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途笑着摇了摇头。
苏晓蔓抱着他的脖颈, 心里想想也是,这个年头破四旧,有些事情是不能明说的。
顺风耳, 千里眼也都是神话小说里面的人物, 普通人身上怎么可能会有他们那样的能力。
苏晓蔓也只当是谢明途的耳朵比普通人厉害一点, 别的并没有想太多。
她伸手往前一够,捏住了谢明途右耳的耳垂, 他的耳垂微微冰凉, 软软的, 算是他身上比较有肉的地方。
谢明途身体一僵,微微向右偏了下, 老老实实地任她揉捏。
他只觉得对方手指揉过的地方, 就像是在那点了一把火, 燎烧起的灼热使他胸腔的心跳更加迅速。
整个耳朵都要被那蔓延而起的灼热烧红, 耳蜗里嗡嗡作响, 哪里还听得到别的声音。
“顺风耳就是能听见很远声音的人。”苏晓蔓松开自己的右手,放过他的耳垂,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刚才太用力, 对方的右耳整个都通红了起来。
耳垂更是红得要滴血。
苏晓蔓莫名心虚,怀疑自己刚才有那么过分吗?
心虚使得苏晓蔓略微低下了头, 侧着脑袋强行掠过对方通红的耳朵, 目光停留在他的侧脸上。
在夕阳偏暖的残光下, 凌厉的下颔线条更加清晰, 嘴唇的厚度恰到好处,染上了微微的橘红色,轮廓更加明朗,嘴角自然向上勾着, 很是吸引人的目光。
谢狗子真是个帅狗子。
苏晓蔓心想这家伙要是早点“改头换面”,估计还没等到她,就早被某户人家要去当“童养夫”了,以孙梅那个性,绝对愿意出卖不是自己亲生的小儿子,去换一笔钱财。
长得好看的男人跟长得好看的姑娘一样炙手可热。
苏晓蔓:“……”
谢明途是真不知道自己生得好看吗?还是他故意这样?苏晓蔓经常觉得他就是一只憨憨的大狗子,但有时候又忍不出冒出念头,怀疑这只憨狗子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或许是因为知道对方可能是原书的大反派,难免戴上了有色的眼镜来看他。
大魔王真的可能是老老实实的憨狗子吗?
——至少他在她的面前还是一只憨狗子。
别的阴鸷毒辣狡诈她都没有在他身上看见,苏晓蔓自己无法将他与反派这样的词汇联系起来。
脑海里更清晰的,是与自己相处时候的谢明途,听话,老实,憨憨的,喜欢看着她傻笑,丝毫不会违背她的意愿……长得也好看。
她的下巴抵在对方宽厚的背肌上,苏晓蔓抿了抿唇,都说“人靠衣装,美靠靓装”,她刚才突然意识到,除了此时身上这一件,或许谢明途从小到大都没穿过新衣服,裤脚都是破破烂烂的。
苏晓蔓心下默然,有些心疼他。
“谢明途,等以后有时间,我帮你做一套新衣服吧。”
谢明途的呼吸顿了一下,拼命压抑住身体里疯狂涌上来的狂喜情绪,努力用一种平稳的声音道:“谢谢蔓蔓。”
苏晓蔓放松了下来,开始在脑海里构思要给他做一套什么样的合适衣服。
谢明途背着她向前走,只觉得背后沉甸甸的,他现在正背着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一个人。
秋天的傍晚,秋风瑟瑟吹着树叶作响,山林里的虫鸟并没有彻底停止喧嚣,不远处还有人声,然而在这一时刻,这些声音他都听不到了,他只能听见她轻柔的呼吸声。
小时候,谢明途的世界只有一片吵闹的杂声,无论他怎么逃避,那些尖酸刻薄的刺耳声音都会无情地钻进他的耳朵里。在背着人的时候,经常有些发泄自己心底阴暗与龌龊的声音,还有一些自私阴毒的计划,他们以为没人能听得到,可偏偏他就是能听得到。
