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话说上三遍就是真理!
而流言蜚语传上三天,就会把原来的内容夸大无数倍!
第一天,雁门关里的流言是这样的,“听说了吗?匈奴大单于‘于夫罗’要率领数万铁骑攻打雁门关,而且大军已经在河套草原上集结完毕了!”
第二天,流言变成了这样:“知道吗?匈奴大单于尽起倾国之兵十余万南下打雁门关,据说前锋部队已经离此不足一百里了,马蹄子扬起的尘烟都能看到了……”
等到了第三天,“确切消息,匈奴人大单于不但尽起倾国之兵,还联系了乌丸人、鲜卑人、东胡人,西域人,总计大军五六十万,浩浩荡荡杀奔雁门关来了,前锋人马已经到了关外,我二舅家的三叔的小姨子的干妹夫,去城外卖菜的时候都看见了,要不是他挑着菜担子跑得快,差点就被匈奴兵捉了去,真是好悬啊!……”
老百姓传播小道消息的能力是无穷的,就像滚雪球一样,一人加一点,最后就成了一个庞然大物,而且编的是有鼻子有眼,可信度极高,当萧逸听到传回来的谣言时,自己都被下了一大跳,差点立刻整军出战,好半天才想起来,这条谣言不就是自己编出来的吗?可现在听起来,咋就那么像真的呢……
一时间雁门关内人心惶惶,有钱的富户商贾纷纷举家外逃,没钱跑不了的就躲在家里烧香求神,祈求上天的护佑,还有一些别有用心之徒趁机上街四处打砸抢烧,社会治安顿时混乱起来。
人们都还记得,去年匈奴大军就是从雁门破关而入,一连扫荡了并州北部数郡之地,劫掠人口数万,财物损失更是不计其数,血泪未干啊,如今这群草原狼又来了,怎么办?是战?是逃?
谁能顶起雁门关的这片天?
还有一个坐不住的人就是雁门关的主将穆顺,自从张扬把主将的位子给了他以后,这位爷立刻就抖了起来,处处讲排场,四处耍威风,至于克扣军粮,鞭打士卒那更是家常变法,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在雁门关这一亩三分地,他就是天王老子了,当然了,如果没有那个叫萧逸的家伙,生活会更加美好的。
对于玄甲军,穆顺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这支部队训练有速,装备精良,战斗力极其强悍,这要是能拿到自己手上来,以后再想做什么事底气可就更足了;恨的是这支人马就像块铁板一样,无论他如何努力,就是渗透不进去。
穆顺也曾经用各种手段进行收买,从马六以下,各级军官他都请过客,送过礼,个别的还塞过美女,可这些人呢,礼物倒是全收了,事却一件也没办过,遇到事情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他的手令在玄甲军中还不如一张如厕的草纸。
“不听我的,好,我换人成吧,”穆顺也想过用掺沙子的办法往玄甲军里安排些自己的亲信,结果这些人去了以后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全都人间蒸发了,派人一打听,结果一问三不知,好像这些人就没出现过一样,倒是雁门关外荒坟里的野狗这几天叫的挺欢实,像是尝到了一顿大餐,从那以后穆顺身边的亲兵就打死也不敢再到玄甲军里面去了,去了就是喂狗,谁敢啊!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当兵吃粮,没粮就当不了兵,穆顺一狠心把玄甲军的军粮给断了,饿你们几顿总该老实了吧,结果马六带着一帮弟兄直接把雁门的粮草库给砸了,抢走的更多,穆顺还不敢去管,万一激起兵变来谁压得住啊?
万般无奈的穆顺也只好认命了,既然管不住,从此以后‘进水不犯河水’总成了吧;好在玄甲军那帮大爷虽然霸道,但军纪却很严明,从不出去主动惹事,骚扰百姓的事更是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倒是让他省了许多心!
