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原始社会好 > 第二十三章、过往的一切

?王二蛋原名冥道,小时候虽然也很顽皮,但是却并不怎么喜欢逛女厕所。冥道出生时那也是天地异象,苍蝇蚊子毛毛虫全部自发性的死光;鸡鸭鹅下蛋比拉肚子还快,砰砰砰的;蛤蟆螃蟹爬出小池塘满村溜达,小鱼小虾不要命的就往锅里蹦(让村民们乐呵呵的忙活了好一阵子);半夜里驴叫马嚎,西北风连吹了三天,乌云滚滚,凉快得很。

  

  他历经千百战,终于练就了一身的好功夫,实力只在毛王之下。他娶了个老婆名叫华成,那实力也是响当当的,到哪都能磕死一排排的,跟卓彩那是不相上下。依据记忆,那梦中的女子就是雷成华,回想起来心里总是不得劲啊!

  

  王二蛋有两个儿子一个名叫冥山,一个名叫冥赤。当时,这两位也是精神头倍好,没有半点毛病的人。

  

  由于干坏事总是很爽,所以越来越多的实力派都向毛王靠拢。他的势力越来越大,这让王二蛋很担心。

  

  他决定发动所有的人拼一场,或许还有机会能赢。魔刹认为可以一试。于是他们便召集了自己所有的力量,举行了隆重的誓师大会,会场就是那沙漠中废弃的宫殿!考虑到大战之后,世界可能都保不住,所以王二蛋集合所有人的力量,练就了四颗珠子,分别是神魔珠、魔神珠、神妖珠、夜珠。这四颗珠子可大可小,拼凑到一起可以变成一个完整的世界。王二蛋希望世界灭亡之后可以凭借这四颗珠子让一切重新开始。

  

  魔神珠就是祭老三所处的魔神界,南洛所在的神魔界即为神魔珠。

  

  众人先是抓住弄枯骨外出的机会,把他骗到了神魔界之中。一阵群殴下来,神魔界被毁的七七八八,南洛也不幸被打得昏死过去。但众人总算合力把弄枯骨封锁进了神妖珠。

  

  这时,毛王得到消息,知道大概是要总决战了,便带着所有手下杀往魔神界。

  

  总算是刚打了胜仗,士气旺,众人合伙把毛王一伙打败,把熊老祖和灭丛生杀死,但是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一场恶战下来,寒沧被打的力竭,最落到了夜冰岛之上,洞穴男不知所踪,依据现在王二蛋的记忆,他认为他应该是掉到了那个洞穴里。作为洞穴男的徒弟,牛叉眼一直带着那俩狮子兽守护在师傅身旁。至于王二蛋本人,则是渣都没剩下,基本被判定是死亡了。二儿子冥山神经受到了难以修复的打击,以致精神失常。

  

  魔刹带着双头狼等众位接着死磕。毛王心知这次是没法把对方全部消灭掉了,便卖命的发了一阵子狠,把夜珠抢夺了过来,并使出最后的力气,把魔刹封到了棺材里,而他自己也累的近乎于崩溃。

  

  黑煞和绝八辈心知对方人多,也不打算和他们死磕,带着毛王就逃。

  

  王二蛋气息不散,近一万年后终于凝聚成人,变成了王二蛋的模样。但此时,毛王已经再次觉醒,他挖出一坨鼻屎,随手一弹把地球消灭掉了。

  

  好在冥赤早有防备,利用转魂之术把王二蛋的魂魄转到了大丑的身上,并派了童康成前去保护王二蛋。

  

  最近一段时间的事就很清楚了。王二蛋只觉得豪情万丈,充满了霸气,由于纵览了一番个人历史,对于自身的神功有了更透彻的了解,实力嗷嗷直上,一下就达到了熊祖的级别。他心中激荡,感觉有万语千言要说。“咔嚓!我先来个象声词。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我还能重见天日,真是很感慨啊!可是为什么毛王小时候的事情也会出现在我的记忆中呢?”

  

  冥赤道:“这是你根据毛王老家的传说自己记录整理出来的。很有史料价值啊!”

  

  大神仙道:“看来天下已经暂时归我们管理了,那我们可得好好干!我这多年来拯救天下的夙愿也算是能实现了!我很辛苦啊!虽然你们表面上不表扬我,但心底里肯定把我谢了多少遍了!大家不用客气!”

  

  你就不要脸吧!王二蛋疑惑的道:“我这记忆力怎么没有大神仙的部分,他是不是个外来人员?”

  

  冥赤道:“他是一个重要的人,对战毛王的时候还需要他出力才行。这位小年轻,……”

  

  他指着还有些不服气、饿的都要疯了的年轻人道:“他是世间众生死亡后遗留的魂魄凝聚而成。由于这填饱肚子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地解决,所以他总是觉得肚子饿。我就来给他治一治!”说着,他一掌拍在年轻人的头上。

  

  只听咔嚓一声,年轻人这精神头立马正常了许多,眼神里再也没有了那种饿死鬼的成分。他伸胳膊蹬腿,道:“总算知道自己是谁了,以后相互介绍的时候也可以有底气了。不用再说什么分叉的头发了。”

  

  冥赤道:“那分叉的头发不过是魂魄凝聚的通道。不知有多少人、妖魔鬼怪、禽兽畜生才凝聚成了一个你!”

  

  年轻人道:“我总觉得,我这实力应该更强一些。那里好像是有人住过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王二蛋道:“那是你精神不好,产生了错觉。这很正常,以后多犯几次病,对比一下正常和犯病之间的区别就明白了!”

  

  年轻人道:“你扯淡去吧!”

  

  这时,冥赤拍了拍王二蛋的肩膀,顿时王二蛋就明白了大神仙的身份。大约几千年前,世间魂飞魄散的一些残留物逐渐聚集,终于变成了分叉头发的模样。随着时间的累积,分叉头发内部有一个人凝聚而出,他便是大神仙。

  

  他先是到世界各地转了转,就遇到了冥赤等人。经过一番深入探讨,大神仙发现这毛王果然不干正事,害死了自己许多的魂飞魄散残留物的原来的持有主(也算是亲戚朋友了)。他义正言辞的就加入了冥赤一伙。

  

  许久之后,王二蛋复生,大神仙和冥赤商议了一番,决定把自己的力量保存在分叉的头发里,然后变成普通人去保护王二蛋,顺道自己也能磨练磨练。

  

  起初倒是一切顺利,但在界湖遇到弄枯骨之后,大神仙发现自己这实力不够用的了,于是便从分叉的头发里提取了一部分。所以他实力就嗷嗷涨了。但大神仙还是希望自己磨练,所以没有把力量全都提出来。这小年轻不过是大神仙力量的再次凝聚,终有一天是要回归到大神仙身上的。

  

  但事情发展实在太快,大神仙这实力增长速度完全赶不上,害得他不得不多次咔咔咔阶梯性的增长实力,还让基层人们很不理解,羡慕嫉妒恨了一番。

  

  由于大神仙也算是个潜力股,得要好好保存,所以他的身份绝对保密,是绝对不能让毛王那些人知道的。由于熊族啥都敢吃,有自己的一份食谱,吃一口就能认出祖宗八辈,所以也不能背熊族吃。上次灵蝎山前战群熊大神仙拼尽全力不让自己的肉被吃,就是这个原因。

  

  从整体上来说也还算是合情合理,基本能够接受。王二蛋心中豁然明了:大神仙,你再也没什么好得瑟的了。当然了作为战友,以后我还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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