因此他讨厌人多的地方,更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在山上,耳边听到的是自然的声响。
而在遇见她之后,他发现就算是人多的地方也没关系,周围的一切杂声都影响不到他。
蔓蔓让他感受到心安与喜悦。
这一次出来,谢明途见到了许多从小到大都没见过的东西,也让他对自己的能力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他不再厌恶自己与常人不同的地方,他能听出机器的故障声,他能对自己看过的书籍过目不忘,他的运算能力极强……外面的世界很大,他可以让蔓蔓过上好日子。
谢明途垂下眼眸,落日在他的睫毛上撒下一片金辉,他温声道:“蔓蔓,这两天我赚到了一些钱。”
“那你好好收着。”苏晓蔓笑着鼓励他,她知道对方在帮着跑运输,还会修机器,估摸着这个谢狗子的小金库又充实了不少。
无论是什么时代,都是有能力有技术的人吃香。
“等回去的时候,买点自己想买的东西。”
谢明途轻轻地“嗯”了一声。
他背着苏晓蔓缓慢走到了周晓凤三人的身边,这时候杨长桂已经下了车,周晓红嗲声嗲气地叫了几句长桂哥哥,把周晓凤恶心的够呛,这才嘴角一勾,心里舒服了不少。
“再等几天长桂哥哥跟晓凤妹妹就要办喜酒了,我是一定要去的,咱们三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最是深厚,我相信长桂哥哥结了婚之后,也肯定不会忘了咱们当初的情谊。”
周晓凤握紧了拳头,杨长桂抓住了她的手腕安抚,“周晓红,你是晓凤的老大姐,同样也就是我的老大姐,咱们办婚酒,欢迎你这个老大姐到来。”
他口的“老大姐”,在他们这里专门用来称呼年纪大的长辈妇女,周晓红是周晓凤的表亲,喊她一句“老大姐”也没什么错处。
就是听起来很“土气”也很“煞风景”。
这左一个“老大姐”右一个“老大姐”,听得周晓红脸都绿了,就差指名道姓对她说:“大妈,别挡路,我跟你没什么情谊。”
周晓凤噗嗤一声笑了,夫唱妇随道:“红大姐,欢迎你到时来参加我们的婚酒。”
“你放心,我肯定来。”见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周晓红咬牙切齿。
“谢哥背着晓蔓姐过来了,咱们一起回去吧,大姐,你要跟我们一起回去吗?”
周晓红脸色阴晴不定,刚想回嘴,却还是忍不住被谢明途吸引住了目光。
她在心里暗自揣度这个人是谁?他们村里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俊俏的一个年轻小伙,长得高高瘦瘦,模样比姑娘还要俏几分,看面相不像是乡下人,难道是这一次过来的知青?
据说这一次过来的知青都还没有结婚……
周晓红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谢明途看,苏晓蔓察觉到了周晓红那灼热的目光,心里格外不舒服,抱紧了身下大狗子的脖颈,两人贴得更加紧密。
“我们走吧。”
周晓红知道苏晓蔓已经结婚了,她听到过村里人议论,说她丈夫相貌潦倒上不得台面,从外表看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她之前还嫉妒苏晓蔓长得好看,但是一想到她嫁了泡牛粪,就觉得心里顺畅许多。
现在看到苏晓蔓借着自己腿伤与一个俊俏的男知青亲密不已,只觉得鄙夷无比。
那个男知青真是倒霉透顶了才被她缠上。
要不要找机会跟她的牛粪丈夫说说?
