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二百四十八章 菊一文字

兰迪并没有展示刚才绯村刺杀于剑圣时候的一招,不过显然也是会的。

    看到身材高大的兰迪飞天一刀,尽得了飞天御剑流的真传,鬼魅一样的身手,联军的圣级们都是浑身一哆嗦。

    这个绯村以大剑师的身份刺杀圣级成功,开了个很不好的头啊。

    圣级都是才智、能力卓绝之辈,纯灵之体,  能飞翔空中,能力远超普通人,在评书中是被称为“地仙”的。

    尽管实际上,跟拥有大智慧,理解五维空间的奥妙,不借助魔法道具,  就能穿行诸天万界,跨越时空位面的真正仙人比,  还有着巨大的差距。

    但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  已经差不多了。

    大多数圣级都很骄傲,自认是人类中的顶**英,即使是大师级人物,在圣级眼中也不过是蝼蚁一样的存在。

    可是如今蝼蚁竟然有了杀掉圣级的本事,让圣级们都很不安。

    若是以后大师级刺客们有样学样,一个个杀圣级证道,一旦身边恰好没有圣级光明祭司,那不是就真的死了?

    圣级可是能随随便便活一百四五十岁的,要是像陈总舵主那样专注养生,活过二百岁不是梦,还有成仙的希望。

    越是长寿、身份贵重,越是怕死。他们自忖功夫不大可能超过于剑圣,要是兰迪来刺杀,自己即使有防备,就能躲过么?

    而且,整天担心刺杀的话,这活着的乐趣就少了不少啊。

    上泉信纲看到兰迪顺手就把那把半神器倭刀收入了空间,  内心痛惜得不得了。

    别人不知道那把刀的来历,  他可是知道的。

    那可是三百二十年前,扶桑的备前国一文字派刀匠一文字则宗所锻的名刀,出世就是圣器。

    被献给孙氏王族后,一直在王宫中珍藏,是王族的礼仪配刀。

    孙氏王族自大唐全球帝国时期就统治扶桑,就算去掉中间一千年黑暗时代,长达一千四百年的统治,早已经被神化。

    这把刀获得了全体扶桑人几百年的膜拜,升级为了半神器。

    因为被王族珍藏,刀柄上刻上了代表扶桑王室的十六辦菊花家徽,被命名为“菊一文字则宗”,乃是扶桑“菊与刀”文化的代表神器。

    嗯,世上哪有那么多神器?副处长也是处长,半神器也是神器,区区岛国,能有把半神器就不错了。

    如今扶桑神器易主,归了大夏,是不是代表扶桑的国运也要转移了呢?

    驱除了这种不祥的想法,  不考虑刀的象征意义,就算单算攻击力,  这柄刀也是无与伦比。

    虽然这把刀锋刃长,刀身细且薄,正面作战对砍的话,未必拼得过自己手里的村正。

    可是用来刺杀,简直是无可抵挡。连于剑圣都挡不住的话,世界上几乎没人能挡得住。

    绯村是“尊王攘夷”的维新志士,刺杀过著名的开国论思想家佐久间象山,当时他还叫河上彦斋。

    因为支持并参与促成了先王的“大政奉还”,受赐了这把半神器。

    之后本来年纪轻轻地就隐居了,专心创立新剑术,剑术有成之后才改名绯村剑心。

    没想到他创立的剑术,竟然需要杀圣级证道。

    绯村自负本事,立志要搞把大的,杀掉于剑圣这根大夏的擎天巨柱,为扶桑的崛起除掉最大的障碍。

    此前在大都晃悠了很久,然而于剑圣在紫禁城里不出来,根本就没有刺杀的机会。

    如今绯村虽然一战成就大名,战场成圣,却身死道消。

    刺杀被大夏的圣级光明祭司赶上了,于剑圣又被救活,还便宜了兰迪这个敌人,这都哪儿的事儿?

    他是终于碰到了于剑圣出来,连自己的阻拦都不听,半兽人身体里兽性血脉发作,热血上头,不管不顾,才作出这等蠢事。

    上泉即使再痛惜,也不好去讨回兰迪缴获自刺客的名刀,否则不是坐实了和刺客有勾连的事?

    于剑圣看了看兰迪刚才“迎风一刀斩”在地上劈出的鸿沟,又打量了兰迪两眼,“小伙子,过来。我看你的身法,已经可以晋级了,我帮帮你吧。”

    兰迪已经完全清醒,“于老爷子,您的身体——”

    于剑圣哈哈大笑,“不要瞧不起我这把老骨头,我再老还能有陈总舵主老?

    老夫好歹是个圣级,就算现在重伤,没本事和其他圣级拼命了,帮你一个中级剑师晋级能费多大力气?”

    于承惠手放在兰迪的额头,将高级剑师的心印传给了兰迪。

    兰迪单膝跪倒,“多谢于前辈传功。”

    “兰迪啊,不用谢我。我传你高级剑师的武艺,也算你半个老师了。我有预感,我将会因为这件事名留青史。”

    “前辈夸奖晚辈太甚,哪一个圣级不是名标青史?”

    “不说这个了,兰迪啊,你的回旋劈和学自扶桑的本事已经达到了大师水平,不过传自剑宗独孤求败的其他正统剑术经验还有所不足。

    你要戒骄戒躁,多多磨练,争取早日成为大剑师。”

    “谨遵前辈教诲。”

    “我得回去养伤了,小傅你这下子为了救我损耗过甚,也回去休息吧。”

    “于前辈慢走,我不急。虽然不能上战场了,我还是个医生,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本分。

    这里打仗,我跟着兰迪的小队多救几个负伤的士兵,就能多为我大夏保留一丝元气,这可不包括在刚才的圣级不参战约定里。”

    于剑圣负了伤,没有飞回大都,而是捏破了回城符回去。

    三毛围着兰迪转了一圈儿,“老大,这回你的轻功比我都好了,已经追上了雾姐姐。

    你又晋了高级,可以降住她,和她配成一对了。”

    可可什么的,三毛只是听说,又没有见过真人。

    他觉得雾朦纱这个江湖女侠和兰迪非常相配,有机会就极力撺掇兰迪出手追求。

    而且,三毛自己就有了明娜,又有安妮,觉得以老大的身份本事,那个可可来了,一起嫁给老大,似乎也不算什么。

    雾朦纱并没有斥责三毛的胡说八道,看着兰迪强壮的身形,想起三毛“降住她”的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突然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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