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一百七十二章 截胡

浦江大饭店,一楼孔雀厅。

    兰迪抬头望着巨大天井上方的彩绘玻璃和欧式装饰柱,惊讶不已。

    “原来后夏也有这么豪华漂亮的酒店,和跟维也纳王国酒店比也丝毫不差嘛。”

    “兰老弟是头一次来魔市吧?魔市可是个消金窟,只要你有钱,什么享受都有。”

    “老大,我也是头回进这里,  你看到门口那个‘衣冠不整,谢绝入内’的牌子了么?我以前一直想混进来,从来没成功过。”

    “兰老弟解人急难,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

    “五月的风吹在花上,

    朵朵的花儿吐露芬芳。

    假如呀花儿确有知,

    懂得人海的沧桑。

    它该低下头来哭断了肝肠。”

    ……

    “喂喂,  奥斯曼,你傻啦。”

    “那个献唱的明星我看着怎么有点眼熟?”

    “那是艺华影业的明星周小红啊,  十一岁就上台表演,现在才十六岁,我和吴四宝看过她好几次演出,不过都没买票。”

    “怪不得,我看过她演的《化身姑娘》,当时就惊为天人,不过那是部无声电影,没想到嗓子这么好。”

    ……

    “原来兰老弟你在海外闯出了这么大的名头,你是剑丘弟子,一定认识瑞元吧?知道怎么联系他么?”

    “我有他的魔法电话号码,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呢?”

    “不是我要找他,是我这个学生要投他。

    这小子已经在新军当了队长,熊锦帆标统也特别看中他,升管代指日可待,他却不想干了。

    这次剿匪左脚负了伤,熊标统许他回家养伤。伤好了不急归队,  听我说在檀香山拜见过陈总舵主,也要去投天地会。

    陈总舵主年迈,  我建议他投天地会真正的主事瑞元,但没有门路,我就领着他找到魔市来了。

    虽然在青帮碰了壁,碰到兰老弟,这也总算成功了。”

    刘明并不怎么喝酒,只是沾沾唇,听老师说到他,慨然站起,“大丈夫当仗剑拯民于水火,岂顾自己一身之富贵?”

    兰迪看着慷慨激昂的刘明,若有所思,“刘队长,你想投瑞元,是想跟着他开基立国,当元勋呢?还是为了像你说的拯救老百姓呢?”

    “当然是拯救老百姓。”

    “我最近偶然得到了一本册子,我认为你要是想拯救老百姓的话,应该把这本册子看完,再决定去投谁。”

    一本薄薄的册子出现在兰迪手里,缓慢地递到了吴永珊和刘明面前。

    ……

    兰迪手端着红茶,  慢慢呷着。二斤已经在打瞌睡,只有三毛还津津有味看着演出,总之啊,这个酒宴已经没人吃饭喝酒了。

    自从拿到了那个薄薄的册子,吴永珊和刘明师徒两个人挤在一起,已经看了一个小时了。

    “瑞元兄,对不起了。天地会已经有了五万子弟,势力雄厚,不差这一个。

    大夏要复兴,一定得靠屠龙术,而不是天地会。这样的英才,我看着实在对脾气,不好意思,老弟我要截胡了。”

    “对了,三毛,奥斯曼哪儿去了?”

    三毛回过头,“我一直在认真听歌,没注意啊,一会儿周小红又要出来了。”

    “我看到了,他说去卫生间,我都打了这么长时间盹了,怎么还没回来?难道出事了?我去找找?”

    “不用了,二斤哥,我看到了,那不是?可是奥斯曼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兰迪和二斤顺着三毛的手指看去,奥斯曼西装革履,原来的胡子也刮掉了,精神得一塌糊涂。

    手里捧着一束鲜花,站在演出的舞台旁边,一副虔诚的样子盯着舞台。

    “这半个多小时的功夫,奥斯曼换了身衣服,还刮了胡子,买了花,这得多大的劲头?”

    “是啊,二斤哥,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换过那身白袍,原来他也会穿西装的。

    对了,他刚才跟我说,喜欢唱歌的那个周小红。

    白大哥那个渣男怎么泡妞的我没见过,如今白大哥走了,奥斯曼是要继承他在队里的渣男角色了么?”

    原来是奥斯曼到了魔市这个大都市,终于开始泡妞了。这是人家的私事,兰迪倒是不便干预。

    而且富豪追求明星这是常态,至少目前没看见奥斯曼同时追好几个,跟亨利家里有老婆,还到处采野花的行为还是有点区别的。

    “正常追女孩子的话,应该算不上渣。不过这年龄差距有点大啊,奥斯曼至少比那个周小红大八到十岁,真是禽兽啊。”

    二斤的话让兰迪感到很惭愧,周小红至少十六了,可可…..现在还没到十五。

    不过嘛,在老家石兰溪,十五早就嫁人了,而且,再见面,可可就十八了,自己不能算禽兽,是——吧?

    一只大手拍在了兰迪的肩膀上,“兰兄弟,我不去找瑞元了,我要跟着你干!”

    从浦江饭店出来,吴永珊朝兰迪一拱手,“今日碰到兰老弟,如拨云见到了明月。老哥我活了快四十岁,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扬了扬手里的薄册子,“我这个教书匠不能跟你闯荡江湖,我要回川渝去,把屠龙术传播开来,刘明就拜托你照顾了。”

    吴校长大笑而去,二斤看向兰迪,“咱们现在去哪儿?”

    “我打算回一趟家乡,你们一起去么?”

    “回家也不会发生战斗,我就不回去了。这才出来十一个月而已,我还不想家。回家的话,爹娘一定会催婚。”

    “我也不跟老大你回去了,魔市真是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干点儿事业,我准备就住在浦江饭店,开始我的事业。”

    “奥斯曼你明明是想在这里泡妞,连刺杀都不怕了。”

    “这么长时间了,穆斯塔法没准儿已经把我给忘了。”

    “你这叫色胆包天。”

    “我可要跟老大走,不然,青帮的人找上我,没老大在身边我可怕怕。”

    “那二斤你就在魔市陪着奥斯曼,要是有事赶紧打电话,我会紧急支援的。”

    兰迪领了刘明、三毛,回身要走,五六十彪形大汉呼啦啦围了上来,为首的中等身材,面目清秀,直奔兰迪而来。

    “杜老板!”

    三毛大惊,噌地就躲到了兰迪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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