*
周晓红回到家里后,立刻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套压箱底的红裙子,还是两三年前,周晓红在家里哭着闹着才做出来的,平日里她很爱惜这条红裙子,很少穿出来见人。
此时她换上了这条红裙子,在房间里提着裙摆转了两圈,自觉满意无比,脸上带了三分笑容。
虽然是旧衣服,布料已经有些陈旧发暗,但是跟村里其他姑娘的衣服比起来,依旧是天然之别。
她摸着自己的脸蛋,暗自高兴:“只有我这么漂亮的女人,穿红裙子才好看。”
别的人都比不过她。
周晓红打算穿这套红裙子去参加周晓凤的婚酒。
笑死人了,周晓凤的红布被她自己剪坏了,还不知道会穿什么样的喜服将就结婚。想着她那一张寡淡普通的脸,周晓红迫切想知道她在婚酒上见到自己会是什么表情。
让她羞得钻地洞。
*
夜里苏晓蔓还在赶制婚服,白天起早的时候,她也会做一两个小时,之后再去蚕室,经过几天的忙碌,这一套红嫁衣已经完成了大半,比她想象结束更早。
衣襟处精美的绣花在夜间的灯光下显得更加华美精致,漂亮的盘扣缀着珠子,反射出耀眼的光,袖口的花纹也差不多完工了,苏晓蔓咬断手的丝线,拿起手的衣服在面前展开。
她发现自己刺绣的功夫比以前更好了,大抵是她现在心情开阔,没有太多事情压在心上,手的针线也越发的自然灵动。
苏晓蔓的手轻轻的抚摸过绣纹,心很是喜欢。
“谢明途,你看你看,好看吗?”苏晓蔓笑意嫣然,向旁边的人展示自己“劳动成果。”
“好看。”谢明途温柔地看着她,给了一个确定的答案,他的手忍不住覆盖在裤兜上,里面装着他换来的布票。
他今天又去了躺服装厂,果然找服装厂的人换布票是一件明智的选择,找普通的一般人,很难换到低价的布票,而服装厂的职工,不少人都有多余的布票。
谢明途找杨长桂问清了地方,再等两天,就会有一批新货到。
苏晓蔓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帮周晓凤把嫁衣做好后,她就要开始帮她表嫂许芹做衣服,许芹为了做新衣服,收集了些布票,苏晓蔓搭着她的线,拖她帮忙弄来了些布票。
许芹还以为是苏晓蔓想给自己做新衣服,问她要不要一起搭点布料,苏晓蔓拒绝了。
她是要给谢明途做一套衣服。
苏晓蔓瞅了一眼谢狗子,决定暂时先不告诉他这件事。
*
“咱们那边的水利条件也有,你大舅刚带人建好了大水坝,咱以后眼见的有好日子了,先前队里荒废了的鱼塘也能再利用起来。”
“不出来走一走,见一见,还真不晓得他们这些地方的生活状况。”
“他们这边的人过得好啊!看看,一个个都吃得饱,穿得暖。”
站在一棵桑树底下,陈大爷禁不住地感叹,他之前在村里生活,穷惯了,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下去的,也没想着怎么改变,劝年轻人,也是劝他们硬熬下去,再苦再累的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如今见了这边繁荣的乡里乡村,陈大爷心里也好似点了一把火,他在桑树上拍了下,“鱼塘边种上桑树,桑叶喂蚕,蚕沙喂鱼,塘里的泥又可以用来肥桑叶,咱们那边也可以学起来。”
“我已经拿本子都记下来了,找他们村里的老人学习了不少经验。”
“看看他们村里修的这些路,路上的拖拉机,运输车,谷坪上的打谷机,还有那边的磨坊……大家的日子过得可真好啊。”
“李二带我去看了他们的藕塘,再等些天就能收莲藕了。”
出来学习养种殖模式的个人已经来了有一段时间,今天聚在一起开一个交流学习的小会。总结学习结束之后,陈大爷拉着苏晓蔓一起站在桑树底下说话。
“你母亲柳淑凤是个有眼光的。”陈大爷抽着烟感慨了一声,这一趟出来,谢老五变化太大了,刚才见着,他都险些没认出来。
这娃子长得忒俊了,刚开会的时候,哪怕站在姜知青身边,都没被比下去。
陈大爷甚至觉得这孩子看起来比姜宴堂还要俊多了。
听那边周家的当家人说,谢明途学什么东西都快,不仅是开拖拉机,开运输车,大货车,一上手就会,仿佛他天生就是该吃这碗饭的,他们县里的运输公司都想找他去当职工。
因为他不仅会开,他还会修车,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学会的,听说是拿着什么机器说明书,学着学着就把修车也学会了,谢老五他还不仅会修车,听说服装厂的机器他都会修。
乖乖的,这就是天赋啊!!!
