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就是打篮球。
初次打篮球是在小学。那时,我很好比,看见邻居家买了篮球,于是我就央求父母也给我买了一个。十块五毛钱,橡皮做的。那时就觉得好玩,经常把它做足球踢,没事就踩一踩,做椅子坐,直到把它蹂躏得不想球样。就这样放在那里了,一直到初三。
我是不怎么相信缘分的。但恰恰是缘分,初三的那年,我交了一个知己,李旭!
算得上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了。那时可以说就是他带领着我走向打篮球的。初中时我是那种很爱学习的人,基本上不肯浪费一分一秒。然而他却是边学习边玩耍。中午的时候,他总是和我认为是那种坏学生的同学一起打球(当然,现在我不认为他们坏了,而是当初的我太傻太书呆)。作为他的好朋友,我当然不可能不去捧场,有一次做完作业后,我就去了球场。球场上有许多花痴的少女在看着他们打球,慢慢的看着,我也变花痴了。
不得不承认,篮球的魅力是很大的。就那样仅仅余光一瞟,我就和篮球结下了不解之缘。就是那一次看球,我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李旭喜欢勾球,但奇怪的是,四年后的今天,当我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最擅长的竟然也是勾球。他喜欢右边勾球,而现在的我也差不多只会右手勾球。
真正的开始打篮球是在初中毕业后。我没有考上一中,老爸花了8000块给我买了一个位子,但遗憾的是这个位子我高中毕业之后并不能搬回家留做纪念。于是也就苦了爸妈了。
暑假很热,但我却很开心,我和爸在家后面种了许多树木。
“真不知道等你高中毕业之后这些树都能张成什么样子?”爸感慨。
就那个暑假,我开始拿起被我冷落了几年的篮球。
首先练习的是投篮吧!但也不能叫是投,或者说是抛,扔,丢,砸。反正只要能进球,什么手法都用。
最初练习打篮球的地方在浩博农庄。那里有一个球场,但平时大都被轿车占据,我也只能简单的投投篮。当初也就是玩一玩。
第一次正式打篮球是在高一。当时我是不打篮球的,只是和小强打一打乒乓球。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时,那边打篮球的人大都吃饭去了,只剩下五个人。而我当时正好站在边上观赏。
“吴凯,来,加一个!”罗艺对我说。他们那边就只有他和王欢。
“不行啊!我不会打!”我拒绝说。
“是不是男人啊!是的就上!”罗艺也不管我怎么说,就这样拉着我上了篮球场。
旁边还有几个女生在看着,我也没有什么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上去了。
罗艺和王欢都投进了一个球,就只差我的那一个了。我当时也想进球,看见卢赞投篮后球没进,当即就跳起来抢到了那个球,然后把它传给了队友。或许是他们知道了我的想法,球瞬间又回到了我的手里,我想也没有想,就这样一抛。球!没进!我们被他们反败为胜。
仅仅几分钟,我就大汗淋漓。而时间也到了吃饭的时候了。途中,也许罗艺看出了我的自责,安慰我说:“没关系的,你也抢到了一个篮板,不错了!”我默默地点头。
以后每次放月假,我总是拿着那个严重变形的橡皮篮球去浩博练习。我大都是同我堂哥一起去的,经常打得停在篮球场上的汽车“滴滴”地叫个不停。而当保安跑来时,我们早就逃跑了。就这样打了将近半年。球,“啪”的一声,爆了。
高一的寒假,我花了50元在工业园买了一个稍微好一点的篮球。就这样开始练了起来。
高一结束后的那个暑假,我们家开始搞内部装修。每天晚上五点多钟时,我都会抱着那个篮球,和堂哥堂弟一起去浩博练球,然后在六点钟时回家吃饭。那应该是我练习篮球最多的时候。
后来,就放月假时在家练练,时间就到了高二。分班了。寝室里就我、玉龙和鹏骚上体育课不打篮球。
我,鹏骚,小强上体育课是打乒乓球。
我买的那个球打了还不到一年,也就在高二第二期的前两三个月的月假期间。我和堂弟一起去打篮球。他才初三,但却有1米7几的个头,120几Kg的吨位。他打球有一点冒失,而且也总是在我读书期间借我的球打。就是那一次,我的球突起来了。当我一个投篮时,球还在空中,但“啪”的一声,球又爆了。不过最后的那个球却还是进了。
