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然跟见了两次面的男人,结婚了。”
从民政局出来,拿着新鲜出炉的结婚证,叶笙笙还是有点儿不太相信,她居然……
白白捡了个身高187,长相出众的老公。
“记住你老公的名字了吗?”
耳边忽然传来了男人磁性好听的嗓音。
叶笙笙下意识又翻开手中的结婚证,看清楚男方处的名字后,才肯定地点了点头。
“嗯,记住了。”
“家的住址跟房号都发在你手机上了,这是家里的钥匙,你自己回去,我还得去上班。”
男人没多看叶笙笙一眼,递给她钥匙后转身离开。
接过钥匙的叶笙笙忙又对着他的背影喊:
“那个……你一般几点下班回家啊?”
她好做饭等他。
以后这个大了她整整十岁的男人,就是她叶笙笙的丈夫了,她会努力经营好属于他们四个人的小家的。
薄晏停住脚步,量身定制的西裤衬得他双腿笔直修长,上半身的黑色衬衫更显得他成稳内敛,再加上他有着一张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英俊容颜,就那么随处一站,浑身熠熠生辉。
他抿着薄唇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
“不一定,我还得去医院。”
叶笙笙见他好像真的很忙,便不再耽误目送他乘车离开。
毕竟做销售的都这样,随时随地要接待客户,她能理解。
收回目光,叶笙笙看着手里结婚证上‘薄晏’两个字,小脸上浮起了浅浅的笑意来。
从此刻起,今年刚满20岁的她,便为人妇了。
虽然她跟这个老公才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是爸妈车祸身亡,在医院的时候。
第二次就是昨天,她给他妹妹输血的时候。
要不是寄人篱下,她也不会那么着急的就找对象结婚。
在她看来,薄晏不仅跟她同病相怜,同一天失去父母,各自身边都还带着一个孩子。
而且他处事不惊,看着很有责任感,年纪大估计也会疼人吧。
当然也不否认,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好看。
她也没想到,昨天自己脑子一热跟他提出结婚的想法时,他居然答应了。
于是今天他们俩就成为了合法夫妻。
闪婚后的感觉,倒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刺激。
深吸一口气,叶笙笙把结婚证放包里,坐公车赶去幼儿园接弟弟。
车上的时候,手机响了。
叶笙笙看了一眼手机屏幕,犹豫半响才按下接听。
电话那头,传来大伯母夏舒琴劈头盖脸地怒吼:
“叶笙笙,我让你早点回来你是没时间观念吗?都跟你说了今天家里有很重要的客人,你现在在哪儿,几点能回来?”
叶笙笙怎么会不知道,大伯母为了二十万的彩礼,要将她嫁给一个一无是处,重二百多斤的胖子!还是社会闲散人员!
做梦。
她现在是已婚人士,纵使大伯母的算盘打得再精,也奈何不了她。
“我说了,我忙着工作,没时间回去。”
“你请个假不行吗?或者你跟我说,你工作的地址,我让男方过去找你。”
“大伯母,我有老公了,你们别再想着给我安排相亲,以后我会带着我弟弟住外面,不会再去打扰你们的。”
“你说什么?!你这个死丫头再给我说一遍!”
不等对方发飙,叶笙笙直接挂断电话,把大伯母跟大伯父的号码拉黑,安心去幼儿园接弟弟。
在大伯母家寄住的一年里,她没少给他们当牛做马,累死累活。
每个月四千块的工资,全交给他们作为弟弟的生活费都不够,居然还打起来了把她嫁出去换取高价彩礼的心思。
这么吸人血的亲人,她不躲远点是要留着过年吗。
至少便宜老公人长得帅,有正经工作,年纪大还会照顾人。
出租车抵达幼儿园后,帮弟弟办好退学手续,接到放学的弟弟,叶笙笙抱着他亲了一口,笑起来道:
“弟弟,姐姐带你去一个不会被大伯母他们欺负的地方,以后我们都住那儿,好不好?”
叶政言今年才五岁,生得眉清目秀,乖巧动人。
听姐姐说不去大伯母家了,他开心地笑起来,搂住叶笙笙的脖子也亲了一口。
“真的吗?我们真的可以不用去大伯母家了吗?”
“嗯,我们现在就去我们的新家。”
牵起弟弟,叶笙笙带着他去坐公车。
姐弟俩到华越小区后,跟门卫说了房号,很轻易就通过了大门。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高层小区,位置大概在三环外,因为房子建成已有十几年,看着挺老旧。
叶笙笙牵着弟弟找到他们住的栋楼房号,开门走进去。
扫了一眼整个屋里,家里不算大,七八十平的样子,但布置温馨整洁,特别有家的味道。
将弟弟放开,叶笙笙关上门往里走。
小政言没想到他跟姐姐还能住进属于他们自己的家,高兴地到处去看,寻找好玩的东西。
叶笙笙在后面提醒,“弟弟,不要乱动屋里的东西,家里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住。”
小政言很听话,刚看到的玩具想要抬手拿,忽而就乖巧地缩了回去。
叶笙笙看完了房屋的整个结构。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还有一个小书房。
挺适合四口之家的普通家庭住。
想到薄晏的妹妹还在医院,叶笙笙转身去厨房做饭。
现在还早,她做了吃的给妹妹送去医院,应该来得及。
与此同时,薄氏集团大厦。
总裁办公室。
助理席呈站在老板旁边汇报:
“总裁,按照您的要求,我刚让人送了一辆普通的轿车过来,就停在楼下停车场。”
电脑前的男人专注于检阅文件,头也不抬,“价位。”
“七八十万左右。”
席呈想,总裁再装穷,七八十万的车够了吧。
先前让他准备一套老旧的二手房,他找得是焦头烂额,在他看来配总裁身份的二手房,再老旧价位应该不低于千万。
可是他报了无数的房子给总裁看,他都不满意。
最后居然选中了一套看着虽然温馨,但才七八十平的老房子。
席呈不敢想,总裁这样的天之骄子,去住那种七八十平家里堆满所有物品的小房子,不会觉得压抑吗?
真搞不懂总裁怎么想的,就算不让那个献血给小小婵的女孩知道总裁是个有钱人,但也没必要委屈自己吧。
“你觉得在这个都市,普通人都开七八十万的车?”
薄晏冷眼看向席呈,“你是不是没过过普通人的生活?要不要在我隔壁也买一套去体验一下?”
席呈吓得忙颔首:“是,我这就去换,那,那换个四五十万的?”
“最多不超过二十万。”
薄晏有些不耐烦,黑着脸叮嘱,“记住,以后就开着十几万的车去接我,见到那个女孩,你就说你是我朋友,而我,是做销售的。”
席呈弯腰,“是。”
抬手看了眼腕表上的时间,薄晏起身,“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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