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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十三次相亲19

他俩聊了一会首饰,又东拉西扯了些别的。

        她道:咱们走吧。

        他点头道:好。

        他一直没看表,一出门才发现雨已停天也黑了,这才意识到说得时间太长了。

        他送她到地铁站口,俩人互相道别后,就分开了。

        回到家,他发了条短信:到家没?

        她很快回复道:到了。你到了没?

        他回道:我也到了。

        她回道:一聊起来就忘了时间。你也收拾收拾早点睡吧。

        他回道:好的。晚安。

        第二天中午,他去单位食堂吃饭,竟然看到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奇葩。

        他像往常一样低着头扫码进食堂,一连扫了三次才通过,正在懊丧,一抬头看到两条水萝卜一样健壮白皙的大白腿。

        说实话,这两条腿很是修长,又筋肉分明,像是长在一位游泳运动员的身上。

        这让他很是惊奇。在单位也有好几年了,他居然不知道身边还有这样健美的女人。

        他急忙抬眼观瞧。

        说起来这世界上的事大都是见面不如闻名的。

        谁能想到腿的主人不是女人,而是一个满脸麻子坑儿的瘦小男人。

        他认识这小子。

        这人是单位新来的司机小d。他瘦则瘦,却很有几分筋骨,走起路来迈步生风,整个人看起来很有力量。

        这本倒不打紧。

        要命的是,小d今天竟然穿着一条可以称之为二分裤的小短裤。

        他做梦都想不到,世界上有哪个男人会穿着这种短裤来上班。那裤衩真是短到连屁股蛋儿都要露出来了。

        他猛然见到这古怪的奇景,不禁一愣呆立当场。

        对方察觉到被别人瞧着,就寻找目光看过来,正看到目瞪口呆的m君,随即也是一愣,转而脸一红,把头一低跑走了。

        m君很是懊恼,暗自道:多看那一眼干啥?还不如不看,保持一点儿幻想多好。这下好了,没胃口吃饭了。

        想是如此想,饭还是得照常吃。

        这天中午的主菜是一份酱大骨,配汤是羊杂汤。

        两样都是他喜欢吃的。

        他喜爱吃骨髓,胜过吃肉,每次吃大骨头都要把骨髓吸出来吃掉,实在吸不出来就会用筷子捅出来。

        有人说这是贫困生活留下的烙印。

        他觉得,这种说法太过武断。至少他爱吃骨髓并不是因为小时候吃不到肉。

        好多人不承认自己爱吃,他从不避讳这一点。

        今天这大骨,要是能把骨头炸酥,再倒上油炸的辣椒油,对他而言就更是一道饕餮大餐了。

        他总觉得能吃,能睡是人的一种福气。

        在普遍丰衣足食的当下,人们对于吃没有丁点敬畏,丝毫不知道感恩。

        其实,也不单现在,早在《红楼梦》成书的年代,那些忘记饥渴为何物的人就不珍惜这点儿福分了。

        比如:宝玉家的芳官。

        她本是贾府买来学戏的女孩子,是正儿八经的贫苦出身。

        等到了贾府,因贾家对下人较为宽容,再加上碰到宝玉这种主子,她在生活条件上很是优越,原著评价是比别家小姐都金贵。

        有一段写到厨房用来讨好她的吃食“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莹莹的绿畦粳米饭。”

        这实在已不是下人的饭食标准,分明是别家主子小姐的餐饮水平了。

        可芳官本人是如何看待的呢?

        原文她对此有一句评价,大意是:这些油腻的东西,谁爱吃?

        单看这一段,她的反应似乎并无不妥。但是书中早就借厨房管事娘子的嘴交代过,这些次等主子,各房大丫鬟们天天肥鸡大鹅吃腻了肠子,总要换着花样吃些清淡新鲜的。

        她不是天生不食荤腥,而是香皮脆味吃多了,不稀罕了而已。

        这其实就是不珍惜福分。人们总觉得自己现在拥有的,永远都会拥有。

        可事实上,不论是健康,还是寿命,对我们而言都不是能永久享受的。

        那些美食、美景、美誉之类的外物更是如镜花水月一般,说没转眼间也就没了。

        以芳官而言,她后来出嫁成了尼姑,那些“油腻腻”的东西自然是再也吃不到了。

        这并非完全是出于作者的促狭,事实上芳官这样的人多半会是这种惨淡收场的结局。

        与之相反的人,则大多可能多享受一段原有的优渥生活。

        比如:名气不大的唐肃宗李亨。这位皇帝历史功劳不小,却似乎是处处不如人。

        他没他爹李隆基的果断英武,没他老婆张氏的多谋善断,没他管家李辅国的心机深沉,没他大将郭子仪的能征善战,没他对手安禄山的勇猛狡悍,甚至远不如他儿子唐代宗李豫的胆大心细。

        就是这样一个不如众人的人偏偏成了众人之上,无上尊贵的皇帝。

        此人能登顶成功除了他皇子的身份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知福、惜福、守福。

        有人会说,他最重要的是有个好父亲。其实,李隆基绝对不是一个好父亲。无论从任何标准来看,这位唐明皇都不是一个好父亲。

        帝王大都无情。但是如唐明皇一般刻薄寡恩的帝王是罕见的。他对儿子们做过两件令人发指的事。一件事,他夺了儿子的妻子。这个女人就是后来死在马嵬坡的杨贵妃。另一件事,他仅仅因为猜忌就一日杀三王,也就是一天杀了三个亲生儿子,而且是用极其残忍的手法,像是杀猪宰羊一样就杀掉了。

        李亨能在一位这样的君主眼皮底下活到登基,日子过得绝对是很艰难的。

        大概正是因为如此,这位皇太子才特别能惜福。对于这一点,就连阴忍残刻的李隆基都赞不绝口。

        李亨曾吃掉用来擦拭餐刀上油脂的胡饼。这就好比今天有位大富豪吃完盒饭,再把水倒进饭盒里,搅拌一下把饭粒全喝掉一样。

        这样的事,芳官那种原本贫困,却陡然而富的人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真正坐拥金山银山的李亨做到了,且做得极其自然,就像一切本该如此。

        据说,李隆基当场赞叹:福分当如是珍惜。

        这听起来似乎平平无奇,实际上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大多人都会像芳官一样吃上几天肉,就忘了颠沛流离,饥寒交迫的日子。

        所谓珍惜福分,不是有福分这样一个实物在那里,也不是说不铺张浪费,其实就是指人要居安思危。

        这是成功者的一种特质。只有如此人才能随时随地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做好人,做对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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