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子当前无比的惊恐。
这是因为她清晰的意识到,李骁对她来说有多么的重要;他,现在为什么会吐血。
杨逍和苏红叶俩人在和她谈话时,对她并没有的隐瞒;坦言,她就是他的毒粉。
但她们却不知道,李骁同样是秀子的毒粉。
李骁没有了她,药石无法治疗的肝损伤,会迅速恶化;而她没有了李骁,则会在几个月内,就会枯萎。
特喜欢恶作剧的命运,让这对男女在以后的岁月中,谁都不能离开谁;为此,让李骁生了这种怪病;却又让秀子越来越年轻,越美貌。
正如宁可马上死去,也渴望最美一刻到来的季雅那样;秀子当前,也深深沉浸在“原来我这么美”的自我陶醉中。
女人一旦被自己的美所震惊,陶醉;那么其它什么事,都不再是事了;只要能保持她的美,就敢去做任何事!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季雅和秀子是同一类人;她们的美,都是来自于邪恶。
区别是,季雅要想达到最美,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而秀子的美,则建立在她必须常年拥有李骁的基础上。
相比起季雅,秀子无疑是幸运的,才更加珍惜眼前;鼓起勇气,要求苏红叶为做了这些事。
本来,在纹身时,秀子想搞“大工程”的。
比方在背上或者哪儿,刺上青黑色的骷髅头啊,毒蛇蝎子之类的。
但她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想法。
因为她怕弄巧成拙,会引起李骁的反感;最终只在脖子左侧,小腿处刺了几个精致小玩意。
但在挂铃铛时,她就毫无忌惮了。
总之,她对自己的改变,相当满意。
也有绝对的把握,能讨李骁的喜欢。
可是——
秀子做梦都没想到,也真是她自身魅力的火力全开,反而刺激到了李骁。
当场吐血!!!
“我错了,我该死!”
女人心中惶恐的叫着,正要连滚带爬的跑出去叫人时,却被李骁拦住。
“不要让人知道,我吐血了!”
李骁吐血后,脸色金纸般的可怕,却也恢复了冷静。
龙墟开府建衙在即;总部建设,如火如荼;由豪门子弟组成的十大战将,当前浑身充满了追随龙主,大干一场的斗志;如果此时曝出李骁重病的消息后,肯定会军心大乱。
关键是,昨天暗网刚正式打出了第一张牌,来试探李骁的反应如何。
四大混血虽然个个出色,但毫无疑问她们在暗网中的身份,并不高。
她们只是暗网,抛出来的炮灰罢了。
即便李骁昨天当场,把四大混血全部格杀,对暗网来说也就那么回事。
李骁没对她们下手,那是因为除了她们资格实在不够看;苏辙成了高烈的女人之外,还是想找机会,玩一手“策反”:“你们这么牛,却被暗网当炮灰。但我却是个重情重义的好老板。有没有兴趣,弃暗投明跟我混?”
如果在这时候,让暗网知道他的病情很严重,人家肯定会改变策略,破坏他的计划。
更重要的是!
李骁不想让母亲等人,为他担心。
她们为他,已经做了太多,付出了太多。
尽管是应该的——
总之,李骁迅速冷静下来后,就想到了这么多,一把抓住了秀子的胳膊。
秀子立即不敢动了。
李骁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
秀子刚才那声凄厉的叫声,刺的他耳朵疼。
幸好,外面始终静悄悄。
负责守护秀子的紫烟俩人,看到少爷进屋后,就识趣的回避了。
“以后,不要有点风吹草动,就咋咋呼呼的!那样,即便老子屁事都没有,也会被你吓死的!”
李骁暗中松了口气后,低声训斥秀子。
秀子慌忙点头。
“老子是怎么对你的,你心里没数吗?”
李骁松开她,却又皱起眉头,眼神挑剔的看着她:“还有必要戴这么多铃铛,来增加你的魅力?”
秀子慌忙往下摘。
虽然李骁在骂她,可她心里却甜滋滋的。
“还有这些东西,都给我搬出去。”
李骁擦了擦嘴角,坐在沙发上:“搞得老子进屋后,有了逛窑子的错觉。”
“是,是是。等会儿,我就让人都把这些东西去掉。”
一身血的秀子,摘着铃铛用力点头后,却又弱弱的问:“不知道您,最喜欢什么样的环境?”
“正常的,家的感觉吧。”
李骁咳嗽了声,随口回答。
秀子愣了下。
心中更喜。
李骁这样说,岂不是证明,已经把她当做了“内人”?
毕竟,只有内人才能给男人营造出家的感觉。
可她在看到身上的血渍后,却又害怕起来;真怕,李骁忽然又吐血;暗中发誓:“我一定会乖乖听你的话,让你的病情,以最快的速度好起来!”