他们村里也能出个人才,谢家老五是个人才!!
之前苏晓蔓被迫嫁给谢明途,陈大爷只觉得匪夷所思,纳闷柳淑凤这个厉害的女人,居然就愿意让自己的独女苏晓蔓嫁给谢明途这个其貌不扬的穷小子,他们苏家还一分钱彩礼都没要。
直到现在,他才恍然发现,柳淑凤火眼金睛,都说苏晓蔓嫁给谢明途,那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可是这坨牛粪擦了擦,里面居然包的是块璞玉。
更何况谢老五还是他们村里的,知根又知底,可比外面来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走的知青好多了。
“晓蔓啊,跟小谢好好过,你这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苏晓蔓笑了笑,顺着陈大爷的话点了点头。
谢明途正拿着剪刀帮唐建强修剪头发,唐建强眼馋谢明途的发型已久,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找苏晓蔓,求她帮忙给自己剪一个跟谢明途一样的发型。
苏晓蔓:“????!!!”
听到这个要求的苏晓蔓震惊极了。
毕竟她真的不会给人剪头发,当初就是随手在谢狗子的头上咔擦咔擦,没有剪坏,也是多亏了谢狗子天赋异禀,头型颜值能够挺得住。
现在再让她剪,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剪。
真是在为难她胖虎。
“我不会啊……我当初就是随手帮谢明途剪了下。”
听了苏晓蔓的话,唐建强露出一个乡下人淳朴爽朗的笑容:“那也帮我随手剪两下吧,剪坏了咱也不怪你。”
苏晓蔓:“……”
哪怕是这种贫穷的年代,青年人对“美”的追求都是一往无前的,都喜欢漂亮的衣服,还有时髦洋气的发型。
苏晓蔓差点被他给说动了,人家把她崇敬为托尼老师,她也想试试自己是否真的有当托尼老师的天赋。
谢明途却不愿意苏晓蔓替别人剪头发,于是自告奋勇说要给唐建强剪头发。
“你?你能吗?”
唐建强用一种格外怀疑的眼神看着他。
然而在看到对方那坚毅俊美的脸庞时,他可耻地心动了,长得好看的人,就是会莫名给人一种信任的感觉。
如果是曾经顶着鸟窝头的谢明途说要给他剪头发,他一定要跟谢狗子打一架。
他们俩找村里人借来了剪刀,谢明途咔擦咔擦给他修剪头发。
别说,谢明途修机器很有天赋,给人修头发同样天赋异禀。
唐建强对着镜子打量自己的新发型,顿时心花怒发,认为自己堪比电影里的男主角。
“谢老五,以后俺的头发都找你来剪。”
路过的杨长桂见了,跟着眼馋不已,他是即将要上任的新郎官,更是想要一头时髦精神的发型,立刻在谢明途面前的板凳上坐下,毫无顾忌地请他帮忙理发。
杨长桂是村里的熟人啊,大伙儿都跟他熟,不少当地的年轻男人,忍不住围过来看热闹,一会儿盯着谢明途头顶,一会儿瞄瞄唐建强的头顶。
换了新发型的唐建强风骚地很,大大咧咧的给人打量,嘴里还接连问:“咋样?看我的头发咋样。”
谢明途:“……”
他帮杨长桂也理了头发,一阵咔擦咔擦,黑色的碎发雪花似的落在地上。
看热闹的人连连点头。
剪好了之后,杨长桂从唐建强手里夺过镜子,梳了梳,同样对自己的新发型满意不已。
这下好了,就跟点燃了引子,接连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竹响声挡也挡不住。
更多的人来找谢明途剪头发。
一次一毛五,木着脸的谢明途愣是凭本事赚到了两块钱,把旁边的苏晓蔓看得捧腹大笑,心想谢狗子又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
越剪手艺越好了,等回去之后,指不定能在公社里开一家理发店。
原来她不是托尼老师,谢狗子才有托尼老师的天赋。
“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快去那边劝劝!!”
