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绯色黎明 > 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叶绯是被迫在家多休了几天假,  想来也是最近太折腾了,她平时没什么运动,上回去春新爬山,  在家歇了好几天腿都酸痛,引得赵西湄眼神微妙,叶绯扔过去一个抱枕,  说爬山爬的,想什么呢。

  赵西湄就笑着接过抱枕说,我想什么了。

  这回连着去看演唱会,又试了一整天婚纱,  叶绯精力神都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某种程度上也多亏了黎羡南帮她请了假。

  后来见叶绯第三天还没怎么缓过来,黎羡南索性趁她洗澡的时候打了第二通电话,  而后韩译默契地给叶绯留了一条言,说等过几天直接来参加新品发布会吧,前不久你加班这么多日子,身体是本钱。

  叶绯是在洗完澡后看到的这条短信,  当时还真以为这老板体恤她,后来编辑回复的时候,  顺道翻了翻两人的聊天记录——她和韩译唯一的交集就是,  汇报项目进程,  韩译只发一个ok。

  叶绯将信将疑,又觉得肯定是黎羡南吹了什么风,  抱着手机从浴室出来,  结果黎羡南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平板。

  她攥着浴巾坐过去,  头发吹了个半干——还是那会看某博主说,  头发吹七分干对发质好。

  她凑过去看黎羡南在看什么,  结果发现他是在对比一些婚纱品牌的高定系列。

  那天叶绯去试纱,她自己试了个开心,看什么都好看,以至于回来之后黎羡南问她,她一脸茫然,仿佛只是个玩得过瘾的孩子。

  黎羡南总能做的很熨帖,试纱那天黎羡南挑了几套给她拍了照,每一个款式他都记下,跟设计师私下沟通。

  叶绯在很多事情上都粗神经,她凑近黎羡南的身边,趴在他怀里,伸手滑了下屏幕,才发现黎羡南跟设计师已经沟通了两天,他甚至详细地记得她所有的尺码,给设计师特别标注了叶绯喜欢什么样子什么风格。

  颜色和设计要简单一点,裙摆不要太大,叶绯不太喜欢穿高跟鞋,只看到他发了很多。

  她都忘了自己找他是要说什么,沉默地划着屏幕,眼眶不争气地泛酸。

  黎羡南干脆把平板递给她让她看,叶绯不小心点到了备忘录,又看到了好长的list。
  黎羡南在她的记忆中总是很少说一些肉麻的话,两人也很少在微信上聊天。
  他有点寡言的。

  备忘录下面的数字写着有二十多条,日期也都很随机,记下的东西也很杂。

  ——绯绯是只小白羊,没什么耐心,要哄的。
  ——开完会后记得给她回条信息。
  ——生理期不太固定,提前三天准备布洛芬,在床头柜,要在她包里也放一盒缓释片。
  ——洗漱台的护肤品快用完了,下午顺路买回来。

  ——上次的求婚太随便了,还得正儿八经求一次。
  ——明天下雨,给她放伞。
  ——下周叶绯开会非要穿高跟鞋,早上在车上备拖鞋。
  ——2019年6月的钻石12号下午到,要去取。

  叶绯总能在一件又一件的小事里找到很多被他爱着的证据,那天叶绯眼眶泛酸,下巴搭在他肩膀上,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黎羡南扣住她的手,好笑地偏头看她,另一只手捏捏她鼻尖,“怎么又把你惹哭了?”
  叶绯轻轻摇摇头,抱着他的手,说,“我就是想到很久很久前。”

  “很久很久前什么?”黎羡南拉着她的手,低声问她,语调仿佛藏着一点笑意。

  “很久很久前,我总觉得爱是要靠语言去证明,那时你从来都不跟我讲,也不给我承诺,我总是很没安全感,可我又觉得,你又是真的爱我。”

