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在缉仙局工作那些年 > 第三十一章 果果的去向

  尽管男人双手被缚,但依然表现得很倔强,他高傲的扬着头,没有半点要开口的意思。

  尽管他不说,但庄明已经基本确定面前躺着的人就是乡组织的成员了,于是不做丝毫犹豫,直接就把匕首深深的扎进对方的大腿。

  只听“啊”的一声惨叫,男人开始拼命挣扎起来。

      然而,对付乡组织的人,庄明又怎么会手软呢?

      老陈、何俊、葛庭,以及那些曾经去印刷厂营救自己的六办同事们,他们当中,有的庄明认识,有的则压根不知道姓名,但他们都因为对抗乡组织而牺牲了,想到这,庄明紧握刀柄,开始在男人伤口处一下又一下的反复搅动。

  若不是需要从他的口中套出有用的信息,自己真恨不得现在就结果了这个家伙。

      乌拉尔山、维珍岛、巴黎、国内追缉梁石的一路、还有之前的基辅,到底有多少无辜的人因乡组织而死,这帮畜生又干过多少不为人知的罪恶行径。

  死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便宜了,他们必须要为之前犯下过的罪行赎罪,而这一切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给上级处理。

  因此庄明压下了心中的那一丝冲动,力道拿捏的很好,没有伤及动脉,不至于让男人就这么死去,却又足以令他疼的怀疑人生。

  “说不说!”庄明恶狠狠的问着,手上还加大了几分力度,疼的对方嗷嗷叫。

  “我说我说!我是‘子’那一支的!”

  听到这话,庄明心中暗喜,不过还有着一丝的鄙视,之前遇到的那个冯伊凡,可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狠角色,这家伙反倒是个软骨头。

   “你叫什么?在乡组织里是什么职位?”庄明说完,把匕首拔了出来,疼得男人又是“嗷”的一嗓子。

  可能是怕说得慢了,庄明会继续折磨他,男人非常配合的答道:“我叫法特斯,是闰子。”

  此话一出,庄明和余优都感到很是诧异,他们这次是抓到大鱼了?只不过这个闰子也太好解决了,而且还是个怂包。

  “怎么救我的同伴?”庄明指了指一旁的潘小鹏。

  法特斯示意自己的裤兜里有一瓶药水,只要给潘小鹏喝下,过段时间就会醒来的。

  庄明果然在法特斯的衣兜里掏出来了一个棕色的小药瓶,刚打开瓶盖就能闻到一股非常刺鼻的气味,也不知道这解药是不是真的。

  “要是敢耍花样!我保证让你生不如死。”

  “不敢不敢!这真的是解药,我还在你们的手上,怎么敢骗你们呢!”法特斯连忙摇头,那狗腿的样子,看得庄明心中只剩下了鄙夷。

  庄明走到潘小鹏的身边,觉得法特斯的确没必要骗自己,于是打开瓶盖,就把药液灌进了潘小鹏的嘴里。

  “咳咳咳……”

  药液刚一入口,潘小鹏就马上醒了,不过不是悠悠转醒,而是被呛醒的。

  “庄哥,你这给我吃的是什么啊,yue……”潘小鹏好不容易才止住咳嗽,刚说了一句话,又忍不住呕吐了出来。

  “怎么回事!”庄明回头愤怒的看向法特斯。

  “这药绝对没问题,这都是正常的反应,您看,您的朋友不是醒了么!”法特斯连忙解释。

  果然,潘小鹏把胃里的早饭吐了出来,浑身觉得舒服多了,头脑也清醒了过来。

  庄明见潘小鹏没事了,向他简单介绍了一下法特斯的身份,就准备继续刚才的审问。

  “等一下,这种情况怎么能少的了队长呢,我打个电话让他旁听,顺便也让他高兴高兴,这次我们可是立大功了。”潘小鹏说完就拨通了程仁的电话。

  本来程仁以为他们又闯了什么祸,说话的语气就像吃了枪药一样,结果一听是抓到了闰子,连忙乐开了花。

  潘小鹏是通过内部专线打的电话,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外部人员对电话的监听,这样,说起话来,也不需要顾虑的过多。

  “维亚是不是被你拐走的,你是花衣魔笛手的后代?”庄明把玩着自己的匕首,沉声问道。

  法特斯也没敢隐瞒,承认了他是吹笛人的后人,原来蒂姆当年不辞而别,就是加入了乡组织的“子”那一支,靠着神奇的《莱特曲》,渐渐坐到了闰子的位置上,并一直传承至今。

  而维亚就是法特斯亲自拐走的。

  “你们为什么要抓维亚?有什么目的。”这点,庄明一直都想不明白。

  可问到这,法特斯却开始犹豫了起来。

  “说!不说的话,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手脚都剁下来?!”庄明说完还用脚,用力的踩了踩法特斯腿上的伤口,疼的法特斯又“啊、啊”的大叫起来。

