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们本身就穿着龙鳞甲,对那些急速飞过来的石子们的抵抗力超强。
外面的那顶龙皮帐篷,本就坚韧异常。
这样的帐篷本来有两顶,他们两人各有一顶,被奚梦蝶从长城出发前就合为一顶了,使用的是双层龙皮。
这肯定是地上,地下两个世界里最奢侈的一顶帐篷了。可惜却是无人知晓,让奚梦蝶有一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双手紧紧地抱着斯诺克,斯诺克也紧紧地抱着她。
两人都感觉得到对方的心,正在急速地跳动。
他们现在可是连眼睛都遮住了的,一切为了安全。
奚梦蝶把一切能够考虑到的事,都在喝下媚美人儿后都想过了。
现在她的背包里,还有一小包那种茶叶,那是她准备送给李诺的礼物。
他们感觉到自己在空中乱转,以他们两人这么久锻炼出来的镇定,也无法安定。
没多长时间,两个人都晕了过去,不过他们并不担心会分开。
奚梦蝶早就用龙筋把两人奚在一起了。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奚梦蝶醒过来,虽然感觉到头晕,但还是知道,外面没有风。
身体动了动,感觉斯诺克还在。
她的心立刻安稳下来,无论天地怎么变,两个还在一起,这就够了。
她已经想好了,如果这一次还是地下世界,她也不再试第二次了,就这么在地下世界过完余生。
她小心地用手把遮住脸的那块龙鳞取下来,猛然发现,天上一轮明月照耀着大地。
两人外面的那顶双层龙皮帐篷,不见踪影。
奚梦蝶没有在意那顶自己最奢侈的帐篷。
而是她欣喜若狂地看着头顶的月亮,手忙脚乱地掀开斯诺克脸上的那块龙鳞。
试了试他的呼吸平稳,忍不住凑上去,用力地堵住他的嘴。
斯诺克的眼睛立刻睁开了。
迷惘只是一瞬间的事,他的脸上也显露出惊喜的神情。
双手再次用力紧紧地抱着她,两个人都不愿意现在分开。
天上的月亮躲入乌云里,良久才从乌云里钻了出来,银白的月光再次温柔地撒向大地。
奚梦蝶这才放开斯诺克。
慢慢解开绑着两人的两条龙筋腰带,仔细地给斯诺克腰间缠上一条。
又把另一条缠在自己腰上,立刻显露出纤细的腰身,突出她最大的特点。
在斯诺克面前打了一个转身,笑着问:“好看吗?”
斯诺克只是笑着看,灯月之下看美人,更胜平常三分。
更何况他心中最爱的人,本来就是最美的女人。
两个人再一次倒在草地上。
等到天明的时候,斯诺克神清气爽地站起来,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奚梦蝶站在他的身边,两个人都静静地看着朝阳,平心静气。
太阳升到离地二竹竿高的时候,两个人互相看了看。
斯诺克取出背包里的肉干和清水,两个人坐在草地上开心地吃了早餐。
奚梦蝶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下来过。斯诺克看着远处的山峰,峡谷,还有山峰上白雪皑皑的白帽子。
感觉应该是自己猜测的那个地方。
只是周围没有看见一个人,连动物也没看见一只,好在草地里,还能见到一些昆虫。
这让他知道,这地方还是有活物的。
两个人吃好、喝好!
收拾好!