高二打乒乓球打久了也就觉得没味了。于是便开始尝试打篮球。我们班有三十四个男生,打篮球的有二十几个,但却大概分为两部分,一是那种比较会打的,他们打篮球都有很多年了;二是那种稍微逊色一点的,他们大都才开始打篮球,顶多也就几年。像我这样的肯定是加入第二组。
不过他们还是很吃惊,毕竟我是第一次在他们面前打球,而且表现得还不是菜鸟的那种。但是我的球技还是很垃圾,毕竟我打球的时间还不长。
一直到后来,体育课时,小强和鹏骚都不去打乒乓球了,而是像我一样,迷恋上了篮球。
高二的暑假很短。一放假,我就去找堂弟打篮球。但是他却没有等我-他和他爸一起去了湖北,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我总感觉心里空空的,毕竟少了一个一起打篮球的人。
8天的暑假就像是一眨眼一睁眼。
暑假补课还算轻松。早上七点多才上早自习,于是有空时,我们寝室就一起去打篮球。我们基本上是六点多起床,然后拿着篮球跑到寝室后面的篮球场占位子。但有时迟一点的话,六个球场就满了,我们也只能跑到教学区去打篮球了。打完篮球也就七点钟的样子。而我们还要跑一两里路到寝室去洗澡。五,六个人挤在一起洗澡。很是热闹。
高二暑假补课是高中生活的一个驿站。虽然没有高三那样苦累,但也有一点辛酸,跳过它,我们就真的进入高三了。
昨日的高三的辛酸苦辣,在今天看来,完全是一种享受;而作为高三惟一的娱乐活动,打篮球也将成为我心中最甜美的回忆。
高三打篮球的时间的确少了很多。也主要归功于班主任的强烈要求。不过我们打篮球的热情是班主任拦不住的。
高二的那一年,学校在我们寝室后面又修建了六个篮球场,这样就足足有九个篮球场了!高三,下午五点多才下课,而六点钟就开始上晚自习了。中间只有短短的五十分钟!不过对于爱好篮球的人来说,这真的是上天的施舍!有五十分钟的时间,太不容易了!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天傍晚五点多时,北区的九个篮球场上都是满满的打篮球的人;而周围也是欣赏篮球的人。从我们寝室五楼往下看,九个篮球场,被人群分成了十八个正方形,而打篮球的人又或多或少地零星地点缀其中。那个场面,就叫壮观!
我们打篮球主要是在三处地方。一是北区的九个篮球场,二是南区的二个室外篮球场,三是南区体艺馆里面的三个塑料篮球场以及一个木质篮球场。这三个地方,都撒下了我们的热汗。
体育课对于高三的同学来说是弥足珍贵的。我们男生是打篮球,而女生却是踢足球。体育课是在下午第一节。这样,就给了我们很多的便利。往往离午自习下课还有二,三十分钟时,很多同学就直接从桌子上“醒”了过来,蹑手蹑脚地挪出教室,然后飞奔向篮球场。不过几天,就被年级主任发现了。但我们也够聪明的,室外的不行,我们就偷偷地撬开木质篮球场的锁溜进去。一样的在篮球场上驰骋。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们被看守体艺馆的老头抓了个正着。还好我们够聪明,一齐起哄,猛地冲出了体艺馆,去了上体育课的地方。但那个气急败坏的老头阴魂不散地追了出来,他还是认识我们班的几个人的。于是,那几个篮球积极份子就被人请了出去。至于结果,应该是好的,毕竟我们也高三了。
体育课前饮水机周围就围满了人,到体育课后人就更多了。一节体育课,基本上就是一两桶水。
星期天的下午是放假的时间。这几个小时,是打篮球的高峰。特别是塑料篮球场,基本上是满满的。
当然,最开心的莫过于寝室篮球赛。虽然我们寝室的水平不怎么样,但是打起篮球来还是够劲。
上铺四个一边,我猥琐军,熹别,鹏骚一边。
熹别有明显的身高优势,所以就算是站在篮板下也依旧轻松。大概是高个子都喜欢上篮吧!熹别也同样,他人很阳光,所以打起球来有一种阳刚美。
鹏骚和我一样,也是属于那种菜鸟级别的。不过打篮球的时间长了,他投篮的命中率也高了。(虽说还是有一点菜)哎!鹏骚,他是有身高的。不过他弹跳力不行,要多多练习。
