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娱乐之成功者系统 > 第十八章:第一个粉丝是白发老婆婆

?一个“身怀绝技”却从来没在没在普罗大众面前表现过的人,总有一种锦衣夜行的不舒服、不酣畅的感觉。或者直白的说,人人都有一种渴望被赞美、被追捧的明星梦。只是有的人比较强烈,于是他们就会很喜欢表现、表演。而感觉不强的人,却是因为不自信或者没有拿得出手的绝技,于是就只能将这种欲望强压在心底。

  十天之前的唐潇洒毫无疑问就是这种人。而现在,他敢肯定的说:老子从此绝不再惧怕表演,哪怕是当着几十人、几百人乃至几千几万人表演。

  因为,当他深情而专注的弹唱完《敖包相会》,放下吉他准备上前去收拾一下吉他包然后离开前往下一个镇的时候——

  “啪啪啪啪啪啪……”震耳欲聋的掌声雷鸣般的响了起来,同时夹杂着:“小伙子,你比那些歌星唱得好多咯”、“不要走啊,再来一首吧!”……等等大声的呼喊、请求。

  “看来我确实有本事吃这一碗饭了!”潇洒哥被大家这种热烈的回应刺激得有些颤抖,心中的开心自然也不必多说。如果说,他唱的第一首《白桦林》只是将大家的好奇心吸引了过来,根本没有谁注意到他的所谓唱功;

  那么第二首《东方红》则是勾起了很多乡下人对于那个特殊而狂热的年代的怀念,所以直接变成了大合唱。照样也就没什么他表现的空间。而现在这首《敖包相会》则是让大家真正体验到了一种倾听的享受,而且还是最难也最考验功底的真正的现场版本的。所以现在,在唐潇洒的心里已经埋下了一个理念:我的唱功确实好,我的感染力也一点问题都没有。既然唱功没问题,感染力也很强了,那么还何须害怕登台表演呢?

  没错,这一场初试啼音的开口唱歌,虽然现场的档次低的说出去都会惹人鄙视,但是它对于一直就没有自信过的潇洒哥而言,却是不亚于又进行了一次为期半年的系统内的培训,甚至还犹有过之。

  因为,他现在已经具备了自信心,也拥有了无论何时何地都敢于表演的勇气。当然,虽然他在系统内培训的时候,已经面对着虚拟出来的听众至少进行过不下于10次的几万人的演唱会,而且还是整场近3小时的那种。但是人不都这样么?哪怕系统内模拟得几乎以假乱真了,但是现实终究是现实,只有在真实世界做过了同样的举动,唐潇洒才会再无胆怯。

  所以,既然在这里、在老家的乡上收获这么大,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不感谢乡亲们一番呢?于是吉他不收了,他就这么高高的竖起了右手,整个现场忽然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手上——

  “所有的长辈、平辈还有晚辈,为了感谢你们的掌声和支持,我再唱最后一首歌,歌名就叫《再见》,这是一首流行歌曲,也是我最拿手的类型,希望你们可以喜欢,谢谢大家!”

  唐潇洒诚恳的说完之后,冲着还含笑站在一旁的白发老婆婆点了点头,接着就轻轻吸气,双手娴熟无比的在吉他上动了起来。

  老实说,虽然理论上所有的歌曲都可以用吉他伴奏,并且只要水平不错的话也可以弹得很好听。但是只要专业点的人都知道,不少歌曲其实用吉他弹奏的效果并不好,最多只能说明吉他技术很炫,但是做纯伴奏却不是那么好用。

  因此,当唐潇洒准备做最后表演的时候,他立即选择了很适合吉他独奏的张振岳的一首经典歌曲。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的吉他技术+唱功的完美水平。

  说来也搞笑,他原本为今天准备的都是适合自己自弹自唱的歌曲的,可惜一开场就乱了安排,搞得他现在才能真正的展示一下自己最强的、最完美的实力。

  我怕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一声再见

  因为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你

  ……

  《再见》这首歌的原唱歌手张振岳的声音有些怪异,明明是一个留着络腮胡须的大男人,但是他的声音却有些孩子气,所以这首歌如果按照原唱的唱法来唱的话,那是有些难的。

  不过幸好这不是模仿秀,潇洒哥也不是只会模仿的“跟唱机”。他直接放开了嗓子,完全不像原唱那样有些懒散和虚弱无力,再加上手里伴奏的吉他快了1/4拍。于是这一首原本显得慵懒、无所谓感觉的经典歌曲立刻就变了味道。给人一种慢摇滚的激情感觉。

  这些日子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抹去

  我不能答应你我是否会再回来

  ………

  明快动听的旋律加上唐潇洒中气十足、穿透力超强而又转换自如的一流唱腔,只见原本还很安静的看着表演、听着歌曲的人们都有些受不了,他们不用谁大喊大叫的指挥,主动的就跟着旋律摇动起了自己的身体,晃起了自己的手臂。就算那些不好意思的老头儿老太太们最终也“豁出去”了,他们就着音乐跳起了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跳过的秧歌来。

  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的,但这不是音乐的魅力的完美体现吗?

