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囡爆发了,她没去扶男人,而是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水果刀,愤怒地朝男人身上一顿乱捅,捅第一刀时,男人诧异的抬头看着囡囡,翻了个身,嘴里还骂着她,囡囡不想听见他的声音,她继续捅了第二刀,男人还是看着她,却已没有多少说话的力气,嘴一张一合的嘟囔着。
囡囡疯狂了,嘴里喊着:“别看我!别骂我!我不想死!不想死!”,囡囡每喊一句就多捅一刀,她喊了很久,捅着捅着也没了力气了,囡囡清醒了,她看见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被她扎成了一个筛子,早就没有了气息。囡囡冷静下来,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把孩子送到了婆婆家,然后自己去自首了。
办案单位到了现场,抬走了尸体,那具尸体上,100多个洞,100多个啊!
自从大家知道了囡囡的事以后,再没有人欺负她,男人婆也真的好像把她当成亲妹妹一样。
蒙铃一直在想,囡囡在讲述她自己的事时,眼泪是为什么流,后悔?后怕?怨恨?还是只是想孩子呢?也许都有吧,囡囡从生下来的人生中每一个环节都让蒙铃觉得她很不幸。
但是,她的做法,是唯一的选择么?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发展么?那个男人,孩子的爸爸,是不是一定要死?如果他当初没有滑倒,那么现在是不是囡囡就不会出现在这,那么会在哪,那个男人对她施暴了三年,真的会杀了她么?囡囡的孩子,长大后要如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那孩子是会恨囡囡还是会恨那个男人?
孩子的问题想必囡囡也会想,尤其在她临自首前,她把孩子送到了婆婆那,因为她没有选择,孩子也再没有其他亲人,而那个男人的母亲,会怎么给孩子讲呢?蒙铃没有必要困扰自己去追寻这些问题的答案,而囡囡,也会在很久以后才能知道答案。
今天早上,号里要有一批人投监,蒙铃她们屋只有一个人要走,是雅丽,雅丽今年也就是25,6岁,进来之前在一家私企打工,是跑业务的。她的案子让人觉得可笑,她的罪名也让她觉得不齿。本来雅丽的生活很平静,却因为遇人不淑认识了一个痞子。
其实有时候,我们总爱把错归结到男人身上,如果女人自爱一点呢?雅丽曾经是用“痞子”这个词来讲这个故事中的男人的,所以,蒙铃也叫他痞子吧!这个痞子是她上网认识的,俩人聊着聊着有了感觉就见面了,见面之后还是觉得聊不够,就找个地方继续聊,再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床上。
雅丽有男朋友,她没想过离开她的男朋友去和这个痞子有什么结果,所以一夜之后,他们是朋友。没几天,这个朋友又找到了雅丽,说想让雅丽帮他个忙,他喜欢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雅丽认识,是她跑业务的一个关系户。至于痞子是怎么知道她们认识的就不得而知了。
痞子要雅丽做的就是帮他把这个女孩约出来,三个人一起吃饭,吃完饭痞子希望能一起去唱个歌多沟通一下感情。这是痞子的计划,雅丽呢,她有自己的小算盘,她怕痞子总是缠着她被她男朋友发现,所以就答应了痞子的要求。
雅丽的这个关系户也很给雅丽面子,出席了,吃完了饭雅丽提出去唱歌,关系户也应允了,到了歌厅,痞子可不老实了,开始动手动脚了,关系户推开他的手,和雅丽说想要早点回家,雅丽一看事要不成,马上帮着痞子按住关系户,雅丽见关系户已经被痞子压在身下动弹不得了,就转身出了包房。约摸时间差不多了,她又进了包房。这个时间约摸的很准,因为,她知道痞子的时间。
关系户哭着,临走还受到了痞子的威胁,如果敢报案绝不会饶了她。雅丽也没当回事,回家了。
第二天人家还是报案了,很快的,雅丽和痞子就都被送进了看守所,法律上,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所以,雅丽被定为了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蒙铃曾听说,办案单位来提审雅丽时,她给办案单位跪下了,哭着求人家帮帮她,她也不知道想让人家怎么帮。
其实,她就是觉得太磕碜了,一个女孩,要以强奸的罪名做三年的牢,确实会让人觉得可笑。
中午,大家帮雅丽收拾行李的时候,管教拿着钥匙过来了,开了门,喊:“美芳,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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