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天气阴沉沉的,有要下雨的迹象。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最近凉城的气温也在逐步降低。
穿着西装外套的叶朝歌,在下午两点钟准时出现在了办公室。
江岭科技上下一片火热,尤其是这两天叶朝歌重新执掌公司,给公司上下带来了很大的热情。叶朝歌因为劫后余生,给自己定了一周的放松时间。
今下午来公司跟管理层商讨工作计划后,就打算回家再好好休息几天。
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什么娱乐项目。
她只是想宅在家里,享受几天平静。
所以现在唯一让叶朝歌有些烦恼的就是:沈欢哪去了?
昨天在吴建周的热月餐厅吃饭时,叶朝歌才知道沈欢找来装修房子的竟然是国际大亨。
可是以沈欢的身份,哪里找来的那些人?
叶朝歌很纳闷,同时也有些气恼:我好不容易劫后余生,连叶帆叶堂兄弟俩都来关心我了,怎么她这个前夫,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亏我以前还觉得他有些可取之处呢,哼!
气呼呼的想到这,叶朝歌更头疼的事来了:明天,爸妈就会带着奶奶回凉城来了。
到时候,她该怎么跟老太太解释她和沈欢离婚的事?
“老太太这么喜欢沈欢,知道后非得气死不可。”
喃喃叹了口气时,叶朝歌也开始琢磨沈欢是上哪去了。
虽然她一点都不关心那个混蛋,但听吴建周说,他打听到对面餐厅的老板一周前就外出旅游了,一直没回来。
说的应该就是沈欢。
人比花娇的前妻叶总被罪犯掳走,生死不明。
而前夫沈欢呢,竟然还有心思旅游。
就算再温柔贤淑的女人,听了也会心里不舒服的,像叶总,心中已经把沈某人臭骂了好几遍:“果然人和人没法比,如果我的男人,能像龙首那样强大又温柔就好了。”
不是她多情,实在是一个身处危难中,极度绝望的女人,很难不爱上拯救她的英雄。
尤其是在现实中,还有某位沈姓的狗熊做对比的情况下。
嗡嗡。
震动的手机上打破了叶朝歌的幻想,有电话打了进来。
拿起手机看了眼后,叶朝歌表情有些无奈的接起
电话是菲尔斯发来的,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今晚他就从津城出差回来了,想邀请他一块喝咖啡。
她和菲尔斯关系好也不是一天半天了,还在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有人开他们的玩笑。
那时候,叶朝歌也顶多拿菲尔斯当不错的朋友,而在工作结婚后,她对这个美型的外国男人,感情很快就生疏了。
说句不客气的,菲尔斯是叶朝歌绝对不会考虑当男朋友的类型。
不过菲尔斯对她有意思,大家也都看得出来。
她答应给菲尔斯一份工作,已经是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了。
尽管菲尔斯没有她,可能已经进入了好莱坞,开启了天王影星的生活。
听着那边热情的声音,叶朝歌有些不耐烦,想挂掉,但想了想还是找了个借口,大概是说明天老太太要回家,她今晚要收拾收拾家里,所以没什么时间。
菲尔斯还想问什么。
叶朝歌就以马上要开会为理由,推辞挂掉了电话。
拒绝之意,只要菲尔斯语文水平没差到一定程度,应该都能听出来。
一边是销声匿迹的前夫,一边是追求者。
叶朝歌有种一个头两个大的感觉。
笃笃。
房门被敲响,曲秘书推门走了进来,请示道:“叶总,各部门的高层管理都在会议室准备好了,就等您开会了。”
“我马上过去。”
整理了下桌子上的文件,叶朝歌站了起来:不管有啥烦恼,先把眼前的事解决再说。
会议的主要内容也差不多,无非是总结一下前一段时间的业绩,以及计划下个阶段目标。
随着新能源灯具的开发,江岭科技的灯具已经突破南方地区,开始朝全国进军,现在正处在相当关键的时刻。
市场部建议投入一大笔资金去做广告,只要能一举成名,就能很快占据大陆市场。
而现在,就有一个免费广告的机会:全球新能源产业展览,会在圣诞节前夕展开。
能在这一展会上露面的,那都是得到国际知名认证的。
虽然这一认证没啥实际性的意义,但绝对比任何的广告宣传都有用,如果江岭科技的灯具有机会在展会上亮相,更有甚者,如果能拿到展会展台的灯具赞助——江岭科技就真的发达了。
叶朝歌很心动,好像看到了无数金灿灿的财富在朝她招手,说:妞,来泡我呀……
不过接着,叶朝歌就清醒过来了。
那可是国际大品牌推出新项目的机会,以江岭科技的水平,在凉城还算个龙头企业,但到了国际上,那就是朵水花:大海里的水花。
叶朝歌很清楚自己的斤两,知道机会不大。
不过在叶堂提出这个消息后,她还是心动了。
不得不说,转变以后的叶堂不仅人正经了,业务水平也高了。
叶朝歌立马同意了他的想法,答应会想办法争取。
“说是想办法争取,可能找到的途径……”
说着,叶朝歌推开办公室门时,叹了口气:“只有雪莉总裁了,希望她能有北海道国际展厅那边的人脉吧。”
“北海道国际展厅?你去扶桑鬼子那干嘛?”
一个有些贱兮兮的声音,从办公室里响起。
叶朝歌猛地一愣,随即就见沈某人这个开着她办公室里的豪华酒柜柜门,左看右看。
再接着,沈欢很眼尖的从中挑出来最贵的一瓶,然后竟然就用牙,无比粗鲁,无比粗暴的:起开了。
这家伙把酒瓶子盖朝旁边柜子上一吐,也不醒酒,仰头就喝:吨吨吨。
就好像好几天没喝水一眼,一口下去小半瓶。
“我的波尔多丽伯特!”
叶总那张俏脸,唰的就变的跟红酒一样,红扑扑,很诱人,也很吓人。
那可是雪莉总裁送给她的,她酒柜里最名贵的高档红酒。没有特别重要的客人时,连叶朝歌自己都舍不得喝。鬼知道平日没见识没档次的沈欢,怎么就一眼挑中了她最名贵的红酒,还吨吨吨——你当喝白开水呢?!
叶总趁着心肝儿还没气坏,猛地尖叫一声:“你给我住嘴!”
吨吨吨的沈某人很听话的住嘴了,看着她很无辜、很无知的说:“我就是渴了,想喝点饮料。”
“那也把红酒给我松开,有白开水不会自己倒吗!”
“我都喝了,你还要我松开,你当真?”
“现在、马上、松开!”
叶朝歌几乎一字一顿,她真的气坏了:就因为沈欢的无知,我的一瓶好酒就这样浪费了!
但接着,让她气到肝儿颤的事就发生了——沈欢真的松手了。
价值数万龙币,甚至有价无市的红酒,就这样自由落体,和地板亲密接触。
砰!
红酒摔成了红花,叶朝歌瞳孔彻底缩紧,眼眶,也彻底红了,她再也忍不住的尖叫一声,双手化作九阴白骨爪,狠狠扑了过去:“沈欢,我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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