  电话那边的程仁,听着这一切,觉得庄明也有点狠了,不过对于他的成长,还是很欣慰的,有时候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这下,法特斯彻底害怕了,一股脑的把他知道的事情,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全招了出来,也顾不上这件事被“子”知道后,找他算账了,眼下保命最重要。

  原来“子”有一个6岁大的女儿,一出生就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导致全身上下,多处器官衰竭,要不是一直靠“酉”的特殊方法吊着命,早就死了。

      然而这么做的代价就是,每隔六个月,“子”就要为他的女儿,把坏死的器官全换一遍,这些年,“子”及其手下一直都在满世界寻找能和他女儿配上型,并且身体健康的小孩,作为器官供体,用以消耗。

      不过按照“酉”的说法,历史上曾出现过这么一类人,他们天生对仙类异常敏感,可以依靠第六感,探知到仙类的存在,甚至与其建立某种联系。

      形成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没人知道,或许是天生的,也有可能是后天造成的,但有一个共通点,他们都是很小就获得了这种能力。

      所以“酉”就猜想,如果能找到这种与仙类极为契合的人,再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将他变成非人非仙的融合体,之后只要再熬过排异反应的阶段,就可以一劳永逸,成为最佳的器官供体,以后将不必再为“子”的女儿频繁更换器官了。

  那天“东仓使者”去果果的家里,本来只是为了偷取她母亲的肾脏,没想到却被一只不明身份的仙搅了局,这也是为什么“东仓使者”平时都能在不伤人性命的前提下偷走人类的器官,可那天却失手害死了果果母亲的真正原因。

  由于一只仙类的突然出现,导致东仓使者提前结束取肾过程,这才造成了大出血。

  而任务刚发生状况,负责控制东仓使者的冯伊凡就有了反应,于是赶忙用秘法召回了那只东仓使者,也就是在那天,他惊奇的发现那个盲人小女孩,居然可以感知仙类的存在,甚至还叫那只仙类为爸爸。

  得知此事后,冯伊凡马上把这个消息上报给了法特斯,而法特斯想要在“子”那里刷表现,于是亲自去了趟黑克兰,带走了果果。

  听到这,庄明三人终于知道果果为什么会失踪,以及接下来将要面临的是什么了,于是急道:“那维亚现在在哪?”

  “已经被我…被我送到‘子’那里了…”

  “你!”潘小鹏气的上前踢了他一脚。

  “啊!”

  “小鹏,先别急。”庄明拦住了潘小鹏想要继续上前揍人的动作,然后转头盯向法特斯,一字一顿的问道:“‘子’在哪?他叫什么名字?”

  “在瓦拉几亚的布拉索夫…啊!”法特斯的话刚说到一半,突然间一个尖锐的东西穿透了他的胸腔,鲜血从破裂的心脏中迸射出来。

  法特斯就这样睁大双眼,不可置信的死了。

  “大家快闪开,有危险!”余优面露惊恐的喊道。

  庄明和潘小鹏本能的向后退去。

  就在三人撤到10米多远的时候,原本插在法特斯胸口处的东西飘了出来,原来是之前法特斯手里拿着的那根特殊笛子。

  “这是什么东西啊?笛子怎么还活了?”潘小鹏惊讶道,说完推了推鼻梁上带着的慧镜:“诶?不对,这玩意是个仙类!”

  只见“笛子”飘到空中之后,原本的吹笛口赫然变成了一个长满锋利锯齿的孔,笛身也开始慢慢膨胀变大,原本是竖直的样子,渐渐变成了弯曲的形状。

  “不能让它继续变幻了,必须尽快杀掉它!”余优话音未落,就率先冲了上去,庄明和潘小鹏紧随其后。

  电话那边的程仁很着急,只能听个大概,“喂喂喂”了半天,潘小鹏也没搭理他,此时的电话,已经被潘小鹏下意识的揣进了裤兜里,已经忘了还通着电话。

  就在庄明三人的武器即将碰到那根笛子的时候,原本的笛子突然分成了九节,再看去,哪还有什么笛子啊,眼前的分明是一只只呲着獠牙的大虫子,而原本的笛孔就是它们的咀嚼式口器。

  紧接着一阵奇怪的声波就从一节节的虫子嘴里发出,九节虫子围成一圈同时发声,把庄明三人围了起来,也让声波形成了一种3D环绕的形式。

  等庄明三人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他们想要堵住耳朵,可是身体上却已经使不出任何力气了,头也越来越晕,随时都有昏倒的可能。

  庄明企图用咬舌尖的疼痛,来提神。

  可是头脑虽然清醒了,但是手上还是使不出半分力气,只有嘴巴还能动。

  “小优…小鹏…”

  他语气中充满了绝望与不甘,一种强烈的自责感油然而生。

  明知道这里很有可能就有吹笛人的后代,会被催眠,却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就以身犯险,看来他们今天,就要交代在这了。

  不过还好……

  庄明听到从潘小鹏手机里传来了程仁那焦急的喊声,之前他们和闰子的对话,队长已经听到了,起码这次他们的牺牲也并不是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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