云是猫着腰钻来钻去的,但是她还是不比别人矮。朗木绝看得入了神,连城主大人跟他说话都没有听到。
牧千雁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了,只要流云出现的地方,这两个优秀的男人的目光,就只会停留在一个地方——那就是流云的身上。
牧千雁伸出手拍了拍朗木绝的肩膀:“兄弟!兄弟!回神了,回神了!这是看哪家的姑娘看入迷了啊,连城主大人跟你说话都没有听到!”
朗木绝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拱着手说道:“在下失礼,让城主大人见笑了!”
城主大人心中的算盘打的啪啪响,倒是没生他的气,而是哆嗦着一脸是肥肉说:“刘公子真是好雅兴啊!不担心狩猎的结果,反倒是对姑娘兴趣更大啊!哈哈哈哈!”
(PS:他们都对城主大人报了假的姓名和身份,牧千雁是塞外一个财主的女儿,外号“塞外小辣椒”;朗木绝则改姓刘,是某中原大户的长公子;莫天恒改姓高,声称是一个奇珍异兽猎杀队的队长。)
朗木绝打着哈哈说:“人生几何,对酒当歌。今宵有酒今宵醉,才不枉风流嘛!”
城主大人小眼儿一眯,拍着手说:“有道理!有道理!不知道哪位姑娘有这个好运能入得了刘公子的眼啊?!要不要本官给你们保个媒啊?!”
朗木绝再次拱手:“刘某一介风流,怎敢劳城主大人大驾呢!如果有看中的姑娘,还是让刘某自行追求吧!不然,乐趣会少很多哦!”
城主大人一副了然的样子,点了点头,邪笑着,不再言语。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再次开口说:“不知刘公子可曾婚配啊?”
朗木绝回应道:“在下福薄,还未寻得心灵相通、白首不相离之人,尚不曾婚配。不知大人何出此言?”
城主大人收起了邪笑,一本正经地说:“额……不知刘公子想找什么样的人共度一生啊?本官的小女儿至今待字闺中,你看……”
“多谢大人抬爱!在下一介江湖浪子,四处飘泊,怎能让大人家的千金小姐跟着在下吃苦呢!还请大人多多海涵!”朗木绝有些紧张地回答。
他最怕跟这些当官的扯在一起了,不但他们家的小姐娇气无比、难伺候的很,还会对他束缚多多。
再说,自己心里已经有人了,哪有空间给这位既贪婪又丑陋的城主大人的小女儿啊!(此处批评朗木绝以貌取人哈,不能因为城主大人贪婪、丑陋,就认定了他的女儿也是这副德行哈!)
城主大人回应道:“不着急,你们可以从认识开始慢慢来嘛!”看着朗木绝好像又要开口回绝的样子,便阴沉了脸,说了一声:“怎么,是本官的小女儿配不上刘公子不成?!还是刘公子不给本官几分薄面啊?!”
这番威吓之下,朗木绝只能收了声,表示可以找个机会认识认识。在心中则把华城的城主大人骂了个狗血淋头!一心盼着派出去的那些狩猎的人早点儿得手,让这个城主大人赔了算计又折兵!
城主大人见自己挑中的女婿人选,已经初步答应了与小女儿在一起,那叫一个欣喜不已啊!相貌堂堂、出手阔绰的刘公子,真是怎么看都顺眼啊!
他恐怕料想不到他派出去的潜藏在各支狩猎队伍里的、自己暗中培养了多年的心腹,此番一去,便再也不会回到自己身边了。
真是“一入山林深似海,从此城主是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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