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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其实就算安久一直是个正常人,与楼小舞也成不了知己,她们是两种人。
有些人并非时时都能理解你在想些什么,但你无论经历人生欢喜与悲痛,他们都不离不弃的陪伴,这就是所谓的亲朋好友。
“我没有病,也许以后都不会再病了。”安久摸摸楼小舞的头,声音淹没在她的哭声里。
像昨晚那场近身血战,若是搁在从前意识可能早就被杀念吞噬,可是昨晚她虽然能感觉到灵魂和血液中的兴奋,但从始至终都保持清醒,这是从来都没有过的。
隋云珠看着安久的表现,渐渐放下心来,坐下倒了杯水,“外面不知情形如何。”
“怎么说?”凌子岳旋首看他。
隋云珠喝了一口水,笑道,“凌将军莫装糊涂了,圣上若是还好好的,控鹤军不至于突然乱成这样,既然他们敢大肆宣扬圣上大限将至,十有**是真的不成了,太子和二皇子还能坐得住?”
“昨夜汴京……唉!”凌子岳能够想象短短时间之内汴京经历了什么,心中既担忧又兴奋,“有改变总是好的。”
走向衰落死亡的路上突然有了变数,这变数好坏难测,有可能会加速灭亡,也有可能是一场涅槃重生。
时至今日,凌子岳胸口的闷气忽然消散许多。
隋云珠听着外面楼小舞清亮的哭声,垂眼盯着杯中倒影,不多见的八卦了一句,“小舞很依赖将军,若是将军能与她到一起……”
“已经没有什么将军了。”凌子岳淡淡道,“我痴长你几岁,若是不嫌弃便喊声大哥吧。”
“凌大哥。”隋云珠从善如流。
凌子岳嗯了一声,抿唇沉默片刻,“小舞……值得更好的人。我的年纪足以做她父亲。此话莫要再提。”
凌子岳已经负了妻子,莫说他觉得自己配不上楼小舞,就算有个各方面条件都相当的女人在眼前,他也不会动念想。“凌某今生今世只有一妻。”
隋云珠抬眼笑望着他,狭长的眼眸清澈透亮,仿佛能够一眼看到人心底。
凌子岳转头避开他的目光。
隋云珠了然。
凌子岳是个刚直之人,倘若心中所想如嘴上所说,不会是如此淡然的语气,定然会表现的十分愤怒,他会这样大约是因为心虚了。更甚至可能觉得对楼小舞产生那种感情,实在龌龊至极。
隋云珠看着眼前高大的背影,初见凌子岳时,他穿着铠甲。矗立在边境就像一座顶天立地的山岳,任何人都无法撼动分毫,而如今,他瘦了很多,眉宇间多了沧桑和郁色。与从前判若两人。
有时候,隋云珠会觉得他们不应该救下凌子岳,对他来说,也许哪怕死于朝廷的**之下也强过苟且偷生。
于凌子岳的处境,活着比死亡更需要勇气,而他无疑是个很强大的男人,即使陷在悔和恨的深渊里痛苦不堪。亦从未想过轻生,他现在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等待未来某一天再上前线,领兵杀入上京!
“菜来了!”李擎之大嗓门吼起来,把众人从各自的情绪里拉了出来。
李擎之与药童穿着蓑衣进屋,食盒上面覆辙薄薄的水汽。
安久和楼小舞也回来。
李擎之粗枝大叶,丝毫没有发现众人的异样。扯下所以,搓搓手揭开食盒,“今日我老李亲自下厨,快来尝尝,呆在岛上武功没有进境。厨艺却是突飞猛进。”
安久上手拈了一条肉丝塞进嘴里,咂咂嘴,“恭喜你。”
李擎之咧嘴笑的憨厚。
“再努力两年,就可以做出能吃的东西了。”安久拍拍他的肩膀鼓励道。
李擎之见她拿碗,一把抢了过来,“嘿!我这暴脾气,就你那手艺还好意思嫌东嫌西,不能吃就不要吃!”
