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赘婿宁毅苏檀儿 > 第二〇九章 晴朗

拿着毛巾走过后面厢房的诗会,看见杏儿在偷吃糖果。

        说偷吃其实有些不贴切,作为家中的大丫鬟,也是实质上的管家,杏儿手底下管钱管账,本身的月俸也有十二两。在这三五十两银子就能买断一个仆人的时代,加上各个节日的红包封赏,这样那样的外快,若是放到外面,如今的杏儿绝对已经是个旁人争抢的小富婆,她想要吃什么好东西,都有一定的资本。

        但不管怎么样,此时看起来,她都像是在偷吃。

        从柜子里拿出来的并非是多么名贵的糖果,宁毅记得似乎是不久前上街时随意买的酥糖,味道不好,尝过以后,宁毅便也没了多少的兴趣,如今杏儿就是在吃它。拿着那长长的酥糖条,鬼鬼祟祟地看看周围,然后放进嘴里咬下一截,拼命嚼,蹦蹦蹦蹦的响声传出来,使她看起来像是一只松鼠,吃完一条,小心地擦了擦嘴,然后忍不住望着柜子里的袋子,又左右看看,拿出一条来……

        类似的情形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过了,以往到没怎么上心,这时候才觉得有趣,那神情未免太过古怪了些。如今回头想想,作为苏檀儿身边的大丫鬟,杏儿性格是有泼辣的一面的,但算不得王熙凤那样的凤辣子,当了丫鬟,内部要讲规矩,在婵儿娟儿面前,她是姐姐,在府中管起事情来主要是从容,当然在宁毅眼中不过是少女一名,与婵儿娟儿也没有太大的分别,只是平素甚少看见她在人前吃零食……哦,应该是从未见过,她的态度,其实一直是在做丫鬟要做的各种事情。

        上一次见到她坐在一边吃零食的时候,没怎么想过,这时发现,那次周围似乎也没人。看她吃得有趣,宁毅从窗口走开,拿着新毛巾去洗澡。

        洗完澡后回到房间,苏檀儿坐在窗边看信,是最近江宁发货过来顺便带的家书,宁毅便坐到另一张书桌前望了窗外发呆。由于房间的关系,两人的桌子并不是相对摆放,而是在窗前摆成一排,宁毅偶尔想想,蛮像是小学上学时的同桌,于是他偏过头看苏檀儿,苏檀儿穿一身素白衣裙,头发随意婠起在脑后,未被束起的发端流泻到肩膀处,皮肤白皙,目光中的侧脸美丽而有自信。

        如果以前上学的时候有个这样的同桌,那就真是太棒了……

        苏檀儿偏过头看他:“相公,怎么了?”

        喔,如果那个女同桌还叫他“相公”……

        这感觉太棒了……

        宁毅举手在两张桌子的交接处一切:“那边是你的,这边是我的,不准过线。”

        苏檀儿疑惑地眨眼睛,随后小声道:“什么?”

        “没什么,学堂里大家把桌子摆在一起,然后大家就不许对方过线,很有意思。”

        苏檀儿想想,笑了笑:“豫山书院桌子明明是分开的,而且女孩子可不跟男孩子的桌子挨在一起……”

        宁毅白她一眼,顺手拔掉她固定头发的簪子,那满头长发顿时流泻下来,苏檀儿目光一瞪,赶快动手整理:“放下来很热啊……”一只手往宁毅这边抢发簪,好几次都没抢到,只得顺手找根头绳绑起来,宁毅看着她头发竖起来后露出的白皙颈项,像只天鹅。

        “对了,刚才看见杏儿在那边吃糖来着,杏儿她喜欢吃酥糖?”

        “啊?相公你看见啦?”苏檀儿一边束头发一边笑道。

        “你知道?”

