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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第十三次相亲115

他大概在那里住了半年多,几乎每天都看到这只沙皮。

        通常狗在人们的印象里都是活泼的。比如:活力过剩的哈士奇。

        而猫都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不是在树荫里躲太阳;就是趴在墙头晒太阳;再不就是藏在汽车底下,眯着眼睛偷看阳光下的人和物。

        只有在乌落兔走时分,人们逐渐睡去,这些夜里的精灵才在狄安娜女神的感召下活跃起来,迎着变成银色的阳光,在空旷的大街上大摇大摆的漫步。

        不知道它们的小脑袋里有没有国王这个词。

        如让m君独自一人走在洒满月光的大道上,他不会像某些小女生一样感到害怕,而会觉得自己眨眼间长高了,比路两旁的楼要高,简直可以摸得到天上的星星,就好像自己成了夜间王国的君主。

        那感觉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爽快。

        有多爽快呢?

        大概就像是在酷热的夏天,打完羽毛球后,出了一身黏糊糊的汗,衣服和皮肤都黏连在一起,然后及时的冲了个凉水澡,或者仰头灌下一瓶冰镇啤酒之后的感觉。

        说到冲凉,在他小时候这个词和洗澡是两回事。

        以小时候的标准,洗澡得泡在澡盆或者浴缸里。冲凉最多算是冲刷了一遍,和洗澡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以他的经验,踏踏实实在热水里泡上半个小时,才算是真正洗了个澡,也才能真的把身上的脏东西全部泡下来。

        这样一番操作后,就好像蛇蜕皮一样,把皮肤上附着的脏物处理的干干净净,整个人身心内外都是清爽的。

        这让人很自在,也很容易忘记时间,在极度放松后会诱发困意。他甚至在自家的浴缸里睡着过一次。

        迷迷糊糊的就抬不起眼皮,不经意间一合眼,就昏昏沉沉睡去,直到热水变温水,温水变冰凉,在梦里光着屁股,一溜烟跑着,脚下一空,掉进冰窟窿里,才猛的醒过来。

        在他更小一些的时候,会去父母所在单位的职工澡堂里洗澡。

        当时,大点的机关单位企业都有自己的澡堂。职工们可以拿着单位发的澡票去洗澡。这算是单位的一种福利。

        印象中,澡堂里似乎没有淋浴这东西。或许不是真的没有淋浴喷头,只是人们觉得冲凉洗不过瘾,所以没有人使用淋浴器。

        那种澡堂子里很是热闹,一进去全是熟人,到处都是在说热络话的,喧嚣的像是一座小型的农贸市场。

        人们在里面泡的时间都比较久,个个都恨不能把皮烫皱了。

        记忆中,单位澡堂里的水特别烫,整个空间充满水蒸气,昏暗的灯光下一切都云遮雾罩的。

        说来奇怪,他现在总觉得,在外边泡澡会引发卫生问题。生怕谁身上有热水烫不死的病菌或者虫子。

        顾虑一生,爽快就没了。就好像,他现在有了房贷等经济负担,购物很少会有小时候的欣喜感。倒不是他不喜欢所购之物,而是就算已经付款,还在心里计较此物该不该买,这笔钱还有无其他用处。简单的买卖,变成了复杂的算计,毫无所谓的购物乐趣可言。

        那些年他从没顾虑过澡堂里水脏。也不知道是因为他那时年龄太小,还不知道世界上有病菌、寄生虫,因此没有意识到卫生问题;还是因为那时的人比现在的人干净,所以不会让人过于担心意外遭遇脏东西。

        他是直到去南方上大学后,才养成洗澡要用淋浴的习惯。在真正到南方生活之前,他完全没想到水乡的水看起来比北方金贵。

        他之前都是在水里泡半小时以上的,可到南方后发现这里洗澡是按秒计费的。于是,他改掉往日的“陋习”,变成一个身体力行的节水派。

        仔细想想,他在学校洗澡很少超出十分钟。如果哪次洗澡竟然洗了十一分钟,他就会陷入深深自责之中,在心里进行深刻检讨,下决心下次绝不可如此奢侈。

        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他每次洗澡都是速战速决。

        倒不是说冲凉成了习惯,实在是住处摆不下大浴缸。从内心来讲,他仍然是一位地道的“泡澡派”,不是小里小气的“冲凉派”。

        这只沙皮在懒这一点上,像猫多过像狗。

        世界上不乏男人体女人心,或者女人样男人心的人。这条狗大概就是所谓狗皮猫心狗吧。

        不过,沙皮比猫聪明,知道要想果腹,就得讨好主人。

        m君亲见多次,这狗一听见主人进了胡同,就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跑到院门口,等人一进来就扑上去,对着人的大腿来一个法式拥抱,同时嘴里还哼哼唧唧个不停。

        狗主人见到自己被狗如此热爱,当然很是得意,一高兴就会多扔几块肉骨头。

        不过,m君倒是觉得,那狗嘴里里念念有词的未必是什么好话。毕竟人不是生物里的语言学家,读不懂狗话。没准那狗是在发誓诅咒这个自以为是的两腿直立的傻瓜。

        猫如果能像狗一样刻意讨人欢心,或许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取代多方在宠物界的优势地位。

        可惜,猫做不到。

        其实,不光猫做不到。

        牛、马、猪、羊、驴甚至骡子都做不到。天上飞的金丝雀之类的扁毛畜生也是做不到。似乎只有狗这种变异的狼做到了。

        狗真的喜欢它的主人吗?

        不好说。

        也说不好。

        就好像生活中,常见到一些对他人卑躬屈膝的人,被称为像狗一样,或者被称作狗腿子。

        狗腿子会爱戴其侍奉的人吗?

        大概率是不会的。

        世界上或许真的有深爱其主子,甘愿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绝不计较所得所失的狗腿子。

        但是,这听起来更像是斯德哥尔摩病症的症状,而非其作为人形生物的本意。

        换句通俗的话说,这是一种病,需要积极治疗。

        否则,疾病的毒害会深入骨髓,让全身几百块骨头的分量都变轻。

        古代有一种观骨识人的相术,其基本原理是骨重则人贵,骨轻则人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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