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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卷末总结

        唔,大家的评论我时间充裕的时候会翻看一下。

        新人新书,很多不足,还望大家见谅。

        有些地方,确实有些问题,我也在考虑怎么改。

        至于我个人觉得没问题的地方,就保留意见。

        求同存异嘛,毕竟同人是在原著上做出的衍生创作,而对于原著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意见,没办法满足所有人的想法。

        所以,既然是我写书,那就按照我的想法来。

        好了,下面是解答疑问的时间。

        总的来说三处争议比较大。

        第一处,门卫的讥讽。

        我仔细考虑过了,门卫看不起先天一级是说得过去的,全学院都是魂师,类似玉小刚那种半级属于特例,应该不多,因此1~10级,1级几乎垫底,诺丁城的学生天赋高不到哪去,应该大多1~3级,估计再高也就4级,唐三小舞满魂力属于特例。

        1~3,1也是最底层,加上武魂鉴定写的“变异武魂:黑瞳”,本体武魂在一万年后才出来本体宗而被其他人所熟知。

        根本没前例的本体变异武魂+最差的魂力,普通人都知道一辈子顶多也就是个十几级魂师,如果变异是差的变异,跟玉小刚一样,卡在9级动不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至少表面上看,比学院其他学生差不少。

        所以,见多了的门卫看不起主角很正常的事,单位的门卫见多了大领导,怎么看得上一个区区小科员?(我认为这个心理状态没啥问题,心比天高命比纸薄、鼻孔朝天的人大有人在。我赚不到钱,不妨碍我鄙视某个创业失败的大佬的愚蠢。)

        当然,可能直接使用“小声嘀咕”有点过于过火,浮夸了一些,容易得罪人。

        我思考了很久,最后把它改成“腹诽”比较合适。没有说出来,但心底里却不是很看得起。想来这样问题应该不大了。

        第二,关于朱竹清对主角的关注,和,武魂融合技的问题。

        牵手之前,朱竹清关注主角,最后却不是武魂融合技,有人认为说不过去。

        其实我琢磨过朱竹清这个人设,一个比较压抑的环境中,变得死气沉沉,冷冰冰,自然不会与人亲近。

        但并不意味会与外界完全隔绝交流,这种人会在一边不断地去观察人,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冷淡地看着别人开心,别人悲伤,仿佛自己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这是我对朱竹清这个人设的揣摩。

        所以朱竹清在“牵手”之前的关注,只是旁观一个陌生人而已。

        但主角撒了很多谎,生怕被拆穿,心中藏奸,不坦荡,被人看久了就容易自我怀疑。

        我是想写出主角类似于曹操让曹丕为曹冲守灵时,那种风吹草动都一惊一乍的心理状态。因为心中藏奸,所以别人的一点目光,都好像要把自己从头到脚剥光的意思。

        因此,主角“误会”了朱竹清的眼神。

        牵手之后,就不用多解释了,我在正文中用旁白文字写出来了。

        这是朱竹清反过来对主角的“误会”。

        这些是我写作时的想法,可能很多人看书的时候理解不到这层感觉,或许是我的笔力有限,没办法将这种情节描述到位吧。

        实在有愧,大家见谅。写小说我只是新人,比很多人都不足。

        第三,关于主角对抗魂帝,实力提升太快,怀疑战力崩了。

        主角打败魂帝和魂王有争议。

        先贴一段第2部原文:【魂兽到达万年会有质的飞跃,一般来说,人类想要单独对付万年级别的魂兽,至少需要六环实力才有可能。对付超过三万年的魂兽,至少也要七环以上,拥有武魂真身后才可以尝试。】

        我回答:【恐爪熊相当于万年,影子实力被削,但只是一小部分,前文有说。因为不惧死亡,会有一部分“狂化”加成。加上可以不断复活,可以消耗战。

        至于复活的魂力消耗,我前文确实有写支撑不了太多次复活,但毕竟没写系统,没办法数据化将复活次数写得太具体,而且数据化很容易出现原著那种“氢气人”的无脑bug。只能靠直观感觉来写。

        1只伪万年+1只伪5k年+13只3k年,靠着有限次数的复活还是有机会杀死一个魂帝的,打王者的话,你一个15级再强,也打不过对面无间断复活的五个13级英雄团战不是?】

        读者问:【你这样更显的游戏化,战斗又不是你一拳我一拳这样打的。

        1.你自己都说,对标万年,而不是真的万年,还没有产生质变,还有人不是傻子,打不过他会跑路的。

        2.你让主角给隐蔽起来,都还说的通,一个二十级的大魂师,能受的住魂帝一次普攻么,这个魂帝还带着几个魂王,绝望之刻,怎么也能拉个垫背的吧。

        3.你直接着,主角被一只鸟类魂兽带上天空,在让影子围攻,我都还能接受,你这写的,那群人和个傻子一样,魂帝六环直接清场,来个魂王就能把主角给抓了。】

        1.有道理,我有疏忽,恐爪熊只是对标万年,不是真万年。就算有不死“狂化”,能不能比肩魂帝还是未知数。所以这里标记一下,最后再说。

        但打不过对方会跑,这点我不认同。我一直没写打不过,两人都认为有机会拖死主角或是直接突进去杀死主角,有心理优势,如果不占优当然会跑,但如果对方本就认为能杀死主角呢?会跑吗?