  快乐的时刻总有结束的时候,这一次潇洒哥没有再惯着此刻玩的正HIGH的大家,一唱完就直接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然后对着向他投射着抱怨目光的一百多号现场观众笑了笑,弯下腰将吉他包的一堆零钱都一一收了起来。

  “哎呀,真的不唱了啊?”有人意犹未尽的喊着,但是没人回答之下,现场很快就走得只剩下了几个人,他们都是住在街上的住户,闲着没事儿干也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究竟获得了多少打赏。还有一个就是白发老婆婆。

  收获很多啊!当零钱被收完后唐潇洒不由满意的笑了起来,就刚刚那么一会儿他就收到了135.5块钱,最大面额是50的,最小的是5毛,也不知道是谁给的。当然,他可不会嫌弃面值小,钱还不是一样要积少成多嘛?

  笑了笑将之放进牛仔裤的包里,他又将吉他装好,这才提起吉他包甩在背上站了起来。

  "小伙子,你准备往哪儿走啊?”白发老婆婆等他收拾完了,这才笑吟吟的开口说道:“我等下要去锦官城,要是顺路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走。”

  “谢谢婆婆的好意,我是去渝州,然后再转道去鄂省。”唐潇洒连忙带着感激的拒绝了老婆婆的好意,不好意思的抓了抓下巴道:“这个,我现在就要去青龙镇了,嗯,那婆婆再……”

  他想说再见,但是老婆婆却道:“那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不过你能不能给我留个签名?”她一点也不做作的笑道:“我觉得你很有天分,未来肯定会成为大歌星,所以想先替我孙女要一个你的签名……”

  “啊?签名?”潇洒哥震惊的睁大了眼睛,打死他都没想到,自己连老家都没走出去却马上就要失去自己的第一个签名了。

  老婆婆还以为他不愿意,立即解释道:“如果为难的话就算了,我这个人一辈子都没追过星,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喜欢的“歌手”,所以想要一个签名,但是又不好意思,所以才推到我孙女……”

  “别,我没有不方便!”看着老婆婆越说越是自责,尤其是坦白的承认她是自己的“粉丝”,这让潇洒哥既是不忍,却又无比的兴奋。哥们居然也有自己的“粉丝”了?哪怕这个粉丝的年纪有些大,但是这也是粉丝啊?有木有?所以,他连忙推了推背上的吉他,干劲伸出手拉住老婆婆的双手,连连说道:“婆婆,我给你签名,不过我没带笔啊!”

  “我有我有!”老婆婆也有些激动,她说着就走到了街道对面的一家小杂货店,很快就拿着一只细头的油性记号笔和一本看着很精致的小笔记本回来递给了还处于激动中的潇洒哥,说道:“我叫于佳敏,你就写……啊,对了你叫什么啊?”

  老婆婆有些羞涩,她刚刚还说自己喜欢他的歌,但是却连人家的名字都没问,这个粉丝当得有些不合格啊!

  “我叫唐潇洒,唐朝的唐,潇洒不羁的潇洒。”潇洒哥没在意老婆婆的失态,他一边回答着然后略微一想就在手上的笔记本写道:“祝福我这一生的第一个歌迷于佳敏女士及家人都身体健康、天天开心。”写完了祝福的话后,他又在右下角哗哗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时间地点。这个,这个字有点一般……”

  刚刚写完准备递给老婆婆,但潇洒哥一瞄见自己签写的字马上羞红了脸,再也不好意思递过去了。只见笔记上的字实在是和签名的艺术体挨不上边,甚至严格来说,连正楷都不标准,就一个字形容:丑。

  “没事没事,我就喜欢原汁原味的这种签字!”老婆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她一看见潇洒哥这种囧态,立即就掩饰着笑意抢过了笔记本。还一本正经的翻看着说道:“你现在还没出道嘛,嗯,字差点也正常,不过以后确实要好好练习练习了。”

  说到最后几个字,老婆婆都觉得有些憋得难受,因为唐潇洒这手字确实……咳咳……。

  “那好了,我先走了,恩,再见婆婆!”唐潇洒已经被臊得慌了,他不等老婆婆说完,立即抓着背上的吉他包转身就跑了。

  恩,确实得好好练字了,不然以后要丢死人啊!他暗暗的在心中下了决心。PS:哥们想冲击一下新人榜前10名,希望各位大大踊跃投票支持一下,一旦上榜,我保证每天三更。请各位见证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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