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春天的早上被人悄悄放在孤儿院门口的。当孤儿院的院长奶奶发现他时,他身上沾满了柳絮。院长奶奶见多了这样的事,倒也没有吃惊。她将刘旭抱起来,摘干净了柳絮,翻了翻他身上的衣物,发现没什么可以表明身份的东西,甚至连电视剧剧情中常有的信物或衣服也没有。院长奶奶叹了口气,望着刘旭的小脸,满眼的怜惜,说道:“既然你的父母跟你彻底了断了,我就给你起个名字吧。你跟柳絮这么亲近,又如柳絮一般从此无依无靠,那我就叫你柳絮吧!”说完,她抬头看见初升的朝阳,又改口道:“你跟我姓刘吧,我就叫你刘旭了。”
从此刘旭就跟着院长奶奶一起生活,直到院长奶奶看见刘旭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才含笑而去。那时,刘旭真的再无所依靠了。虽然政府的助学金帮他交齐了大学第一年的学费,但以后的生活费和剩下三年的学费就只有靠自己了。于是在大学里,他不仅努力学习,还努力打工,倒是能够养活自己。而且他还延续了院长奶奶教会他的好习惯——做好事。的确,刘旭把做好事当成了一个习惯。比如说帮在路边的小朋友过马路啊,虽然那个小孩只是在看汽车。
不过正是凭借这个好习惯,刘旭交上了一帮子好友,倒也稍减心中的寂寞。而他努力学习打工的奋斗精神,也使他获得了同校一女生的好感,二人感情进步飞速,在毕业前终于宣称进入恋奸情热的地步。这让刘旭经常在深夜里感谢上天终于对他的善举做出了回报。
似乎老天真的眷顾他,从大学毕业后不久,凭借着大学里打下的坚实的理论基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常年打工所带来的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很快就被一家不错的公司录取了。没钱没爹没背景的刘旭先找到了一个好工作,这让一帮还没找到工作的狐朋狗友深感羡慕嫉妒恨。一次聚会上,将刘旭灌醉后,他吐露出实情。原来是有一次深夜无聊逛公园时,恰好看到那家公司某位高管,正在灯下草地上,与一位年轻艳丽的女郎在做一件少儿不宜却又有益于舒缓工作压力的事。于是乎,在那位高管中场休息时,刘旭出于对高管家庭和睦的关心,跑到那位高管面前做了一个自我介绍并劝说了一番。第二天,刘旭就接到电话让他去公司上班。之后不知怎么的,这件事竟然传开了。当那位高管家庭不和睦时,刘旭悲催的被解雇了。
回到自己的蜗居后,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尚未找到工作的女友。女友听了之后什么都没说,一直沉默着,这让刘旭感到非常压抑。第二天一早,刘旭出来散散心,忽然听见“砰”地一声,就看见不远处有一辆公交车起火并发生爆炸,火势很大。刘旭赶紧和其他人一起去救人。大家都拿来了灭火器,效果并不明显。车上传来了小孩的哭声,这是没来得及下车的小学生,眼看就要被烧着了。刘旭忽然脑子一热,终于做了一件非理智的好事。他三两步蹿上了公交车,蒙头越过着火的车门,引得围观者一片惊呼和叫好声。
车上浓烟滚滚,热浪灼人。刘旭眯眼一扫,便看见车门不远处的座位旁,站着一个小男孩,脸上红黑交错,身上都还完好,明显是被吓坏了。刘旭赶紧抱起他,往门口冲去。谁知在越过着火的车门时,那小男孩看见火后,用力的挣扎起来。刘旭一时不小心,被那小男孩从怀里挣扎了出去跌倒在路面上,在头上磕了一个乌青的大包。而刘旭则被撞的失去平衡,在与那温度高的吓人的车门来了一次贴面礼后,也一头栽在柏油地上,昏了。
当刘旭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医院里了。脸上传来的疼痛让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刘旭心想:“完了,我被毁容了。”他赶掏出手机给女友打电话,把情况都告诉了她。女友很快就来到医院,刘旭不敢说自己已经毁容了,但他知道医生一定会告诉女友的。所幸女友一直没提这事。