“顺姐跟金三嫂子在那边对骂起来了。”
“一伙人围过去劝了。”
听说打起架来了,苏晓蔓一行人也跟着人群围了过去,村里对骂打架也是一桩热闹的大事,尤其是爱看热闹的人,全都扎堆围了过去。
妇女主任周媛芳拿着大喇叭,在人群里叫喊着让路,“别挡道,我要过去劝架了!!”
苏晓蔓在人群里,谢明途守在她身边,两人挤进了人堆里,来到了最前方,圈子里围着的焦点,就是顺姐和另一位金三嫂子秦厚英。
秦厚英是外省人,曾经逃荒来到他们村里,嫁了村里的另一个大姓金家,性子十分泼辣,爱占便宜,不少人都怕了她,不愿意沾上她的事。
她和顺姐之所以起纷争,还是因为养蚕的事。
顺姐那边培养了一批新蚕,是一批好蚕种,数量少,她培育出来的新蚕养得白白胖胖,这也是她的心血,之前为了把周晓红丢给二组的周,她答应把这批心血送给周一部分,结果三组的秦厚英知道了,心情格外不舒服。
几个养蚕的小组背地里都在暗自的较着劲,谁也不服谁,都恨不得自己年底的收获和分红更多,之前顺姐那组排第一,秦厚英排第二,周那组垫底。
周家家底好,也不是很在意第一第二的事,偏偏这次得了顺姐的心血,她们要是把这一批培养好了,一代接着一代,顺姐还答应帮忙照看她们组,指不定就要超过秦厚英那组,登上第二的位置。
顺姐精心培育的,更容易出质量好的蚕茧。
越是上等的蚕丝,价格卖得越好,有些人养蚕,收获的蚕茧,吐的丝又薄又少,蚕还死在里面,蚕茧颜色发黄,那就是最下等的,卖不出什么价。
周好不得意。
秦厚英红了眼睛,就跑到顺姐这边来闹,要求她也要分一批养育好的良种新蚕来给她们。
面对秦厚英的无理要求,顺姐怎么能答应她,她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心血了,分给了周那组一部分,就已经痛心无比,怎么还可能送给秦厚英。
更可况对方为免太过于“狮子大开口”。
两个人就在桑田附近吵了起来,越吵越是口不择言,秦厚英嘲讽顺姐克夫,说她是个丧门星,祸害全家,嫁谁害谁。
“姓曾的就应该把你这个倒霉的女人赶回去。上一次是伤了腰,下一次可不定是掉了脑袋。”
“呸,祸害。”秦厚英的独子金家宝站在母亲的身边,有样学样,冲着顺姐大骂出口,一边骂着祸害,还朝“顺姐”吐了口唾沫。
金家宝十岁的年纪,上面两个姐姐,他是最小的儿子,秦厚英对他是千宠万宠,恨不得在哪里都带着这根独苗苗。
金家宝也被她宠得脾气极坏,在家里无法无天,在外面也是一个惹事大王,哪怕十岁的年纪,他妈还追在他的屁股后面喂饭。
顺姐在嫁过来之前,还有过一任男人,嫁去一年多,男人得病死了,她没多久就改嫁到了这里,第二任丈夫曾少强,曾少强体质比前一任强得多,两人和和美美过了一段日子,然而成婚半年后,曾少强在修坝的时候伤了腰,身体越发的不行,现在还卧病在床上,这些年靠着顺姐养蚕的本事,夫妻俩的日子才能勉强撑下去。
这些事情是顺姐心头的刺,秦厚英这么血淋淋地把她的心头刺当着众人的面剖出来,顺姐脑袋充了血,只想跟眼前的女人拼个你死我活。
“啊呸,你才是个黑心肝的,养得狗崽子脑袋不灵光……”
两人扭打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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