        “嗯,杏儿那丫头蛮嘴馋的。”

        “平时看不出来嘛。”

        “当然看不出来,有人的时候她都一本正经的。”苏檀儿笑着,“相公你不知道,小时候她是被人贩子拐了卖掉的,那人贩子拿了颗糖,就把她拐走了。她那时候小,也记不得家门,后来想找找,找到了从人贩子手上买人的牙婆,但人贩子却找不到了,这线索也就断了。”

        “呃……”

        宁毅一时间有些无语,苏檀儿偏着头,饶有兴致地继续说。

        “知道她嘴馋的人不多,我也是跟她相处久了以后才知道的,婵儿娟儿应该也知道。她是最早跟着我的,早先的一段还是挺喜欢吃糖,后来有人说她吃糖被拐走,她知道害羞了,就都躲起来的时候才吃……”

        “喔喔,因为嘴馋被拐走……”

        宁毅重复一遍,忍不住笑。三个丫鬟中,宁毅平日里接触得多的,也只是婵儿,大家关系的真正密切,其实也是在与苏檀儿圆房后的半年里,因此对于杏儿娟儿的私事,宁毅了解得还是不多的,此时两人说一阵八卦,便聊到有关明天立秋的诗会上。

        小瀛洲其实也就是西湖上的三潭映月,无论此时还是后世,都是远近闻名的旅游地。钱希文的帖子送过来,明天自然还是要去的,另外,明天下午的小瀛洲,去的不仅仅是诗人,由于是知府大人牵头,去的除了文人,也有官员、一些有关系的商户,苏檀儿跟着过去,也可以增加一些在杭州商界的存在感。

        “只是……那位钱老此时送请柬来,会不会是因为那时昌颀时公子?”

        第一次时昌颀拜访时,苏檀儿只觉得这是宁毅的朋友,于是表现温婉,出来打了招呼,上了茶点,也是因此时昌颀根本察觉不出这对夫妻有何不妥,在后来与人理论时,也根本不相信宁毅乃是入赘的。第二次过来的事情苏檀儿虽然不在家,后来倒也听说了,这时候联想到,询问一番,宁毅倒也只是笑笑。

        “好奇肯定是有的,不过也是打个招呼说几句话的事。说实在话,你不许上心啊。老秦那家伙,让我送信过去没怀什么好心思,估计又是想要敲打我一下。他呢……不是针对你我,但对有些事情耿耿于怀是难免的。”

        苏檀儿知道宁毅指的是什么,她也知道夫君口中的“那家伙”如今已经是右相的身份,想一想都觉得离奇,此时点点头,小声道:“其实秦老爷子对相公你是真心的好,我知道的。”

        “嗯,所以等到回去,我恐怕是要上京的。”宁毅淡淡地说着,并没有把这些当成太大的事情,“当然,先得等你处理好杭州这边的生意。到时候我上京,是一定要带着你去的,你可以跟我吵,不过我会坚持……”

        他说到这里,苏檀儿望着他,有些窝心地眨了眨眼睛,一时间不知道该怎样说,宁毅望着窗外,耸耸肩:“当然,你也可以到京城继续经营生意,有必要的时候,我也会帮你。”

        苏檀儿低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相公你若在来杭州之前说这些,我们便不来杭州了,上京也是一样的……”她想了想,又道,“不过上京之后我不会经营生意什么的了,让文定文方他们做吧,官员的家人,抛头露面做这些,会影响你做事的……而且相公你若当了官,未必会在京城吧。”

        苏檀儿对家庭的掌控欲其实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高,既然到了自家夫婿被人器重,真可以当官的份上,她自然也可以让步。而既然要让步,她心中也是清楚,若宁毅真的当了官员,自己是不能再经商的了,这时候倒是主动说了出来。不过宁毅摇了摇头,并没有像她一样的想。

        “不用想的那么夸张,我不当官的。”他平淡地解释,“上京之后,也许会让秦老帮忙弄个过得去的身份,其实秀才也就够用了,举人都不必。我准备顶多当个幕僚,出出主意,大体上做些策划,跟在江宁闲聊的时候不一样,这些事情一旦做了我会认真去做,但纯粹也就是个说嘴的,搬弄是非,抱着右相大腿献献谗言什么的,呵呵……”