        2.挡不住魂帝的攻击,但是我没考虑过普攻,只考虑魂技了。

        一开始两人就想直取主角,释放了魂技,但恐爪熊的防御很强,拿他当肉盾保护主角正合适,如果是普通,首先得近身。

        但近身之后,就正中主角下怀。

        我至今记得,打英雄联盟的时候,第一次遇到男枪,被剥夺视野之后,我慌地将所有技能全部输出,结果一个人都没打中,最后被反杀。那种出其不意的慌张感记忆犹新。

        所以设置的魂技,是在圆球破碎的时候,靠着影子的黑暗性质剥夺视野。

        剥夺视野我个人觉得是个很bug的技能。

        我的本意是:主角一直知道自己第二技能很bug,所以打算靠着第二魂技破碎的刹那,剥夺视野,打一个出其不意。

        魂帝打破圆球的惊喜感我写出来了,大喜之下剥夺视野的感觉,那种落差感,是很好的一个时机。恐爪熊趁机杀死一个瞎子,不是没有有这个机会。

        这种心理博弈其实很难讲,正因为魂帝觉得打得过,所以才不会逃。而主角正因为弱,所以能引诱敌人进攻,靠魂技的突然性,在出其不意的瞬间抓住唯一的机会杀敌。

        一击毙命的情况下,怎么会自爆?

        只有劣势者,才会在绝望下自爆。优势者,又怎么会想到自爆?优势者一直没考虑过这个选项,又没有让他有时间思考,自爆是不存在的。

        反倒是如果主角有压倒性的力量,时间稍微一拖久,他才会自爆吧?

        3.飞上天,不太可能。你也说了对复活次数的质疑,影子复活不了太多次,靠魂兽硬刚是刚不过的,拖下去魂力就没了,输的是主角。

        “魂帝清场,魂王抓人”的结果本质上是一样的,近身抓人就要剥夺视野,出其不意魂王有可能会挂。

        当然,后面应付魂帝,主角就麻烦了,没了出其不意的效果,搞不好主角也会输,这点毋庸置疑。

        但话又说回来,双方争斗,本来就是料敌于先、找时机、瞬间做选择。

        魂帝魂王当然有无数种方法杀死主角!主角也有无数种选择丢失自己的优势,比如上面说的飞上天,没有足够的魂力支撑。

        主角自然也不是没有机会,弱者在面对强者时,只能靠“出其不意”和“对手失误”,抓住这两点,不放过一个机会,赢的机会难道真的一点都没有吗?

        生死之战,情报不足就可能被别人设下陷阱,迟疑一瞬就有可能再也没有做选择的机会,失误一次就有可能是死亡。

        主角占了情报优势(魂技bug),等的是对方没视野的时候迟疑的一瞬,这是对方的失误,抓住它,就能反败为胜。

        emmmm,魂帝魂王确实不是傻子。但写书总不能把所有情况都写出来吧?难道还要加上旁白,如果魂帝魂王当初在某一刻怎么怎么样,结果就大不相同,主角必然会被其杀死,巴拉巴拉。

        写书肯定就要让主角赢,否则怎么叫主角?战斗的千万种可能,我总不能选最不利于主角的一种去写吧?那主角该多倒霉总是遇不到一点时机?要写一个敌人异常难搞,主角频频挫败,那恐怕读者也不爱看,太虐主了。

        除非主角比敌人强大很多,完全不用耍心机,一路碾压过去就行。

        但碾压就造成一个后果,回到第1点,对方打不过,会跑,跑不掉,会自爆。

        那怎么应对?

        千千万万种可能,不能面面俱到的。

        回到第1点的标记,魂帝实力太高,恐爪熊不是真的万年,能否抗住。我有考虑把魂帝改为魂王,但仍有迟疑,因为改动之后,能否让他们具备杀死主角的心理优势?给我点时间,我先想想到底改不改。

        以上,解释到此完毕。

        我的碎碎念:

        我的能力有限,写的可能并不太好,我在尽力而为,还望大家多多谅解。

        写同人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之前以为写同人跟着原著的时间线、大纲走一遍,是比较轻松的,可以练练笔。

        写之后才发现,写同人很难,比原创难。

        因为要基于原著创作,原著早已设定好了,很多人看法不一样,因此对同人作品,就有很多不一样的批评和建议。

        想照顾到所有的意见并不容易。

        如果原创的话,就没这么多问题了,所有的解释权归作者所有。

        又贪同人的流量,又想有原创的自由度和解释权。难啊……

        晚安,各位。

        下一卷:见龙在田。

        天斗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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