  像一条空无一人的路,她走的很坎坷,好在往前走几步,能捡到几片被他爱着的证据,仿佛马里奥的闯关路上还能捡拾一路的金币。

  她在这条路上走两步,仍然还能感受到他的爱。
  分别那些年也是真的过的很难。
  可没有承诺的语言,却有一万个爱她的细节。

  黎羡南拢着她的手指,握在掌心,手指钻进去,跟她十指相扣,提及这些,又觉得有些心酸。

  也好在是叶绯。
  也好在她能感受到他那时无言沉默的爱。

  “绯绯,我是在用心爱你,”他勾着她的手指,偏头吻了下她的额头,她刚洗完澡,身上还有沐浴露的香味。

  叶绯抬着眼睛看他,黎羡南对她弯唇笑笑,眸光一如既往的温情。

  “是在用心爱你。”

  也原来,每一次偷偷找到零星一些爱,她总能心口柔软泛酸,以前也总觉得自己不会被爱,结果时间过去很多年,她每次回头看看,都能发现自己原来被他爱了很久很久,被他爱了很多很多。

  被人爱,是会感动的。
  他是在用心深爱她。

  -

  六月初的时候,公司的第二款重点app正式上线,在那天下午举办发布会,发布会结束后是一场小型商务晚宴。

  叶绯的裙子是黎羡南挑的,一套白色的修身鱼尾长裙,她没什么需要发言的地方,不过毕竟是宣发总监,还要跟一些合作方客套沟通。

  那天是黎羡南送她过去的,叶绯非要穿一双高跟鞋,黎羡南也不多说她什么,默默在副驾准备好了软拖。

  会场布置的很漂亮很放松,应该是赵西湄参与了设计,会场的休息区摆满了很多鲜花,各种浅色系的玫瑰,浪漫又温柔的色调。

  那天实习生非要给叶绯和赵西湄薛如意拍照,说不能浪费了这布景,四个小姑娘在花墙前拍的不亦乐乎,黎羡南坐在对面的沙发上,视线落在叶绯身上,那条白色的裙子勾勒着她凹凸有致的线条,她手里还捧了一把白色的玫瑰,目光撞到他,就笑起来,不像是参加活动,倒有点像个新娘。

  发布会结束后是小型的自由晚宴,叶绯坐在黎羡南身边吃了几口蛋糕,一会又要过去说话。
  黎羡南独自坐在一处没人的地方等她。

  来这里的很多都是投资方,还有一些文旅局的人。
  有人跟黎羡南相识,也过来跟他攀谈,自然也看到了刚才跟他坐在一起的叶绯。

  早些年黎羡南身边从来都没什么异性传言,可在某年开始,有些流言蜚语传出来,说黎羡南身边是有一个女人的,年纪不大,长相清丽,黎羡南在最困难的时候,也仍然会每月给她买一颗钻石,听说那女孩后来去港城,黎羡南还在寸土寸金的港城买下一栋别墅,专程请了那位园艺设计圈的泰斗去复刻西郊。

  黎羡南听那人说这些,罕见笑笑,“话不能乱说,是我喜欢她,她怕生怕吵闹,也是我攀着人家呢,说喜欢人家,得有诚意,总不能指望一张嘴说喜欢呗。”

  攀这个词有些微妙,那人还开玩笑说,怎么能比您好呢。

  黎羡南还真就正儿八经提着京腔纠正说,“怎么没比我好了,她跟谁都不一样呢,那也是正儿八经女博士,有文化有学识的。”

  仿佛心有感应,在他说这话的时候,叶绯端着手里的饮料下意识去寻他身影,黎羡南对她笑笑,叶绯结束跟别人的聊天,朝他走过来。

  “那会当是传言呢,后来听说黎总又在江南水乡小镇买了一套小院,她是江南人吗?”那人是某文旅局的,顺着多问了几句。

  “不是,她在外面睡不好觉,只能在家里才能睡踏实,正好她喜欢那边的景,就把西郊再复刻一遍,说不定以后老了还能去那儿度个假。”