李骁又说话了:“这个铃铛,就留下吧。”
秀子的手,刚好要把戴在脚踝上的,最后一个铃铛摘下。
红丝线,串着三个也不知道什么材质打造,颜色纯黑的铃铛。
既然她酷爱小铃铛这种小饰物,怎么着也得让她留下一个。
反正大街上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戴脚链;很正常,和淫邪无关。
李骁说完,起身快步走进了浴室。
他急匆匆洗漱过后,就回到了卧室,倒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身心疲倦到了极点,又因羞愤无法控制情绪吐血后;李骁当前需要的,不是反思什么,而是要尽快的休息;让情绪和心态,恢复最佳状态后,再去考虑其他事。
在意识迅速模糊之前,李骁有了个预感。
预感成真。
他又看到了虞山君。
俩人上次“见面”后,李骁告诉了他,李无疆自毁双足的事;虞山君当即崩溃,咆哮抓狂。
这次再见他时,他却恢复了以往的风度翩翩。
就是脸上那两个黑窟窿,看上去依旧是那样的吓人。
虞山君双手抱拳,微微弯腰,和声:“李先生,数日不见,可好否?”
李骁点头:“你越来越孝顺了。以前,看到我时,可从没请安。”
虞山君的脸色一僵,随即不屑的笑了下。
和这种不懂礼貌的莽夫一般见识,会拉低他的思想。
李骁懒洋洋的:“这次来找我,是不是要关心我的病情?”
“这只是其一。”
虞山君文雅的笑着:“其实我们都知道,枯骨既然能被你及时抢走,呆在你身边。你的病情,很快就能康复。所以,即便你因心情激荡,意识到自己是个靠女人,才能苟延残喘的废物后。也能为了所有关心你,追随你的人,迅速调整好状态。也算是,正式把那具枯骨,当做了自己的女人。”
李骁说:“你知道就好。”
虞山君再次笑道:“不过,我想李先生肯定很清楚,凡事有利就有弊的道理。”
李骁眉梢一挑:“这话怎么说?”
虞山君收敛笑容,淡淡地说:“枯骨治病,却也能让你越来越上瘾。”
随着李骁的“瘾”越来越大,秀子就会像209病毒的活跃性,即将抵达巅峰的季雅那样,变的越来越年轻,越美貌,越有魅力;也越来越让李骁,离不开她。
“最后,可能会出现,你每晚都不能没有她的地步。”
虞山君倒背着双手,原地来回走动着:“枯骨虽然让我恶心不已,但她当前,终究是个活色生香的女人。只要是女人,就会有小心思。”
他说的不错。
秀子现在肯定没什么小心思,只需呆在李骁身边。
那么,当她越来越年轻美貌,发现李骁再也离不开她了呢?
到时候,她的心态肯定会改变;会慢慢生出“独霸”他的心思;并在暗中,施展小手段,试图把李骁身边的女人们,一个个的赶走。
更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李骁对她的上瘾,独宠秀子,其他的女人会怎么想?
早早晚晚的,会后院失和,起内讧的。
虞山君微笑:“李先生,请问你该知道,什么叫饮鸩止渴吧?”
鸩,乃传说中的毒鸟,用它的羽毛浸酒后,能毒死人。
饮鸩止渴的原解,比喻用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而不顾严重后果。
但虞山君却是用这个成语,来告诉李骁:“你明知道鸩酒有毒,可马上就要渴死了,也得喝下去。”
李骁当前的情况,确实这样子。
他想了想,问:“其实秀子能被我从扶桑抢来,并不是你抢不走她。而是,故意让我把抢来。”
“不是。”
虞山君摇头:“刚开始时,我确实想用她来要挟你的。但下面人办事不力,坏了我的计划。可后来我明白了,其实让她被你抢走,对我来说,有着长远的好处。她的本性使然,能做到我都做不到的事。等你一刻都不能没有她时,我再把她抢走。岂不是,从中能得到更大的好处?”
他笑道:“当然,如果李先生能把我的眼睛和心,都还给我。我还是有办法,能帮你消灭,那两股力量对你反噬。让你再也不用依赖枯骨,只把她当作个单纯的玩物,就好。”
李骁也笑了下,没有吭声。
虞山君说:“李先生,你想不想我的足美人,永远都像当前这样年轻貌美?”
“更正一下,李无疆是我老婆。”
李骁懒得再骂人,更正了下,说:“休说,她只是脚受伤了。就算整个人都变丑了,我对她的感情,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是吗?”
虞山君还在笑,可那笑容,却无比的吊诡。
李骁心中一动:“不是?”
“她的脚毁掉后,一个月内,会出现脾虚肾功能减退。皮肤,开始干燥无光。”
“两个月内,她的皮肤,就会出现松弛的迹象。”
“三个月内,她的身材开始走样。脸上出现斑点,腰身变粗。”
“四个月内,她会花白了头,牙齿松动,身形佝偻。”
“五个月内,她当前所拥有的武力值,会全部消失。”
“六个月后,她就会变成七老八十的模样,苟延残喘到死。”
虞山君悠悠的说到这儿,停下脚步:“李先生,这样的李无疆,你会不会喜欢?”
李骁的脸色,开始发白。
是因为他能看出,虞山君绝不是在撒谎!
也迅速判断出,这就是李无疆自毁双足的“后遗症”。
她当前所具备的一切,都来自她那双36码!!
当她狠心把双脚,踩在火盆内后;她当前所拥有的一切,就已经流水般的开始逝去了。
虞山君又说:“更关键的是,足美人是绝不允许,你会看到她丑陋的样子。就凭她对你的痴情,只会自杀,来把她的美貌,永远终结在你的记忆里。”
“你如果不信,你现在就可以找她。我敢打赌,她绝对不会见你。”
虞山君一字一顿:“如果,我,输了。我永远,都不会再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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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明明知道是毒酒,也得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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