“脾气见长是真的。”安久又摸起来一个碗,“谁说我要吃菜,那饭不是你蒸的吧?”
饭是隋云珠蒸的,李擎之不好说什么,兀自捏了几条肉丝塞尝尝,一脸不乐意道,“味儿很好嘛!”
“十四胃口都是被楚大人养刁了的,李大哥不要与她一般见识。”楼小舞说了句公道话,但紧接着她天真烂漫的竖起一根手指,“十四说的太夸张了,哪里需要两年,我看李大哥只要一年就可以做出能吃的东西了!”
“噗!”隋云珠喷了满桌饭粒,察觉李擎之投来杀人似的目光,端着碗默默转过身去。
“真话如刀,天真杀人于无形。”凌子岳略略感慨了一句,端碗大口吃饭。
李擎之觉得憋屈,可是看着楼小舞还红肿的大眼睛,还有那一脸“我很看好你”的真挚表情,心想若是发脾气会不会太过分?
除了药童和李擎之,其他都在吃白饭。
李擎之难得遇上一个捧场的,顿时看药童分外顺眼,不断给他夹菜,“小药,你正在长身体,多吃点!”
药童含糊的应了一声,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饭,让李擎之看的心花怒放,成就感满满。
隋云珠见状略有点担忧,李擎之那是黑暗料理界的天才,做出的菜可媲美毒药,头几回李擎之炒菜的时候,他们没有当回事,觉得就是难吃点呗,作为一名合格的杀手,什么苦没吃过!可吃完之后不是上吐下泻就是浑身无力,总之感觉一切都不好了。
“小药,吃这么猛没事吧。”隋云珠问道。
李擎之瞪眼,“你什么意思?!”
“杞人忧天,平时莫思归喂他毒药,他也是这视死如归的吃相。”安久垂眼挑着米粒。
“梅十四!”李擎之怒气冲冲,此刻只要再点一把火就要爆炸,“小药,你说!到底好不好吃?”
药童吃完把碗往桌子上一搁,抹了抹嘴,“挺好啊!师父临走前特别跟我交代了,这段时间他不在,要我自己抓住每一个机会自己学习。放心吧,我三天一定把李大哥这道菜的解药配出来!”
小药信誓旦旦。
李擎之霍的起身,大步流星的出去。
走到门口,又黑着脸回来把自己没吃完的饭碗带走。
“噫。”安久缓缓道,“好像少了点什么……”
“长缨和大久!”隋云珠一惊,“快去找找!”
几个人纷纷出门,去寻那被遗忘一天一夜的一人一虎。
辽宋边境小镇,厚压压的黑云仿佛触手可及,云层中一道闪电蜿蜒若游龙,顿了一息,震耳欲聋的雷声炸响。
街上寥寥几个行人开始奔跑起来。
啪嗒啪嗒的雨点打在石板上,绽开一朵小花。
“快收灯笼!”客栈的掌柜冲小二吼道。
二楼一件客房窗户被推开一条缝隙,雨水打在窗棂上,发出杂乱的声音,却无端让人觉得心中宁静。
屋内镂花香炉里烟雾袅袅飘散,微橘的光被风吹的明灭不定。
床上的纱帐垂下,里面躺着一名女子,纱帐外面伏着一头巨大的老虎。
一个瘦削的男子拈着烟杆斜靠在窗边,烟斗里泛着点点火光,他口中吐出圈圈烟气,将一双流光潋滟的桃花眼隐于朦胧。
半个月前,他抵达边关,在一处隐蔽的山洞里找到了只存一息的楼明月。
那一刻,他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就算楼明月已经在生死簿上划了名字,他也要一笔一笔写上去!
莫思归从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能力,但他还是害怕了,直到现在依旧心有余悸。
他回头透过薄薄的厌恶,透过薄薄的纱帐,清楚感受到楼明月均匀的呼吸,心中才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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