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重生在顺治末年 > 第三十章 找到宝啦

?第三十章找到宝啦

  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十月,北京的天气已经转凉了。淑云的庄子正在加紧施工,由于淑云要求的比较高,所以今年全部完工的可能性不大。

  十月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对大部分百姓和朝廷来说,称得上是一件喜讯——耿精忠势穷而降,三藩叛域浙、闽、陕渐次平定。

  人们终于看到了和平的曙光。京城里,不管是皇亲国戚还是平民百姓,都笑着闹着,举城欢庆,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大家已经压抑的太久了。

  旧的朝代刚刚过去不久,年轻的大清王朝由于曾经给这个国家的臣民们带来过太多的伤害。所以现在并不是很得人心。可是最终不管谁来统治这个国家,百姓们对平安富裕生活的向往是亘古不变的。

  尽管现在正举城欢庆,人们的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繁华热闹非常。可是这些都掩盖不了战争给这个国家带来的深深伤害。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街上那为数众多的,想要卖身为奴的人,他们多数都是从战区逃难来的难民,携老扶幼,拖家带口,而且一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淑云这段时间也一连收养了50多个因战争而失去亲人的孤儿。并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当中。淑云又挑了6户带着老人孩子,实在过得极艰难,但是为人都忠厚老实,却不显得愚笨的难民家庭,签下契约,让他们做自己的庄户。

  由于人太多,不能带到徐家去,庄子也还没有建成,淑云就请桂花嫂在天桥附近,帮忙赁了两间大杂院,暂时安置这些人。平时就让那些壮劳力去庄子的工地帮忙,女人们留下照顾老人孩子。那些孩子们也不能这么傻玩,淑云请了一个先生,给他们启蒙。

  那先生也是因为这场战争而失去家园,带着妻子和一个女儿从浙江逃难来的。以前是一个秀才,叫杜何之,为人机智,不教条,没有一般读书人的酸腐之气。所以淑云很放心的把孩子们交给他启蒙,而不用担心交出一帮穷酸来。

  十一月初,因为东南战事已经平定,道路恢复畅通。所以安排好了一干琐事,留下陈策照看众人以及没完工的庄子。并且拒绝了大家要求派人陪同的提议,淑云独自一人,再次启程前往澳门。

  淑云乘坐马车到达通州以后,就以要乘船为借口,打发走了徐爷爷派的车夫。然后开始日夜兼程的赶路。由于小毛驴火焰和几匹马都太过显眼,所以淑云都是夜里轮换着骑乘它们。又怕晚上不安全,就带上了那把勃朗宁,子弹上膛,打开保险,别在腰间。随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危险。

  白天时,趁着天还没大亮,在路过的驿站找一些南下的马车,潜进去,躲入空间。随着马车一起走。骑了一夜的马,正好可以趁机一边赶路一边休息。一举两得。

  淑云之所以这么着急,是因为时间紧迫,明年五月份,庄子就会完工,在这之前她必须赶回去。而淑云除了去澳门以外,还打算去一趟山东。

  由于淑云这种日夜兼程的赶路方式,十一月底,淑云就赶到了澳门。

  约翰神父一见到淑云,马上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感谢上帝,你终于平安回来了。”

  之后约翰神父又详细询问了淑云这一年多来的经历。然后就把汤姆写给淑云的信和托人带来的两大箱礼物交给淑云。

  汤姆在信里说,淑云让马汀带给他的信和礼物都收到了,他一切都很好,叫淑云不要挂念。又问了淑云在清国过得怎么样,一切都好吗......总之罗罗嗦嗦的写了十多页纸。

  那两箱礼物,其中一箱是珠宝首饰,望远镜、万花筒等一些小玩意。还有一箱居然是极品燕窝。难道汤姆信中说带给淑云的,那种清国人很喜欢,对女人很滋补的东西就是这箱燕窝吗。

  看着这一箱燕窝,淑云拍了拍脑门。暗怪自己怎么这么糊涂,从欧洲回来,路过东南亚一带时,为什么没有收几只金丝燕到空间里,那样就有数不尽的极品燕窝吃了。

  淑云又算了一下时间,越南会安的燕窝最好,如果现在去得话,最多两个月就可以回来。那时就是明年一月底,距离五月,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自己还要去一趟山东才能回京,抓紧一点的话,时间也还来得及。

  所以连夜写好了给汤姆的回信,又从空间里翻找了一大堆吃的、穿的各种用品,装了两大箱。

  第二天就找了一艘去越南的船。告诉约翰神父两个月以后一定回来,又把信和礼物交给他,让他帮忙捎给汤姆后。就急匆匆的走了。留下约翰神父呆呆的站在那,举着手,做着召唤的姿势......