两天后,刘旭就出院了,因为救的那小孩走了,而他的家长也从来没有看望过刘旭,更别提报销医药费了。对于已经失业的刘旭而言,钱是个好东西,不能乱花。回到自己的窝后,刘旭突然发现有什么不同,仔细一看,原来是少了女友的东西。刘旭心里一沉,该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果然听着女友说:“你是个好人,但我们不合适......”后面的话刘旭根本没有没有听进去,脑子中一片混乱。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了。而女友早已离开。他不禁想起当初院长奶奶去世时的情形,自己在享受了几年温情后,又变得孑然一身了。
刘旭满心的怨恨与不甘,他不禁仰首大叫:“老天,奶奶一生行善,却辛苦一辈子,清贫而死。我奋不顾身救人,你却教我毁了容,让女友离我而去,成了孤家寡人,从此之后,我绝不做好事,如若不然,让雷劈死我!”话音刚落,外面便响起了炸雷声,好似劈在身前一般。不过此时的刘旭却丝毫也不在乎。
几天后,刘旭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他想去西藏看看,因为院长奶奶一直想去看看,看那蓝蓝的天,广阔的草原,巍峨的高山,还有那壮观的庙宇。刘旭觉得院长奶奶一声行善,死后定能去往西天极乐世界,而自己这个伪善家恐怕还要在轮回之中继续受难吧。
到了西藏后,强烈的高原反应让刘旭难受的欲仙欲死,连带着把失恋的痛楚都冲淡了。而这里的人对刘旭也很热情,并没有因为脸上的伤疤而有所歧视,这些甚至让刘旭有一种在这里定居的冲动。
刘旭在旅馆里呆了几天,知道适应了高原环境后才有心情出来欣赏风景人文。他看到那些虔诚的朝圣者,看到美轮美奂的布达拉宫。每天走在熙攘的人群中,听着天南地北各色的口音,看那僧俗混杂在一起,既感到真实,又有一种出尘之感。刘旭觉得自己似乎是悟了佛家之理。于是他跑去问一位老喇嘛,那喇嘛眼慈目善,眉毛垂下有三五厘米,一副得道高僧的样子。
那高僧样子的喇嘛微微一笑,说道:“不错,你悟了。”刘旭听了很高兴,刚要起身离开,那喇嘛拦住他。刘旭感到不解,那喇嘛仍是一副慈善样子,笑着说:“承惠,解疑一次二十。”
刘旭最终付了钱走了出去。但难得的好心情却已荡然无存。到了晚上,刘旭自己随便走着,虽然刘旭名字中有旭一字,但他却总是喜欢在黑夜中行走,或许是他在黑夜中能更好的品味那种孤寂的感觉吧。
正走着,忽然看见一人影掠过,迅疾无比。此时刘旭心里倒没想到鬼,他听说密宗之中的得道高僧有种种过人的能力,想必刚刚过去的人影应该就是一位得道之人吧。想到这,他赶紧拔腿追了过去,但哪还能追上?正当他懊悔的往回走时,不久从后面追上来了一个人,见到刘旭后,就昏倒在他面前。
刘旭吓了一跳,待看清之后就有些为难了,昏倒的那人是个成年男性,一脸络腮胡,身体健壮,嘴角还往外淌着血,应是受了内伤,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衣。刘旭有心就他,但不知其身份,怕招来祸事。但若是不管他,不说他还在吐血,就是他毫发无伤,躺在这旷野之中,到不了明日就得被冻死了。
犹豫了再三,刘旭咬了咬牙,说道:“算我不长记性,这次才是最后一次,以后我绝不做好事!”说罢,就努力的背起那男人回旅馆了。倒不是刘旭不想把那男子送到医院,实在是他不知道哪里有医院,而且这里离城市太远了,只能先回自己住的那个偏僻的旅店了。
等到回到旅馆后,刘旭已经汗流浃背,累的如狗一般了,进了自己房间后,刘旭马上想扇自己一巴掌,因为他看见自己脖子上架着一把刀——那个白眼狼男子醒了。他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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