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陇西王
万年县,十六王宅。
陇西王府内。
“耶耶救我!我不想嫁西突厥!”
往日趾高气扬的李娇娥披头散发,厚厚的胭脂被泪水冲刷下来,如石灰墙面被猴腚蹭过。
足足涂了一斤铅粉的面容上,被泪水冲击得沟壑纵横,宛如黄土高原的地貌。
肥胖如猪的陇西王李博乂,左手搂着身材曼妙的胡姬,任她水蛇腰在身上缠绕,皮杯儿轻度,好不风流快活。
堂下两侧,靡靡之音响起,胡姬身上的服饰都少得可怜,伴着胡旋舞,轻纱飘扬。
李娇娥只是李景阙的心头肉,并不是李博乂的心头肉,这一节须得分清楚了。
李博乂的手尽享温柔,许久才摆手,示意胡姬、乐舞退下。
“咋?给你嫁个叶护,还委屈你了?要不要嫁个可汗?”李博乂憨态可掬。
“阿耶,娇娥不是这意思……”李景阙趋步上前,小心翼翼地解释。
李博乂拿起一个金樽,饮了一杯葡萄酒,金樽骤扬,狠狠地掷到李景阙额角,金樽“当啷”落地。
李景阙额头被砸破,血渐渐糊了眼睛,却连擦拭都不敢。
李博乂笑容不改:“五郎啊,大人说话,娃儿莫插嘴,小时候我教你的规矩还是忘了啊!”
“皇帝姓李,天下即姓李,我家便能坐享宗亲之利,你老汉我便可以日日声色犬马,即便文不成武不就也在众臣之上。”
“如此大好河山,即便无力襄助朝廷,至少也不能添乱吧?”
“摩罗盟,什么玩意?她们是想沦为当年朱桀的鼎中食么?”
李景阙唯唯诺诺,对阿耶不敢丝毫违逆。
换成谁,有那么一个面上笑容可掬、手上鞭子狂抽的阿耶,都难免有心理阴影。
李娇娥杀猪般的惨嚎声,随着金樽一掷,迅速无声无息,只有面上的沟壑在切割着地貌。
敢肆无忌惮地行恶,还打出摩罗盟的旗号,可不就仗着宗亲的身份,与身后有陇西王这尊大佛么?
没人知道,李博乂对乱世是多么痛恨。
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格外珍惜难得的和平。
隋末乱世,虽然他们因太废而未受兵灾,不代表他们看不到外面的兵荒马乱。
人相食,是乱世的标配啊!
那些年,李博乂半夜总是从噩梦中惊醒,梦到要沦为朱桀之食!
自家是养出了什么孽障,作威作福也就算了,还敢明目张胆成立什么摩罗盟,这是想吃人或是被吃吗?
“摩罗那一套,有本事你就在西突厥使,看看阿史那贺鲁会不会纵容你。”
“至于五郎,吏部不适合你,铨选官吏需要的是公正,不是任由你耍性子。哪怕只是表面上的公正,那也是公正。”
“陛下那里,我已经舍了颜面,请求徙你太常寺献陵令,安心在三原县呆着,无事不返京城。”
从五品上吏部郎中徙从五品上献陵令,论品秩是平调,实则从云端一头栽进了泥沼中。
除了一些特例,你以为当官真贪图那点俸禄?
不管怎么说,三原县还是在雍州治下。
三原县武德四年改名池阳,武德六年改为华池,贞观元年改回三原县。
古往今来,多少帝王将相酷爱改地名,仿佛地名一改,穷乡僻壤就能成为人间仙境。
殊不知,改名最得利的,是那些做招牌的、刻印章的。
至于庶民,该没裤子穿的,照样没裤子穿,就算你把地名改叫白玉京也枉然。
李博乂说舍了颜面,那还是真的,至少李景阙的品秩等级是保住了。
——
“阿耶!我不嫁白狗羌!”
包娥欣涕泗滂沱,面上全是鼻涕眼泪,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包丕无力地瘫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事到如今,由不得包丕与包娥欣拒绝。
母氏抱臂冷笑:“呵呵,吏部主爵司主事亲至,封为县君,多荣光啊!”
封为县君,只是为了方便赐婚白狗羌。
本来白狗羌这种小藩国,无论如何都够不着赐婚的,赐一个县君就很了不得,哪敢奢求一定是宗室女?
“没事,白狗羌省了沐浴之难。年头洗一次,年尾洗一次,多省事。”母氏满满的幸灾乐祸。
宠,让你宠,让你护着短,不让我教训!
白狗羌确实寒冷了点,洗澡的频率相对要低,也没母氏说的那么夸张。
“再说,顿顿有牦牛肉、犏牛肉吃,多少人求之不得。”
包丕的两个监生娃儿阴阳怪气地补了一句。
与生母是谁无关,他们只是单纯看不惯包娥欣作妖,与阿耶无原则的袒护。
这些作妖的人,如果不是一直有人袒护,早被关中汉子、婆娘捶成烂泥了。
去了白狗羌,使劲兴风作浪,看看有没有人护你。
母氏向太极宫方向叉手:“圣天子英明啊!包娥欣出嫁白狗羌,给包氏留下一线生机,不至于沦落为官奴。”
话是有点毒,却也是事实。
再由着包娥欣胡来,即便不沦为官奴,包丕的官身也是保不住的。
李世民还是留了些情面,未如褚遂良所盼,彻查摩罗盟背后的官员。
人至察则无徒,官场的事,不是非黑即白的。
将摩罗盟成员全部赐婚出去,眼不见心不烦,这种馊主意,也就范铮这厮想得出来。
呵呵,连真腊都有赐婚啊!
长安城里,有哭嚎声,更有大呼天子圣明之声。
几家欢乐几家愁,人类的悲欢各自不同。
自然,包丕的司农寺京苑西面监副监是保不住的,徙为从七品下太常寺郊社令,竟成一衙之长,当真难以评说了。
郊社署,令一人,丞一人,门仆八人,斋郎一百一十人。
斋郎在北魏时期是九品官员,在唐朝只是吏员。
掌五郊、社稷之位,祠祀、祈祷之礼。
五郊: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为帝王设祭迎气。
中郊并不是在都城中,而是都城西南五里处。
社稷中的社,是祭土地,上至帝王诸侯、下至黎庶,均可立社,民间的社火也由此而来,朝廷的社便是太社;
稷,指的是五谷之神。
社稷是连在一起的,依《周礼》,太社通常设于皇宫之右,与皇宫之左的太庙相对。
没出现明堂,是因为明堂始建于垂拱三年(687年),名万象神宫,又于695年被毁,次年重建,号通天宫。
值得一提的是,万象神宫是准庶民入内瞻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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