        宁毅笑了笑:“至于具体到去某个地方当个知县之类的官,这类的琐事,我没打算去做。不想到那个体制里去,勾心斗角,跪跪拜拜,那跟我初衷不合了。我顶多只提意见,采纳参考与否,都让老秦自己判断,也许我纸上谈兵根本没用,就还是要回来的,至于你,不会受太大影响。”

        “宁立恒……”

        苏檀儿低着头说出他的名字,宁毅笑了起来:“你的声音变了,我就知道这段话会让你感动到哭出来,你可以尽管哭没关系,这会让我很有成就感。看,肩膀借你靠……”

        他说完这话,苏檀儿又忍不住笑出来了,伸手打了他一下:“别人都是没办法当官,所以想要当人幕僚,总是要籍着人家的权势最后博个出身。你明明可以当官,倒是老想着当人幕僚……”

        “我归纳过,所有的职业当中,只有幕僚最清闲嘛,钱多事少责任轻,有想法的时候,你出去说个话,若是没想法,一般人也不怎么指望你。而且只是说话就可以了,成败都是别人在抗,那些老想着当官的人才傻呢,当官要负责任的,压力又大,老是喝咖啡又失眠,长了胡子脾气又不好,泡不到妞啊……”

        真要当人幕僚自然不止如此,不过宁毅胸无大志的满口胡诌感叹,倒是令得苏檀儿被逗得只是笑,连咖啡这等名词也未放在心上,反正宁毅平素就很多乱七八糟的词汇。不多时,杏儿过来叫两人出去吃饭,正是夕阳西下,一些鸟儿自天空中飞过去,苏檀儿在院子里抬起头,那空中只有一抹细长的云,在夕阳下被染红了颜色。

        天色真晴朗,她捋了捋耳畔的头发,如此想着。

        第二天下午,一家人出了门,宁毅夫妻,婵儿娟儿杏儿,包括苏文定苏文方,一路到西湖边上了自家的画舫,与其余的许多船舫一块,朝着小瀛洲那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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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过年以来,许多琐事,生活和心情也是混乱不堪,网也上得不多,不过,这几天也该整理得差不多了。

        前不久我找不到书看,回头看我自己写的《隐杀》,忽然对里面的一段很有感触,那是第九集里家明去看源赖朝创后写下的一个句子:“黄色的白色的灯,红色的绿色的霓虹,清晨的黄昏的街道,热情的冰冷的城市,山丘草原荒漠海洋森林,大雨阳光与乳白色的雾,形形色色的人,一段生命。”这个句子后的一句是这样的:“回想起来,你会发现,仿佛就在潜移默化中,这个世界就在你的脑海里输入了各种各样的观念与思想。”

        那个句子我忽然觉得很漂亮,写它的前后我大概正看了新海诚的动画片,它之所以让我感触,是因为我忽然想到,如果再重复一次,我恐怕不会写这样的句子,这与退步进步都没关系,只是人会不断的成熟和变化,我写出来的,也是另一种句型了。

        长久以来在我的定位中是为了一本书而写书的,我高中阶段到后来毕业写了一本《真魔地域》,让思想不断的扩张,后来越写构思越大,直到我完全的驾驭不住甚至连动笔都不敢再动,我认为不断的练习之后我可以写出这样的一本书来,不过我最近算了算,我今年二十七岁,不算大,甚至在我来说,我认为自己还充满朝气,不过赘婿的构思已经很庞大,假如它再写四年,而后我写《异化》再写四年,我已经三十五岁了,到时候我脑海中的那个故事会修改成什么样子呢,我脑海中的如来,脑海中的天界,脑海中的偏执,可能跟以前都不一样了。

        写作于我来说也许将变成一件更加迫切的事情,因为它们会记住我在每一个阶段时的样子。

        只是最近的一些心情,无关任何东西。

        不过话说回来,一想到三十五岁,我就觉得自己会变得很老,人为什么不能活三百五十岁呢……

        PS:正文已满三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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