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七十四章 我想起诉整栋楼

一瓶喝完,又是一瓶。

    在大量酒精的麻痹作用下,他渐渐昏死了过去。

    忘记了一切烦恼。

    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而没过多久。

    他的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你好,有人吗?”

    “我们是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高空抛物,要进行简单的问话,请配合一下。”

    可惜失去了意识的高峰完全没听到敲门声。

    “沈队,屋内好像没人。”

    门外。

    一个民警转过身,看向了沈岛。

    沈岛皱了皱眉头,开口道:“去19楼吧。”

    这种情况,他早就料到了。

    这个时间段,不一定所有人都在家里。

    而且。

    他们只是简单的走访,并没有上级部门批准的证据调查通知书。

    按照法律,对方也可以选择不配合。

    ……

    半夜十一点。

    物业中心。

    沈岛带着几名民警,结束了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

    满脸疲惫,回到了这里。

    沈岛看向了秦牧,叹了口气:“秦牧,事情很复杂,还是没有发现抛物者。”

    他们花了两个多小时,询问了四楼以上的住户。

    有的人在家,比较配合调查。

    也有脾气暴躁的,就说了句不是他,然后把门给关上了。

    还有的家里没人,并没有人开门。

    调查并不充分,依旧无法锁定抛物者在哪个楼层。

    其实。

    调查到了这个阶段,他都有点想劝说秦牧放弃了。

    抛物者的行为的确很恶劣,但取证维权实在是太难了。

    “找不到吗?”

    秦牧看着满脸疲惫的沈岛等人,也知道他们尽力了。

    而一旁的物业经理何必民又站了出来。

    继续和稀泥,劝说道:“大家都忙了这么久了,依我说,要不就算了吧,就算找到了人也就是口头教育,罚点款而已……”

    沈岛听完,再次看向了秦牧。

    没有表态。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秦牧。

    虽然他也很想帮忙找到抛物者,但没有调查令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进行取证。

    而要向上级部门申请调查令……

    至少需要造成了严重后果,目前这种情况根本申请不下来调查令。

    也就是说……

    只要对方不承认,他们是没有办法的。

    何必民也将目光投向了秦牧,故作委屈地说道:“秦先生,你看……民警同志也忙一晚上了,不是我们不配合啊,实在是找不到人啊。”

    然而……

    秦牧却板着脸,冷哼道:“算了?不可能就这么算了!”

    高空抛物的行为,本质上和谋杀就没有区别。

    就这么放任对方逍遥法外……

    他今晚怕是睡不着觉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既然没人承认的话,那我明天就去法院递交起诉书,告这一栋楼吧。”

    话音刚落。

    “什么?”

    沈岛和何必民两人都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直接状告一栋楼?

    秦牧的这个想法,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秦,秦先生,我知道你很气愤,但……起诉一栋楼没必要吧?”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说道:“这栋楼里,就只有一个抛物者,其他人都是无辜的啊,告他们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秦牧扫了眼何必民。

    直接反怼道:“抛物者不找出来,给他应有的教训,你能确保他不会再扔第二次?这次没砸到人,下次呢?”

    何必民被这么一反问,顿时语噎。

    的确。

    高空抛物这种行为,非常恶劣。

    这次对方没有受到任何惩处,逍遥法外,难保不会再扔一次。

    毕竟……

    扔瓶子下来的代价,几乎没有。

    正在此时。

    一直没有说话的沈岛忽然开口说道:“就算你起诉一栋楼,恐怕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

    “之前我就分析过,这起高空抛物案,不可能被定性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

    “而高空抛物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只是拘役管制或者处以罚金,法院是不会接受你告一栋楼的诉讼请求的。”

    法律终究是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的的。

    追究刑罚太低,法院不可能让一栋楼的住户成为被告。

    “高空抛物罪起诉判罚很低,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秦牧却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同样的,后面还有一句补充条款: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沈岛听到这里。

    神情一动,若有所思了起来。

    “而我记得,刑法里还有一条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在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秦牧接着开口。

    刑法条文信口拈来,一字不差。

    而沈岛听到他念出的法条,也彻底反应了过来。

    “不错!”

    “对方这个行为,完全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告安全罪!”

    “如果你刚才背的刑法没错的话,这属于择一重罪判罚的原则,对方的罪名并仅仅是高空抛物罪!”

    他激动不已,喃喃自语了起来。

    这次因为秦牧的一个报警电话,他带着手下民警加班到大半夜。

    心里也对这个抛物者憋了一肚子火。

    物业发了通告,他们也挨家挨户问了,依旧没人承认罪责。

    本来他都想要放弃了……

    没想到秦牧在刑法中,居然另辟蹊径,找到了这么一条路子!

    不过……

    在激动震撼之余。

    他抬起头,忍不住问道:“咦?你怎么对法条这么熟悉?我记得你之前还不是很懂啊。”

    在这之前。

    他曾亲自处理了孙成林的案子,孙成林当时闯入养老院,触发了诸多罪责。

    可秦牧当时只是指认了对方敲诈勒索,远没有今天这么专业。

    而秦牧被这么一问。

    干笑了一声。

    摸了摸鼻子,随口解释道:“不是这些天被欺负的多了嘛,我寻思着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些天没事就多看了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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