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秦墨一手搭上沙发靠背,仿佛把何措圈进自己怀里,一手合上手机,拎过一瓶红酒“叮”地一声起开瓶盖,放到她面前。“喝光它!”何措咬了一下唇瓣,拎着酒瓶站了起来,俯视眉眼神气的男人,笑弯了眼。“好!”醇香入口,凉透心。流转的灯光里,把红酒当啤酒猛灌的她扬起细长的脖子,如一朵向阳绽放的郁金香。手背擦擦唇角。瓶口倒立,一滴不剩。苍白的双颊晕开浅浅的胭红,清透的眼睛染上薄薄的艳光。男人微眯了狭长的眼,突然有点气恼她的乖顺。何措捂嘴打了个酒嗝,坐了下来。接下来的时间,不胜酒力的她一直晕乎乎的,只觉得周围的人影晃动,她坐在光阴的对岸,冷眼观看。又不知过了多久,再一次听到有人唤她。她抬起醉眼看去,灯光大亮的厅内,只有一张居高临下对着自己的俊脸,影影绰绰的,再无他人。什么时候了,大家怎么都走了呢?她却还在原地……“你醉了,我送你回家。”她抬手挥开他的手,“我没醉!我没醉!我还能跳舞!”无视她的挣扎,男人弯下腰抱起她,步入深深的走廊。“放我下来!下来!我要走楼梯!”“好。”男人环着她的肩膀,确保她不会扑倒亲吻地面。俩人一步一步迈下台阶。“看!阳城的月亮!”女人突然立定不走了,抬手指着窗外。桂冠酒店对面就是这个城市的机场。此刻,月亮如一颗新剥的鸡蛋,挂在机场上方,洒落一地清霜,照亮这座琉璃城市。“秦墨。看!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女孩子抱着他的腰,翘起一只脚,指着藏在枝桠间的月亮。“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他垂眸看她怅惘的大眼里藏着一双月亮,不知道她在感慨什么,口拙的他,笨笨道。“你不是嫦娥。”秦墨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恋了爱的女孩子都会伤春感秋?明明是那么开朗灿烂的女孩子,为何突然就情绪失落了呢?女孩的心事,他不懂。但他知道,她不是嫦娥,她是他的何如措。她有他。而听他如此说,她又炸毛了。“你是嫌弃我没有嫦娥漂亮吗?”“你本来就不漂亮啊。”他诚实道。虽然他也没机会见传说中的嫦娥……“你……唔……”“笨蛋,闭上眼睛。”冰凉的唇瓣贴上她的,慢慢温热彼此,两个心都融化,却听她突然说。“你咬……疼……我了~”“嘎~”瞬间,所有旖旎的气氛都被乌鸦驮走了……“奥。”“你该不会是初吻吧?”“要不我去找人练习一下?”“你敢!哈哈哈!我赚到了!看来我老公整个人的第一次都是我的!好羞涩啊!我老公的初吻、我老公的初牵、我老公的初抱、我老公的初……唔……”恩。他所有的第一次都是她的。然后,她不要了他。是嫌弃他太笨嘴拙舌,又一心扑在事业上,忽略了她吧。然后,无数个夜晚,他伴月失眠;她在另一个国度向阳微笑。风从窗口吹进来,他掀开大衣,把醉得一塌糊涂,只知道挥着胳膊傻笑的她包裹进来。“以后,我陪你看云卷花开。你乖。”扶着她这样慢慢走下去,他希望这长阶能无限延伸,长到他和她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白了头。可惜,长阶有尽头,是明亮的车库。她走着走着,就要歪倒了。他低头看,是睡着了,上翘的唇角流着一丝晶莹,毫无形象可言。叹了口气,他打横抱起她,迎上对面那坐在他车头上的男人。李泽墨双手撑着车,一个弹跳,站了起来,拍拍手上的灰。“秦总。麻烦你了。”说着就要伸手接过他怀里的女人。“不麻烦。多谢李总这些年照顾如措。”秦墨避开他,一手霸着沉睡的何措,一面弯腰打开后面的车门,把她小心放进去。“你这么自信她是你的如措,不是我的措措?”李泽墨吹了声口哨。“别忘了,就像你说的,这些年在她身边的人是我?你觉得,你们的两年抵得过我和她在一起的四年?哦,差点忘了,我们还是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她可是在我的小床上睡大的。”秦墨淡淡看了一眼面前这个自称与何措关系亲密的男人。“那你可真不幸。我是她第一个男人。”发动车子喷一管尾气,扬长而去。“……真没礼貌!”李泽墨倒也不恼,深吸一口气,耙了耙头发。“措措,你眼光真毒。”在这个一颗星子也无的清寒月夜,红灯照眼的都市依然欢闹着她的热闹,寂寞着她的华丽,也有人将在繁华里守望明天,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黑色宾利平稳开往回锦绣湖家园的路上,当一盏盏海豚型路灯照亮前方的路,当一丛丛绿化树从车窗外飞过。那些独自入眠的深夜,有一天也会像这些被抛在身后的树一般,一去不复返。秦墨稳稳操控着方向盘,偶尔转头看一眼蜷缩在他大衣下,睡容无知无识的小女子,听她砸吧着嘴巴,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仿佛有一股久违的喜悦如暖流润泽心田。一抬头,才十一月份的天,窗外居然飘起了星星点点的小雪。暖黄的路灯下,世界突然柔软得不可思议,或者柔软的是他一个人的好心情。秦墨索性把车停到路边,静静看着这场柳絮飞雪。也许,这注定是一个适合从容回忆的清夜。他知道,在她心里,他们第一次遇见是在数媒学院的大一新生扫盲舞会上。从小学舞的她被廖可拉去充数,而刚从外面出差回来的他也被舍友顾翰忽悠过去。当时顾翰是廖可的男朋友,于是便有了她和他的交集。说实话,虽然从小便见过不少对着他那张脸丢魂开小差的女孩子,但像她那样大方直白的却很少见。而敢于对第一次见面的男生,打开柔软的掌心,勇敢表达内心。“请你跟我跳支舞吧!”的女孩子,更是一个都没有。对着那张不算漂亮但干净如庭院栀子的笑脸,他竟然拒绝不了。因为,在很久以前,他就见过她,于这个城市的一座教堂门口。似乎每个城市的教堂门口,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行乞者,周末尤其多。匆匆路过的行人,给钱的不多,大多是学生模样的年轻女孩子,丢几个硬币进去。但没见过她那样的。他还记得,那天的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背了一个紫色的双肩包,风风火火从他身旁跑过去,书包带子擦过他的手,他低头看去,手背被划出一道红痕,抬头望去,罪魁祸首却拎着书包在一对行乞老夫妻面前耸着,低着脑袋,在书包里翻找着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些好奇,走近了几步,听见女孩子懊恼地叹气。“不好意思。忘记带钱包了。给你这个!我都洗好了!”她说着,就把一只红通通的大苹果塞进女人手里,又风一样从他身旁跑过去,擦肩而过时,他听见她说,“廖可!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到站台了!”那年九月的艳阳天,女孩一跳一跳的马尾辫上有暖阳闪耀。风扫眉间,挽留了淡淡清香。后来他识得这种香气,在她说过一直要去的蜜月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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