  之所以想要收一些金丝燕到空间里,倒不是淑云小气,舍不得那几个买燕窝的钱,非要劳民伤财的跑这一趟,关键是空间出品的东西,必定是珍品。燕窝不但滋补,而且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值得淑云去跑这一趟。

  淑云一路急赶,到了越南以后,也没有耽误,直奔燕窝产地会安。

  在会安的海边,有一个很大的天然岩洞,就在半山腰的悬崖上。那里有成千上万的金丝燕。淑云不顾危险,带上一个安全帽,做好了防护措施。然后没费什么劲就攀爬到了那里。

  这个陡峭的崖壁对别人来说也许很难征服。但是对淑云就是小菜一碟了,前世时就喜欢爬山这项运动,又四处的采药,收集植物种子,爬山就成了家常便饭。别忘了空间戒指就是在爬珠穆朗玛峰时得到的。所以空间里爬山的装备很齐全。

  淑云从空间里找出一把强光手电,打开后,又把小金放了出来,才走进岩洞。岩洞入口处不大,但是里边很开阔,延伸出很长的一段空间。越往里走,岩壁上燕窝的数量越少,品质却是越高。现在不是采燕窝的好季节,所以只有零星的几个当地人,在岩洞边沿地带徘徊。只有淑云自己深入到了最里边。一边走一边挑品质好的燕窝采了一些。

  淑云走到了岩洞的尽头,才明白为什么当地人不进来了。这里非常的空旷,只有两个巨大的泛着金光的燕窝。而窝里有两只金色的闪闪发光的,体型比一般的老鹰还要大上一圈的金丝燕。它们看到有人进来,立刻警惕的看向淑云,眼睛里散发出凌厉的金光。没有一定实力的人,还真是别想征服它们。

  淑云不禁感叹“这才是真正的金丝燕啊,不愧了名字里的那个金字,更是有一种掩藏不住的王者之风。”而一般的金丝燕都是上体呈褐至黑色,带金丝光泽,下体灰白或纯白色的。

  而小金却不顾淑云,怡然不惧的一马当先冲了上去,冲着两只金丝燕王嘶嘶叫了几声。之后那两只金丝燕王放松了下来,居然还朝淑云点了下头。

  看来这些特别的动物都是有很高的智慧的,他们之间自有一套沟通方式。

  有小金帮着壮胆,淑云试着上前说到“我有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刚才和你们说话的小金就住在那里,你们愿意以后去那里生活吗?”

  淑云说完,两只金丝燕王没有马上点头,而是尖啸了两声。不一会儿,就见二十多只比它们俩小一号,浑身上下雪白,泛着淡淡金光的金丝燕飞了进来,在它们面前站定。然后那两只最大的金丝燕望向了淑云。

  淑云明白了它们的意思,于是说到“它们也可以跟着我。”

  这时那两只金丝燕王才高兴的叫了两声,又点了下头。

  淑云刚要把它们都收进空间里,不想去被小金和金丝燕王联合打断了。它们把淑云拉到被燕窝挡住的角落里。

  淑云惊讶的看到了一颗一米多高,儿臂粗细的小树,那小树通体紫色,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以淑云渊博的知识,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树,不过被金丝燕王守护,又被小金看重,长相还这么特别,看起来非常的华丽、贵气,可以肯定这一定是宝贝。

  于是淑云从空间里拿了一把工兵铲。试着把它挖出来,移到空间里去。不成想,它根部所在的地方异常坚硬。淑云又仔细的看了一下,才发现,它的根部和一块岩石连成了一个整体。淑云费了很大的劲才挖出来。拂去上面的一层薄土,却发现,那块岩石是一块澡盆那么大的紫色玉石。玉石晶莹剔透,泛着淡淡的光芒,摸起来如凝脂一般。内部也像是有水流动一般的光滑流动。

  淑云又把那两个金丝燕王和不远处那二十几个大金丝燕的燕窝取下来,连同小树和金丝燕们一起收进了空间。

  淑云他们一进空间,空间立即就轻轻的摇晃了一下。然后以淑云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两个池塘的后面,迅速的鼓起了一座小上。淑云被这一幕惊得是目瞪口呆。

  大概只用了半个小时,空间就平静了下来,而此时那座小已经有大约50多米高。

  金丝燕们迅速朝小山飞去。淑云没有着急跟去,而是先把那棵小树种在了药圃里。

  等淑云到了小山上一看,发现靠近咸水池塘那边也形成了一个天然岩洞。淑云打着手电进去一看。发现这真是个好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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