把身上穿着的龙鳞甲脱下来,捆在背包上面。
又把空在外面的那件龙皮雨衣脱下来,放进背包里面。
现在他们看着比较正常了。
上身龙皮夹克,**龙皮裤,脚下一双手工皮鞋,也是龙皮的。
奚梦蝶特意做得很合身,加上一条宽宽的龙筋腰带束腰,更把女性最美好,最性感的一面露出来。
斯诺克就很平常了,宽大的外套,平凡的脸庞,越看越普通。
奚梦蝶在刚才还特意打开了那个装着刀币的袋子看过,金灿灿的光芒让她笑逐颜开。
两人选择了朝着大的相对方向出发,一整天没有遇到一个活人。
他们倒是看见了一些野羊、野鹿在草地上奔跑。
晚上两个人随便找一块草地,把鳞甲铺在地上,再身上盖一件,龙威果然是个好东西,在这个世界里,也能够让草地下面的那些蚂蚁昆虫们快快地搬家。
奚梦蝶看着草地,一点也不着急赶路,见到好看的花朵还要跑过去摘下来,编起两个花环,自己戴在头项,斯诺克挂在胸前。
斯诺克脸上的笑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多过,每天看着奚梦蝶都在傻笑。
晚上睡觉的时候,奚梦蝶都能听见他在梦里都能笑出声。
两个这样的在草原上走了四天,在第四天中午的时候,遇见一个赶着一群羊的牧人。
奚林蝶的英语他听不明白,倒是斯诺克的普通话能够让双方有些简单的交流。
果然不出所料,这里就是那个风眼的位置,经常会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人们都把与个峡谷称为死亡谷。
斯诺克知道自己应该就是从那峡谷里面出来的,到底是从那一个峡谷的什么地方被吹出来的,他也不愿意再回头去寻找。
牧人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只认为他们是这些年最时兴的驴友。
只是像他们两个这样,只背着一个背包,仅仅两个人就敢在这草原上行走,也是很少见到。
这个牧人热情地给他们指点了继续朝前面走上一百公里就有一个市集。
谢过这个热心的牧民,斯诺克和奚梦蝶两个人不慌不忙地在草地上走着。
他们带着的肉干还多,饮水这草原上已经不缺,没什么可以担心的。
草原上的毒虫畏惧他们手上的手串,也害怕他们身上穿着的龙甲,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
奚梦蝶悄悄对斯诺克说道:“这就是我们的蜜月旅行。”
这个时候草原上,他们目力所及,都看不见一个人影,距他们最近的人也在几十里之外,这并不妨碍奚梦蝶悄悄地说话。
也不妨碍她低声地,轻声地对斯诺克说话。
说完这句话,她的脸还有些羞红。
斯诺克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天堂,老天对自己真的是太优待,也暗暗下了决心,今后一定要多做好事。
一百公里的路程他们走了五天。
走到这个小城里的时候,看着冷清的集市,稀疏的人流,这个地方人很少。
奚梦蝶不以为意,还是非常高兴地走在市镇的大街上。
斯诺克让她在一个超市外面等着,自己小心地来到一个稍偏僻一些的小首饰店。
店门口的那块牌子写着:收售黄金,定做首饰。这是他刚才路过时就看好的店。
他把早就准备好的那枚刀币,拿出来,店主是一个比他大不了多少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的手不知道在做什么,手指上都是灰尘。
店主小心地接过斯诺克手里的刀币,眼睛警惕地看了看门外,用本地普通话说:“看着还很新!有发票吗?”
斯诺克笑着说:“没有。”
在他手里的刀币沾上一些颜色了。
店主脸上就带着一些笑意:“这我得验验了。先把灰洗洗。”
说着就把这块刀币朝一个杯子里丢去,那个杯子里面盛着清亮的液体。
斯诺克的脸立刻冷下来:“信不信我砸了你的店?”
那块刀币还没有被扔进去,中年男人再一次看了看斯诺克。
斯诺克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他。
中年店主干笑了两声:“这脏了不好看,我擦下总可以吧。”说着就拿起柜台上的一块抹布,准备擦拭一下那块刀币。
斯诺克冷冷地说道:“先称重!假了送你!”
中年店主立刻收了假笑,露出很真诚的笑容:“大哥那来的,很懂行啊!”
斯诺克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中年店主认真地揭开盖着的电子测量仪,当着斯诺克的面,操作了一下,把刀币轻轻地放进去。
嘴里还解释着:“这是正常的开关。”
那上面立刻显示出来九十六点七三二的数字。
斯诺克的脸立刻黑下来,眼神冷得像要杀人。前些日子杀过那些巨兽的杀气,透体而出。
他还没有说话。
店主吓了一跳,脸上陪着笑:“这电子的玩意儿有时候不准,我再称,再称一次。”
斯诺克的脸阴沉得像要滴水。
这一次他的身子先遮住斯诺克的眼光,又在电子测量仪上面不知道动了那个地方。
然后再把那块刀币轻轻放上去,让给斯诺克看,一百零二点八三五。
斯诺克脸上神色不变,这才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
店主苦着脸说道:“大哥,这重量是实的,呆会儿价格可不能按招牌上来,如果那样小弟这店还不如关了。或者您到别的店去试试!”
斯诺克道:“先验货。”
店主这才取出一块试金石,用刀币在上面划上一条金色的线条后,又取出好几个小瓶,小心地从每一个瓶里面吸了一滴液体滴在那条金线上,每一滴之间都隔一些距离,互不相交。
过了一会儿,他点了点头,脸上又出现那种很真诚的微笑:“足金,我按招牌价的九折给。”
斯诺克点点头:“行!”
店主数出二万六出来:“零头就不给你了”
斯诺克笑着点点头,走了出去。
店主追出店门,直到看见他一个人转过弯后,才又重新拿起那块刀币:“这是什么地方出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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