也许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在大篮球场上二十几个人一起打篮球。
人质,学名范智嘉。他是一个篮球积极份子。我曾经和他同桌一个月。因为他是爱打篮球的那一边的人,所以我幼稚的认为他是一个不安分的人。不过仅仅同桌几天,我就改变了我的看法。没有什么安不安分的,关键在于你怎么看。你上课还算认真听讲,课后虽然不怎么搞学习,但也没有影响其他人;有不懂的问题他会请教成绩好的同学。不过最羡慕他的是他有一个红颜知己。(姑且这么说吧!)他们一起在教室吃饭,一起在教室打情骂俏。(也姑且这么说吧!)像我这样的只在乎成绩的“好”学生(再姑且这么说吧!)是不会浪费时间的,一门心思搞学习。这也导致了我现在的后悔:没有好好和女同学交流交流。嘿嘿……喔,貌似扯远了,拉回来。他有一个99的会员,我也到他那里买过一本青春类的书。不过最值得回忆的还是他打篮球的时候。他打篮球的姿势很有观赏性,他喜欢三步上篮,他喜欢强突,他喜欢投三分,他喜欢平投,他喜欢进空心球。他虽说不是很高,但是却很强壮;他虽然和沉鱼落雁不挂钩,但却和帅气挂钩。
烂投,学名张标。我和他虽然没有同过桌,但是却久闻其名,闻名之后也就见面了。他是属于那种短小精悍的类型,个头不高,但弹跳力却奇好,一米六的个子,跳远能跳二米七、八。所以他也比较适合打篮球。他打篮球也有自己的风格,抛物线,完全的抛物线,也许是不想被别人盖帽吧!的确!他这样打球也很少被别人盖帽。之所以叫他烂投,是因为他投篮不是进,就是萎。很少打框。但他却是整个高中三年问我题目最多的同学,很感激他能来问我题目!不过可惜了,他努力得太晚了,没有考上大学。但另我始料未及的是他竟然选择了去复读!因为在我看来,他是那种并不适合高考制度的人。不过在以后的聊天中,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决绝:他说他要努力!更令我感觉到意外的是,他现在所在的班级竟然是124班。多么熟悉的名字啊!陪伴了初中整整三年!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同学,送给你了!
川别,学名高绍川。他打篮球有一手,借着身高,三步强突到篮筐下,轻松一投,球很容易就进了。因此,他打篮球是一个主力。在我的印象中,他和熹别似乎天生就是对手,每一次打篮球,他和熹别都是对手,又因为他们身高差不多,所以两人很难分出强弱,不过他们都在努力地提高自己的球技。上大学后,我在他们俩的空间上都看到了打班级篮球赛的记录,他们都参与了。川别曾经和我做过一个月的同桌,也就是在那时,他也曾经说过他要努力,他也曾经说过他星期天不再玩魔兽了,但是可惜,他没有坚持下去。不过还好,他上了大学。川别,既然你对学习不怎么感冒,那就好好打篮球,发挥你其它方面的特长吧!
先锋,学名杨先锋。他在学习上给了我很多帮助与批评。其中帮助最多的就是物理这门科目。他物理还算可以,因此和他同桌的那一个月,我们在学习上的交点主要是物理。我的物理好时能好到一塌糊涂,坏时也能坏到一塌糊涂。不过先锋别的物理还是班上前十名。我想他帮助我最好的就是一个关于摩擦力的问题。两个物体叠放,分别拉上下两个物体,两个物体摩擦系数不同,两个物体质量也不同,分别求最小拉力。当初就是类似的问题搞得我焦头烂额,不过幸好先锋别告诉我两人公式,就这样简单的解决了问题。这两个公式,是他自己总结出来的。也蛮佩服他的;然而有时候,我也会被他批评。和熹别一样,他也借我的作业参考,和熹别一样,他也很能找我作业里面的错误,和熹别一样,他也会狠狠地批评我,说我误人误己,说别人借鉴我的作业是看得起我,但我的作业竟然总是错误的。哎!搞得我那颗羞愧之心更加羞愧。实在是对不起那些同学了。先锋别打篮球的特点是摇摆,一个很明显的特点。他人不是很高,但是在打篮球的人里面却如鱼得水,充分利用他的摇摆,像一个专业的司机一样,左右冲突。然后再猛的一加油,带球三步加摇摆,投篮!
篮球至此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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