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王座之上:黑与白的君王 > 第114章 灵药的局限,终于归家

宽敞的工作房里,四五架摄像机架起,从各个方位拍摄。
  站在中央,身处灰烬模式的林萧脸上挂满了无聊。
  凌雪所说的人体模特,实际上就是让她研究灰烬模式。
  这几台相机似乎是某种专业产品,能拍到他身上的威能。
  “两手举起来,腿张开一点!”
  凌雪窝在一台电脑前,像一个导演一样,指挥着林萧做着各种动作。
  ……
  “好了!收工!”
  终于,经过了近30分钟的拍摄。
  女导演终于放过了林萧,满怀欣喜地整理起自己拍的视频。
  林萧走近她旁边,从桌子上拿起两张图纸。
  两张都是服装草图。
  第一张是灰色晚礼服形式,风格“借鉴”林萧的灰烬战衣,还把一些火焰纹路改成了冰晶图案。
  而第二张的服装款式相近,只不过颜色变成冰蓝色,跟她异能的颜色相同。
  这女人是认真的,她真想模仿林萧的灰烬模式,甚至连以后的异化形态都考虑好了!
  林萧挑了挑眉,沉吟了一下,说道:
  “虽然不想打击你的热情,但你的威能储量够吗?”
  凌雪的体质是14点,虽然不差,但想要支撑灰烬模式的消耗还是太勉强了。
  估计没几分钟就能量清空了。
  而面对林萧这个尖锐的问题,少女面色平静地回答道:
  “现在不够,但明年就够了。”
  “明年?”
  “对。”
  凌雪探过身子,从架子上拿出一个保险箱,打开。
  里面是一排淡黄色的溶液,透明管外被一层金属外层包裹,底端似乎有一个按钮。
  少女拿起其中一根溶液,递给林萧。
  “给你,今天的报酬。”
  “…这个是?”
  “灵液,普通级别。”
  凌雪竖起一根食指,说道:
  “它能改善身体素质,提高细胞威能储备。”
  果然是这个,林萧接过看了看,问道:
  “你自己够用吗?”
  “我有很多,荆棘蔷薇给了10根,我爸寄了10根,以后猎人协会也会给我3根。”
  “而且…”
  凌雪直视着林萧的眼睛,认真地说道:
  “灵液越用会越没效果,尤其是你本身素质非常高的时候。”
  “前三根使用效果最明显,10根之后效果微乎其微。”
  原来如此,林萧表示理解。
  那他本身就有32点体质,使用起来能有效果吗?
  林萧沉吟了一会,问道:
  “我现在能试一下吗?该怎么用?”
  “跟注射疫苗一样,打进体内就可以了。”
  凌雪接过林萧手中的灵液,将其顶端贴在林萧的手臂上,然后按下底端的按钮。
  噗嗤——
  一个非常细微的合金针管从顶部冒出,扎进林萧的皮肤里,浅黄色的灵液开始下降,流进体内。
  林萧能感觉到,某种能量在迅速扩散,滋润着他全身的细胞。
  几秒钟后,凌雪拔出了灵液注射器。
  “怎么样?”
  “……还行。”
  已经熟悉了体质提升的感觉,林萧能敏锐的察觉身体素质的变化。
  如果体质也有经验值百分比。
  那他原本应该在32体质的0.1%,现在应该在40%左右。
  林萧也不知道这效果算好算差……
  “凌雪,你用过灵液了吗?”
  “用了两根。”
  林萧伸出手,在少女莫名其妙的目光下,将其放在了她的肩膀。
  体质16。
  看来自己的使用效果不是很好啊……
  林萧收回右手,内心微微叹了一口气,这也算有得必有失吧。
  “你刚才说,前三根最有效果,是因为后面会产生抗药性吗?”
  “差不多,身体会产生抗拒。”
  凌雪摇了摇手中的钢管,对林萧说道:
  “除非是顶级灵液,那是A级异兽体内提取的,层次完全不一样。”
  那怪不得猎人协会只发三根,除了本身珍贵外,还跟性价比有关。
  军团愿意提供10根,应该算是做到极致了。
  林萧估摸一下,前三根应该能让自己提升1点体质,后续的,作用就很小了……
  “凌雪,我能向你借三根吗?后面还给你。”
  凌雪眨了眨眼睛,直接拿了三根给他。
  “送你,我自己也用不了这么多。”
  “……感谢。”
  林萧也不推脱,默默将友人的馈赠记进心里。
  “这个可以连续使用吗?”
  “只要身体别不舒服就行。”
  林萧点了点头,当场将其中的两根注入体内。
  神秘的液体扩散全身,溢遍每个细胞。
  【体质:32  >>>  33!】
  感受着体质的升华,林萧长舒了一口气。
  随后,拿起最后一根,注入。
  效果直接大打折扣。
  他体内的细胞似乎开始嫌弃了,吞进去又吐出来,似乎觉得这玩意已经不配成为养料。
  “……看来普通灵液对我没啥作用了。”

  “那是你本身素质太好了。”
  凌雪并不觉得意外,从以前林萧的威能储备,她就能猜到了这个情况了。
  “这是好事,林萧。”
  凌雪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漫起了微笑。
  “只要在24周岁之前,修炼了真正的提炼法。”
  “你就会彻底地脱胎换骨。”
  ……
  傍晚,白闪跟庄剑宇终于来了。
  凌雪的奶奶、妈妈准备了一大桌丰盛菜品,一群人落座于餐桌,开始边吃边聊了起来。
  吃完饭,互相熟络过后,三位长辈先行离座,将空间交给几个年轻人。
  “诸位,我决定加入血色狼群了。”
  庄剑宇勾起嘴角,对众人宣布道。
  “诶!”白闪挠了挠头,有些遗憾地说道:“那我们就全散开了…挚友,你这边呢?”
  “我还不确定,血色狼群还没有邀请我……”
  林萧无奈地笑了笑。
  他本身确实偏向于血色狼群,但不知道为啥,人家就是不露面。
  他明天都要回老家了……
  “会有的。”
  凌雪给他续上一杯椰汁,平静地安慰道。
  “没错,会有的…”
  庄剑宇轻笑颔首,说道:
  “而且也不用纠结于大家在哪个公会,只要都在鹭洲。以后随时可以相见。”
  白闪咧开笑容,举起手上的椰汁笑道:
  “来!干杯!”
  砰——!  *  4
  ……
  第二天一早,林萧收拾完行李,独自坐上了回家的高铁。
  几把乐器早就寄回去了,他其实也就带上衣服、电脑,轻便得很。
  长年未归,林萧的内心激动的同时,又有些忐忑。
  虽然经常视频交流,但这与家人亲身相见,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高铁很快,几十分钟时间,林萧已经到达了水仙区。
  林萧的家在龙山小区,算是鹭洲的补助区域。
  租金很便宜,但需要学校公职证书,所以这边各家各户都是教职员家庭。
  13栋302。
  站在熟悉的套房门口,林萧脸上泛起了温馨的笑容。
  这间房子,从小到大,他住了十来年了。
  大门、窗户、走廊的台灯、墙壁上的缺口、过时的钥匙锁……都是如此的熟悉感。
  在他心里,这里确实是家。
  想必里面,也是那熟悉的,家的味道……
  林萧面带微笑地掏出钥匙,插入锁孔。
  咔嚓…
  咔嚓…咔嚓…
  ……嗯?咋打不开啊?
  咔嚓…咔嚓…
  砰砰砰——
  “老妈!老妹!你们在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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