  黎羡南笑着答了一句

  “那她现在……”

  “是黎太太,”黎羡南轻轻举起左手示意,他手上是戴着一枚婚戒,他拿起外套站起来,“还欠人家一场婚礼呢,得等她忙完工作。”

  那天晚宴结束的时候就已经晚上十点多了,叶绯有点累,回家泡了个澡趴在沙发上敷面膜等他,结果往沙发上一躺就犯困了。

  叶绯睁开眼的时候,思维迟钝了几秒。

  房间床底的内嵌灯带亮着,有很淡的光,满室静谧,她轻轻偏头,黎羡南在她身边,她明明记得自己睡着前还在沙发上敷面膜,伸手摸摸脸,似乎都被他照顾妥当了。

  小时候每次看电视到很晚,都会被爸爸抱回床上,醒来的时候就是在自己的床上了——她也在这时后知后觉,小时候根本不会失眠,是因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有父母一如既往地爱着她,家是可以安稳睡个好觉的。

  最难的几年,她在姨妈家写作业写到睡着,醒来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姨妈姨夫都睡了,她还自己坐在客厅里,周围一片漆黑,好像在提醒她你是个没有人爱的小孩。

  甚至大学的时候,图书馆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她学习到很晚,醒来的时候图书管理几乎没人了,那时候窗外漆黑一片,手机上没有一条消息,她更觉得自己像个被世界抛弃的人。

  小时候盼着长大,长大了又盼着回到小时候。
  可时间从来都不会倒流,在残酷又冷漠的世界里,她幸好遇上了他。

  她轻轻翻了个身看着他,好像在这一刹那回到了小时候,偷偷睡着了,醒来被他抱回床上。

  她在他身边,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即便如此,也被他深爱着。

  黎羡南睡的不太深,觉察到她的动静,他慢悠悠睁开眼,两人在黑夜对视。

  “怎么醒了?”黎羡南低声问她。
  叶绯悄悄凑过去,抱着他的胳膊蹭了一下,还没开口,肚子发出了咕噜的声音。

  晚上叶绯没吃几口东西,虽然以前常凑合吃,但现在嘴也被黎羡南养的刁钻了。

  黎羡南听见了,问她,“等会再睡?”
  “你干嘛?”叶绯也低声问他。

  黎羡南也刚醒来,他缓了几秒,慢慢掀开被子坐起来,叶绯躺在床上,他俯身过来,吻了下她额头,“给你做点东西吃了垫垫,晚上就吃了那几口蛋糕,撑不到明天早上呢,这才一点多。”

  黎羡南说完,穿着睡衣和拖鞋下楼,叶绯坐在床上等了几分钟,也慢吞吞穿着拖鞋下来。

  黎羡南也是真的没什么底线的纵容她,他也不是什么年轻人了,这个点还要起来给她做夜宵。

  厨房里亮着灯,黎羡南依靠在中岛台旁等水烧烤,淡淡的光镀在他脸上,他有些倦意,微微眯着眼睛,叶绯走到他身边,黎羡南默契地伸手,把她拉进怀里。

  他的后腰抵着中岛台,怀里抱着她,仿佛哄她似的,低笑说,“一晚上不好好吃饭,给我绯绯饿瘦了。”

  “你就乱说,我又不是非要吃,你累的话……我饿一下也没事,黎羡南,我哪有这么娇贵,饿一晚上也没事。”

  她把脸蹭在他怀里,说话都闷闷的。

  黎羡南抱着她的腰,手有点不太老实的往下捏了一下,闲散说,“那不行啊,给我饿瘦了手感不好了怎么办。”

