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人之中选其一,最终选择了杨家旭,因为他意志很坚定,有一次执行异常艰峻的任务,他小腿骨裂,依旧忍着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如果他不说,根本没人知道他受了伤。
在征询杨家旭的同意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打进红山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为了进入山村,他花了一年多时间。
在山村站稳脚跟,他花了快三年时间。
成功混到猫头鹰的身边一共用了六年的时间,在这六年里,他什么也不做甚少与外间联系,为的就是消除他们的警戒,消除他们对他的防备之心。
每年他才与外界联系一次,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在这一天,他会接着去外面采购物资跟伪装的同伴碰头,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想让他们放心。
家里几乎每个月都会寄来一堆吃食,肉干肉脯、肉酱水果酱,甚至是一些酱板鸭,都是一些外面特别罕见的食物,一次都有一百来斤,每样东西上面都贴了一个便签,上面写着储存期限,还有一些插画。
插画肯定是唯一画的,之前在信里说过,唯一喜欢画画,以后要当一名设计师,至于吃食肯定都是沫沫做的,他一闻辨认出来了。
还有一些衣服和鞋袜,看针脚能看出来是娘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特别微暖,大小也合身。
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信里写着家里发生的一些事,让他放心家里一切都好,让他自己照顾好自己。
但这些都只能看,不能带走。
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逃荒而来的流民。
吃不到也穿不到,闻一下也好,之后就让吃食和衣服让他们分了。
战友们只分了吃食,衣服没动,帮他放着。
在得到想要的信息之后,他就冒险把消息送了出去。
得到消息之后,隐藏在附近的部队直接攻路进去,山村易守难攻,花了将近三天三夜才强攻下。
却发现,杨家旭不见了踪影!
猫头鹰被活抓,通过审问他,却打听不到关于杨家旭的一点信息。
为了节省时间,在夜晚,车子也没停下来,二人就不停的替换着,一个人睡一个人开车,后排有被子并不觉得冷。
说的是每人轮流着休息,可基本上夏沫都在睡觉,只有他遭不住的时候才会休息一会儿。
两个人除了上厕所,就没下过车。
又到了饭点。
坐在副驾驶座,夏沫抱着三明治啃,觉得干就喝一口酸奶。
“还有多远啊?”
“大概明天晚上就能到。”如果不是路不好,其实明天早晨就能到。
现在中午十二点,也就是说还有一天半。
距离出发已经过去了三四天,眼间有了盼头,夏沫心情好了许多。
三两口把三明治吃完,就要换他吃饭。
宋云起却没动,“你喂我吃吧,节省时间。”
“……”
又是这一招。
他就是不想让她开车,想让她休息。
她坚持道:“快点换过来,我开车,你吃饭休息,你是人又不是铁打的,怎么可能不累,快点。”
“好,我的祖宗。”
到了夜晚,道路漆黑一片,车子就算有灯,也要慢性才安全。
毕竟一路走来,这一片的路上都是石块。
在路过一个岔路口的时候,突然涌出一群人,手上都拿着家伙,把车子团团围住,为首的一个老头子趾高气扬道:“都给我下车!”
其他人附和的挥动着手里的铲子和铁耙。ωωw..net
“此山是我们开,此路是我们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夏沫和宋云起对望一眼,嘴角抽搐。
他们算是遇到了土匪!
听这口气,以及胸有成竹的样子,估计打劫了不少人。
不想耽误时间,于是决定息事宁人。
数了一下人数,足足有十三个人,于是夏沫决定没人给两块钱,也就是二十六块钱,本以为他们会见好就收,可谁知道他们居然变本加厉,得寸进尺,以为他们人傻钱多,一直拦着不让走。
“给我们一人五十,才能走!”
开小汽车肯定不缺钱,一人五十而已,肯定能拿得出来。
人群里有个猥琐的男人,对着夏沫流口水,指着她,“爹,我要她当我媳妇,以后给你生好多好多孙子!”
他还是第一次见长得真好看的女人,皮肤雪白,脸蛋就跟剥了的鸡蛋一样,身材纤细,腰肢盈盈一握。
一张大饼脸,黑坨坨犹如一座山的姑娘指着宋云起花痴道:“爹,我要嫁给他!”
村里都是一些黑蛋子一样的男人,长得不好看,而且身上有臭味,可这男人不一样,长得好看不说,浑身还散发着冷香,又好看又好闻。
找这样的男人生孩子,她的孩子一定特别好看。
夏沫和宋云起:“……”
表情一言难尽,这些人都是什么物种?
难道看不出他们是夫妻?
就在这时,为首的那个老人开口了,“识相的乖乖留下在做我女婿和儿媳,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儿子闺女看上这对男女,而他看上了这辆车,想把轿车占为己有。
瞧这两人细皮嫩肉,一看就手无缚鸡之力,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于是便更加猖狂起来,微微抬着下巴。
“怎么不客气?”夏沫直接听笑了。
怎么什么人有!
一家子奇葩!
猥琐男色眯眯的笑,“把你们抓起来管道小黑屋里,狠狠地折磨!”
倒是有个还存有善念的人弱弱道:“我们只求财,这样做······不太好吧!”
“什么不太好,你懂个屁!”
夏沫冷笑一声,往后退一步,双手抱胸,藐视的望着这群人,“这要看你们有没有这能耐了,老公,把他们都迷晕!”
宋云起上前一步,大手一挥,一群人双腿一软,全身不能动弹,瘫软在地上,只有两个眼珠子在转动。
全员惊恐!
他们这是怎么了!
只有眼睛能动,其余的地方都不能动!
该不会是中邪了吧!
夜高风黑的夜晚,一阵凉风挂过,隐隐约约传来动物的声音,充满了恐怖片的氛围。
众人心里越发慌乱起来!
这两人肯定是妖精,是狐狸精!
要不然怎么长得这般好看,却出手诡异!
见夏沫一步一步朝他们走过来,心猛的一颤,汗毛直起,有些人心脏承受不住,两眼一翻,直接晕倒了。
“真棒!”见此场景,夏沫格外满意。
走过去把之前给的钱都拿了回来,顺便把他们身上的钱搜刮得一干二净。
别说,还挺多。
零零散散足足有三百多!
这些钱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抢别人的!
仗着人多势众,打劫路过的人,简直不要太无耻。
今天碰到她,算是他们倒霉!
眼睁睁的看着兜里的钱被抢,却无能为力,老人双目瞪大,见她又望过来,慌乱的移开视线,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衣服的布料挺好的呀。”
紧接着他就看到她的手伸向他的上衣。
“这么好的衣服肯定是打劫人家的吧,穿在你身上真是浪费了。”
夏沫正要扒他衣服,却被宋云起拦住。
“男女授受不亲,我来。”
“那好,把男人的衣服都给扒了。”这么好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多浪费啊,等路过其他村庄的时候,把衣服赠给需要衣服的人。
众人:你不要过来啊!
宋云起面无表情,带着手套,面无表情的开始扒衣服。
给死人扒过衣服,扒活人的衣服也手到擒来,不到半分钟一件,不到五分钟,除了女人,衣服都扒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内裤。
至于为什么没扒?
那是宋云起怕脏了自己的眼,也怕脏了其他人的眼。
收起衣服,两人重新坐上车,继续出发。
在路的边缘,横竖躺着十几个人,女人穿着衣服,男人只剩下一个裤衩。
春天的夜晚还有些凉,穿两件衣服都觉得冷,更何况是一件也不穿,没一会儿,一群大老爷们的皮肤就冻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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