不过这次,必须得请萧逸了,谁都知道雁门驻军里面,最霸道,最勇猛,装备最精良的非玄甲军莫属,如今匈奴大举来犯,要想守住城池还得靠他们才行,于是一封信函直接送到了玄甲军大营了,上面还有穆顺亲自手书的一个大大的‘请’字……
……………
“哒!哒!哒!……”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队全副武装的骑士出现在雁门关主将府的门前,这里以前本来是张扬的太守府,张扬去晋阳上任以后,府邸就归了穆顺,自然就改成了雁门主将府。
骑士为首之人,一身的黑色盔甲,坐下千里墨烟驹,腰胯宝剑,正是玄甲军统领萧逸,主将有请,身为雁门关名义上的副将理应前来议事,至于做什么,呵呵!无非就是演一出戏而已!
跳下战马,萧逸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先做了一番整理,头盔拿下,把头发抓的乱糟糟的,身上本来很整齐的衣服也抓出褶皱,脸上没汗,简单,洒点水就好了,然后深憋一口气,等憋得满脸通红以后,萧逸这才一路小跑地冲进主将府,小脸哭丧着,一副我好怕怕的样子!
“末将……参见穆大人!”萧逸狼狈不堪的跑进大厅,立刻行军礼参见,动作慌乱不说,还差点被自己给绊了个跟头,全无往日的沉稳劲,“穆大人,快像张刺史那里请求援兵吧!再晚恐怕就来不及了!”
“嘶嘶!……“怎么?那匈奴人大举入侵的事情已经确凿了吗?到底有多少人马?”看到萧逸惊慌的样子,穆顺心里就凉了半截,这位小爷的本领他是知道的,连洛阳那么复杂危险的场面都能全身而退,现在却慌乱成这个样子,看来匈奴大军压境的事情是板上钉钉了。
“嗯,末将派出的游骑兵发现了匈奴人的踪迹,据此已经不足百里了!”萧逸一句话就把穆顺吓得脸色苍白,“而且来势很猛,骑兵掀起的烟尘是铺天盖地,恐怕有十余万之众啊!”
“十余万?”听到这个消息,穆顺刚刚吓白的脸一下子又变得黢黑,虽然没什么文韬武略,但雁门关的驻军多少他还是知道的,一比十,就是孙武复生也挡不住啊,何况他区区一个穆顺呢!
“主将大人放心,我等既然食汉家俸禄,又受张刺史重托,必然誓死守卫雁门,末将不才,愿与穆大人一起杀身成仁!”猛地握住腰间的宝剑,小脸一仰,萧逸摆出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
“啊!……杀身成仁?”听到这句话,穆顺的腿都软了,裤子里面还有点湿,他不想死啊,真的不想死,他有成群的娇妻美妾,有无数的家财,大好人生正在享受,怎么能死呢?身为刺史张扬的心腹爱将,他应该有大好的前途才是,可现在匈奴人来了,一切似乎都要成为泡影了。
“对,男子汉,大丈夫,战死沙场乃是人生大幸,绝不能做那贪生怕死的逃跑之举,末将这就去视察城防,一旦匈奴人来攻,末将就先走一步了!”说完萧逸昂首挺胸的走了出去,那股精气神,就像当年易水河边的荆轲一样,一去再也不复还了……
“对,我还可以跑啊!可以跑的……”别的话穆顺都没听到,但‘逃跑’两个字却是如雷贯耳的传到他脑子里,对呀,只要跑的远远的就没事了,至于雁门的守卫,爱咋地咋地吧,反正多我一个人也守不住雁门关,何必留下来陪葬呢?不过走也得有个好借口才行,这个倒好办,找借口,寻托词,那可是他穆顺的强项。
出了主将府,原本惊慌失措的萧逸立刻变了样子,一张小脸沉稳无比,大有智珠在握的样子;整整凌乱的衣衫,头发也从新理了理,身为一名帅哥必须得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才行,尤其他还未婚呢,萧逸对刚才的表演很是满意,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天赋,上辈子没去报考影视学院真是浪费了,否则又是一个实力派演员,不,是实力派兼偶像派,呵呵!
“走!回营备战,匈奴人,我让你们有来无回!”一挥手,萧逸领着手下直奔军营而去,如果不出预料,这个雁门关马上就要由他当家作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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