  叶绯也没反驳他,乖乖扑在他怀里。

  黎羡南以前从来没进过厨房,叶绯有心学,但对这些事情总没什么太大的耐心,每次做不好就很挫败,黎羡南为了安慰她无所不用其极,星座论都搬出来了。

  还是在某天叶绯非要做糖醋排骨的时候,她刚按照教学准备好食材,黎羡南听见动静下来,哄祖宗似的把她推出来——

  “您别了,不适合做饭咱们不学了,等会变黄脸婆上哪儿说理去。”
  “黎羡南,我看好几遍了,我肯定能学会。”
  “上回你那手差点儿烫了,听我的,出去等着,白羊座天生不适合进厨房。”

  “白羊座怎么天生不适合进厨房了?”
  “你这没耐性的样吧,天生适合养尊处优歇着吧。”
  “那以后我们吃饭怎么办?”
  “不还有我吗,还能饿着你。”

  ……

  后来真就不知道什么时候,黎羡南真进了厨房,一开始的时候他做的饭也不算太好吃,叶绯还是很给面子的吃光了,再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叶绯感觉自己就是下班回来去换个衣服卸个妆的功夫,晚饭也就做好了。

  那时叶绯还笑着跟柯棋开玩笑说,黎羡南是不是偷偷去学做饭了。
  柯棋也没否认。
  叶绯一愣。

  柯棋就说,在她加班的时候,黎羡南把两人常去的餐馆的厨师请家里来,亲自学的。

  叶绯问柯棋为什么,他工作忙,怎么还想学做饭了?

  柯棋挠挠头,说,“黎先生说你可能不会想天天在外面吃饭,说毕竟还得过一辈子,总不能叫一辈子外送,说你学不会就学不会吧,他做就行了。”

  那天叶绯感动的不行,回家之后换了衣服就跑下楼,看着在厨房里的黎羡南,扑到他身后抱着他。

  黎羡南跟她开玩笑说,“可能再过一阵子,绯绯公主就能过上在家点菜的日子了,到时候想吃什么,我在家给你做。”

  “要不这活还是交给我吧。”让他做这些,囿于厨房,叶绯有种罪恶感。

  “那要不咱定个规矩呗。”
  “什么规矩啊?”
  “学历低的做饭,学历高的拎包。”

  叶绯被他逗笑了,说好歹你也是个硕士呢,黎羡南煞有介事说,家里不还有个女博士么,我都这年纪了,您还让我去读书跟您攀学历呢?

  ——说是拎包,黎羡南也是有意思,那年某高定品牌出了个超迷你的钥匙包,黎羡南特意买了一个,装着车钥匙,每天来接她下班的时候,就把那巴掌大的包递给她让她拎着。

  叶绯哭笑不得。
  黎羡南说,你手里拎着的好歹也是咱家的车和房呢,怎么不多了。

  越是想起这些细节,叶绯越是觉得,拥有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凌晨一点半,黎羡南起来给她煮了一碗面,叶绯像个小尾巴,黏在他身后抱着他的腰,默默在他身后看着他做。

  黎羡南关火的时候,拎着她抱在他腰上的手,挑着笑说,“怎么着,我亲自给你洗手?”

  叶绯松开他,黎羡南转身给她拿了只小碗,催她来吃了夜宵睡觉。

  她踮脚凑过去,两手捧着他的脸在洗手台旁吻他,黎羡南手里还拿着东西,腾了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腰把她摁回来,末了还警告她,“少这个点儿拱火。”

  叶绯对他笑,在他唇上啄了一下,笑的张扬,像只偷.腥的小狐狸,“我才不怕你。”

  叶绯以前日子过的挺苦的,后来口味被黎羡南养的挺刁钻,后来他亲自做饭,总能准确地抓住叶绯的喜好。

  其实重要的不是这些,重要的是叶绯对“家”这个词有点固执,尽管从来都没跟黎羡南说起过,可还是被他敏感的察觉到,并用他的方式细心呵护着。

  黎羡南几乎不会在外地出差过夜,再晚都会回来,叶绯也不太喜欢总在外面吃饭,黎羡南便亲自学了下厨。

  那天叶绯老老实实坐在餐桌边,黎羡南给她盛了一碗,吹了吹递过来,“吃吧,吃完回去睡觉。”
  “好。”叶绯乖乖接过来,坐在他旁边吃夜宵。

  黎羡南就这样撑着侧脸看着她,便也觉得拥有一方美好柔情。

  叶绯很少对他要求什么,甚至有点闷话。

  起初黎羡南还未曾察觉,是有一次他要出差,本来是次日回来的,结果黎羡南仿佛心有灵犀,在十一点的时候给叶绯拨了一通电话,叶绯还醒着,声音听着有点不太高兴。

  黎羡南那会想着,她这失眠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了,要是再犯一次,也不知道几天才能恢复正常,于是也就是那天,黎羡南改签了机票,凌晨两点的时候到家,叶绯趴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的声音很小,好像只是个怕黑不敢自己睡的小孩子,看着电视才能安心一点。

  那天黎羡南推开门进来,叶绯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他的时候,有点黯淡和闷闷不乐的眼睛瞬间就弯起了笑意,从沙发上跑过来扑进他怀里。

  “你怎么这个点儿回来了?”那天叶绯搂着他脖子,闷着声音,仿佛有点哽咽。

  “这不是怕一小孩自己在家害怕还不跟我说,”黎羡南单手搂着她,另一手将手里的外套扔在沙发上,他把她抱起来,“不是在我身边才能睡个好觉么,让你睡好,是得天天睡好,少一天都不行。”

  她也是真的几乎不会告诉他这些,过分的懂事。
  好在他的心记挂在她身上,总能敏感的察觉到她的小情绪,也心甘情愿对她这样好。

  “我都不是小孩了。”叶绯还固执地纠正他。
  “不是小孩怎么还熬夜不睡觉在那看动画片?”

  “那是我随便按的台。”叶绯窝在他怀里,“你是忙完提前回来了吗,是因为我吗?”

  黎羡南那会想起来跟她一起看的一个港片喜剧,是九十年代星爷的《家有喜事》,里面有个片段很好笑,是周星驰饰演的常欢是出名的花花公子,意外撞坏了脑子,女友何里玉仍然愿意留在他身边,那时叶绯说她最喜欢这一段。

  所以那会黎羡南没有哄她,他故意说,“何里玉小姐?”
  叶绯笑起来,想起来自己最喜欢的那段台词,“欢欢,你打长途电话给我?”
  “对啊,我好想念你。”黎羡南抱着她上楼,懒懒回她一句。

  “可惜我在东京,你在香港,如果你能出现在我身边就好了。”叶绯揽着他脖颈凑过去,那段台词是全片中她最喜欢的一段。

  黎羡南推开卧室的门,将她放在床上,俯身吻她的唇,“可惜你面前不是常欢,是黎羡南,黎羡南可舍不得让绯绯自个儿在燕京独守空房呢。我就算今天在港城出差,也得连夜赶回来。”

  叶绯被他逗笑,搂着他脖颈不让他走。

  “开不开心?”
  “开心啊,”叶绯躺在床上,主动去亲他,眼睛笑的弯起来,“黎羡南真好,哄人还记得用我最喜欢的电影哄。”

  “那可不么,这不就一个绯绯公主,绯绯的想念可不能隔着电话说,”黎羡南俯身撑在床边,一双眼睛映着她的脸,他唇边噙着笑意,“说句我听听?”

  “我想你,”叶绯老老实实地跟他说,“特别想。”

  “所以我这不是回来了,”黎羡南俯身,坏意地吻她吊带裙下的肩膀,想起电影里何里玉跟常欢说的那句台词,“你要现在吻了我,可就代表要永远爱我。”

  叶绯仰躺在床上,伸手勾了下他脖颈间的领带,眼底藏着狡黠的笑,而后轻轻伸手一拉他的领带,她半撑着身子坐起来,主动吻住他,白皙的手中绕着一截他的领带,“你才是我的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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